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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记者杨卫青王东海报道,2006年4月3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行政受理服务中心正式对外运行。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依法承担的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GMP以及特殊药品生产经营等行政许可事项的受理、制证与送达工作今后由该中心统一办理,行政审批工作实现“一个窗口受理、一次性告知、一条龙服务、一次性收费、限时办结”。这是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管理创新的又一有力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