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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了解司法鉴定的精神患者再次肇事肇祸的危险因素。方法采用回顾性研究对哈尔滨市辖区内2001~2010年的司法鉴定的精神患者进行随访。结果案件定性(P=0.000)、结论意见(疾病定性)(P=0.002)、鉴定后是否治疗(P=0.003)、目前精神状况(P=0.000)、监护人与被鉴定人的关系(P=0.006)、家庭成员(是否独居)(P=0.000)是精神患者再次肇事肇祸的危险因素。结论影响再次肇事肇祸精神患者危险因素除疾病本身因素外还有还包括案件的性质和社会支持系统不良,如患者家属及社会对精神患者肇事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