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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纲要》对艺术教育的目标定位较以往有了很大改变,明确提出要让幼儿“能初步感受并喜欢环境、生活和艺术中的美”,“喜欢参加艺术活动,并能大胆地表现自己的情感和体验”,“能用自己喜欢的方式进行艺术表现活动”。这样的目标定位淡化了对知识、技能的传授,强调了艺术与生活的联系,明确了幼儿在艺术活动中的主体地位,也有利于引导教育者在艺术活动中注重幼儿的感受、体验和情感表达方式,从而培养幼儿的艺术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