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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公司法人人格否认法理引起我国民商、经济法学界较为广泛的重视,理论界和实践界的人士纷纷撰文对该法理进行探讨,这些探讨加深了人们对国外该法理的了解和认识,为在我国司法实践中运用该法理追究公司法人滥用者的责任提供了理论依据。但笔者认为,在目前对公司法人人格否认法理的探讨文章中,也存在一定的认识偏差,主要表现在将对公司法人人格的全面否定与公司法人人格否认法理混淆,而产生这一认识偏差的主要原因在于对公司法人人格否认法理的本质特征缺乏清晰的认识,本文拟从这一问题出发就相关问题予以探析。一、公司法人人格否认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