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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监管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管理的模式还在探索之中目前,全国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管理较为普遍的管理模式有三种:一是由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代管;二是由物业管理企业代管;三是由业主委员会代管。显然,这三种模式都未能真正体现出资金所有者的权利和责任。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的所有者是全体业主.由业主大会“决定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续筹方案.并监督实施”。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主体应该是业主大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