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影响经济转轨成本的重要因素
经济转轨的社会成本,指的是从传统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变过程中由于体制转换所造成的相关经济损失,以及经济和社会震荡造成的一部分社会成员经济利益的损失和福利的相对降低。
向市场经济转轨首先是财产制度的转变,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必然要求改革传统的所有制结构和形式,存量国有资产的产权改革就成为一个关键性问题。国有资产产权改革过程进行得如何,很大程度上决定着经济转轨成本的大小。如果国有资产的产权改革能够公正、合理、有效地进行,符合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和要求,改革的社会成本就比较小;反之,改革的成本就比较大。
经济转轨意味着企业制度的根本变革,即从传统国有企业变为产权明晰、机制灵活、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现代公司。在这一过程中,原国有企业的大量冗员和过重的社会福利负担必须从企业中剥离出来,不仅如此,许多经营不善、资不抵债、长期亏损、扭亏无望的企业还会依法破产。但是,国有企业剥离过重的福利负担,必须依赖一套完善的社会保障和社会求助制度。然而,市场经济所要求的社会福利制度与我国计划经济时代的国家福利制度完全不同,本身也处于改革和形成之中,短期内是不可能完善的。于是,社会福利制度改革与国有企业制度改革交织在一起,使一部分社会成员的社会保障问题变得相当尖锐,从而严重影响这部分社会成员的利益,并引起他们对改革政策的抵触,造成较大的经济转轨成本。
经济转轨意味着打破计划经济时代平均主义的分配机制,建立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激励机制和分配制度,以激励人们积极地劳动和工作。市场经济的分配原则是对平均主义原则的否定,必然造成社会成员之间收入上的差别。但如果这种差异过大,或者收入差异的形成并非由于诚实劳动所致,而是由权势地位、人为政策甚至违法犯罪等因素造成的,那么,社会成员对分配不公和贫富差异问题就会更加敏感,就会产生抵触改革的消极心理。这个问题若不及时妥善解决,会极大影响公众对转轨过程的认同与支持,进而形成转轨成本。
经济转轨意味着资源配置方式和国家作用的转变。市场经济要求由市场机制充当资源配置的主角,由经济主体自选决定生产、投资、消费活动。与计划经济比较,市场经济中国家的作用方式大大改变了,这种转变也意味着许多国家机构及其成员要失去以往的权力和利益。在这种权力转换和重新配置过程中,也可能发生以权谋私、权钱交易等对权力的滥用现象。因此,在经济转轨过程中,如何使垄断权力和垄断利益的社会化、市场化过程阻力最小,同时又兼顾社会公平和社会利益,也是影响经济转轨成本的重要因素。
经济转轨的社会成本何在
大规模下岗失业。经济转轨型失业问题与国有企业改革问题是一个问题的两面。在企业破产、兼并、改制过程中,必然会有许多人从企业分离出去,造成大规模失业下岗的问题,而当失业规模达到一定程度又缺乏完善的社会福利制度来缓解矛盾时,失业问题就会引起社会的动荡和危机,就像俄罗斯和某些东欧国家曾经发生的那样。在经济转轨过程中,职工下岗失业问题随着国有企业改革的深化以及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后外资进入的冲击而更加突出。就业问题在中国已经成为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
分配不公与社会的贫富分化。应该承认,伴随经济转轨而发生的财富与收入分配不平衡和社会的贫富差异都包含着合理的成分,但是,目前我国收入和财富分配的不平衡已超出了合理范围,使其成为经济转轨的一个消极因素和不良后果。这主要是指:收入分配不平衡幅度过大,如衡量收入不平等状况的基尼系数在我国已经达到0.4,已经远远超出了国际平均警戒线;收入和财富差异的形成相当部分不是依靠合法收入,而是依靠非法所得或者变相非法所得;社会缺乏对经济活动造成的财富与收入分配不平衡的矫正机制,包括税收制度、转移支付制度、社会保障制度等。
国有资产流失与非法私有化。在国有企业改革过程中,由于对产权改革缺乏社会监督与制约,将公共选择过程变为了不平等的市场交易过程,致使一些官员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借改革损公肥私、非法侵吞国有资产,造成大量国有资产以产权改革的名义被非法变为个人的私有财产。另一方面,国有企业职工在改革后的生存、发展以及社会保障却成了很大的问题。这样就造成一小部分暴富,大多数人受损。
社会利益的多元化与集团利益差异。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利益多元化不可避免地会导致社会群体(集团)利益的差异,这是正常的。但是,如果不同的社会群体利益的差异和矛盾严重到足以危及社会稳定或者引起社会普遍关注的程度,就会反过来损害整个社会利益。在经济转轨过程中,由于不同群体在分配改革收益和承受转轨损失中的地位不同、处境不同,人们对改革的看法和利益取向就会发生差异,社会群体间的关系就会趋于紧张和不安。同时,由于某些社会腐败现象,以权谋私现象的存在,社会价值观念多元化,社会群体间利益分歧的趋势加剧。
如何降低经济转轨的社会成本
正确处理公平与效率的关系。“效率优先,兼顾公平”,是我国制度改革政策的基本原则。在市场化改革过程中,一方面,为了获得经济效率,必须消除平均主义泛滥的现象,鼓励一部分人先富起来;另一方面,应当通过国民收入二次分配,借助转移支付手段和社会救助体系,对受到损失的社会成员给予适当补偿。而对于那些将社会财富攫为己有,通过“寻租”掠夺社会资源的人,应绳之以法。
建立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政府的经济职能特别是投资职能趋于弱化。此时,应适时地把政府的主要精力转到为经济活动创造有利外部环境、克服市场经济不良后果方面。对于在市场经济改革中受到较大冲击的社会成员和群体,如失业者、贫困人口、退休者等,以及在市场经济中缺乏一技之长的低文化水平和低技能的社会成员,政府应当承担起扶助、救济、指导、培训的职责。为此,应通过建立完善的社会保障制度,向这部分人提供社会保障,并随着政府财务的增强提高保障程度,扩大保障范围。
让广大群众充分享受改革开放的成果。如果向市场经济转轨的改革过程使一部分人受益,改革成本却主要由另一部分人承担,那么,受损者对成本的承受力就会非常脆弱,社会将出现明显分化,形成双重价值取向和双重社会结构。因此,要采取综合措施使改革的受益者与成本承担者合而为一,这既有助于降低改革成本的冲击力,又可以使社会价值趋于同一,使社会的凝聚力更强。
经济转轨的社会成本,指的是从传统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变过程中由于体制转换所造成的相关经济损失,以及经济和社会震荡造成的一部分社会成员经济利益的损失和福利的相对降低。
向市场经济转轨首先是财产制度的转变,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必然要求改革传统的所有制结构和形式,存量国有资产的产权改革就成为一个关键性问题。国有资产产权改革过程进行得如何,很大程度上决定着经济转轨成本的大小。如果国有资产的产权改革能够公正、合理、有效地进行,符合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和要求,改革的社会成本就比较小;反之,改革的成本就比较大。
经济转轨意味着企业制度的根本变革,即从传统国有企业变为产权明晰、机制灵活、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现代公司。在这一过程中,原国有企业的大量冗员和过重的社会福利负担必须从企业中剥离出来,不仅如此,许多经营不善、资不抵债、长期亏损、扭亏无望的企业还会依法破产。但是,国有企业剥离过重的福利负担,必须依赖一套完善的社会保障和社会求助制度。然而,市场经济所要求的社会福利制度与我国计划经济时代的国家福利制度完全不同,本身也处于改革和形成之中,短期内是不可能完善的。于是,社会福利制度改革与国有企业制度改革交织在一起,使一部分社会成员的社会保障问题变得相当尖锐,从而严重影响这部分社会成员的利益,并引起他们对改革政策的抵触,造成较大的经济转轨成本。
经济转轨意味着打破计划经济时代平均主义的分配机制,建立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激励机制和分配制度,以激励人们积极地劳动和工作。市场经济的分配原则是对平均主义原则的否定,必然造成社会成员之间收入上的差别。但如果这种差异过大,或者收入差异的形成并非由于诚实劳动所致,而是由权势地位、人为政策甚至违法犯罪等因素造成的,那么,社会成员对分配不公和贫富差异问题就会更加敏感,就会产生抵触改革的消极心理。这个问题若不及时妥善解决,会极大影响公众对转轨过程的认同与支持,进而形成转轨成本。
经济转轨意味着资源配置方式和国家作用的转变。市场经济要求由市场机制充当资源配置的主角,由经济主体自选决定生产、投资、消费活动。与计划经济比较,市场经济中国家的作用方式大大改变了,这种转变也意味着许多国家机构及其成员要失去以往的权力和利益。在这种权力转换和重新配置过程中,也可能发生以权谋私、权钱交易等对权力的滥用现象。因此,在经济转轨过程中,如何使垄断权力和垄断利益的社会化、市场化过程阻力最小,同时又兼顾社会公平和社会利益,也是影响经济转轨成本的重要因素。
经济转轨的社会成本何在
大规模下岗失业。经济转轨型失业问题与国有企业改革问题是一个问题的两面。在企业破产、兼并、改制过程中,必然会有许多人从企业分离出去,造成大规模失业下岗的问题,而当失业规模达到一定程度又缺乏完善的社会福利制度来缓解矛盾时,失业问题就会引起社会的动荡和危机,就像俄罗斯和某些东欧国家曾经发生的那样。在经济转轨过程中,职工下岗失业问题随着国有企业改革的深化以及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后外资进入的冲击而更加突出。就业问题在中国已经成为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
分配不公与社会的贫富分化。应该承认,伴随经济转轨而发生的财富与收入分配不平衡和社会的贫富差异都包含着合理的成分,但是,目前我国收入和财富分配的不平衡已超出了合理范围,使其成为经济转轨的一个消极因素和不良后果。这主要是指:收入分配不平衡幅度过大,如衡量收入不平等状况的基尼系数在我国已经达到0.4,已经远远超出了国际平均警戒线;收入和财富差异的形成相当部分不是依靠合法收入,而是依靠非法所得或者变相非法所得;社会缺乏对经济活动造成的财富与收入分配不平衡的矫正机制,包括税收制度、转移支付制度、社会保障制度等。
国有资产流失与非法私有化。在国有企业改革过程中,由于对产权改革缺乏社会监督与制约,将公共选择过程变为了不平等的市场交易过程,致使一些官员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借改革损公肥私、非法侵吞国有资产,造成大量国有资产以产权改革的名义被非法变为个人的私有财产。另一方面,国有企业职工在改革后的生存、发展以及社会保障却成了很大的问题。这样就造成一小部分暴富,大多数人受损。
社会利益的多元化与集团利益差异。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利益多元化不可避免地会导致社会群体(集团)利益的差异,这是正常的。但是,如果不同的社会群体利益的差异和矛盾严重到足以危及社会稳定或者引起社会普遍关注的程度,就会反过来损害整个社会利益。在经济转轨过程中,由于不同群体在分配改革收益和承受转轨损失中的地位不同、处境不同,人们对改革的看法和利益取向就会发生差异,社会群体间的关系就会趋于紧张和不安。同时,由于某些社会腐败现象,以权谋私现象的存在,社会价值观念多元化,社会群体间利益分歧的趋势加剧。
如何降低经济转轨的社会成本
正确处理公平与效率的关系。“效率优先,兼顾公平”,是我国制度改革政策的基本原则。在市场化改革过程中,一方面,为了获得经济效率,必须消除平均主义泛滥的现象,鼓励一部分人先富起来;另一方面,应当通过国民收入二次分配,借助转移支付手段和社会救助体系,对受到损失的社会成员给予适当补偿。而对于那些将社会财富攫为己有,通过“寻租”掠夺社会资源的人,应绳之以法。
建立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政府的经济职能特别是投资职能趋于弱化。此时,应适时地把政府的主要精力转到为经济活动创造有利外部环境、克服市场经济不良后果方面。对于在市场经济改革中受到较大冲击的社会成员和群体,如失业者、贫困人口、退休者等,以及在市场经济中缺乏一技之长的低文化水平和低技能的社会成员,政府应当承担起扶助、救济、指导、培训的职责。为此,应通过建立完善的社会保障制度,向这部分人提供社会保障,并随着政府财务的增强提高保障程度,扩大保障范围。
让广大群众充分享受改革开放的成果。如果向市场经济转轨的改革过程使一部分人受益,改革成本却主要由另一部分人承担,那么,受损者对成本的承受力就会非常脆弱,社会将出现明显分化,形成双重价值取向和双重社会结构。因此,要采取综合措施使改革的受益者与成本承担者合而为一,这既有助于降低改革成本的冲击力,又可以使社会价值趋于同一,使社会的凝聚力更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