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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8月29日,长江一线(含西南山区)水域3家直属海事局(上海、江苏、长江海事局)和11家(云南、贵州、四川、重庆、湖北、湖南、江西、安徽、江苏、上海、河南)省(市)地方海事局召开海事管理机构联席会议,标志着长江黄金水道海事管理联动机制正式启动,14家海事机构实现联动执法。通过联席会议,长江一线(含西南山区)水域的14家海事管理机构确定《长江一线(含西南山区)水域海事管理机构联动协作工作机制》和《长江一线(含西南山区)水域海事管理机构联席会议制度》,并明确4项联动协作事项,即水上交通安全监管联动执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