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摘 要:近年来,随着互联网金融的快速发展,市场的需求越发的多元化。为了满足个人和中小企业的融资需要,互联网类的P2P平台如雨后春笋般涌现出来。这种互联网金融的消费平台除了满足个人和中小企业的需要之外,不可避免的产生了各类风险和问题。
关键词:互联网消费金融 风险 防范研究
近年来随着网络技术的迅速发展,互联网金融业随着蓬勃发展,金融商品不断推陈出新,互联网金融用户规模也在不断攀升。与此同时,互联网金融业务给传统金融服务带来了巨大的冲击和挑战。虽然网络金融的发展很快,但它离不开金融的本质。由于目前互联网金融未能进行高度针对性和有效的监管措施,导致互联网金融不仅承受着传统的金融风险,而且承担着网络金融的独特的风险。
一、互联网消费金融风险的表现形式
(一)信用风险
目前,我国的信用信息系统还处于建设初期,信贷环境给个人消费贷款带来了很多潜在风险,特别是虚拟互联网平台的消费信贷。虽然银行和消费金融公司可以使用信用验证,但由于收集信息有限,这种方法更加被动。而电子商务平台主要通过自身平台或第三方信用信息和资金积累的交易信息和记录,对消费者信用信息进行验证。电子商务平台难以获取真实数据,数据的深度和质量也不高。因此,不可能准确地分析和判断消费者的信用状况。近年来出现的非法搜集网民信息数据以及与平台内部串通等非法手段,对广大网民和金融机构平台都带来了巨大的经济上的损失。
(二)监管风险
互联网消费金融由于形成时间比较短,相应的监管政策和法律条文并不是特别健全,不能完全适合互联网消费金融的飞速发展。随着目前的监管政策、法律法规也在不断完善,在加强金融监管和降低杠杆率的背景下,预计今年互联网金融监管将继续增加力度。全面的监管网络金融市场,不仅不会阻碍互联网消费金融平台的发展,反而帮助消费者降低了风险。
(三)信息技术风险
信息技术风险是区别与传统金融风险的一种风险形式。因为互联网金融发展的基础就是互联网信息技术。消费平台通过进行不间断的信息采集与分析反馈来及时提供和更新互联网金融产品,一旦平台的服务器遭到外界的破坏,就会有损坏或者更改服务器上的数据系统的危险产生。除此之外,互联网金融平台上应用的软件也可能会存在设计漏洞和缺陷,不能够抵抗外界的入侵篡改的风险。因此,财务信息和交易可能会被扭曲和阻挡,黑客的入侵和病毒会给造成消费金融平台的破坏和停止运营,中止正在进行的金融交易,给消费者和相关平台带来安全隐患和资产的重大损失。
(四)欺诈风险
在互联网消费金融行业中存在着一些虚假宣传的平台,以发展最快且管理最为混乱的校园贷平台最为严重。这些平台打出了零首付、低贷款利率、零担保的宣传口号引诱大学生进行借贷活动。看似利率低,实际上这些平台的月贷款利率都已经达到了20%以上。远远高于之前的承诺和广告说明。很多用户不了解其真实的贷款利率和逾期后的收费标准,只是盲目的申请贷款,就会导致利滚利和高利贷的出现,存在欺诈风险。
二、互联网消费金融风险的形成原因
(一)监管不完善
互联网消费者金融是新兴的金融模式并不成熟,相关政策监管并不到位。目前,中国的互联网消费金融法规尚未制定和颁布。电子商务和其他平台仍处于模糊监管领域,互联网消费金融没有分类和监管。此外,监督机构之间并没有详细的分工,还是按照之前的传统观念来进行管理,所以相关体系和法律制度是滞后的。
(二)平台抗风险能力差
互联网消费金融是利用互联网技术和计算机技术开发的平台,需要尖端的互联网技术和信息技术作为支持。但是,国内开发和测试阶段的大多数是投资和信贷业务,相关的专业人才短缺,有关系统设计操作和软件开发的能力比较弱,平台的抗风险能力较差。
(三)行业发展参差不齐
目前互联网消费金融平台管理比较混乱,存在着一些没有国际牌照和资质不合法的平台。这些平台游离于监管和法律体系之外。因此平台风险极大,容易发生非法集资和欺诈的行为。在这个行业中,各平台的风险防控能力差别非常大。银行类的和BAT类的互联网企业实力雄厚,资金充足,技术先进,但是许多小型网贷公司的技术落后,处理分析数据及调查信用问题都与大企业有很大的行业差距,这些问题导致了平台的风控能力差,一旦出现出题会带来巨大的经济损失。
(四)消费者风险防范意识薄弱
经常进行互联网消费的群体大部分属于敢于冒险和超前消费的年轻一代群体。这类群体由于相关的金融知识和风险控制能力的欠缺,没有对应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辨别真伪的能力,所以极容易因为平台的虚假宣传而进入了非法集资和金融诈骗的圈套。
三、互联网消费金融风险防范措施
(一)加强平台内部风险控制
网络借贷平台作为融资中介,建立分层贷款规模体系,将有助于平台降低金融风险。首先,在分级贷款总体规模的体系内,分别对借款人和贷款人的个人信用信息、财务信息、专业信息和抵押品进行分类总结,设置出贷款等级,将贷款的控制交由系统根据相应数据自动进行。此外首次借款的消費者要根据其自身的财务信息情况设定借款额度。有信用记录不良的消费者应当控制其借款金额。最后,要严格审查平台投资者的资金来源情况,通过数据分析消费者的个人信息,避免洗钱带来的法律风险。对于新进入平台的投资者,应当设定相应的投资上限。
一旦发现异常资金,应及时与相关部门沟通,以避免舆论风险。在平台运营和盈利能力的基础上,网络借贷平台管理者应当根据出现的风险情况及时作出调整和寻找第三方平台作为保障。同时,平台工作人员作为平台的重要组成部分,拥有良好的风险控制理念和金融知识有着相当重要的意义。要建立健康正确的企业文化,对平台员工及时进行相关知识的培训学习及理念的传达。平台员工掌握了正确的风险管理知识才能够及时发现相应的平台风险并通过风险控制将风险降低到最小。 (二)完善平台外部监管体系
1.加强金融产品及服务的监管
首先要推动信用体系的发展,鼓励私营信用机构的发展,通过大数据的网络技术手段,形成真实有效的个人信用评价机制,可以根央行的征信报告互相弥补。另外还要将非银行类的金融机构、创新金融机构和信评体系结合起来,能够高效的利用各类机构的数据库,对个人的信用进行更多更精准的信息积累。其次对于非银行类的金融机构,要成立风险评估部门,完善相关的风险控制。管理消费金融业务的同时与其他主业进行协调定位,降低财务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的出现。用各种风险分散手段,包括保险和担保。最后要对信贷的用途进行有效的监督,令贷款人将贷款得来的资金真正用在日常消费上。这需要相关监管部门要实时的对金融市场产品进行风险评估,及时关注金融市场的相关动态,降低高风险产品进入市场的可能性 。
2.完善法律机制
虽然目前国家对互联网金融机构的反洗钱进行了规定,并且也对金融的犯罪进行了详细定义,但是相关针对互联网消费金融行业的详细规定尚未健全。因为需要国家相关部门及时出台相应的规定并及时地修订《反洗钱法》。按照特定程序,对互联网金融机构、互联网服务提供商等相关机构进行管理,明确反洗钱义务的法律责任,解决现有漏洞问题。制定针对互联网金融特点的法律体系,使得金融机构无法有机可乘。
3. 完善消费金融发展环境
互联网消费金融是未来的发展趋势,大数据和网络信息的运用可以促进金融业的高效发展,并且降低资金成本,增加风险管控水平。所以应当把互联网消费金融创新放在核心重要的位置,促进金融公司及银行的健康持续发展。开放金融信贷、信贷业务流程和消费场景,构建专门针对小微金融机构的大数据风险控制平台。实现快速高效的流通和决策自动化的小额金融业务审批处理,并通过电子商务平台与信用信息机构等信息数据的一站式集成,实现一家对接多家评分建模机构,根据不同类型的风险控制模型,帮助其实现量化风险管理和对接互联网电子商务、第三方支付等消費场景,为发展合作伙伴关系的小微金融机构提供一站式服务支持。
(三)提高投资者风险防范能力
在进行投资时,投资者也要仔细阅读项目相关的合约及合同,不要完全听信网站平台的夸大宣传和相关销售人员的一面之词,e租宝当时在相关媒体和央视进行大量的广告宣传,相当多的投资者就是因为广告的误导进行了投资。所以投资者在投资时做好风险评估,一定要有自己的判断,做好风险评估。投资者也要懂得分散投资的投资技巧,掌握金融投资的理论知识,可以在相关软件上进行简单的数据分析,将风险降低在可控范围之内。
参考文献:
[1]肖振宇,张杰,谷瀛.互联网消费金融虚拟信用风险研究[J].牡丹江师范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6(1):42-44.
[2]张玉梅. P2P小额网络贷款模式研究[J].生产力研究,2010(12):162-165.
[3]蔡恩泽.“e租宝”为何成“黑天鹅”?[N].人民邮电,2016-02-05(006).
关键词:互联网消费金融 风险 防范研究
近年来随着网络技术的迅速发展,互联网金融业随着蓬勃发展,金融商品不断推陈出新,互联网金融用户规模也在不断攀升。与此同时,互联网金融业务给传统金融服务带来了巨大的冲击和挑战。虽然网络金融的发展很快,但它离不开金融的本质。由于目前互联网金融未能进行高度针对性和有效的监管措施,导致互联网金融不仅承受着传统的金融风险,而且承担着网络金融的独特的风险。
一、互联网消费金融风险的表现形式
(一)信用风险
目前,我国的信用信息系统还处于建设初期,信贷环境给个人消费贷款带来了很多潜在风险,特别是虚拟互联网平台的消费信贷。虽然银行和消费金融公司可以使用信用验证,但由于收集信息有限,这种方法更加被动。而电子商务平台主要通过自身平台或第三方信用信息和资金积累的交易信息和记录,对消费者信用信息进行验证。电子商务平台难以获取真实数据,数据的深度和质量也不高。因此,不可能准确地分析和判断消费者的信用状况。近年来出现的非法搜集网民信息数据以及与平台内部串通等非法手段,对广大网民和金融机构平台都带来了巨大的经济上的损失。
(二)监管风险
互联网消费金融由于形成时间比较短,相应的监管政策和法律条文并不是特别健全,不能完全适合互联网消费金融的飞速发展。随着目前的监管政策、法律法规也在不断完善,在加强金融监管和降低杠杆率的背景下,预计今年互联网金融监管将继续增加力度。全面的监管网络金融市场,不仅不会阻碍互联网消费金融平台的发展,反而帮助消费者降低了风险。
(三)信息技术风险
信息技术风险是区别与传统金融风险的一种风险形式。因为互联网金融发展的基础就是互联网信息技术。消费平台通过进行不间断的信息采集与分析反馈来及时提供和更新互联网金融产品,一旦平台的服务器遭到外界的破坏,就会有损坏或者更改服务器上的数据系统的危险产生。除此之外,互联网金融平台上应用的软件也可能会存在设计漏洞和缺陷,不能够抵抗外界的入侵篡改的风险。因此,财务信息和交易可能会被扭曲和阻挡,黑客的入侵和病毒会给造成消费金融平台的破坏和停止运营,中止正在进行的金融交易,给消费者和相关平台带来安全隐患和资产的重大损失。
(四)欺诈风险
在互联网消费金融行业中存在着一些虚假宣传的平台,以发展最快且管理最为混乱的校园贷平台最为严重。这些平台打出了零首付、低贷款利率、零担保的宣传口号引诱大学生进行借贷活动。看似利率低,实际上这些平台的月贷款利率都已经达到了20%以上。远远高于之前的承诺和广告说明。很多用户不了解其真实的贷款利率和逾期后的收费标准,只是盲目的申请贷款,就会导致利滚利和高利贷的出现,存在欺诈风险。
二、互联网消费金融风险的形成原因
(一)监管不完善
互联网消费者金融是新兴的金融模式并不成熟,相关政策监管并不到位。目前,中国的互联网消费金融法规尚未制定和颁布。电子商务和其他平台仍处于模糊监管领域,互联网消费金融没有分类和监管。此外,监督机构之间并没有详细的分工,还是按照之前的传统观念来进行管理,所以相关体系和法律制度是滞后的。
(二)平台抗风险能力差
互联网消费金融是利用互联网技术和计算机技术开发的平台,需要尖端的互联网技术和信息技术作为支持。但是,国内开发和测试阶段的大多数是投资和信贷业务,相关的专业人才短缺,有关系统设计操作和软件开发的能力比较弱,平台的抗风险能力较差。
(三)行业发展参差不齐
目前互联网消费金融平台管理比较混乱,存在着一些没有国际牌照和资质不合法的平台。这些平台游离于监管和法律体系之外。因此平台风险极大,容易发生非法集资和欺诈的行为。在这个行业中,各平台的风险防控能力差别非常大。银行类的和BAT类的互联网企业实力雄厚,资金充足,技术先进,但是许多小型网贷公司的技术落后,处理分析数据及调查信用问题都与大企业有很大的行业差距,这些问题导致了平台的风控能力差,一旦出现出题会带来巨大的经济损失。
(四)消费者风险防范意识薄弱
经常进行互联网消费的群体大部分属于敢于冒险和超前消费的年轻一代群体。这类群体由于相关的金融知识和风险控制能力的欠缺,没有对应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辨别真伪的能力,所以极容易因为平台的虚假宣传而进入了非法集资和金融诈骗的圈套。
三、互联网消费金融风险防范措施
(一)加强平台内部风险控制
网络借贷平台作为融资中介,建立分层贷款规模体系,将有助于平台降低金融风险。首先,在分级贷款总体规模的体系内,分别对借款人和贷款人的个人信用信息、财务信息、专业信息和抵押品进行分类总结,设置出贷款等级,将贷款的控制交由系统根据相应数据自动进行。此外首次借款的消費者要根据其自身的财务信息情况设定借款额度。有信用记录不良的消费者应当控制其借款金额。最后,要严格审查平台投资者的资金来源情况,通过数据分析消费者的个人信息,避免洗钱带来的法律风险。对于新进入平台的投资者,应当设定相应的投资上限。
一旦发现异常资金,应及时与相关部门沟通,以避免舆论风险。在平台运营和盈利能力的基础上,网络借贷平台管理者应当根据出现的风险情况及时作出调整和寻找第三方平台作为保障。同时,平台工作人员作为平台的重要组成部分,拥有良好的风险控制理念和金融知识有着相当重要的意义。要建立健康正确的企业文化,对平台员工及时进行相关知识的培训学习及理念的传达。平台员工掌握了正确的风险管理知识才能够及时发现相应的平台风险并通过风险控制将风险降低到最小。 (二)完善平台外部监管体系
1.加强金融产品及服务的监管
首先要推动信用体系的发展,鼓励私营信用机构的发展,通过大数据的网络技术手段,形成真实有效的个人信用评价机制,可以根央行的征信报告互相弥补。另外还要将非银行类的金融机构、创新金融机构和信评体系结合起来,能够高效的利用各类机构的数据库,对个人的信用进行更多更精准的信息积累。其次对于非银行类的金融机构,要成立风险评估部门,完善相关的风险控制。管理消费金融业务的同时与其他主业进行协调定位,降低财务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的出现。用各种风险分散手段,包括保险和担保。最后要对信贷的用途进行有效的监督,令贷款人将贷款得来的资金真正用在日常消费上。这需要相关监管部门要实时的对金融市场产品进行风险评估,及时关注金融市场的相关动态,降低高风险产品进入市场的可能性 。
2.完善法律机制
虽然目前国家对互联网金融机构的反洗钱进行了规定,并且也对金融的犯罪进行了详细定义,但是相关针对互联网消费金融行业的详细规定尚未健全。因为需要国家相关部门及时出台相应的规定并及时地修订《反洗钱法》。按照特定程序,对互联网金融机构、互联网服务提供商等相关机构进行管理,明确反洗钱义务的法律责任,解决现有漏洞问题。制定针对互联网金融特点的法律体系,使得金融机构无法有机可乘。
3. 完善消费金融发展环境
互联网消费金融是未来的发展趋势,大数据和网络信息的运用可以促进金融业的高效发展,并且降低资金成本,增加风险管控水平。所以应当把互联网消费金融创新放在核心重要的位置,促进金融公司及银行的健康持续发展。开放金融信贷、信贷业务流程和消费场景,构建专门针对小微金融机构的大数据风险控制平台。实现快速高效的流通和决策自动化的小额金融业务审批处理,并通过电子商务平台与信用信息机构等信息数据的一站式集成,实现一家对接多家评分建模机构,根据不同类型的风险控制模型,帮助其实现量化风险管理和对接互联网电子商务、第三方支付等消費场景,为发展合作伙伴关系的小微金融机构提供一站式服务支持。
(三)提高投资者风险防范能力
在进行投资时,投资者也要仔细阅读项目相关的合约及合同,不要完全听信网站平台的夸大宣传和相关销售人员的一面之词,e租宝当时在相关媒体和央视进行大量的广告宣传,相当多的投资者就是因为广告的误导进行了投资。所以投资者在投资时做好风险评估,一定要有自己的判断,做好风险评估。投资者也要懂得分散投资的投资技巧,掌握金融投资的理论知识,可以在相关软件上进行简单的数据分析,将风险降低在可控范围之内。
参考文献:
[1]肖振宇,张杰,谷瀛.互联网消费金融虚拟信用风险研究[J].牡丹江师范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6(1):42-44.
[2]张玉梅. P2P小额网络贷款模式研究[J].生产力研究,2010(12):162-165.
[3]蔡恩泽.“e租宝”为何成“黑天鹅”?[N].人民邮电,2016-02-05(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