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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2016年习近平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强调,领导干部要始终不忘初心,坚定理想信念,为之不断奋斗;不忘初心,坚信党的根基在人民,党的力量在人民;在2015年12月全国党校工作会议上习近平也明确强调:党校工作的重要性之一在于培养造就一支具有铁一般信仰、铁一般信念、铁一般纪律、铁一般担当的干部队伍。各级领导干部要不断提高自身素养,强化政治素质,培育坚定理想信念的道德品格,培育执政为民的权力意识,严守清正廉洁的为官底线与培育崇尚法治的政治情怀,真正从“四有”干部升华为“四铁”干部。
〔关键词〕 政治生态;“四铁”干部;政治素养
〔中图分类号〕D261.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1676(2016)05-0092-03
政治生态是一个地方政治生活现状以及政治发展环境的集中反映,是党风、政风、社会风气的综合体现,其核心是领导干部的党性问题、觉悟问题、作风问题。[1]能否打造良好的政治生态,不仅事关地方党政形象,而且事关人心向背,不仅事关当下,而且事关长远。这就要求各级领导干部不断提高党性修养,提升政治觉悟,打造优良作风,聚沙成塔,积水成涓,努力培育信念坚定的道德品格,执政为民的权力意识,清正廉洁的为官底线与崇尚法治的政治情怀,真正成长为铁一般信仰、铁一般信念、铁一般纪律、铁一般担当的“四有”干部。
一、信念坚定的道德品格
理想信念是共产党人的灵魂与命脉,理想信念是共产党人的精神支柱与前进动力,作为领导干部,要带头坚定理想信念。“志不立,天下无可成之事。”正如习近平在建党95周年讲话中所言:“理想信念动摇是最危险的动摇,理想信念滑坡是最危险的滑坡。一个政党的衰落,往往从理想信念的丧失或缺失开始。我们党是否坚强有力,既要看全党在理想信念上是否坚定不移,更要看每一位党员在理想信念上是否坚定不移。”[1]改革开放后,我们在迎接发展成就的同时也面临着许多的威胁与挑战,意识形态领域的斗争从未停止,一些过去隐藏较深的矛盾凸显,一些过去含敛的问题激化,社会的公平、公正成为群众最集中的诉求,民生问题的解决也显得尤为迫切,在这种情况下,作为共产党人应该如何看待现实情况?应该如何坚定立场原则不动摇?应该如何坚守理想信念?这成为了摆在很多共产党人面前的实际困惑,越是在这种时候,越是需要我们共产党人具有世界眼光,发展思维,规律意识,正视问题,充分认识到这是我们在社会转型期的必经阶段,肯定执政党解决问题的决心与努力,继续坚定社会主义理想信念,树立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以伟大的理想激励自己,影响他人,以坚定的信念支撑行动,示范他人,这才能称之为一个真正的共产党人。诚然,领导干部作为社会的一份子,肯定会不同程度地受到社会的影响,尤其是社会上一些不良现象与风气,如何抵制诱惑,坚守自己的思想阵地,这对领导干部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这就需要我们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和政治敏锐性与真谬鉴别力,自觉与各种违反纪律的行为人员划清界限,坚守精神家园,坚定理想信念,始终牢记“革命理想高于天”。
二、执政为民的权力意识
人民群众是我们执政的基石也是我们执政的目的所在,我国国家的一切权力是属于人民,来源于人民的,是人民通过人民代表大会将权力赋予党和国家手中,我们必须始终牢记权力的主体是人民而不是国家和党的掌权者。领导干部掌握的权力只是代行行为而不是其个人行为,领导干部行使权力的过程涉及到的是国家的主权和利益,而不是个人的权利和利益,因此产生的是对国家的责任与义务而不是个人的责任与义务,所以,作为领导干部,必须要严格区分由代行产生的权力责任与个人的权利责任。权力来源来自于人民,所以权力必须服务于人民,领导干部通过权力行使、谋取的应该是公共利益而非个人私利。所以,各级领导干部要了解民情,体现民意,用手中掌握的权力维护民利,“意莫高于爱民,行莫厚于爱民”,这是执政的最高境界也是为民的最好诠释。
三、清正廉洁的为官底线
清正廉洁是我国传统文化推崇的为官美德,不仅被视为“仕者之德”,而且被视为“国之四维”。回顾我国千年历史,不难发现,凡是吏治严明,官风清正的朝代,必然繁荣富强,凡是吏治腐败,官风腐化的朝代,必然衰败羸弱。《周礼》记载我国古代考核官吏实行的“六廉”标准为“廉善”、“廉能”、“廉敬”、“廉正”、“廉法”、“廉辩”,六方面都冠之以“廉”,这足以表明我国古代对官员廉德的推崇与重视;西汉“中兴之主”汉宣帝曾提出“吏不廉平,则治道衰”;清朝皇帝雍正也强调“吏治不清,民何由安”,宋代名臣包拯曾以“廉者,民之表也;贪者,民之贼也”来表明了自己为官的立场;明代《官箴》中也有“吏不畏吾严而畏吾廉,民不服吾能而服吾公”等经典的表述。回顾95年的建党史,清正廉洁也是中国共产党的优良传统。不论是革命年代还是建设时期,我们党一直将清正廉洁作为为官的主要要求。早在井冈山时期,我们党就制定了《井冈山反腐败训令》,对腐败严惩不贷;抗日战争与解放战争时期,我们多次开展整风运动,对党内的不良风气进行整顿,力求保持党的清正廉洁;建国前,毛泽东在七届二中全会上向全党发出了“两个务必”的号召;邓小平在改革开放后深入开展反腐倡廉建设,直到今天我们党倡导的“三严三实”,颁布的“六不准”、“八项规定”以及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中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都是对党员和领导干部的约束、规诫,都是我们党在新形势下塑造清正廉洁执政形象的重要抓手。对于领导干部而言,清正廉洁既是一种素养,又是一种能力,既是一种自我约束,又是一种外树榜样。是领导干部的必备素养与做人底线。“其身正,不令则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一个领导干部,只有清正廉洁,才能牢记宗旨,拒腐防变;只有清正廉洁,才能为民执政,赢得民心;只有清正廉洁,才能不为美色所动,不为金钱所惑,不为人情所困;才可以成为群众信赖、同事敬重、子女为荣的清官好官。对于领导干部而言,清正廉洁是“为官之要”,是“为政之本”,是“品德之基”。 四、崇尚法治的政治情怀
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求各级领导干部要提高法治思维,运用法治方式推动改革与发展,化解矛盾与问题,维护稳定与和谐,积极推动营造依法、用法、护法的法治环境。领导干部要提升崇尚法治的素养不仅是个人健康成长的内在需求,更是构建良好政治生态的组织需求。各级领导干部法治素养的强弱,直接决定着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依法治国的水平,决定着领导干部在治理地方时的布局谋篇,决定着领导干部在地方建设中的统筹规划,事关人民的幸福安康,事关我们党的执政兴国,事关良好政治生态的总体构建。领导干部要培育法治素养,首先,要崇尚法治,认可法治,遵循法治。对领导干部而言,依法办事,依法行政需要的不仅是知识与观念,更需要的是认同与信仰,领导干部只有对法治心存敬畏,牢固树立不能触碰法治红线、不能逾越法治底线的观念,不去行使法外之权,不去干预法外之事,不以言代法、不徇私枉法、不以权压法,才是真正确立起了法治信仰。其次,要加强法治学习,树立牢固的法治意识。要把领导干部带头学法与模范守法作为树立法治意识的关键,树立各级领导干部法律至上,法大于权,依法办事,依法行政,依法治理等法治观念,真正将法治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努力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崇尚者、遵守者与捍卫者。第三,要强化法治实践,形成依法办事的思维方式。领导干部必须要提高法治思维与依法办事的能力,想问题、办事情、下指示、做决策之前首先要用法治思维去衡量,在处理行政事务时,要按照法定程序执行。第四,要推进制度建设,创设良好的法治环境。加大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形成配套完善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使得领导干部在办事时心中有数,行动有度。此外,还要建立激励引导机制,将法治建设成效纳入对领导干部的政绩考核当中,在同等条件下,法治素养强,依法办事能力高的干部优先录用,激励促进领导干部自觉守法,用法律约束自身的行为;建立责任追究与倒查机制,对没有遵循法治造成严重失误的领导干部要追究相关责任,尤其是负有领导责任的人员和相关责任人员。多管齐下,促成领导干部依法办事,遵法守法的法治思维的养成与依法办事能力的提升。“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是对依法治国与遵法守法的最好诠释。
此外,领导干部还应树立规矩意识,严守纪律底线,培育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与看齐意识,真正成长为“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
领导干部作为政治生态中关键的一环,基础的一环,决定性的一环,其道德品格、权力意识、为官底线与政治情怀,决定我们能否培养造就心中有党、心中有民、心中有责、心中有戒的干部队伍,[3]决定我们能否构建良好的政治生态,要让广大领导干部真正从“四有”干部升华为“四铁”干部,让广大领导干部优秀的政治素养成为我们社会主义事业建设的基本要素与重要保证,不忘初心,继续前进,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不断奋斗。
[参考文献]
[1] 栗战书.科学发展要有好的政治生态[EB/OL].人民网,2010-12-21.
[2] 习近平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大会上的讲话[EB/OL].中国新闻网,2016-07-01.
[3] 习近平在2015年12月11日全国党校工作会议上的讲话[J].求是,2016(9).
责任编辑:徐 芳
〔关键词〕 政治生态;“四铁”干部;政治素养
〔中图分类号〕D261.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1676(2016)05-0092-03
政治生态是一个地方政治生活现状以及政治发展环境的集中反映,是党风、政风、社会风气的综合体现,其核心是领导干部的党性问题、觉悟问题、作风问题。[1]能否打造良好的政治生态,不仅事关地方党政形象,而且事关人心向背,不仅事关当下,而且事关长远。这就要求各级领导干部不断提高党性修养,提升政治觉悟,打造优良作风,聚沙成塔,积水成涓,努力培育信念坚定的道德品格,执政为民的权力意识,清正廉洁的为官底线与崇尚法治的政治情怀,真正成长为铁一般信仰、铁一般信念、铁一般纪律、铁一般担当的“四有”干部。
一、信念坚定的道德品格
理想信念是共产党人的灵魂与命脉,理想信念是共产党人的精神支柱与前进动力,作为领导干部,要带头坚定理想信念。“志不立,天下无可成之事。”正如习近平在建党95周年讲话中所言:“理想信念动摇是最危险的动摇,理想信念滑坡是最危险的滑坡。一个政党的衰落,往往从理想信念的丧失或缺失开始。我们党是否坚强有力,既要看全党在理想信念上是否坚定不移,更要看每一位党员在理想信念上是否坚定不移。”[1]改革开放后,我们在迎接发展成就的同时也面临着许多的威胁与挑战,意识形态领域的斗争从未停止,一些过去隐藏较深的矛盾凸显,一些过去含敛的问题激化,社会的公平、公正成为群众最集中的诉求,民生问题的解决也显得尤为迫切,在这种情况下,作为共产党人应该如何看待现实情况?应该如何坚定立场原则不动摇?应该如何坚守理想信念?这成为了摆在很多共产党人面前的实际困惑,越是在这种时候,越是需要我们共产党人具有世界眼光,发展思维,规律意识,正视问题,充分认识到这是我们在社会转型期的必经阶段,肯定执政党解决问题的决心与努力,继续坚定社会主义理想信念,树立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以伟大的理想激励自己,影响他人,以坚定的信念支撑行动,示范他人,这才能称之为一个真正的共产党人。诚然,领导干部作为社会的一份子,肯定会不同程度地受到社会的影响,尤其是社会上一些不良现象与风气,如何抵制诱惑,坚守自己的思想阵地,这对领导干部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这就需要我们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和政治敏锐性与真谬鉴别力,自觉与各种违反纪律的行为人员划清界限,坚守精神家园,坚定理想信念,始终牢记“革命理想高于天”。
二、执政为民的权力意识
人民群众是我们执政的基石也是我们执政的目的所在,我国国家的一切权力是属于人民,来源于人民的,是人民通过人民代表大会将权力赋予党和国家手中,我们必须始终牢记权力的主体是人民而不是国家和党的掌权者。领导干部掌握的权力只是代行行为而不是其个人行为,领导干部行使权力的过程涉及到的是国家的主权和利益,而不是个人的权利和利益,因此产生的是对国家的责任与义务而不是个人的责任与义务,所以,作为领导干部,必须要严格区分由代行产生的权力责任与个人的权利责任。权力来源来自于人民,所以权力必须服务于人民,领导干部通过权力行使、谋取的应该是公共利益而非个人私利。所以,各级领导干部要了解民情,体现民意,用手中掌握的权力维护民利,“意莫高于爱民,行莫厚于爱民”,这是执政的最高境界也是为民的最好诠释。
三、清正廉洁的为官底线
清正廉洁是我国传统文化推崇的为官美德,不仅被视为“仕者之德”,而且被视为“国之四维”。回顾我国千年历史,不难发现,凡是吏治严明,官风清正的朝代,必然繁荣富强,凡是吏治腐败,官风腐化的朝代,必然衰败羸弱。《周礼》记载我国古代考核官吏实行的“六廉”标准为“廉善”、“廉能”、“廉敬”、“廉正”、“廉法”、“廉辩”,六方面都冠之以“廉”,这足以表明我国古代对官员廉德的推崇与重视;西汉“中兴之主”汉宣帝曾提出“吏不廉平,则治道衰”;清朝皇帝雍正也强调“吏治不清,民何由安”,宋代名臣包拯曾以“廉者,民之表也;贪者,民之贼也”来表明了自己为官的立场;明代《官箴》中也有“吏不畏吾严而畏吾廉,民不服吾能而服吾公”等经典的表述。回顾95年的建党史,清正廉洁也是中国共产党的优良传统。不论是革命年代还是建设时期,我们党一直将清正廉洁作为为官的主要要求。早在井冈山时期,我们党就制定了《井冈山反腐败训令》,对腐败严惩不贷;抗日战争与解放战争时期,我们多次开展整风运动,对党内的不良风气进行整顿,力求保持党的清正廉洁;建国前,毛泽东在七届二中全会上向全党发出了“两个务必”的号召;邓小平在改革开放后深入开展反腐倡廉建设,直到今天我们党倡导的“三严三实”,颁布的“六不准”、“八项规定”以及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中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都是对党员和领导干部的约束、规诫,都是我们党在新形势下塑造清正廉洁执政形象的重要抓手。对于领导干部而言,清正廉洁既是一种素养,又是一种能力,既是一种自我约束,又是一种外树榜样。是领导干部的必备素养与做人底线。“其身正,不令则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一个领导干部,只有清正廉洁,才能牢记宗旨,拒腐防变;只有清正廉洁,才能为民执政,赢得民心;只有清正廉洁,才能不为美色所动,不为金钱所惑,不为人情所困;才可以成为群众信赖、同事敬重、子女为荣的清官好官。对于领导干部而言,清正廉洁是“为官之要”,是“为政之本”,是“品德之基”。 四、崇尚法治的政治情怀
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求各级领导干部要提高法治思维,运用法治方式推动改革与发展,化解矛盾与问题,维护稳定与和谐,积极推动营造依法、用法、护法的法治环境。领导干部要提升崇尚法治的素养不仅是个人健康成长的内在需求,更是构建良好政治生态的组织需求。各级领导干部法治素养的强弱,直接决定着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依法治国的水平,决定着领导干部在治理地方时的布局谋篇,决定着领导干部在地方建设中的统筹规划,事关人民的幸福安康,事关我们党的执政兴国,事关良好政治生态的总体构建。领导干部要培育法治素养,首先,要崇尚法治,认可法治,遵循法治。对领导干部而言,依法办事,依法行政需要的不仅是知识与观念,更需要的是认同与信仰,领导干部只有对法治心存敬畏,牢固树立不能触碰法治红线、不能逾越法治底线的观念,不去行使法外之权,不去干预法外之事,不以言代法、不徇私枉法、不以权压法,才是真正确立起了法治信仰。其次,要加强法治学习,树立牢固的法治意识。要把领导干部带头学法与模范守法作为树立法治意识的关键,树立各级领导干部法律至上,法大于权,依法办事,依法行政,依法治理等法治观念,真正将法治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努力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崇尚者、遵守者与捍卫者。第三,要强化法治实践,形成依法办事的思维方式。领导干部必须要提高法治思维与依法办事的能力,想问题、办事情、下指示、做决策之前首先要用法治思维去衡量,在处理行政事务时,要按照法定程序执行。第四,要推进制度建设,创设良好的法治环境。加大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形成配套完善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使得领导干部在办事时心中有数,行动有度。此外,还要建立激励引导机制,将法治建设成效纳入对领导干部的政绩考核当中,在同等条件下,法治素养强,依法办事能力高的干部优先录用,激励促进领导干部自觉守法,用法律约束自身的行为;建立责任追究与倒查机制,对没有遵循法治造成严重失误的领导干部要追究相关责任,尤其是负有领导责任的人员和相关责任人员。多管齐下,促成领导干部依法办事,遵法守法的法治思维的养成与依法办事能力的提升。“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是对依法治国与遵法守法的最好诠释。
此外,领导干部还应树立规矩意识,严守纪律底线,培育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与看齐意识,真正成长为“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
领导干部作为政治生态中关键的一环,基础的一环,决定性的一环,其道德品格、权力意识、为官底线与政治情怀,决定我们能否培养造就心中有党、心中有民、心中有责、心中有戒的干部队伍,[3]决定我们能否构建良好的政治生态,要让广大领导干部真正从“四有”干部升华为“四铁”干部,让广大领导干部优秀的政治素养成为我们社会主义事业建设的基本要素与重要保证,不忘初心,继续前进,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不断奋斗。
[参考文献]
[1] 栗战书.科学发展要有好的政治生态[EB/OL].人民网,2010-12-21.
[2] 习近平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大会上的讲话[EB/OL].中国新闻网,2016-07-01.
[3] 习近平在2015年12月11日全国党校工作会议上的讲话[J].求是,2016(9).
责任编辑:徐 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