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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我国第一个进入老龄化社会的城市,上海正日益感受着人口老龄化加剧带来的挑战和压力,老年问题已经越来越成为影响上海社会经济持续发展的重大的社会问题。对此,加强和构建上海老年人社会服务体系,让老人共享改革发展和现代城市文明发展成果,成为上海各级政府关心的一大实事项目。
近年来,上海金山区人民法院针对该区农村老年人涉诉涉访现象增多,把助老服务工作摆上重要位置,不仅使涉诉涉访的农村老年人获得了法律的帮助,更将服务延伸到庭外,让“平安”建设真正成为老年人心中的和风细雨。
据了解,2006年1至5月份,金山区法院共接待各类老年人现场来访80人次。从来访的老年人情况来看,到访老年人自身多属行动或视力、听力不便者,且多在无亲属陪同情况下单独来访。到访者多数文化水平较低,法律知识欠缺。来访咨询内容大多涉及子女赡养、退休工资待遇、房屋拆迁、婚姻家庭、父母出资为子女购房等相关问题。部分来访者所反映的问题不属法院管辖范畴,因不知解决途径,到法院来寻求帮助。这些老人往往因过分伤心而产生较大的情绪波动。
2006年6月1日,儿童节。这天上午,地处上海西郊的金山区人民法院来了一位88岁的老太太,其表示欲状告与其共同生活的养女及女婿,但具体要求又含糊不清,对自己及养女、女婿的住址及单位也说不明。
为了弄清情况,切实维护老人的合法权益,立案庭负责接待的三位同志根据庭长的指派,决定上门服务。他们引导老人回忆家庭情况和所在村落。凭借老人的印象,法官们找到了老太太所在的村委会。
经详细了解,老人家庭真实状况并非如其所言。那天早晨,老太太和养女在言语上发生了一点小争吵。之后,老太太就趁人不备悄悄走出家门不告而别,在旁边的公路上拦了辆公交车直奔法院来。
老太太平时很少出门,又没有带通讯工具,如果有什么闪失事情就大了,为此,着急的养女及养女婿到处寻找,时近中午依然没有消息。直到村委会来电话告知金山区法院的三位法官已将老太太送回来了,大家悬着的心才落了下来。养女及养女婿得知老太太为一点小事就去法院告他们,心里感到很不好意思,在向法官感谢的同时一再表示以后会好好善待老人。
“老有所养,老有所居”。
近些年,城市建设日新月异,很多居民的居住环境由此得到了很大的改善,但金山区法院的法官们却发现,老年人来访反映动拆迁后无处居住的情况却比以前反而多了,经深入调查发现,其主要原因是:
一些被拆迁的房屋系老人建造后给子女作为婚房居住使用,但在动拆迁过程中,有关部门未严格审查房屋的产权证、农村宅基地使用权证等相关资料,直接与其子女签订协议,并将拆迁补偿款直接支付给其子女,致使老人的居住无着落;
一些老人自己建造房屋后,将房屋分给子女,老人的居住问题则采取在子女间轮流居住的形式,但房屋遇拆迁后,子女们用拆迁补偿款购置了商品房,却以房屋产权上未有老人份额为由,拒绝老人居住;
一些子女漠视父母的合法权益,将父母的拆迁补偿款据为己有,不安排父母的居住。
为此,金山区人民法院的来访接待人员热心解答问题,积极为老人提供法律帮助,引导他们通过法律途径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老年人是个弱势群体,针对老年人来访的特点和情况,金山区法院着重从以下四方面入手以切实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一是安排有丰富接待经验的审判人员予以接待,耐心倾听,缓解其焦虑情绪;二是加强引导,对老年人所提要求进行详细释明。对需要通过诉讼解决的问题,告知其诉讼程序,释明相关法律内容;对不属法院受理范畴,又需经过相关部门处理的来访,联系所属街道、居委会了解情况,告知其解决途径,同时联系相关部门协同处理;三是针对部分老年人文化水平低、法律知识匮乏的特点,主动联系区法律援助中心或其所属街道、镇信访窗口为老年人提供法律援助;四是主动为老人提供各类便民服务。针对金山区地处远郊的特点,对行动或视力、听力不便、单独来访的老年人坚持“送出门、送上车、送回家”,尽可能方便来访者。
关心、爱护、尊重老年人,是社会文明的标志,也是和谐社会创建的关键。老人,是抚育我们的昨天;老年,是等待我们的明天,面对涉诉涉访的老年人,金山区法官们深谙这个道理。
编辑:靳伟华
近年来,上海金山区人民法院针对该区农村老年人涉诉涉访现象增多,把助老服务工作摆上重要位置,不仅使涉诉涉访的农村老年人获得了法律的帮助,更将服务延伸到庭外,让“平安”建设真正成为老年人心中的和风细雨。
据了解,2006年1至5月份,金山区法院共接待各类老年人现场来访80人次。从来访的老年人情况来看,到访老年人自身多属行动或视力、听力不便者,且多在无亲属陪同情况下单独来访。到访者多数文化水平较低,法律知识欠缺。来访咨询内容大多涉及子女赡养、退休工资待遇、房屋拆迁、婚姻家庭、父母出资为子女购房等相关问题。部分来访者所反映的问题不属法院管辖范畴,因不知解决途径,到法院来寻求帮助。这些老人往往因过分伤心而产生较大的情绪波动。
2006年6月1日,儿童节。这天上午,地处上海西郊的金山区人民法院来了一位88岁的老太太,其表示欲状告与其共同生活的养女及女婿,但具体要求又含糊不清,对自己及养女、女婿的住址及单位也说不明。
为了弄清情况,切实维护老人的合法权益,立案庭负责接待的三位同志根据庭长的指派,决定上门服务。他们引导老人回忆家庭情况和所在村落。凭借老人的印象,法官们找到了老太太所在的村委会。
经详细了解,老人家庭真实状况并非如其所言。那天早晨,老太太和养女在言语上发生了一点小争吵。之后,老太太就趁人不备悄悄走出家门不告而别,在旁边的公路上拦了辆公交车直奔法院来。
老太太平时很少出门,又没有带通讯工具,如果有什么闪失事情就大了,为此,着急的养女及养女婿到处寻找,时近中午依然没有消息。直到村委会来电话告知金山区法院的三位法官已将老太太送回来了,大家悬着的心才落了下来。养女及养女婿得知老太太为一点小事就去法院告他们,心里感到很不好意思,在向法官感谢的同时一再表示以后会好好善待老人。
“老有所养,老有所居”。
近些年,城市建设日新月异,很多居民的居住环境由此得到了很大的改善,但金山区法院的法官们却发现,老年人来访反映动拆迁后无处居住的情况却比以前反而多了,经深入调查发现,其主要原因是:
一些被拆迁的房屋系老人建造后给子女作为婚房居住使用,但在动拆迁过程中,有关部门未严格审查房屋的产权证、农村宅基地使用权证等相关资料,直接与其子女签订协议,并将拆迁补偿款直接支付给其子女,致使老人的居住无着落;
一些老人自己建造房屋后,将房屋分给子女,老人的居住问题则采取在子女间轮流居住的形式,但房屋遇拆迁后,子女们用拆迁补偿款购置了商品房,却以房屋产权上未有老人份额为由,拒绝老人居住;
一些子女漠视父母的合法权益,将父母的拆迁补偿款据为己有,不安排父母的居住。
为此,金山区人民法院的来访接待人员热心解答问题,积极为老人提供法律帮助,引导他们通过法律途径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老年人是个弱势群体,针对老年人来访的特点和情况,金山区法院着重从以下四方面入手以切实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一是安排有丰富接待经验的审判人员予以接待,耐心倾听,缓解其焦虑情绪;二是加强引导,对老年人所提要求进行详细释明。对需要通过诉讼解决的问题,告知其诉讼程序,释明相关法律内容;对不属法院受理范畴,又需经过相关部门处理的来访,联系所属街道、居委会了解情况,告知其解决途径,同时联系相关部门协同处理;三是针对部分老年人文化水平低、法律知识匮乏的特点,主动联系区法律援助中心或其所属街道、镇信访窗口为老年人提供法律援助;四是主动为老人提供各类便民服务。针对金山区地处远郊的特点,对行动或视力、听力不便、单独来访的老年人坚持“送出门、送上车、送回家”,尽可能方便来访者。
关心、爱护、尊重老年人,是社会文明的标志,也是和谐社会创建的关键。老人,是抚育我们的昨天;老年,是等待我们的明天,面对涉诉涉访的老年人,金山区法官们深谙这个道理。
编辑:靳伟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