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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和谐劳动关系是和谐社会的重要基石,从协调劳动关系的源头入手,深化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工作,建立合理的收入分配制度,已成为提升工会组织维权能力的需要。文章总结了工会发挥组织作用,推动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做法和需要强化的工作着力点。
关键词:劳动关系;工资集体协商;工会
作者简介:邱连英(1970-),女,湖北宜昌人,中国葛洲坝集团机械船舶有限公司,政工师。(湖北 宜昌 443007)
中图分类号:F272.9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0079(2011)21-0054-02
2008年以来,中国葛洲坝集团机械船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机船公司)工会突出履行维护职责,按照集团公司工会工作部署和总体要求,积极着手推动公司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在1+3的模式上签订了《中国葛洲坝集团机械船舶有限公司工资协商专项集体合同》,以工资集体协商专项集体合同为主动、依法、科学维权的工作载体,实现了职工收入分配维权机制建设的新突破,迈出了维护广大职工权益行动的新步伐。
一、推动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背景
近些年,机船公司的发展步伐不断加快,从 2006以来分别合并了船厂、化工公司及三峡实业的工业公司,资源实现优化配置,产能扩大,产品升级,公司由昔日单纯的机械加工发展成以钢结构、水工金结,船舶、路桥、启闭机、起重机、港口装卸机械制作等为主要产品的高新技术企业。企业劳动生产率成倍增长,由2004年的14.6万元/人·年,上升到2010年56.57万元/人·年。伴随着管理模式、经营理念、产品调整、职工身份、物价消费等发生的巨大变化,几十年前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职工等级工资制度已不适应公司现代化发展的需求,因工资收入分配问题而引起的劳动关系矛盾日渐凸显,影响了企业劳动关系的和谐和职工队伍的稳定。
为此,从协调劳动关系的源头入手,深化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工作,建立合理的收入分配制度,已成为提升工会组织维权能力的需要,成为维护广大职工权益的需要。
二、推动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实践
1.做好宣传发动,为协商提供认识保障
广泛宣传提高认知度。大力宣传提高认识,是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前提。由于是首次对传统工资制度实施重大改革,为了提高对企业分配中协商共决机制的认同和对于工资集体协商机制的认知,工会利用橱窗、电子屏、网络、专题会议、普法宣传日、印发宣传提纲等多种形式,一方面,广泛宣传《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工会法》和上级工会关于推进工资集体协商的相关规定和积极意义,提高劳资双方对工资集体协商必要性和重要性的认识,营造企业上下支持、自觉参与这一工作的良好氛围;另一方面,大力宣传工资集体协商的开展程序、工作内容、方式方法等,增强企业劳资双方做好这一工作的基础知识掌握程度,为规范运作奠定基础。
深入发动职工,激发责任感。对于工资问题,企业行政与职工考虑的角度不同,企业要降低成本,发展生产,增加利润,职工则希望自己的劳动成果、工作价值得到最大体现,居于中间的工会就需要寻找最佳结合点。一方面,对职工宣传没有企业整体利益就没有职工个人利益的观念,教育职工认真做好本职工作,尽心尽力为企业的发展贡献力量;另一方面,对企业行政宣传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共建共享、双赢互利”的企业发展理念,增强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提高公信度的动力,宣传通过工资集体协商建立良好的劳资关系促进企业和谐发展的案例,解决企业行政认识上的偏差,变“要我谈”为“我要谈”,让广大干部职工的认识统一到“工资集体协商是职工权益的需要,也是企业发展的需要”上来。
2.做好调查研究,为协商提供内容保障
协商前的调查研究是艰苦的,却是十分必要的,甚至是决定协商成败的关键。
一是保障协商内容有可行性。工资集体协商主体双方在协商前要做好充分的调查研究,努力做到“两个了解”:一方面了解职工的意愿,工会采取发调查问卷、座谈会等渠道了解掌握职工的思想动态和利益诉求,特别是职工对工资收入的满意度、希望得到的最低工资及工资增长的心理预期;另一方面了解企业的实情,与公司人力资源处、生产管理处、财务处等部门积极进行沟通,掌握公司各项经营数据,特别是生产成本、利润盈亏、工资指标等内容,并及时向职工传达,为制定可行的工资协商方案,开展协商工作创造条件。
二是保障协商内容有针对性。把工资分配制度、职工工资发放时间和支付办法,职工奖金、津贴、补贴办法,职工加班加点、法定休假日、带薪年休假、婚丧假、生育(产)假、节育手术假等国家规定的待遇作为集体协商及签订工资协议的核心内容,实实在在地保障职工切身利益。
3.做好协商督查,为协商提供履约保障
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的最终目的是为了协调劳动关系,实现劳资共赢。针对实施中可能存在的重签订轻履行的问题,工会与相关部门要根据工资协议履行监督检查工作。
通过“公开”促保障。一是通过印发工资专项集体合同小册子让广大职工了解公司的工资分配政策,了解自己收入的构成,明晰双方的责、权、利。二是通过企务公开,对各单位工资支付和“五险”“两金”欠缴情况进行公示。为了防止发生各单位拖欠职工工资和针对个别单位拖欠职工社会保险金及住房公积金欠缴情况,每季度对公司各单位的工资支付情况和“五险”、“两金”欠缴情况,通过“上报、公示、整改”三个工作环节加以监督,有效防止了企业拖欠职工工资和“五险”“两金”欠缴情况的发生。
通过“制度”促保障。一是建立了含工资专项集体合同在内的《集体合同》履约情况向职代会报告制度。在接受代表审议中,通过面对面的沟通交流,针对职工反映和关注的热点问题,行政方也会据实予以说明,加强了职工群众的监督和评估,切实提高了集体协议的履约率;二是加强考核评先制度管理,将各单位工资发放情况纳入单位领导年薪考核和各项评优评先制度当中,实行拖欠工资及“五险”、“两金”欠缴一票否决制度,为协商履约提供又一道防线。
三、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的思考
充分发挥工会组织作用,强化在工资集体协商工作中的着力点,更好推动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开展,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是我们作为国企单位工会工作者必须要思考的问题。
1.要进一步强化工会在工资集体协商中的主动作用。
开展企业工资集体协商,离不开工会的积极主动。工会要强化责任意识和依法维权意识,着力在“三个主动”上发挥作用。
一要主动开展“要约”,在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上发挥作用。这决定了工资集体协商的法定程序是否能够真正启动,做到这一点就要认识到,开展集体协商要约,是工会主动作为、表达职工利益诉求的一个法律手段,是工会必须履行的法定职责与义务,尤其是在出现企业利润增长、劳动生产率提高、政府发布的工资指导线标准提高、城镇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增长等情形之一时,工会更要主动提出增加工资的协商“要约”。
二要主动提升自身素质,在提高集体协商水平上发挥作用。首先是要提高工会干部的企业管理知识、政策法律法规知识,其次是要提高谈判等方面的艺术技巧,然后是要提高调研水平,深入掌握企业生产经营、消费品物价上涨和劳动力市场供求情况等第一手材料,这样工会在谈判中就会底气十足,协商出高水平的协议方案。
三是要主动推动建立健全各项民主管理制度,在完善集体协商制度化上发挥作用。其一应当建立健全要约制度。进一步推动形成“工会依法主动要约、对不应约的由上级工会要求其限期整改、对不整改的由劳动监察部门进行责任追究”的工作链,努力提高工资集体协商建制率。其二应当建立激励约束机制。要把企业是否建立了工资集体协商制度作为“文明单位”等评先评优的必备条件。其三应当建立履约监督检查制度。通过实行工资集体合同履行情况向职代会报告、企业职工代表监督检查和在企务公开栏公示等方法,确保工资集体协议的严格履行。
2.要进一步强化工会在工资集体协商中的指导和推进作用
一要加强指导员队伍建设。在具体协商工作中,无论是工会选派的职工方协商代表,还是企业方协商代表,就其职责而言,他们都共同承担着平等协商解决企业内部工资分配的义务,就其掌握的劳动法律、工资政策等方面信息而言,职工方协商代表相对企业方协商代表是不对称的。这就要求工会组织一方面要发挥自身优势,积极整合各方面资源,聘请一批熟悉法律、懂得政策、精通业务、善于协商的人员组成专兼职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队伍,解决当前职工与企业在工资集体协商中存在的“地位不平等”、“力量不均衡”、“素质不匹配”、“信息不对称”等突出问题;另一方面上级工会应定期组织、分批培训基层工会干部、有关工作人员和职工方协商代表,同时,各单位工会也要进一步加大对协商代表学习进修的支持力度,合力提高协商指导员队伍素质。
一要加大上级工会的指导推进力度。强化工会对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分类指导和分层次推进,尤其要加大上级工会代表下级工会参与工资集体协商的力度。为解决一些基层工会不会协商、不敢协商的问题,要组织力量深入基层,为集体协商提供从确定协商代表、拟定协商议题到召开协商会议、起草合同文本等环节的全程指导,以推动工资集体协商各项工作的完善和发展。
3.要进一步强化工会在工资集体协商中的维护作用
工会在制定协商方案和代表职工谈判的过程中,一方面要牢牢把握职工总体受益的原则,另一方面还要考虑企业承受能力,最大限度地协助企业落实职工的经济权益,做到坚持“两个维护相统一”,实现企业发展和职工受益双赢。
在市场经济中,职工个人利益是蕴含在企业整体利益之中的,企业的兴衰与职工的贫富是联系在一起的。只有在发展生产力,提高企业经济效益的前提下,才能使职工生活得到逐步改善和提高,集体合同条款才能得到有效的落实。
作为工会组织,要想通过工资集体协商更好地改善职工的生产和生活条件,更好地维护职工的切身利益,就必须教育和引导职工支持企业改革、投身发展。紧紧围绕企业的生产经营目标,以创建“工人先锋号”为载体,不断深入实施职工素质工程和建功立业活动,通过广泛开展劳动竞赛、合理化建议、群众性经济技术创新和“我为节能减排作贡献”等活动,有效推动企业的发展进步。只有提高了企业的经济效益,职工的收入才能不断增长,各种具体利益才能逐步实现。
参考文献:
[1]中华全国总工会.怎样做好集体协商与集体合同工作[M].北京:中国工人出版社,2005.
(责任编辑:刘辉)
关键词:劳动关系;工资集体协商;工会
作者简介:邱连英(1970-),女,湖北宜昌人,中国葛洲坝集团机械船舶有限公司,政工师。(湖北 宜昌 443007)
中图分类号:F272.9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0079(2011)21-0054-02
2008年以来,中国葛洲坝集团机械船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机船公司)工会突出履行维护职责,按照集团公司工会工作部署和总体要求,积极着手推动公司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在1+3的模式上签订了《中国葛洲坝集团机械船舶有限公司工资协商专项集体合同》,以工资集体协商专项集体合同为主动、依法、科学维权的工作载体,实现了职工收入分配维权机制建设的新突破,迈出了维护广大职工权益行动的新步伐。
一、推动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背景
近些年,机船公司的发展步伐不断加快,从 2006以来分别合并了船厂、化工公司及三峡实业的工业公司,资源实现优化配置,产能扩大,产品升级,公司由昔日单纯的机械加工发展成以钢结构、水工金结,船舶、路桥、启闭机、起重机、港口装卸机械制作等为主要产品的高新技术企业。企业劳动生产率成倍增长,由2004年的14.6万元/人·年,上升到2010年56.57万元/人·年。伴随着管理模式、经营理念、产品调整、职工身份、物价消费等发生的巨大变化,几十年前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职工等级工资制度已不适应公司现代化发展的需求,因工资收入分配问题而引起的劳动关系矛盾日渐凸显,影响了企业劳动关系的和谐和职工队伍的稳定。
为此,从协调劳动关系的源头入手,深化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工作,建立合理的收入分配制度,已成为提升工会组织维权能力的需要,成为维护广大职工权益的需要。
二、推动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实践
1.做好宣传发动,为协商提供认识保障
广泛宣传提高认知度。大力宣传提高认识,是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前提。由于是首次对传统工资制度实施重大改革,为了提高对企业分配中协商共决机制的认同和对于工资集体协商机制的认知,工会利用橱窗、电子屏、网络、专题会议、普法宣传日、印发宣传提纲等多种形式,一方面,广泛宣传《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工会法》和上级工会关于推进工资集体协商的相关规定和积极意义,提高劳资双方对工资集体协商必要性和重要性的认识,营造企业上下支持、自觉参与这一工作的良好氛围;另一方面,大力宣传工资集体协商的开展程序、工作内容、方式方法等,增强企业劳资双方做好这一工作的基础知识掌握程度,为规范运作奠定基础。
深入发动职工,激发责任感。对于工资问题,企业行政与职工考虑的角度不同,企业要降低成本,发展生产,增加利润,职工则希望自己的劳动成果、工作价值得到最大体现,居于中间的工会就需要寻找最佳结合点。一方面,对职工宣传没有企业整体利益就没有职工个人利益的观念,教育职工认真做好本职工作,尽心尽力为企业的发展贡献力量;另一方面,对企业行政宣传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共建共享、双赢互利”的企业发展理念,增强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提高公信度的动力,宣传通过工资集体协商建立良好的劳资关系促进企业和谐发展的案例,解决企业行政认识上的偏差,变“要我谈”为“我要谈”,让广大干部职工的认识统一到“工资集体协商是职工权益的需要,也是企业发展的需要”上来。
2.做好调查研究,为协商提供内容保障
协商前的调查研究是艰苦的,却是十分必要的,甚至是决定协商成败的关键。
一是保障协商内容有可行性。工资集体协商主体双方在协商前要做好充分的调查研究,努力做到“两个了解”:一方面了解职工的意愿,工会采取发调查问卷、座谈会等渠道了解掌握职工的思想动态和利益诉求,特别是职工对工资收入的满意度、希望得到的最低工资及工资增长的心理预期;另一方面了解企业的实情,与公司人力资源处、生产管理处、财务处等部门积极进行沟通,掌握公司各项经营数据,特别是生产成本、利润盈亏、工资指标等内容,并及时向职工传达,为制定可行的工资协商方案,开展协商工作创造条件。
二是保障协商内容有针对性。把工资分配制度、职工工资发放时间和支付办法,职工奖金、津贴、补贴办法,职工加班加点、法定休假日、带薪年休假、婚丧假、生育(产)假、节育手术假等国家规定的待遇作为集体协商及签订工资协议的核心内容,实实在在地保障职工切身利益。
3.做好协商督查,为协商提供履约保障
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的最终目的是为了协调劳动关系,实现劳资共赢。针对实施中可能存在的重签订轻履行的问题,工会与相关部门要根据工资协议履行监督检查工作。
通过“公开”促保障。一是通过印发工资专项集体合同小册子让广大职工了解公司的工资分配政策,了解自己收入的构成,明晰双方的责、权、利。二是通过企务公开,对各单位工资支付和“五险”“两金”欠缴情况进行公示。为了防止发生各单位拖欠职工工资和针对个别单位拖欠职工社会保险金及住房公积金欠缴情况,每季度对公司各单位的工资支付情况和“五险”、“两金”欠缴情况,通过“上报、公示、整改”三个工作环节加以监督,有效防止了企业拖欠职工工资和“五险”“两金”欠缴情况的发生。
通过“制度”促保障。一是建立了含工资专项集体合同在内的《集体合同》履约情况向职代会报告制度。在接受代表审议中,通过面对面的沟通交流,针对职工反映和关注的热点问题,行政方也会据实予以说明,加强了职工群众的监督和评估,切实提高了集体协议的履约率;二是加强考核评先制度管理,将各单位工资发放情况纳入单位领导年薪考核和各项评优评先制度当中,实行拖欠工资及“五险”、“两金”欠缴一票否决制度,为协商履约提供又一道防线。
三、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的思考
充分发挥工会组织作用,强化在工资集体协商工作中的着力点,更好推动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开展,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是我们作为国企单位工会工作者必须要思考的问题。
1.要进一步强化工会在工资集体协商中的主动作用。
开展企业工资集体协商,离不开工会的积极主动。工会要强化责任意识和依法维权意识,着力在“三个主动”上发挥作用。
一要主动开展“要约”,在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上发挥作用。这决定了工资集体协商的法定程序是否能够真正启动,做到这一点就要认识到,开展集体协商要约,是工会主动作为、表达职工利益诉求的一个法律手段,是工会必须履行的法定职责与义务,尤其是在出现企业利润增长、劳动生产率提高、政府发布的工资指导线标准提高、城镇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增长等情形之一时,工会更要主动提出增加工资的协商“要约”。
二要主动提升自身素质,在提高集体协商水平上发挥作用。首先是要提高工会干部的企业管理知识、政策法律法规知识,其次是要提高谈判等方面的艺术技巧,然后是要提高调研水平,深入掌握企业生产经营、消费品物价上涨和劳动力市场供求情况等第一手材料,这样工会在谈判中就会底气十足,协商出高水平的协议方案。
三是要主动推动建立健全各项民主管理制度,在完善集体协商制度化上发挥作用。其一应当建立健全要约制度。进一步推动形成“工会依法主动要约、对不应约的由上级工会要求其限期整改、对不整改的由劳动监察部门进行责任追究”的工作链,努力提高工资集体协商建制率。其二应当建立激励约束机制。要把企业是否建立了工资集体协商制度作为“文明单位”等评先评优的必备条件。其三应当建立履约监督检查制度。通过实行工资集体合同履行情况向职代会报告、企业职工代表监督检查和在企务公开栏公示等方法,确保工资集体协议的严格履行。
2.要进一步强化工会在工资集体协商中的指导和推进作用
一要加强指导员队伍建设。在具体协商工作中,无论是工会选派的职工方协商代表,还是企业方协商代表,就其职责而言,他们都共同承担着平等协商解决企业内部工资分配的义务,就其掌握的劳动法律、工资政策等方面信息而言,职工方协商代表相对企业方协商代表是不对称的。这就要求工会组织一方面要发挥自身优势,积极整合各方面资源,聘请一批熟悉法律、懂得政策、精通业务、善于协商的人员组成专兼职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队伍,解决当前职工与企业在工资集体协商中存在的“地位不平等”、“力量不均衡”、“素质不匹配”、“信息不对称”等突出问题;另一方面上级工会应定期组织、分批培训基层工会干部、有关工作人员和职工方协商代表,同时,各单位工会也要进一步加大对协商代表学习进修的支持力度,合力提高协商指导员队伍素质。
一要加大上级工会的指导推进力度。强化工会对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分类指导和分层次推进,尤其要加大上级工会代表下级工会参与工资集体协商的力度。为解决一些基层工会不会协商、不敢协商的问题,要组织力量深入基层,为集体协商提供从确定协商代表、拟定协商议题到召开协商会议、起草合同文本等环节的全程指导,以推动工资集体协商各项工作的完善和发展。
3.要进一步强化工会在工资集体协商中的维护作用
工会在制定协商方案和代表职工谈判的过程中,一方面要牢牢把握职工总体受益的原则,另一方面还要考虑企业承受能力,最大限度地协助企业落实职工的经济权益,做到坚持“两个维护相统一”,实现企业发展和职工受益双赢。
在市场经济中,职工个人利益是蕴含在企业整体利益之中的,企业的兴衰与职工的贫富是联系在一起的。只有在发展生产力,提高企业经济效益的前提下,才能使职工生活得到逐步改善和提高,集体合同条款才能得到有效的落实。
作为工会组织,要想通过工资集体协商更好地改善职工的生产和生活条件,更好地维护职工的切身利益,就必须教育和引导职工支持企业改革、投身发展。紧紧围绕企业的生产经营目标,以创建“工人先锋号”为载体,不断深入实施职工素质工程和建功立业活动,通过广泛开展劳动竞赛、合理化建议、群众性经济技术创新和“我为节能减排作贡献”等活动,有效推动企业的发展进步。只有提高了企业的经济效益,职工的收入才能不断增长,各种具体利益才能逐步实现。
参考文献:
[1]中华全国总工会.怎样做好集体协商与集体合同工作[M].北京:中国工人出版社,2005.
(责任编辑:刘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