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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教师课堂评价言语行为是教师为实现教学目标,依据教学大纲和教案,在课堂教学中对学生学习行为,学习态度,课堂表现以及解决问题的能力等及时实施评价的一种言语行为。课堂评价言语行为,既是一种交际行为,也是一种教育教学行为。教师在课堂教学过程中根据语用原则的合作原则,采取适当的课堂评价言语行为来实现有效的课堂评价。
【关键词】合作原则;课堂评价;言语行为
【作者简介】库尔班妮萨·塔吉,新疆师范大学外国语学院。
教师在教育教学过程中通常用言语表达的基本手段来履行其教书育人的职责。教师课堂评价言语行为是,在课堂教学活动中教师根据学生提出问题、回答问题、学习态度以及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等的评价言行,即实施课堂评价的言语行为。实现任何教育教学活动的目的,都离不开教育者和受教育者双方的配合与合作,在课堂教学活动中,师生之间的课堂交际有明确的会话目的,而教师适时地对学生的言行实施课堂评价言语行为,是为了更好地完成教学任务。教学活动中,教师遵守合作原则有利于学生听取和接受课堂评价,有利于课堂教学活动的顺利进行,有利于课堂教学目标的实现。因此,教师课堂评价言语行为遵守合作原则,是完成教育教学目的的最基本的要求。
一、言语行为
言语是个人运用语言的过程或产物,当个体在具体的语境中为了实现交际目的而使用语言的行为,就是言语行为。言语行为来源于这样的假设:人类交际的基本单位不是句子或者其他表达手段,而是一定的行为,比如“陈述”、“请求”、“提问”、“命令”、“感谢”、“道歉”、“祝贺”、“表扬”、“警告”等。英国哲学家奥斯汀(J. L. Austin)认为人们说话就是某种行为实施的体现。“所谓言语行为就是用语言实施语用意图的行为”。
1.教师课堂评价言语行为。教师课堂评价言语行为是,教师在课堂教学活动中评价学生的学习态度、课堂表现,提出问题、回答问题、以及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的行为,即实施课堂评价的言语行为。
2.教师课堂评价言语行为的分类。教师课堂评价言语行为根据学生表现的性质的不同分为积极评价言语行为和消极评价言语行为。
积极评价言语行为是指教师对学生的课堂表现作出积极回应和肯定的评价,比如进行表扬,鼓励等。与积极评价言语行为相反,消极评价言语行为是一种比较直接的,可能会伤及学生自尊或打击学生积极性,使其失去自信心的评价言语行为,即表现为教师对学生的课堂表现不满意,直接批评学生的错误并且不给学生正确的指导。
二、合作原则
美国语言哲学家格赖斯于1967年,在哈佛大学做了三次演讲。他指出为了保证会话等言语交际的顺利进行,说话人和听话人双方必须共同遵守一些基本原则,特别是“合作原则”(cooperative principle);并认为,言语交际中人们总是互相合作的,双方都有一个共同愿望:双方的话语都能互相理解,共同配合。“遵守合作原则,即根据会话目的或交流方向,提供交际所需要的话语或信息”(Grice,1975:307-308)。
1.合作原则的基本内容。格莱斯的合作原则包括四个范畴,每一个范畴又包括一条准则和一些次准则,即量准则、质准则、关系准则和方式准则。每一条准则和次准则的具体诠释如下:(1)量的准则(Quantity Maxim),即说话者所提供的话语包含交际目的所需要的信息即可,而不应该超出所需要的信息。(2)质的准则(Quality Maxim)是指不要說自知是虚假的话,也不要说缺乏足够证据的话,即所提供的信息应该是真实的。(3)关系准则(Relation Maxim)是指所提供的信息要关联或相关,做到使所说的话具有关联性。(4)方式准则(Manner Maxim)是指提供信息要清晰明白,即避免晦涩、避免歧义,要简练(避免啰嗦)、要井井有条。
2.不符合合作原则的课堂评价言语行为。格赖斯的合作原则是一种假定理论,假定人们在会话时是本着合作的态度。但实际上,人们在交际中,由于种种原因会“违反”合作原则。(1)违背量准则。教师对学生的课堂提问、回答等进行评价时,要注意评价内容的简练,不宜利用太长时间进行评价,不仅违背量准则还耽误课堂进度的正常完成。(2)违背质准则。当学生回答问题不正确或不完整时,教师不该直接批评学生说“你真是块木头,讲那么多次都记不住。”这不仅违背了质准则,还伤及学生自尊,打击学生的积极性。(3)违背关联准则。当学生对课堂进行提问,提出质疑时,教师不应该使用“昨天上课干什么去了”等违背关联准则的话语打击学生的积极性。教师应该注意聆听每一位学生,金利街大学生的疑惑。(4)违背方式准则。方式准则要求教师课堂评价要简洁明白,然而在实际的课堂教学中,教师有时会说出带有歧义的话语使学生感到迷惑不解。因此在课堂上,教师评价学生时要组织好课堂用语,避免啰嗦。
三、结语
课堂教育教学活动是通过师生的共同合作达到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的目的的。其中,教师的课堂评价言语行为占主导地位,并直接影响学生接受教师的评价和教师传授的知识。因此,从语用效果上看,为了产生良好的评价效果,并在课堂中调动学生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教师在进行课堂评价言语行为时应该遵守合作原则。因此,教师在遵守合作原则的基础上,对学生进行激励和肯定的课堂评价,有助于激发学生学习热情,从而达到更好地完成教学任务的目的。
参考文献:
[1]Grice, H. P.1975. Logic and conversation. In P. Cole
【关键词】合作原则;课堂评价;言语行为
【作者简介】库尔班妮萨·塔吉,新疆师范大学外国语学院。
教师在教育教学过程中通常用言语表达的基本手段来履行其教书育人的职责。教师课堂评价言语行为是,在课堂教学活动中教师根据学生提出问题、回答问题、学习态度以及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等的评价言行,即实施课堂评价的言语行为。实现任何教育教学活动的目的,都离不开教育者和受教育者双方的配合与合作,在课堂教学活动中,师生之间的课堂交际有明确的会话目的,而教师适时地对学生的言行实施课堂评价言语行为,是为了更好地完成教学任务。教学活动中,教师遵守合作原则有利于学生听取和接受课堂评价,有利于课堂教学活动的顺利进行,有利于课堂教学目标的实现。因此,教师课堂评价言语行为遵守合作原则,是完成教育教学目的的最基本的要求。
一、言语行为
言语是个人运用语言的过程或产物,当个体在具体的语境中为了实现交际目的而使用语言的行为,就是言语行为。言语行为来源于这样的假设:人类交际的基本单位不是句子或者其他表达手段,而是一定的行为,比如“陈述”、“请求”、“提问”、“命令”、“感谢”、“道歉”、“祝贺”、“表扬”、“警告”等。英国哲学家奥斯汀(J. L. Austin)认为人们说话就是某种行为实施的体现。“所谓言语行为就是用语言实施语用意图的行为”。
1.教师课堂评价言语行为。教师课堂评价言语行为是,教师在课堂教学活动中评价学生的学习态度、课堂表现,提出问题、回答问题、以及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的行为,即实施课堂评价的言语行为。
2.教师课堂评价言语行为的分类。教师课堂评价言语行为根据学生表现的性质的不同分为积极评价言语行为和消极评价言语行为。
积极评价言语行为是指教师对学生的课堂表现作出积极回应和肯定的评价,比如进行表扬,鼓励等。与积极评价言语行为相反,消极评价言语行为是一种比较直接的,可能会伤及学生自尊或打击学生积极性,使其失去自信心的评价言语行为,即表现为教师对学生的课堂表现不满意,直接批评学生的错误并且不给学生正确的指导。
二、合作原则
美国语言哲学家格赖斯于1967年,在哈佛大学做了三次演讲。他指出为了保证会话等言语交际的顺利进行,说话人和听话人双方必须共同遵守一些基本原则,特别是“合作原则”(cooperative principle);并认为,言语交际中人们总是互相合作的,双方都有一个共同愿望:双方的话语都能互相理解,共同配合。“遵守合作原则,即根据会话目的或交流方向,提供交际所需要的话语或信息”(Grice,1975:307-308)。
1.合作原则的基本内容。格莱斯的合作原则包括四个范畴,每一个范畴又包括一条准则和一些次准则,即量准则、质准则、关系准则和方式准则。每一条准则和次准则的具体诠释如下:(1)量的准则(Quantity Maxim),即说话者所提供的话语包含交际目的所需要的信息即可,而不应该超出所需要的信息。(2)质的准则(Quality Maxim)是指不要說自知是虚假的话,也不要说缺乏足够证据的话,即所提供的信息应该是真实的。(3)关系准则(Relation Maxim)是指所提供的信息要关联或相关,做到使所说的话具有关联性。(4)方式准则(Manner Maxim)是指提供信息要清晰明白,即避免晦涩、避免歧义,要简练(避免啰嗦)、要井井有条。
2.不符合合作原则的课堂评价言语行为。格赖斯的合作原则是一种假定理论,假定人们在会话时是本着合作的态度。但实际上,人们在交际中,由于种种原因会“违反”合作原则。(1)违背量准则。教师对学生的课堂提问、回答等进行评价时,要注意评价内容的简练,不宜利用太长时间进行评价,不仅违背量准则还耽误课堂进度的正常完成。(2)违背质准则。当学生回答问题不正确或不完整时,教师不该直接批评学生说“你真是块木头,讲那么多次都记不住。”这不仅违背了质准则,还伤及学生自尊,打击学生的积极性。(3)违背关联准则。当学生对课堂进行提问,提出质疑时,教师不应该使用“昨天上课干什么去了”等违背关联准则的话语打击学生的积极性。教师应该注意聆听每一位学生,金利街大学生的疑惑。(4)违背方式准则。方式准则要求教师课堂评价要简洁明白,然而在实际的课堂教学中,教师有时会说出带有歧义的话语使学生感到迷惑不解。因此在课堂上,教师评价学生时要组织好课堂用语,避免啰嗦。
三、结语
课堂教育教学活动是通过师生的共同合作达到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的目的的。其中,教师的课堂评价言语行为占主导地位,并直接影响学生接受教师的评价和教师传授的知识。因此,从语用效果上看,为了产生良好的评价效果,并在课堂中调动学生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教师在进行课堂评价言语行为时应该遵守合作原则。因此,教师在遵守合作原则的基础上,对学生进行激励和肯定的课堂评价,有助于激发学生学习热情,从而达到更好地完成教学任务的目的。
参考文献:
[1]Grice, H. P.1975. Logic and conversation. In P. Col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