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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1985年上海“疯女案”之后,我国新闻官司呈迅猛上升态势,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有关数据表明,目前国内传媒业遭遇的新闻官司已经有几千起,其中针对“新闻失实”提出的侵权案达80%以上,这中间媒体进行舆论监督,因批评报道而被诉“新闻失实”名誉侵权又占了绝大多数。此外还有围绕隐私权、肖像权而展开的诉讼。在如今这个充分保护公权力与私权利的二元社会里,新闻工作者必须提高法律素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