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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视觉素养视觉素养研究在国外由来已久,最先使用这一术语的是被尊称为“视觉素养之父”的约翰·蒂贝兹(1966)。他给视觉素养下的定义是:“人在观察中所产生的系列感觉,并将其整合在一起的可发展的视觉能力。发展这种能力是人们学习的基础。这些能力得到发展。能够促进一个具有视觉素养的人在所处环境中去区别和解释视觉活动、对象和符号。创造性地使用这些能力,可以与他人交流;鉴别性地使用这些能力,可以理解和欣赏视觉杰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