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目的
探讨舍曲林对强迫症临床症状、执行功能和职业功能的远期效果。
方法对强迫症患者按随机分组原则,研究组48例以舍曲林治疗,对照组44例以氯米帕明治疗,好转后以相对稳定剂量维持,均辅以心理治疗和康复活动。于治疗前、治疗2周末、4周末、6周末、8周末各时点分别调查和比较两组患者的强迫症状检出率;随访2年,以耶鲁布朗强迫症量表(Y-BOCS)总分减分率评估8周末和2年的临床疗效,完成连线测验A和B(TMT-A和TMT-B)、Stroop测验、社会功能缺陷筛选量表(SDSS)以评估执行功能和社会职业功能,并进行组间比较。
结果研究组治疗4周末的强迫观念(62.5%)和6周末的强迫行为检出率(18.8%)均显著低于对照组(分别为81.8%和38.6%,P<0.05),但8周末(8.3%~22.9%)和2年的强迫症状检出率(6.3%~12.5%)与对照组(分别为20.5%~40.9%和15.9%~22.7%)之间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8周末和2年的临床疗效两组之间差异也无统计学意义(P>0.05)。治疗2年后研究组的连线测验B时间[(46.4±6.4)s]和彩色文字的颜色阅读时间[Stroop-CW(132.2±14.9)s]均显著短于对照组[分别为(49.3±6.5)s和(138.8±15.7)s,P<0.05]。治疗第2年随访显示SDSS总分及职业功能因子分研究组均显著低于对照组(P<0.01),而就业率研究组(72.9%)显著高于对照组(47.7%,P<0.05)。研究组不良反应总发生率(12.5%)显著低于对照组(43.2%,P<0.05)。
结论舍曲林对强迫症临床症状的效果与氯米帕明相当,但远期对改善执行功能和职业功能显著更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