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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建筑电气安全的管理工作是一项综合性较高的工作,一方面既与技术人员的专业水平相关联,又与建筑工程的统一组织管理密切相关。在建筑的初期规划设计、施工过程中,应充分重视电气安全的综合措施,既要做好安全管理工作,同时也要保障各技术措施的有效施行,确保建筑产品的电气安全。本文主要对建筑电气的安全性措施进行了探讨。
关键字:建筑电气工程危险因素安全保护措施
中图分类号:TL372文献标识码: A
现在城市中的各种建筑几乎都是为了满足人们的生活和工作的需要,而安全问题应该放在第一位,因为没有了安全,就会让人置身于一个危险的环境中,舒适性就更无从谈起了。电气工程在人们的生活中可以说是无处不在,路灯、电梯、消防监控、网络光纤电视、家用电器等,这些都是建筑电气工程来联系在一起。
一、关于建筑电气安全的主要危险因素分析
1触电危险是指由于工程人员在电气设备的设计、安装上的疏忽,以及在系统运行过程中疏于维护或操作不当,造成的设备或线路等出现的过热、绝缘失效以及PE 线断线等故障,从而对用户或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构成的威胁。
2.电气火灾或爆炸。电气火灾危险是指由于设计过程或运行中存在的不合理、不规范操作造成供电系统中出现的运行短路、超载、铁芯短路、发热等故障,导致局部系统过热,从而带来的火灾或爆炸隐患。
3.静电危害。静电维护由于系统缺乏必要的检修及维护,或接地、跨接装置的不完善,以及工作人员的静电防护不合格等造成的静电或静电火花危害。
4.雷电危害。雷电危害是指由于电气系统中缺乏必要的防雷措施,或防雷装置的设计施工存在缺陷等因素,导致建筑在雷电环境下存在安全隐患。
5.电磁维护。电磁维护是指由于高频设备参数调整不当,屏蔽设备缺陷,或外界环境因素导致人体长期处于电磁场照射下,给工作人员的健康造成的危害。
二、关于建筑工程中常用的安全保护措施
1.设计选用材料及设备方面。居民的用电需求和工矿企业的商业用电需求都很大,那么在设计的时候,设计人员就要考虑到该建筑工程中用电需求的增长。按照计算电流选择导线基础上,适当增大导线或电缆的截面积,对于主干线的配电设备同样要根据计算的电流,增大其容量作为未来用电负荷的增长预留一定的空间,如变压器,断路器,开关等。
2.短路、超载保护线路发生短路时,线路中的电流将增加到正常時的几倍甚至几十倍。在配电设备中常用熔断器以达到短路保护功能。熔断器不仅要标明额定电流,还应标明额定电压。根据配电系统中可能出现的最大故障电流,选择具有相应分断能力的熔断器。熔件的额定电流一般为用电设备额定电流的1.5 倍左右。载保护一般由自动开关(或小型断路器)完成。根据实际需要,自动开关可配备过电流脱扣器、失压脱扣器、分励脱扣器。为了起到自动开关超载保护的作用,自动开关的额定电流要与负载电流相匹配,并小于导线的载流量。
3.漏电保护电流通过人体内部,对人体伤害的严重程度与通过人体电流的大小、通过人体的持续时间、通过人体的途径、电流的频率以及人体的状况等多种因素有关。特别是电流的大小和通过时间之间有着十分密切的关系。目前,我国和西欧及日本一样,对于漏电保护器取30毫安/ 秒作为设计依据。根据各国经验,这样的漏电保护器,可以满足触电保护的要求,具有足够的安全性。在建筑工程中漏电保护方式一般采用分支线保护和末端保护相结合的分级保护方式,并以末端保护为主。这样,可尽量缩小发生人身触电及故障时所引起的停电范围,不影响其他设备或用户的用电,便于查找故障,提高供电系统的可靠性。漏电保护器不同于其他电气产品,由于它关系到人身安全,因此选用时必须注意以下原则:必须符合国家标准GB6829--86《漏电电流动作保护器》的要求,并具有中国电工产品认证委员会(缩写为CCEE)的认证标志;应经有关专业部门检测并试验合格的报告证明档;应符合漏电保护方式对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及分断时间的要求,并满足分级保护的级间协调原则。
4.防雷接地保护。为了防止雷电的危害而进行的接地,叫做防雷接地。防雷接地作用不言而喻,不接地就无法对地泄放雷电流。规范对利用建筑物基础和主体钢筋做接地极和引下线以及人工接地装置、接闪器的安装作了具体要求。设计对防雷接地阻值都给出了参数,接地体和引下线完成后要测试,接闪器完成后整个系统才能测试。人工接地引下线要顺直,不存在死角,引下线金属保护管要与引下线做电气连通。避雷带形成等电位可防静电危害。人工接地装置接地体间距不小于5m是为了降低接地体屏蔽作用。
5.电气系统的消防设计
(1)按照《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T16- 92)》中的规定,当建筑物的电源采取高压受电时,应该将其火灾及其他防灾系统的用电进行独立设计,即将其由变压器的低压端出口处分开,并构成独立体系。为保证消防及防灾系统的可靠性,应在该工程中将其放在系统的电源负荷等级调整为系统最高,并形成独立的供电体系。而在实际设计施工中,工作人员往往仅考虑了由配电房至建筑的消防控制室这部分系统的供电可靠性,对于建筑的消防控制室到各消防设备以及应急系统间的线路,则考虑不够周全,未形成其独立的消防供电系统。一旦发生灾害,将给现场的抢险工作造成一定困难。
(2)《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T16- 92)》对于消防泵的电源有明确的规定,即其上不应该装设过负荷保护。由于在火灾情况下,由过负荷所导致的损失要远远小于断电停水所造成的损失,一般不建议装设过负荷保护电器,但建议安装过负荷报警器。这一措施在实际工程项目中仍未引起设计施工人员的重视。根据《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T16- 92)》的规定,为了保护紧急情况下消防人员的人身安全,消火栓的控制回路电压应采用低50V以下的安全电压。一旦发生火灾,消火栓内将会有大量的水溢出,如果操作不慎,将导致消火栓箱与消防龙头带电,从而危及消防人员的安全。实际建筑的电器设计中,由于设计人员的疏忽,往往仍然将消火栓的控制回路与220V系统直接连接,这种方式必然会给紧急情况下的救灾活动带来安全隐患。
为了加强电气安全性而采取的技术措施,在设计、施工、检查、验收和设备交接中予以高度重视才能落到实处。监理在施工现场要多观察、勤检查,狠抓重点工序,坚持上道工序未经检查合格,不得进入下道工序。这样,电气的安全性就有了保证。
参考文献:
[1]李茹雪.对现代建筑电气节能设计的探讨[J].中国新技术新产品,2010(1).
[2]张文平. 建筑电气设计中的节能措施[J].芜湖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09(4).
[3]许珊.浅谈高层住宅电气设计中应注意的几点问题[J].天津科技,2009(6).
关键字:建筑电气工程危险因素安全保护措施
中图分类号:TL372文献标识码: A
现在城市中的各种建筑几乎都是为了满足人们的生活和工作的需要,而安全问题应该放在第一位,因为没有了安全,就会让人置身于一个危险的环境中,舒适性就更无从谈起了。电气工程在人们的生活中可以说是无处不在,路灯、电梯、消防监控、网络光纤电视、家用电器等,这些都是建筑电气工程来联系在一起。
一、关于建筑电气安全的主要危险因素分析
1触电危险是指由于工程人员在电气设备的设计、安装上的疏忽,以及在系统运行过程中疏于维护或操作不当,造成的设备或线路等出现的过热、绝缘失效以及PE 线断线等故障,从而对用户或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构成的威胁。
2.电气火灾或爆炸。电气火灾危险是指由于设计过程或运行中存在的不合理、不规范操作造成供电系统中出现的运行短路、超载、铁芯短路、发热等故障,导致局部系统过热,从而带来的火灾或爆炸隐患。
3.静电危害。静电维护由于系统缺乏必要的检修及维护,或接地、跨接装置的不完善,以及工作人员的静电防护不合格等造成的静电或静电火花危害。
4.雷电危害。雷电危害是指由于电气系统中缺乏必要的防雷措施,或防雷装置的设计施工存在缺陷等因素,导致建筑在雷电环境下存在安全隐患。
5.电磁维护。电磁维护是指由于高频设备参数调整不当,屏蔽设备缺陷,或外界环境因素导致人体长期处于电磁场照射下,给工作人员的健康造成的危害。
二、关于建筑工程中常用的安全保护措施
1.设计选用材料及设备方面。居民的用电需求和工矿企业的商业用电需求都很大,那么在设计的时候,设计人员就要考虑到该建筑工程中用电需求的增长。按照计算电流选择导线基础上,适当增大导线或电缆的截面积,对于主干线的配电设备同样要根据计算的电流,增大其容量作为未来用电负荷的增长预留一定的空间,如变压器,断路器,开关等。
2.短路、超载保护线路发生短路时,线路中的电流将增加到正常時的几倍甚至几十倍。在配电设备中常用熔断器以达到短路保护功能。熔断器不仅要标明额定电流,还应标明额定电压。根据配电系统中可能出现的最大故障电流,选择具有相应分断能力的熔断器。熔件的额定电流一般为用电设备额定电流的1.5 倍左右。载保护一般由自动开关(或小型断路器)完成。根据实际需要,自动开关可配备过电流脱扣器、失压脱扣器、分励脱扣器。为了起到自动开关超载保护的作用,自动开关的额定电流要与负载电流相匹配,并小于导线的载流量。
3.漏电保护电流通过人体内部,对人体伤害的严重程度与通过人体电流的大小、通过人体的持续时间、通过人体的途径、电流的频率以及人体的状况等多种因素有关。特别是电流的大小和通过时间之间有着十分密切的关系。目前,我国和西欧及日本一样,对于漏电保护器取30毫安/ 秒作为设计依据。根据各国经验,这样的漏电保护器,可以满足触电保护的要求,具有足够的安全性。在建筑工程中漏电保护方式一般采用分支线保护和末端保护相结合的分级保护方式,并以末端保护为主。这样,可尽量缩小发生人身触电及故障时所引起的停电范围,不影响其他设备或用户的用电,便于查找故障,提高供电系统的可靠性。漏电保护器不同于其他电气产品,由于它关系到人身安全,因此选用时必须注意以下原则:必须符合国家标准GB6829--86《漏电电流动作保护器》的要求,并具有中国电工产品认证委员会(缩写为CCEE)的认证标志;应经有关专业部门检测并试验合格的报告证明档;应符合漏电保护方式对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及分断时间的要求,并满足分级保护的级间协调原则。
4.防雷接地保护。为了防止雷电的危害而进行的接地,叫做防雷接地。防雷接地作用不言而喻,不接地就无法对地泄放雷电流。规范对利用建筑物基础和主体钢筋做接地极和引下线以及人工接地装置、接闪器的安装作了具体要求。设计对防雷接地阻值都给出了参数,接地体和引下线完成后要测试,接闪器完成后整个系统才能测试。人工接地引下线要顺直,不存在死角,引下线金属保护管要与引下线做电气连通。避雷带形成等电位可防静电危害。人工接地装置接地体间距不小于5m是为了降低接地体屏蔽作用。
5.电气系统的消防设计
(1)按照《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T16- 92)》中的规定,当建筑物的电源采取高压受电时,应该将其火灾及其他防灾系统的用电进行独立设计,即将其由变压器的低压端出口处分开,并构成独立体系。为保证消防及防灾系统的可靠性,应在该工程中将其放在系统的电源负荷等级调整为系统最高,并形成独立的供电体系。而在实际设计施工中,工作人员往往仅考虑了由配电房至建筑的消防控制室这部分系统的供电可靠性,对于建筑的消防控制室到各消防设备以及应急系统间的线路,则考虑不够周全,未形成其独立的消防供电系统。一旦发生灾害,将给现场的抢险工作造成一定困难。
(2)《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T16- 92)》对于消防泵的电源有明确的规定,即其上不应该装设过负荷保护。由于在火灾情况下,由过负荷所导致的损失要远远小于断电停水所造成的损失,一般不建议装设过负荷保护电器,但建议安装过负荷报警器。这一措施在实际工程项目中仍未引起设计施工人员的重视。根据《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T16- 92)》的规定,为了保护紧急情况下消防人员的人身安全,消火栓的控制回路电压应采用低50V以下的安全电压。一旦发生火灾,消火栓内将会有大量的水溢出,如果操作不慎,将导致消火栓箱与消防龙头带电,从而危及消防人员的安全。实际建筑的电器设计中,由于设计人员的疏忽,往往仍然将消火栓的控制回路与220V系统直接连接,这种方式必然会给紧急情况下的救灾活动带来安全隐患。
为了加强电气安全性而采取的技术措施,在设计、施工、检查、验收和设备交接中予以高度重视才能落到实处。监理在施工现场要多观察、勤检查,狠抓重点工序,坚持上道工序未经检查合格,不得进入下道工序。这样,电气的安全性就有了保证。
参考文献:
[1]李茹雪.对现代建筑电气节能设计的探讨[J].中国新技术新产品,2010(1).
[2]张文平. 建筑电气设计中的节能措施[J].芜湖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09(4).
[3]许珊.浅谈高层住宅电气设计中应注意的几点问题[J].天津科技,200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