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摘 要:文物是一座城市的靓丽名片,是城市发展的记忆和历史见证。当前各级政府日益重视文物保护工作,人民群众的文物保护意识也不断增强,文物保护工作迎来了新的契机,文旅融合发展的大幕已经拉开。在文物保护利用工作中,通過文物、旅游资源的融合发展,为文物保护和旅游发展提供新的动力和活力,形成发展新优势,从而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作者结合工作实际,以天津市红桥区不可移动文物保护为例,对新形势下如何加强不可移动文物保护与文旅融合发展进行思考。
关键词:不可移动文物;文旅融合;思考
1 天津市红桥区不可移动文物的特色和保护概况
2019年7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深改委第三次会议上强调:“加强文物保护利用改革,对于我国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具有重要意义。要把确保文物安全放在首要位置,聚焦文物保护的重点难点问题,加强制度设计和精准管理,注意盘活文物资源,在保护中发展,在发展中保护。”上述对文物工作的重大部署,对推进新形势下文物事业发展具有划时代的意义。
天津市红桥区有着深厚的历史文化底蕴,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单位众多。红桥区是天津的发祥地之一,也是天津商业的重要发祥地之一,其位于城区西北部,是天津市赴北京、河北、东三省的重要通道。估衣街上有中华老字号的谦祥益、元隆、瑞蚨祥等绸缎庄闻名遐迩,天津近代饮食文化的代表“津门三绝”中的狗不理包子、耳朵眼炸糕都是在红桥区一带诞生的。估衣街、河北大街一带商业历史悠久,对天津城市的商业发展起了巨大的推动作用。红桥区是我国民族工业的重要诞生地之一,以机械铸造工业为代表,红桥区福聚兴机器厂的创办,为社会培养了大批技术精湛的产业技术工人,对我国近代民族工业发展产生了重要影响;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义和团吕祖堂坛口遗址,是当时义和团活动的中心,也是全国唯一保存较完好的一处坛口遗址。同时,红桥区的近代教育发展史也十分辉煌,铃铛阁中学是天津的第一所官立中学,培养造就了大批科学家、教育家、革命家等,比如:于方舟、安幸生、马千里等,他们为中国革命事业做出了积极的贡献;中国第一所现代大学—北洋大学也在红桥建立,该校在五四运动中涌现出张太雷、谌伊勋等一批革命运动骨干,成为天津党最初的创建者和组织者,1946—1948年在我地下党的领导下,策划了反饥饿反内战、保护校产迎接解放等爱国学生运动,培养了大批干部,还培养了朱宪彝、马寅初等一批海内外闻名的专家和学者;位于海河河畔的引滦入津工程纪念碑,刻着邓小平同志1986年8月20日亲笔题写的“引滦入津工程纪念碑”9个大字,记载着党中央、国务院对天津人民的关怀和引滦入津建设者的丰功伟绩。
近年来,红桥区始终坚持文物工作“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方针,多措并举,积极开展文物保护、管理、普查、研究和宣传等各项工作,探索文物保护、利用、传承深度融合、良性互动的新模式,做到了在保护中利用,在利用中保护,实现文物工作的长效化、可持续发展的动力。特别是随着红桥区城市化进程,较好地处理了城市发展和文物保护的关系,比如在棚户区改造中,注重加强文物保护,留住城市记忆,包括始建于1874年的韩家大院、火柴厂宿舍、西沽堂在内的不可移动文物也得到了及时有效的保护,使这些见证城市发展的老建筑更好地保留下来,为城市发展留下了历史文化根基。
2 文物保护和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和制约因素
多年来,红桥区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得益于文物工作者的不懈努力和奉献精神,得益于社会各界对文物保护工作的关心支持,但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当前文物保护与管理存在的问题,在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文物保护与管理与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相比还有差距。
2.1 文物保护意识需进一步提升
从全社会范围内看,文物的保护氛围是积极的主导。但是,我们也清醒地看到部分市民和企业对文物保护的重要性认识不够,部分市民甚至认为保护文物是文物部门的事,与自己没有多大关系。一些游客在参观文物景点时,会出现在一些文物石碑上刻字、签名等不文明行为,进而造成不可移动文物的损坏。另外,一些基层村组、社区等负责人会忽视文物保护,注重经济建设。在社区改造与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发生矛盾冲突时,多舍弃文物继续建设,致使破坏文物的事件屡见不鲜。有些不可移动文物单位的使用人,不经过文物部门的审批,随意对不可移动文物进行装修和改造,破坏了不可移动文物的历史原貌,损坏了其历史文化价值等。这些都说明社会各界的文物保护意识需要提升到新的高度,才能为不可移动文物保护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
2.2 文物违法行为和案件时有发生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颁发以来,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工作实现了有法可依、有章可循,逐渐形成了较为完善的文物保护法律体系。虽然《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对各类文物违法行为和法律责任进行了规定,但是在实际工作中,由于部分单位和个人对文物保护意识的淡薄,导致文物违法案件时有发生。因此,各级文物执法部门应该加强执法力度,查处文物违法大案、要案,加强新闻舆论监督。同时,应该加强政府部门之间的协同配合机制,防止多头管理导致职责不明、分工不清、管理效率低等问题,确保责任到位,从严执法,依法行政,纳入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环节,促使广大干部学习文物法律法规,带动全社会文物保护法律意识的提高,为不可移动文物的保护和执法提供良好的法律环境。
2.3 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存在经费不足、专业人才缺乏的问题
目前,红桥区文物保护单位存在保护和修缮经费不足的问题,部分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由于缺乏修缮资金,年久失修,风化严重,文物保护单位周边的环境较差,有的被淹没在棚户区中,历史原貌难以完整清晰地呈现出来。因此,文物经费的投入,应该列入每年的财政预算资金,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应逐渐加大对文物保护修缮经费的投入。此外,基层文物保护工作队伍人员编制不足,专业水平相对不高,迫切需要专业的技术人员。同时,专业队伍也存在人员数量年龄结构老化、编制紧张等问题,不能适应文物保护新的形势和需要,影响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工作的顺利进行。 2.4 文物资源与旅游深度融合不够
红桥区的文物资源丰富,特色突出,文物保护单位肩负着社会教育和引导公众树立正确价值观的责任,但目前红桥区的文物资源还未得到有效的开发和利用,缺少总体规划,文化创意、高科技元素在文旅融合中应用较少,依托文物资源设计的文创产品开发不足,产业链的纵向延伸不充分。在当前文化旅游融合发展的大背景下,需要进一步拓展思路、创新方法,推进文物资源的合理开发和利用。
3 加强红桥区不可移动文物保护的对策和建议
不可移动文物是历史文明留下的宝贵财富,保护好文化遗产,是各级文物保护部门的责任,也是全社会的共同使命。因此,针对红桥区不可移动文物的保护现状,我们因地制宜,创新工作举措,完善制度和机制,从资金、人才、制度等方面进行积极探索,借助现代信息科技,利用微信公众号平台、网站及电视、报纸以及板报、宣传册等形式,充分营造“保护文物人人有责”的浓厚氛围,调动社会上广大人民群众的公共参与度,并在实践中转化成广大人民群众的自觉意识和行动。
3.1 纳入总体规划,实现文物保护工作“四有标准”
每年将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工作纳入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与城乡建设中,全面发挥政府部门文物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的作用,完善联席会议、定期培训和检查巡查等制度,形成文旅、消防、公安、案件、纪委等多部门联动协调机制。将本区域各级不可移动文物的分布和基本信息及时送达相关职能部门,让其知晓不可移动文物的数量、位置及分布情况,避免在规划建设中毁损不可移动文物,从而使不可移动文物得到更好的保护。同时,结合红桥区文物工作实际,出台和细化文物保护工作实施方案,规范文物保护“四有”,即信息档案、标志说明、专人专管、保护范围的标准,做到依法依规开展文物保护工作,建立和完善文物保护和管理机制,构建全区、街道(乡镇)、社区和文物使用单位四级文物保护网,逐级签订责任书、告知书。全区50名文物安全联络员和文物安全保护员坚持每日巡视、每周上报、每季度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发现问题随时整改,切实把文物保护好、管理好、利用好。健全文物资源资产管理保护体系,增加文物资产保护专项经费,建立文物资源动态管理机制。
3.2 履行主体责任,加大不可移动文物的行政执法
切实履行不可移动文物保护的法律法规,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依法行政。文物工作部门要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的沟通与协调,建立文物保护长效机制,与各职能部门明确责任,分工负责,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在推进城市建设的过程中,与公安机关联合执法,加大执法力度,坚决依法查处、严厉打击盗窃文物的违法犯罪行为。
向社会公开不可移动文物名录,加强新闻舆论监督,使不可移动文物得到有效保護和管理。依法履行各级文物保护机构主体责任,争取地方政府的经费投入,增加文物管理机构人员数量,加强基层文保人员工作队伍建设,着重培养不可移动文物保护专业技术人才,理顺职责分工,确保文物安全。制订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应急管理预案,组织开展消防应急演练,提高文物保护的应急管理水平。加强安全巡查,使文物巡查常态化,使文物保护工作步入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
3.3 结合区域特色,推进文旅融合发展
文物是旅游的灵魂,旅游是文物资源的有效载体,文物使旅游品质得到提升,旅游使文物资源得到广泛传播,实现文物保护和利用的可持续发展之路。推动文物和旅游融合发展,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要决策部署,关系到国家文化战略和人民群众的文化自信。红桥区不可移动文物资源类型丰富,在国内有较高的知名度,具有重要的旅游开发利用价值,有利于促进红桥区的文化繁荣和社会经济发展。
2018年3月22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促进全域旅游发展的指导意见》,指出文旅融合的具体措施是科学利用传统村落、文物遗迹及博物馆等文化场所,开展文旅融合的文化体验旅游,为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利用提供了政策依据。因此,应充分发挥红桥区历史文化资源丰厚的优势,挖掘不可移动文物的特色和文化内涵,在夯实保护工作的基础上,打造特色文化旅游景点,展现文物自身的历史艺术和科学价值,发挥其教育引导功能,弘扬中华优秀传统,开展爱国主义教育。依托“5·18国际博物馆日”“中国旅游日”“国家宪法日”等重要时间节点,深入开展文物保护知识和法律法规的宣传活动;加快推动文旅融合发展,打造特色旅游线路,助力打造红桥文化发展新高地。吸收社会资金的注入,合理适当地开发旅游业,开发一些文创产品,提升文物保护单位的知名度和社会公众参与度。
3.4 借助信息手段,加快不可移动文物数字化建设
加强对本区域不可移动文物的数字化采集工作,运用全国不可移动文物普查数字化成果,建立全市国有可移动文物资源库,向社会公众提供查询服务,逐步实现文物数字化保护全覆盖,搭建公共数据平台和信息资源共享系统,建设红桥区文物遗产综合应用平台,推进文物保护、利用、管理、研究信息化的整合与共享。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移动互联等现代信息技术,推进智慧文物数据库的建设。
3.5 开展摸底和调研,加大对未定级不可移动文物的保护力度
除了各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日常监管,还要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同时,也要强化对部分未定级不可移动文物的保护责任,编制和公布实施未定级不可移动文物保护规划,统筹推进,分步实施,深入挖掘和传承其历史价值,防止因为未定级而在城市建设中受到损坏。开展未定级古建筑和近现代优秀建筑的申报和认定工作,加大经费投入,及时修复濒危的历史建筑,挖掘和整理传统文化内涵,保留其历史原貌和风采,结合棚户区改造和社区建设,加强对近现代优秀建筑的保护,通过申报定级,不断增加红桥区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名录的数量和质量。
4 结语
不可移动文物任重道远,广大文物工作者要树立起高度的责任感与担当感,结合工作实际,积极探索,勇于创新,确保我们手中的文化遗产能够传承和发扬。在当前文旅融合发展的大趋势下,在加强各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和管理工作的同时,做好做活文旅融合发展。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让收藏在博物馆里的文物、陈列在广阔大地上的遗产、书写在古籍里的文字都“活”起来的要求。因此,我们应深挖红桥文物资源的丰富内涵和潜在价值,通过活化利用,不断丰富特色文物文化旅游产品的供给力,使红桥的文物“活”起来,为文化事业繁荣发展注入新的活力和动力。
参考文献
[1]石柳霞.我国不可移动文物保护的问题与对策[J].丝绸之路,2016(22):59-60.
[2]徐秀丽,李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文物局表彰全国文物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J].中国博物馆通讯,2018(8):5-8.
[3]韩潇.基层文物宣传工作的现状及建议[J].长江丛刊,2020(18):34-35.
关键词:不可移动文物;文旅融合;思考
1 天津市红桥区不可移动文物的特色和保护概况
2019年7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深改委第三次会议上强调:“加强文物保护利用改革,对于我国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具有重要意义。要把确保文物安全放在首要位置,聚焦文物保护的重点难点问题,加强制度设计和精准管理,注意盘活文物资源,在保护中发展,在发展中保护。”上述对文物工作的重大部署,对推进新形势下文物事业发展具有划时代的意义。
天津市红桥区有着深厚的历史文化底蕴,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单位众多。红桥区是天津的发祥地之一,也是天津商业的重要发祥地之一,其位于城区西北部,是天津市赴北京、河北、东三省的重要通道。估衣街上有中华老字号的谦祥益、元隆、瑞蚨祥等绸缎庄闻名遐迩,天津近代饮食文化的代表“津门三绝”中的狗不理包子、耳朵眼炸糕都是在红桥区一带诞生的。估衣街、河北大街一带商业历史悠久,对天津城市的商业发展起了巨大的推动作用。红桥区是我国民族工业的重要诞生地之一,以机械铸造工业为代表,红桥区福聚兴机器厂的创办,为社会培养了大批技术精湛的产业技术工人,对我国近代民族工业发展产生了重要影响;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义和团吕祖堂坛口遗址,是当时义和团活动的中心,也是全国唯一保存较完好的一处坛口遗址。同时,红桥区的近代教育发展史也十分辉煌,铃铛阁中学是天津的第一所官立中学,培养造就了大批科学家、教育家、革命家等,比如:于方舟、安幸生、马千里等,他们为中国革命事业做出了积极的贡献;中国第一所现代大学—北洋大学也在红桥建立,该校在五四运动中涌现出张太雷、谌伊勋等一批革命运动骨干,成为天津党最初的创建者和组织者,1946—1948年在我地下党的领导下,策划了反饥饿反内战、保护校产迎接解放等爱国学生运动,培养了大批干部,还培养了朱宪彝、马寅初等一批海内外闻名的专家和学者;位于海河河畔的引滦入津工程纪念碑,刻着邓小平同志1986年8月20日亲笔题写的“引滦入津工程纪念碑”9个大字,记载着党中央、国务院对天津人民的关怀和引滦入津建设者的丰功伟绩。
近年来,红桥区始终坚持文物工作“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方针,多措并举,积极开展文物保护、管理、普查、研究和宣传等各项工作,探索文物保护、利用、传承深度融合、良性互动的新模式,做到了在保护中利用,在利用中保护,实现文物工作的长效化、可持续发展的动力。特别是随着红桥区城市化进程,较好地处理了城市发展和文物保护的关系,比如在棚户区改造中,注重加强文物保护,留住城市记忆,包括始建于1874年的韩家大院、火柴厂宿舍、西沽堂在内的不可移动文物也得到了及时有效的保护,使这些见证城市发展的老建筑更好地保留下来,为城市发展留下了历史文化根基。
2 文物保护和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和制约因素
多年来,红桥区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得益于文物工作者的不懈努力和奉献精神,得益于社会各界对文物保护工作的关心支持,但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当前文物保护与管理存在的问题,在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文物保护与管理与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相比还有差距。
2.1 文物保护意识需进一步提升
从全社会范围内看,文物的保护氛围是积极的主导。但是,我们也清醒地看到部分市民和企业对文物保护的重要性认识不够,部分市民甚至认为保护文物是文物部门的事,与自己没有多大关系。一些游客在参观文物景点时,会出现在一些文物石碑上刻字、签名等不文明行为,进而造成不可移动文物的损坏。另外,一些基层村组、社区等负责人会忽视文物保护,注重经济建设。在社区改造与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发生矛盾冲突时,多舍弃文物继续建设,致使破坏文物的事件屡见不鲜。有些不可移动文物单位的使用人,不经过文物部门的审批,随意对不可移动文物进行装修和改造,破坏了不可移动文物的历史原貌,损坏了其历史文化价值等。这些都说明社会各界的文物保护意识需要提升到新的高度,才能为不可移动文物保护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
2.2 文物违法行为和案件时有发生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颁发以来,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工作实现了有法可依、有章可循,逐渐形成了较为完善的文物保护法律体系。虽然《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对各类文物违法行为和法律责任进行了规定,但是在实际工作中,由于部分单位和个人对文物保护意识的淡薄,导致文物违法案件时有发生。因此,各级文物执法部门应该加强执法力度,查处文物违法大案、要案,加强新闻舆论监督。同时,应该加强政府部门之间的协同配合机制,防止多头管理导致职责不明、分工不清、管理效率低等问题,确保责任到位,从严执法,依法行政,纳入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环节,促使广大干部学习文物法律法规,带动全社会文物保护法律意识的提高,为不可移动文物的保护和执法提供良好的法律环境。
2.3 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存在经费不足、专业人才缺乏的问题
目前,红桥区文物保护单位存在保护和修缮经费不足的问题,部分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由于缺乏修缮资金,年久失修,风化严重,文物保护单位周边的环境较差,有的被淹没在棚户区中,历史原貌难以完整清晰地呈现出来。因此,文物经费的投入,应该列入每年的财政预算资金,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应逐渐加大对文物保护修缮经费的投入。此外,基层文物保护工作队伍人员编制不足,专业水平相对不高,迫切需要专业的技术人员。同时,专业队伍也存在人员数量年龄结构老化、编制紧张等问题,不能适应文物保护新的形势和需要,影响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工作的顺利进行。 2.4 文物资源与旅游深度融合不够
红桥区的文物资源丰富,特色突出,文物保护单位肩负着社会教育和引导公众树立正确价值观的责任,但目前红桥区的文物资源还未得到有效的开发和利用,缺少总体规划,文化创意、高科技元素在文旅融合中应用较少,依托文物资源设计的文创产品开发不足,产业链的纵向延伸不充分。在当前文化旅游融合发展的大背景下,需要进一步拓展思路、创新方法,推进文物资源的合理开发和利用。
3 加强红桥区不可移动文物保护的对策和建议
不可移动文物是历史文明留下的宝贵财富,保护好文化遗产,是各级文物保护部门的责任,也是全社会的共同使命。因此,针对红桥区不可移动文物的保护现状,我们因地制宜,创新工作举措,完善制度和机制,从资金、人才、制度等方面进行积极探索,借助现代信息科技,利用微信公众号平台、网站及电视、报纸以及板报、宣传册等形式,充分营造“保护文物人人有责”的浓厚氛围,调动社会上广大人民群众的公共参与度,并在实践中转化成广大人民群众的自觉意识和行动。
3.1 纳入总体规划,实现文物保护工作“四有标准”
每年将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工作纳入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与城乡建设中,全面发挥政府部门文物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的作用,完善联席会议、定期培训和检查巡查等制度,形成文旅、消防、公安、案件、纪委等多部门联动协调机制。将本区域各级不可移动文物的分布和基本信息及时送达相关职能部门,让其知晓不可移动文物的数量、位置及分布情况,避免在规划建设中毁损不可移动文物,从而使不可移动文物得到更好的保护。同时,结合红桥区文物工作实际,出台和细化文物保护工作实施方案,规范文物保护“四有”,即信息档案、标志说明、专人专管、保护范围的标准,做到依法依规开展文物保护工作,建立和完善文物保护和管理机制,构建全区、街道(乡镇)、社区和文物使用单位四级文物保护网,逐级签订责任书、告知书。全区50名文物安全联络员和文物安全保护员坚持每日巡视、每周上报、每季度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发现问题随时整改,切实把文物保护好、管理好、利用好。健全文物资源资产管理保护体系,增加文物资产保护专项经费,建立文物资源动态管理机制。
3.2 履行主体责任,加大不可移动文物的行政执法
切实履行不可移动文物保护的法律法规,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依法行政。文物工作部门要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的沟通与协调,建立文物保护长效机制,与各职能部门明确责任,分工负责,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在推进城市建设的过程中,与公安机关联合执法,加大执法力度,坚决依法查处、严厉打击盗窃文物的违法犯罪行为。
向社会公开不可移动文物名录,加强新闻舆论监督,使不可移动文物得到有效保護和管理。依法履行各级文物保护机构主体责任,争取地方政府的经费投入,增加文物管理机构人员数量,加强基层文保人员工作队伍建设,着重培养不可移动文物保护专业技术人才,理顺职责分工,确保文物安全。制订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应急管理预案,组织开展消防应急演练,提高文物保护的应急管理水平。加强安全巡查,使文物巡查常态化,使文物保护工作步入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
3.3 结合区域特色,推进文旅融合发展
文物是旅游的灵魂,旅游是文物资源的有效载体,文物使旅游品质得到提升,旅游使文物资源得到广泛传播,实现文物保护和利用的可持续发展之路。推动文物和旅游融合发展,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要决策部署,关系到国家文化战略和人民群众的文化自信。红桥区不可移动文物资源类型丰富,在国内有较高的知名度,具有重要的旅游开发利用价值,有利于促进红桥区的文化繁荣和社会经济发展。
2018年3月22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促进全域旅游发展的指导意见》,指出文旅融合的具体措施是科学利用传统村落、文物遗迹及博物馆等文化场所,开展文旅融合的文化体验旅游,为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利用提供了政策依据。因此,应充分发挥红桥区历史文化资源丰厚的优势,挖掘不可移动文物的特色和文化内涵,在夯实保护工作的基础上,打造特色文化旅游景点,展现文物自身的历史艺术和科学价值,发挥其教育引导功能,弘扬中华优秀传统,开展爱国主义教育。依托“5·18国际博物馆日”“中国旅游日”“国家宪法日”等重要时间节点,深入开展文物保护知识和法律法规的宣传活动;加快推动文旅融合发展,打造特色旅游线路,助力打造红桥文化发展新高地。吸收社会资金的注入,合理适当地开发旅游业,开发一些文创产品,提升文物保护单位的知名度和社会公众参与度。
3.4 借助信息手段,加快不可移动文物数字化建设
加强对本区域不可移动文物的数字化采集工作,运用全国不可移动文物普查数字化成果,建立全市国有可移动文物资源库,向社会公众提供查询服务,逐步实现文物数字化保护全覆盖,搭建公共数据平台和信息资源共享系统,建设红桥区文物遗产综合应用平台,推进文物保护、利用、管理、研究信息化的整合与共享。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移动互联等现代信息技术,推进智慧文物数据库的建设。
3.5 开展摸底和调研,加大对未定级不可移动文物的保护力度
除了各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日常监管,还要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同时,也要强化对部分未定级不可移动文物的保护责任,编制和公布实施未定级不可移动文物保护规划,统筹推进,分步实施,深入挖掘和传承其历史价值,防止因为未定级而在城市建设中受到损坏。开展未定级古建筑和近现代优秀建筑的申报和认定工作,加大经费投入,及时修复濒危的历史建筑,挖掘和整理传统文化内涵,保留其历史原貌和风采,结合棚户区改造和社区建设,加强对近现代优秀建筑的保护,通过申报定级,不断增加红桥区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名录的数量和质量。
4 结语
不可移动文物任重道远,广大文物工作者要树立起高度的责任感与担当感,结合工作实际,积极探索,勇于创新,确保我们手中的文化遗产能够传承和发扬。在当前文旅融合发展的大趋势下,在加强各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和管理工作的同时,做好做活文旅融合发展。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让收藏在博物馆里的文物、陈列在广阔大地上的遗产、书写在古籍里的文字都“活”起来的要求。因此,我们应深挖红桥文物资源的丰富内涵和潜在价值,通过活化利用,不断丰富特色文物文化旅游产品的供给力,使红桥的文物“活”起来,为文化事业繁荣发展注入新的活力和动力。
参考文献
[1]石柳霞.我国不可移动文物保护的问题与对策[J].丝绸之路,2016(22):59-60.
[2]徐秀丽,李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文物局表彰全国文物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J].中国博物馆通讯,2018(8):5-8.
[3]韩潇.基层文物宣传工作的现状及建议[J].长江丛刊,2020(18):34-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