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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法》(修正案)第二十一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有7项职责.笔者认为,企业主要负责人需要紧紧围绕这七项职责开展安全生产工作,才能在事故发生后尽职免职.rn一是建立健全并落实本单位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建立科学、合理、涵盖所有部门、所有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清单,并贯彻落实在日常工作中,杜绝出现推诿扯皮或者工作界限模糊不清的现象.按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三管三必须”要求,明确设备设施安全由设备管理部门负责,生产经营安全由生产经营部门负责,安全管理部门的重要职责应该是建立体系、安全监督、排查发现隐患,而整改隐患的职责应该由各业务部门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