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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公私合作伙伴关系方式(PPP模式)是政府与私营部门之间的合作方式。通过PPP模式,政府机构更加主动而灵活地运用私营领域的各种优势,但同时又能保持对各项公共服务在质量和水平上的管理和控制。
关键词:公私合作伙伴关系方式(PPP模式);体育场地建设
【中图分类号】G647
公私合作伙伴关系方式(PPP模式)是政府与私营部门之间的合作方式。PPP模式包括了两个层面的涵义:广义上是指地方政府官员和企业、志愿者为改善公共服务而进行的一种正式合作;对于中国国情来说,PPP模式应是在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框架下,对公共服务领域投融资体制和管理方式上进行的创新。狭义上是指公共部门与私人部门共同参与生产和提供物品和服务的制度安排,是一种市场化的项目融资方式。通过PPP模式,政府机构更加主动而灵活地运用私营领域的各种优势,但同时又能保持对各项公共服务在质量和水平上的管理和控制。
1公私合作伙伴关系方式(PPP模式)在体育场馆建设中应用的可行性与特点
首先,PPP模式可以有效实现财政资金和民间资本的融合,充分发挥体育场馆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作为体育场馆这样的设施来说,政府独立投资存在资金缺乏和效率低下的问题,民间投资只追求利润而忽视社会效益,而PPP模式恰可以联合二者共同建设,共享收益,共担风险,是一种非常有益的探索。
其次,体育场馆尤其是大型体育场馆的建设需要巨额资金的投入,在当前政府财力有限的条件下,采用PPP模式建设体育场馆,是比较理想的方式,不仅可以有效缓解政府的财政负担,而且还可以借力于民间资本,提高体育场馆的后期运营水平。
第三:PPP模式在我国国家体育场、国家体育馆、北京五棵松文化体育中心、天津奥体中心等众多场馆的建设中得到了应用,积累了一定的经验,为其在我国的广泛应用奠定了基础。
最后,体育产业作为21世纪的朝阳产业,具有较高的盈利空间和投资回报率,引起了投资者的广泛关注,投资者可以借PPP模式参与体育产业的投资和运营,可在未来分享体育产业飞速发展所带来的巨大商机,以获得丰厚的投资回报。
2公私合作伙伴关系方式(PPP模式)在我国当前体育场地建设中应用存在的问题
目前,PPP模式在我国体育场馆建设中已得到了一定的应用,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我国体育场馆特别是大型体育场馆的建设,但作为新生事物,其在应用中还存在一定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与PPP模式配套的立法不完善。PPP模式作为一种合同式的投融资方式,需要有一套比较完善的法律法规作为依据和保障,使双方的谈判有章可循且标准规范。但现阶段我国尚没有成文的关于PPP应用的法律法规,对于PPP项目运作过程中的诸多具体问题均未涉及。同时,现行的法律法规中的个别条款也不支持政府为PPP项目融资提供的一些扶持措施,如一定程度的借贷、外汇兑换率及最低经营收入担保等。可见,配套法律不健全、不完善是制约PPP模式在我国体育场馆建设中应用的主要障碍。
第二:运作不规范。完整的BOT模式是由中标的项目法人负责融资、设计、建设、运营和管理,因此也被称为DBFO(设计、建设、融资、运营)。PPP模式中在体育场馆建设领域的应用,理论上必须是带设计的,因为设计直接关系到未来体育场馆的运营。另外,将设计的责任交给投标人是利用PPP模式转嫁项目风险的重要特点。但在我国体育场馆建设的PPP模式中,大部分项目都是不包括设计的,因为待建的体育场馆一般都被政府部门作为所在城市的标志性建筑或城市的形象工程来建,致使场馆的设计存在很多不合理的地方,不利于后期的运营。
第三:政府角色亟待转变。我国公共服务领域长期以来都是以公共部门为主,管理观念、政府架构都是由公共部门搭建的。要为私营机构通过PPP模式参与体育场馆建设提供良好的环境,从政府角度来看,需要做很多事情,尤其是角色的转变。而且,在PPP模式中,政府与投资者更多的是一种合作的关系,而非管理者的角色。此外,政府信用的低下也是制約其应用PPP模式的主要因素之一。
第四:配套金融产品缺乏。体育场馆的建设需要投入大量的资金,采用多元化的投融资方式,需要各种形式、功能的金融产品与之相匹配。但目前我国各种金融产品缺乏,能够满足PPP模式长期资金需要的创新性金融产品更是匮乏,制约了PPP模式在体育场地建设领域的应用。
3公私合作伙伴关系方式(PPP模式)在我国体育场地建设中应用的对策
根据PPP模式在我国当前体育场地建设应用中存在的问题及我国的现实,认为应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改进:
第一:完善与PPP模式相配套的法律和法规。体育场地进行PPP模式运作,需要在项目设计、融资、运营、管理和维护等各个阶段对政府部门与企业各自承担的责任、义务和风险进行明确界定,以保护双方的权益。因此,PPP项目的运作需要清晰、完善的法律和法规制度予以保障。
第二:放宽政府扶持政策。PPP模式最大的特点是通过给予一定的政策扶持来保证民营资本的收益率,以吸引民营资本的投入。因此,在我国要通过PPP方式来建设经营体育场地,政策扶持是必不可少的条件。
第三:积极推动政府角色转换。PPP模式的实施离不开政府的积极推动,但是政府顺利完成角色转换也是非常重要的。按照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在国家宏观调控下更大程度地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最终建立市场引导投资、企业自主决策、银行独立审贷、融资方式多样、中介服务规范、宏观调控有效的新型投资体制。在这种新思路下政府应由过去在体育场地建设中的主导角色,转变为与私人企业合作提供体育场地服务中的监督、指导以及合作者的角色。
第四:设计合理的风险分担结构。PPP项目融资能否成功的另一主要因素是项目的风险分担是否合理。政府部门在设计风险分担结构时要考虑项目方案的吸引力。合理的风险分担结构是一个项目方案具有吸引力的关键。通常可根据各方获利多少的原则考虑相应风险的承担,使项目参与的各方包括政府部门、民营公司、贷款银行及其它投资人等都能够接受。只有风险分担设计合理的项目方案才具有较强的吸引力,才能使项目具有可操作性。
第五:大力培养体育场馆经营管理人才。PPP项目能否成功的一个关键因素在于体育场馆后期的运营,而场馆后期的运营需要相应的高质量的专门人才。因此,加强体育场馆经营管理人才的培养也是促进PPP模式在体育场馆建设领域应用的一个重要因素。
参考文献:
[1]丛湖平.体育经济学[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4(8):178,185.
[2]陈柳钦.PPP:新型公私合作融资模式[J].中国创业投资与高科技,2005(6):69-70.
[3]吴俊生,陈元欣,王健.我国职业体育俱乐部利用商业信用融资研究[J].西安体育学院学报2005(4):4-6.
[4]鲍明晓.体育产业-新的经济增长点[M].北京:人民体育出版社,2000(8):194,129.
关键词:公私合作伙伴关系方式(PPP模式);体育场地建设
【中图分类号】G647
公私合作伙伴关系方式(PPP模式)是政府与私营部门之间的合作方式。PPP模式包括了两个层面的涵义:广义上是指地方政府官员和企业、志愿者为改善公共服务而进行的一种正式合作;对于中国国情来说,PPP模式应是在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框架下,对公共服务领域投融资体制和管理方式上进行的创新。狭义上是指公共部门与私人部门共同参与生产和提供物品和服务的制度安排,是一种市场化的项目融资方式。通过PPP模式,政府机构更加主动而灵活地运用私营领域的各种优势,但同时又能保持对各项公共服务在质量和水平上的管理和控制。
1公私合作伙伴关系方式(PPP模式)在体育场馆建设中应用的可行性与特点
首先,PPP模式可以有效实现财政资金和民间资本的融合,充分发挥体育场馆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作为体育场馆这样的设施来说,政府独立投资存在资金缺乏和效率低下的问题,民间投资只追求利润而忽视社会效益,而PPP模式恰可以联合二者共同建设,共享收益,共担风险,是一种非常有益的探索。
其次,体育场馆尤其是大型体育场馆的建设需要巨额资金的投入,在当前政府财力有限的条件下,采用PPP模式建设体育场馆,是比较理想的方式,不仅可以有效缓解政府的财政负担,而且还可以借力于民间资本,提高体育场馆的后期运营水平。
第三:PPP模式在我国国家体育场、国家体育馆、北京五棵松文化体育中心、天津奥体中心等众多场馆的建设中得到了应用,积累了一定的经验,为其在我国的广泛应用奠定了基础。
最后,体育产业作为21世纪的朝阳产业,具有较高的盈利空间和投资回报率,引起了投资者的广泛关注,投资者可以借PPP模式参与体育产业的投资和运营,可在未来分享体育产业飞速发展所带来的巨大商机,以获得丰厚的投资回报。
2公私合作伙伴关系方式(PPP模式)在我国当前体育场地建设中应用存在的问题
目前,PPP模式在我国体育场馆建设中已得到了一定的应用,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我国体育场馆特别是大型体育场馆的建设,但作为新生事物,其在应用中还存在一定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与PPP模式配套的立法不完善。PPP模式作为一种合同式的投融资方式,需要有一套比较完善的法律法规作为依据和保障,使双方的谈判有章可循且标准规范。但现阶段我国尚没有成文的关于PPP应用的法律法规,对于PPP项目运作过程中的诸多具体问题均未涉及。同时,现行的法律法规中的个别条款也不支持政府为PPP项目融资提供的一些扶持措施,如一定程度的借贷、外汇兑换率及最低经营收入担保等。可见,配套法律不健全、不完善是制约PPP模式在我国体育场馆建设中应用的主要障碍。
第二:运作不规范。完整的BOT模式是由中标的项目法人负责融资、设计、建设、运营和管理,因此也被称为DBFO(设计、建设、融资、运营)。PPP模式中在体育场馆建设领域的应用,理论上必须是带设计的,因为设计直接关系到未来体育场馆的运营。另外,将设计的责任交给投标人是利用PPP模式转嫁项目风险的重要特点。但在我国体育场馆建设的PPP模式中,大部分项目都是不包括设计的,因为待建的体育场馆一般都被政府部门作为所在城市的标志性建筑或城市的形象工程来建,致使场馆的设计存在很多不合理的地方,不利于后期的运营。
第三:政府角色亟待转变。我国公共服务领域长期以来都是以公共部门为主,管理观念、政府架构都是由公共部门搭建的。要为私营机构通过PPP模式参与体育场馆建设提供良好的环境,从政府角度来看,需要做很多事情,尤其是角色的转变。而且,在PPP模式中,政府与投资者更多的是一种合作的关系,而非管理者的角色。此外,政府信用的低下也是制約其应用PPP模式的主要因素之一。
第四:配套金融产品缺乏。体育场馆的建设需要投入大量的资金,采用多元化的投融资方式,需要各种形式、功能的金融产品与之相匹配。但目前我国各种金融产品缺乏,能够满足PPP模式长期资金需要的创新性金融产品更是匮乏,制约了PPP模式在体育场地建设领域的应用。
3公私合作伙伴关系方式(PPP模式)在我国体育场地建设中应用的对策
根据PPP模式在我国当前体育场地建设应用中存在的问题及我国的现实,认为应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改进:
第一:完善与PPP模式相配套的法律和法规。体育场地进行PPP模式运作,需要在项目设计、融资、运营、管理和维护等各个阶段对政府部门与企业各自承担的责任、义务和风险进行明确界定,以保护双方的权益。因此,PPP项目的运作需要清晰、完善的法律和法规制度予以保障。
第二:放宽政府扶持政策。PPP模式最大的特点是通过给予一定的政策扶持来保证民营资本的收益率,以吸引民营资本的投入。因此,在我国要通过PPP方式来建设经营体育场地,政策扶持是必不可少的条件。
第三:积极推动政府角色转换。PPP模式的实施离不开政府的积极推动,但是政府顺利完成角色转换也是非常重要的。按照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在国家宏观调控下更大程度地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最终建立市场引导投资、企业自主决策、银行独立审贷、融资方式多样、中介服务规范、宏观调控有效的新型投资体制。在这种新思路下政府应由过去在体育场地建设中的主导角色,转变为与私人企业合作提供体育场地服务中的监督、指导以及合作者的角色。
第四:设计合理的风险分担结构。PPP项目融资能否成功的另一主要因素是项目的风险分担是否合理。政府部门在设计风险分担结构时要考虑项目方案的吸引力。合理的风险分担结构是一个项目方案具有吸引力的关键。通常可根据各方获利多少的原则考虑相应风险的承担,使项目参与的各方包括政府部门、民营公司、贷款银行及其它投资人等都能够接受。只有风险分担设计合理的项目方案才具有较强的吸引力,才能使项目具有可操作性。
第五:大力培养体育场馆经营管理人才。PPP项目能否成功的一个关键因素在于体育场馆后期的运营,而场馆后期的运营需要相应的高质量的专门人才。因此,加强体育场馆经营管理人才的培养也是促进PPP模式在体育场馆建设领域应用的一个重要因素。
参考文献:
[1]丛湖平.体育经济学[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4(8):178,185.
[2]陈柳钦.PPP:新型公私合作融资模式[J].中国创业投资与高科技,2005(6):69-70.
[3]吴俊生,陈元欣,王健.我国职业体育俱乐部利用商业信用融资研究[J].西安体育学院学报2005(4):4-6.
[4]鲍明晓.体育产业-新的经济增长点[M].北京:人民体育出版社,2000(8):194,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