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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FBI和美国司法部之后,美国总统特朗普也对苹果公司拒绝解锁恐怖嫌犯的iPhone手机表达了不满。美国政府与苹果公司之间这场争论的实质是:公民隐私与国家安全哪个更重要?
科技公司拒绝给政府开“后门”
据美国全国广播公司报道,2020年1月15日,美国总统特朗普在社交媒体上吐槽:“国家一直在帮助苹果公司解决贸易和其他问题,而这家公司却拒绝解锁杀手、毒贩和其他暴力犯罪分子的手机。”
事情的起因是一起震惊美国的枪击案。2019年12月,沙特空军成员阿尔沙姆拉尼应邀到美国军校交流学习。在佛罗里达州彭萨科拉美国海军航空基地的一幢教学楼内,他突然开枪袭击美军,造成3人死亡,数人受伤。阿尔沙姆拉尼被一名当地警官开枪打死。
随后,美国联邦调查局(FBI)向苹果公司发函,要求解锁凶手使用的两部iPhone手机。但苹果公司向媒体发表声明称,已经向FBI提供了手中掌握的所有相关信息,无法再提供更多支持。2020年1月14日,美国司法部长威廉·巴尔公开要求苹果公司解锁疑犯的iPhone手机,再度遭到拒绝。紧接着,特朗普总统对苹果公司表达了不满。
据美国《纽约时报》报道,苹果公司与美国政府之间围绕用户隐私问题的争吵始于4年前。2015年12月2日,美国加利福尼亚州圣贝纳迪诺县发生一起枪击案,造成多人死伤。警方找到凶手使用的一部iPhone手机。FBI带着搜查令来到苹果公司,要求提供关于这部手机的一切信息。对此,苹果公司表示“没有用户密码,爱莫能助”。
随后,FBI申请联邦法院执行令,要求苹果公司开发专门的“政府系统”(即通常人们所说的“后门”),让美国政府机构可以在必要时对任何一部iPhone手机进行破解。苹果公司拒绝执行。FBI上诉至美国联邦法院,苹果公司则准备好了庞大的律师团队。
就在双方剑拔弩张之际,FBI利用来自第三方的技术破解了疑犯的手机,随即撤诉——这场万众瞩目的司法大战暂时偃旗息鼓。
官司虽然不打了,但FBI和苹果公司的“战火”并没有熄灭,而是烧遍了整个美国科技圈。Facebook、谷歌、亚马逊、推特和微软等公司都表态支持苹果公司,认为科技公司不应该给政府开设所谓“后门”。
隐私与安全
据美国《赫芬顿邮报》报道,美国政府与苹果公司之间的法律之争再起波澜。双方争论的实质是:公民隐私与国家安全哪个更重要?
在美国宪法及权利法案中,隐私权并不像很多人所认为的那样是一个具体、明确的概念。美国公民的隐私权主要基于《宪法第四修正案》,以及相关的司法判例。后者会随着时间而变化。
《宪法第四修正案》明确限制了公民的隐私权:人们在其自身、住宅、文件和所有物中享有的安全的权利,享有的不受非法搜查和没收的权利,不应受到侵犯。但是,如果有正当的理由,而且说明了搜查的地点、将要逮捕的人或没收的物品,那么法院可以下达搜查令。通俗地说,美国公民的隐私权取决于政府的需要——在政府的搜查权面前,公民的隐私权必须退让。
在如今的数字时代,科技公司广泛使用的、商业级别的加密技术,以及防止非法入侵的数据自动清除功能,打破了政府搜查权和公民隐私权之间的平衡——个体公民能够从技术上阻止政府执行搜查令。美国政府认为,苹果公司和其他科技公司确保用户享有绝对隐私权,并不是在维护一项公民本已有的权利,而是提出一种全新的权利。这也是联邦法院要求苹果公司配合政府调查的理由。
此前,美国宾夕法尼亚州东区联邦地方法院在审理一起案件时认为,嫌疑人不必提交其电子设备的密码,因为这样的指令违反了美国法律中“嫌疑人有不被强迫自证其罪的权利”这一原则。但是,这并不意味着政府无权通过其他途径破解嫌疑人的电子设备,例如可以求助于黑客破解该手机。在2015年的反恐案中,FBI就是请第三方公司破解了嫌疑人的iPhone手机。
腹背受敌的科技公司
苹果公司拒绝帮助美国政府获取用户手机上的信息,一个重要原因是出于市场方面的考虑。试想,如果iPhone手机有“后门”,那么不只是美国国内,全球范围内的消费者都会拒绝购买和使用其产品,那将是苹果公司无法承受之痛。
除此之外,还有一个重要原因:美国国会正在对四大科技公司(Facebook、亚马逊、苹果和谷歌)展开反垄断调查,调查范围包括侵犯个人隐私的行为。
近日,美国国会参议院的部分民主党参议员提出有关保护公民隐私的立法草案。根据这部新的法律,如果科技公司错误地处理用户的个人信息,将受到处罚。这部法律被称为《消费者在线隐私权法》,它允许人们禁止科技公司将自己的信息提供给第三方,还允许消费者对科技公司侵犯隐私的行为提起诉讼。科技公司必须获得用户的许可,才能与第三方共享用户信息。根据这项新的法律,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的一个办公室将执行新的隐私规则,对侵犯隐私的科技公司进行处罚。
在此之前,硅谷所在的美国加州已经出台了一部严格的隐私保护法,并于2020年1月1日起生效。许多科技公司都表示,将遵守加州的这部新法,并把相关制度用于规范公司在美国其他州或者其他国家和地区的业务。
有业界人士担心,如果美国国会不尽快制定一部联邦层级的隐私保护法,那么美国其他州可能会自行实施隐私保护措施,或是效仿加州出台相关法律,从而造成美国隐私保护制度的碎片化。从这个角度看,《消费者在线隐私权法》有获得通过的可能。
一边是政府以“维护国家安全”为由要求提供用户的隐私信息,另一边是保护用户隐私的要求不断提高,苹果公司可谓腹背受敌,处境艰难。于是,它开始反击。
2020年1月18日,苹果公司发布了2019年上半年的“透明度报告”,披露了各国政府在全球范围内向苹果公司索要用户信息的情况。
美国政府要求苹果公司开设“后门”,让政府可以在必要时对任何一部iPhone进行破解。而苹果公司表示,将严守用户的隐私底线,除了机主,没有任何机构和个人有权解锁iPhone。
该报告显示,2019年1月至6月,苹果公司在全球范围内收到6480次索取用户信息的要求(调取iCloud和iTunes账户云端的信息),其中有超过半数的要求来自于美国政府,多达3619次。苹果公司对其中85%的要求进行了回复。
报告还披露,在美国政府提出的要求中,有很大一部分是FBI根据美国《外国情报监视法》,以“维护国家安全”为由提出的。其中的“非内容数据要求”涉及用户之间的交流情况;“内容数据要求”则包括用户的照片、电子邮件、联系人和日历信息,等等。
苹果公司强调,FBI提出的这些要求都未经美国法院的监督或批准,但苹果公司仍然给予配合,“这已经是底线了,苹果公司不可能帮助政府获取用户手机端的信息”。
支持保护用户隐私的人们很可能会赞赏苹果公司的立场,毕竟没有人愿意自己的手机随时面临被某个机构强行解锁的情况。但从法律角度来看,让政府都无法破解的加密技术是不可能长期有效的。在美国,隐私权的前提条件一直都是:政府在必要时可以侵犯这种隐私。
公民的个人权利发展到一个新的阶段,立法和司法系统需要加快脚步跟上。对于美国的立法机构来说,当务之急是起草新的法律法规,并树立更好的司法判例,这样才能建立更完善的隐私保护制度。
编辑:姚志刚 winter-yao@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