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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8月13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与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联合颁布《能源效率标识管理办法》(具体内容见文后附件一).该办法明确规定"国家对节能潜力大、使用面广的用能产品实行统一的能源效率标识制度.国家制定并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能源效率标识的产品目录》(以下简称《目录》),确定统一适用的产品能效标准、实施规则、能源效率标识样式和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