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东坡的读书与“造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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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苏轼20岁时,与弟弟苏辙离开四川到北宋京城参加科举考试,主考官是欧阳修。苏轼写了一篇文章,题目叫《刑赏忠厚之至论》。欧阳修阅卷后,觉得文章写得很好。当时考官阅卷和今天高考阅卷一样,考官不知道考生的名字,以免偏心或走后门。欧阳修觉得写这篇文章的考生应该是第一名。但是,他多了一个“避嫌”的心眼。欧阳修虽不知考生的名字,但他怀疑这名考生是自己的门生曾巩。如将曾巩评为第一名,日后难免有人说闲话。因此,欧阳修将写《刑赏忠厚之至论》的考生立为第二名。
  但是,年轻的苏东坡与这篇文章有关的故事还没完。
  苏轼《刑赏忠厚之至论》一文最有意思的是后面的一段文字。文章说,有一个罪人,皋陶严格执法,三次判定该杀,但是,尧三次改判原谅他。因此,全天下都对皋陶严格执法肃然起敬,对尧谨慎用刑感到高兴。如果仅从字面上说,我们可以有很多议论。比如说,皋陶的判罚是否正确?尧帝的宽宥是否有道理?按一些“中国黑暗论”崇拜者的推断,皋陶很可能是受了贿乱判,尧帝也是收了好处而“捞人”。但事实上,史书记载,皋陶主管司法时期,天下无虐刑,无冤狱,天下太平。有一个成语叫“画地为牢”,现在常指自己约束自己。而在历史上,它的来源就是皋陶在地上画圈当成监狱,犯人就呆在圈子里自觉接受惩罚,没有现在的牢房。对于今天我们的理解来说,“画地为牢”与它的本意倒是接近的。
  苏轼考试结束后,得了第二名。考官们对于苏轼文章中提到的这段话有点拿不定主意。中国人写文章常常用典故,有些人为了显示学问,经常使用非常冷僻的典故。因此,考官对苏轼的这段话、这个典故出自哪本古书判断不清,便有人向年轻的苏轼询问。林语堂在他的《苏东坡传》一书中说,考官之一梅尧臣问苏轼:三杀之三宥之的典故出自哪里?苏轼说:我杜撰的。林语堂在这里搞错了,也省略了很多后续内容。其实,向苏轼询问的,不是梅尧臣,而是主考官欧阳修。
  欧阳修问年轻的苏轼,该典故“此见何书”?苏轼回答说:“事在《三国志·孔融传》注。”欧阳修回家认真阅读了《三国志·孔融传》,没有找到苏轼在文章里引用的“三杀之三宥之”这段话。欧阳修作为一个好学的老者,面对年轻的苏轼也不耻下问。改日遇到苏轼,又说,你说的《三国志·孔融传》里没有啊?苏轼说,袁绍被曹操所灭。袁绍的儿子袁熙有一个漂亮老婆,曹操将她送给了自己的儿子曹丕。这个事情发生后,孔融对曹操说:“当年周武王伐纣获胜后,将商纣王的宠妾美女妲己赐给了周公。”曹操非常惊讶地问孔融:“哪本经书里有这样的记载?”孔融说:“按照今天发生的事情。我想周武王和周公应该这样做。”苏轼接着对欧阳修说,尧帝与皋陶“三杀之三宥之”的故事,“某亦意其如此”。我也认为应该如此。史书记载:“欧阳修退而大惊日:此人可谓善读书,善用书,他日文学必独步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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