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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行政权力和学术权力并存是高校权力结构的特点。我国大学的权力结构明显属于行政权力结构模式,行政权力泛化现象较严重,甚至有取代学术权力之势,学术权力的作用日渐萎缩,这种情况制约了高校的长远发展。协调行政权力和学术权力的关系,实现两种权力的和谐,是高校管理体制改革创新的重点,应该科学界定两种权力的责权范围,加强学术民主制度建设,推进分级管理运行机制。
[关键词]大学 行政权力 学术权力 关系 和谐
[作者简介]魏京明(1956- ),男,江苏南京人,南京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助理研究员,研究方向为教育管理。(江苏南京210097)
[中图分类号]G647[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4-3985(2008)32-0035-02
随着时代的进步和社会的发展,大学与社会的联系越来越密切,正由社会边缘走向社会舞台的中心。作为一种社会组织,大学受政治、经济、科技、文化等多种因素制约,大学的管理同样存在权力现象和权力关系。学术权力和行政权力构成了高校权力的基本结构,并体现在各级学术组织的权力关系中。学术权力与行政权力之间的关系,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大学的发展,是高校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
一、行政权力和学术权力的内涵
行政权力,是依靠国家法律、政府意志、社会要求、学校规章等手段,形成的影响、支配大学内部成员和组织机构的一种权力形式。行政权力具有强制性,其主体为大学行政管理人员及其机关。① 这种权力是由制度所赋予的,具有高效处理学校事务的能力,目的是保证国家的教育方针得以贯彻执行,并以规范化、程序化、强制化的运行模式来保证学校整体目标的实现。
学术权力,是由专家学者拥有的影响他人或组织行为的一种权力形式,其权力来源是科学真理和专业知识。② 学术权力是大学特有的,是其探究和传播知识学问的必然产物,是大学内在逻辑的客观要求。大学学术权力存在的目的,一般是保证学术标准的实施,保障学术人员的权益,使学术人员赖以生存并为之献身的学科得以发
展。
二、行政权力与学术权力的关系
1.行政权力与学术权力的统一性。行政权力和学术权力共存,是大学发展的历史必然,也是现实需要。学术权力的存在是大学的根本属性决定的,而行政管理和行政权力的出现则是大学组织管理的内外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首先,行政权力的存在与发展具有客观必然性。随着大学在现代社会的不断发展,特别是大学规模的逐步扩大,大学内部的行政事务日趋繁杂,以及大学与社会日益频繁而深入的交流,需要由专门的行政机构和训练有素的专业人员负责处理。国家对大学加强控制和管理的需要,自然会在一定程度上将政治组织中的权力结构与形式等渗透到高校的行政组织中来。其次,学术权力在大学管理体制中发挥作用时暴露出多方面不足:如更多地追求个人学术水平的提高,只关注本学科领域的发展;在决策上强调民主与平等;常有“门户之见”等。应该说,学术权力本身的缺陷无法保障大学内部统一、高效地运行。因此,行政权力参与到大学管理中来并日益壮大就成为一种必然。
2.行政权力与学术权力的对立性。行政权力与学术权力的并存发展不能抹杀二者的区别。本质的不同决定了二者的独立性,也决定了二者的矛盾性。从权力的产生来看,行政权力主要来自于组织的委派或任命,而学术权力主要取决于专家学者的推崇;从权力的实质来看,行政权力的核心是“权”(官位),权大则力大;学术权力的核心是“力”(学术地位),力大则权大;从权力的地位看,行政权力起外在决定作用,学术权力起内在支配作用;从权力的作用时空范围看,大学行政权力作用的时空范围局限性较大;从权力的外部监督机制来看,行政权力要受到司法审查,而学术权力一般不会受到司法审查。③ 由此看来,行政权力与学术权力存在必然的对立性。
3.行政权力与学术权力的联系。大学行政权力与学术权力的和谐,离不开对行政权力和学术权力的正确定位。从行政权力角度看,第一,在认知层面上,行政权力的力量在于它对学术权力的有效保障;第二,在实践层面上,行政权力将交出本应属于学术组织的那一部分权力,尽可能不干预学术性事务;第三,从学校内部管理的整体层面来看,制度十分重要,只有制度化才能使办事程序规范化,继而才能使学校的管理效率大大提高。从学术权力的角度看,在知识经济时代的大学,学术权力地位的逐步加强,应得到行政权力的充分尊重;学术权力与行政权力的分工应更加明晰;学术权力在治校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学术权力应改变对行政权力的那种本能的“敌视”态度。这样,学术权力与行政权力在摩擦、碰撞中保持必要的协调,维持动态的平衡。
三、两权并行的现存问题
我国高校行政权力泛化的现象比较严重。众所周知,20世纪50年代的高等教育改革之后,我国大学内部的权力构成实际上只有行政权力,也就是只有行政人员的行政权力,而无学术人员的学术权力④,这种情况已经严重影响了大学的健康发展。行政管理代替学术管理主要表现为:第一,受政府高度集权管理大学事务的影响,大学长期缺少学术自主权;第二,教师仅被看做教书育人的“工具”,长期被排斥于大学管理队伍之外;第三,大学行政包办学术管理,学术民主长期不受重视,流于形式。⑤ 随着大学内部管理体制改革不断深入,以行政权力代替学术权力的情形没有得到根本改变。行政权力的泛化给高校发展带来了诸多问题。
1.官本位思想严重。大学是开展教学和学术活动的场所,应该以办学质量的好坏和科研水平的高低作为衡量学校优劣的标准。大学行政组织机构的设置沿袭了政府机关的模式,很多大学比照党政机关干部的级别来制定职位晋升制度和福利政策等,这显然背离了大学学术导向的基本原则,背离了大学的精神。受官本位思想的影响,多数大学在有限资源的配置使用中,优先保证行政权力运行的条件。基本的学术环境、学术自由得不到保障,严重损害了学术的尊严和权威,动摇了学术权力的根基。
2.行政管理机构庞大。我国高校受计划经济体制的影响,行政部门齐全,机构庞大,人浮于事,导致非教学、科研人员在学校教职员工总数中一直占较大的比例。近几年,随着高校规模的扩张,高校大量引进人才,教学、科研人员的比例有所上升,但仍没有达到合理的比重。非教学科研人员占用了教师应享有的教育资源,影响了教师的教学、科研积极性,影响了管理效率。
3.行政权力和学术权力权责不清。大学内部的学术权力与行政权力的界限模糊,行政权力和学术权力常常交织在一起,造成分工不明,责任不清,导致行政权力与学术权力的相互越位。一方面,行政权力常常替代学术权力,以行政权力的方式管理学术事务,甚至包办学术事务;另一方面,由于学术权力的使用不当,学者在学术事务中观点偏颇,意见不一致,或在非学术事务中发挥作用的意志过于强烈等,同样对行政权力的行使产生了不利影响。
4.两种权力主体存在对立。两种权力的职责和权限划分不清,必然导致不同权力主体在意识、行为、利益等方面的冲突。我国大学中的学术委员会、教学委员会等学术组织,大多是作为咨询机构,大部分学术事务是由行政权力来决定的,学术人员特别是教授、专家在决策中的权威作用被忽视。显然,行政权力泛化导致的后果是严重的,一是主体本末倒置,行政人员成了支配学校的核心,忽视了高校的学术特点,为教学科研人员服务的主动意识不强;二是价值系统错位,行为价值不是取决于教育价值、学术价值、社会价值和文化价值,而是取决于它与行政权力的顺应度。
四、两权和谐的构想
高校内部权力结构调整的基本原则应是行政权力和学术权力适当分离,增加学术权力的“分量”。这是解决角色错位、越位、管理职能缺位问题的关键。每所高校管理模式应结合本校实际,进行体制和机制创新,构建各具特色的多样化权力结构模式。
1.科学界定两权的责权范围。首先,科学认识学术权力在大学发展中的地位,充分尊重学者与学术组织在学术性事务决策中的作用,确立学术权力在学术管理活动中的主导地位。⑥ 通过制度创新和校内体制改革,建立决策、执行、监督相统一的决策模式,实现由高度集中的管理模式向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管理模式的转变,实现由行政管理为主导向行政管理与学术管理相结合的方式转变,这样才能保证决策的科学性和可行性。其次,划定学术权力和行政权力的权限范围,建立并完善依法治教、依法治校、依法行政的机制。科学合理的权力分配是不同利益群体有效合作的重要基础和前提。无论是行政权力的行使,还是学术权力的行使,都应该在国家相关法律框架下进行。因此,应建立学术权力与行政权力关系的协调机制,形成有机的分工、合作与制约关系。最后,着手削弱“官本位”思想地位,消除其不良影响,使行政权力服务于学术权力。⑦通过建立和完善有效的管理体制和机制,促进大学行政部门树立“为师生服务和为教学科研服务”的意识,提高大学行政管理人员的整体素质;要按照高等教育的发展规律,结合高校内部人事管理体制改革和教育职员制的探索,打造职业化的行政管理队伍。
2.加强学术组织及制度建设。首先,进一步推进校务委员会、学术委员会制度建设。根据高等教育法律法规体系,建立和健全学术委员会制度,明确学术委员会的职责与权限,确保把专家学者参与学术事务决策的权力落到实处。其次,建立和健全专业委员会及学科委员会制度。大学的学术事务是复杂多样的管理活动,既有普遍性、共同性,又有差异性和特殊性。再次,完善以教师为主体的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使教代会的组成真正反映高校各种利益群体的要求,使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监督的权利落到实处,充分保障教师权益。最后,营造以学生为中心的育人环境,凸显学生的主体地位。采取切实措施,保障学生参与学校事务的权利。⑧
3.完善分级管理运行机制。建立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高校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随着高等教育的国际化,我国高校要在激烈的国际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必须不断提高应变能力,调整职能部门的职责,变直接管理为间接管理,变过程管理为目标管理,强化咨询和服务功能,实现管理重心下移。因此,要建立和健全以学术和学科为中心,以学院为高校管理重心的管理运行机制,加大学院自主管理的权限,形成学院的自主发展、自我约束的机制,充分发挥基层组织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不断完善“校、院、系”三级管理体制,这是协调大学行政权力与学术权力关系的重要保障。
加强高等教育管理决策的科学化,发挥政策引导的积极作用。教育行政部门在制定政策、启动建设项目、确定评估指标体系和标准时,应充分考虑高校内部行政权力与学术权力并存的特点,明确划分行政权力与学术权力的职能范围,通过制度和政策来积极引导高校妥善处理行政权力与学术权力的关系,避免行政权力与学术权力失衡对高校发展带来不良的影响。
[注释]
①谭志合.当代中国高等学校学术权力与行政权力的关系[J].理工高教研究,2002(4):24.
②赵俊芳.论大学学术权力的实践特征[J].现代教育科学,2008(2):5.
③章晓莉.高校行政权力与学术权力研究综述[J].学术交流,2006(10):187.
④胡建华.关于彰显学术权力的若干问题[J].高等教育研究,2007(10):29.
⑤柳晓.学术VS行政:谁应左右大学沉浮?[J].教育与职业,2007(9):52.
⑥王伟,邱晓君.简论我国高等学校和谐权力模式的构建[J].青岛行政学院学报,2008(1):60.
⑦眭依凡.论大学学术权力与行政权力的协调[J].现代大学教育,2001(6):9.
⑧钟秉林.现代大学学术权力与行政权力的关系及其协调[J].中国高等教育,2005(19):5.
[关键词]大学 行政权力 学术权力 关系 和谐
[作者简介]魏京明(1956- ),男,江苏南京人,南京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助理研究员,研究方向为教育管理。(江苏南京210097)
[中图分类号]G647[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4-3985(2008)32-0035-02
随着时代的进步和社会的发展,大学与社会的联系越来越密切,正由社会边缘走向社会舞台的中心。作为一种社会组织,大学受政治、经济、科技、文化等多种因素制约,大学的管理同样存在权力现象和权力关系。学术权力和行政权力构成了高校权力的基本结构,并体现在各级学术组织的权力关系中。学术权力与行政权力之间的关系,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大学的发展,是高校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
一、行政权力和学术权力的内涵
行政权力,是依靠国家法律、政府意志、社会要求、学校规章等手段,形成的影响、支配大学内部成员和组织机构的一种权力形式。行政权力具有强制性,其主体为大学行政管理人员及其机关。① 这种权力是由制度所赋予的,具有高效处理学校事务的能力,目的是保证国家的教育方针得以贯彻执行,并以规范化、程序化、强制化的运行模式来保证学校整体目标的实现。
学术权力,是由专家学者拥有的影响他人或组织行为的一种权力形式,其权力来源是科学真理和专业知识。② 学术权力是大学特有的,是其探究和传播知识学问的必然产物,是大学内在逻辑的客观要求。大学学术权力存在的目的,一般是保证学术标准的实施,保障学术人员的权益,使学术人员赖以生存并为之献身的学科得以发
展。
二、行政权力与学术权力的关系
1.行政权力与学术权力的统一性。行政权力和学术权力共存,是大学发展的历史必然,也是现实需要。学术权力的存在是大学的根本属性决定的,而行政管理和行政权力的出现则是大学组织管理的内外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首先,行政权力的存在与发展具有客观必然性。随着大学在现代社会的不断发展,特别是大学规模的逐步扩大,大学内部的行政事务日趋繁杂,以及大学与社会日益频繁而深入的交流,需要由专门的行政机构和训练有素的专业人员负责处理。国家对大学加强控制和管理的需要,自然会在一定程度上将政治组织中的权力结构与形式等渗透到高校的行政组织中来。其次,学术权力在大学管理体制中发挥作用时暴露出多方面不足:如更多地追求个人学术水平的提高,只关注本学科领域的发展;在决策上强调民主与平等;常有“门户之见”等。应该说,学术权力本身的缺陷无法保障大学内部统一、高效地运行。因此,行政权力参与到大学管理中来并日益壮大就成为一种必然。
2.行政权力与学术权力的对立性。行政权力与学术权力的并存发展不能抹杀二者的区别。本质的不同决定了二者的独立性,也决定了二者的矛盾性。从权力的产生来看,行政权力主要来自于组织的委派或任命,而学术权力主要取决于专家学者的推崇;从权力的实质来看,行政权力的核心是“权”(官位),权大则力大;学术权力的核心是“力”(学术地位),力大则权大;从权力的地位看,行政权力起外在决定作用,学术权力起内在支配作用;从权力的作用时空范围看,大学行政权力作用的时空范围局限性较大;从权力的外部监督机制来看,行政权力要受到司法审查,而学术权力一般不会受到司法审查。③ 由此看来,行政权力与学术权力存在必然的对立性。
3.行政权力与学术权力的联系。大学行政权力与学术权力的和谐,离不开对行政权力和学术权力的正确定位。从行政权力角度看,第一,在认知层面上,行政权力的力量在于它对学术权力的有效保障;第二,在实践层面上,行政权力将交出本应属于学术组织的那一部分权力,尽可能不干预学术性事务;第三,从学校内部管理的整体层面来看,制度十分重要,只有制度化才能使办事程序规范化,继而才能使学校的管理效率大大提高。从学术权力的角度看,在知识经济时代的大学,学术权力地位的逐步加强,应得到行政权力的充分尊重;学术权力与行政权力的分工应更加明晰;学术权力在治校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学术权力应改变对行政权力的那种本能的“敌视”态度。这样,学术权力与行政权力在摩擦、碰撞中保持必要的协调,维持动态的平衡。
三、两权并行的现存问题
我国高校行政权力泛化的现象比较严重。众所周知,20世纪50年代的高等教育改革之后,我国大学内部的权力构成实际上只有行政权力,也就是只有行政人员的行政权力,而无学术人员的学术权力④,这种情况已经严重影响了大学的健康发展。行政管理代替学术管理主要表现为:第一,受政府高度集权管理大学事务的影响,大学长期缺少学术自主权;第二,教师仅被看做教书育人的“工具”,长期被排斥于大学管理队伍之外;第三,大学行政包办学术管理,学术民主长期不受重视,流于形式。⑤ 随着大学内部管理体制改革不断深入,以行政权力代替学术权力的情形没有得到根本改变。行政权力的泛化给高校发展带来了诸多问题。
1.官本位思想严重。大学是开展教学和学术活动的场所,应该以办学质量的好坏和科研水平的高低作为衡量学校优劣的标准。大学行政组织机构的设置沿袭了政府机关的模式,很多大学比照党政机关干部的级别来制定职位晋升制度和福利政策等,这显然背离了大学学术导向的基本原则,背离了大学的精神。受官本位思想的影响,多数大学在有限资源的配置使用中,优先保证行政权力运行的条件。基本的学术环境、学术自由得不到保障,严重损害了学术的尊严和权威,动摇了学术权力的根基。
2.行政管理机构庞大。我国高校受计划经济体制的影响,行政部门齐全,机构庞大,人浮于事,导致非教学、科研人员在学校教职员工总数中一直占较大的比例。近几年,随着高校规模的扩张,高校大量引进人才,教学、科研人员的比例有所上升,但仍没有达到合理的比重。非教学科研人员占用了教师应享有的教育资源,影响了教师的教学、科研积极性,影响了管理效率。
3.行政权力和学术权力权责不清。大学内部的学术权力与行政权力的界限模糊,行政权力和学术权力常常交织在一起,造成分工不明,责任不清,导致行政权力与学术权力的相互越位。一方面,行政权力常常替代学术权力,以行政权力的方式管理学术事务,甚至包办学术事务;另一方面,由于学术权力的使用不当,学者在学术事务中观点偏颇,意见不一致,或在非学术事务中发挥作用的意志过于强烈等,同样对行政权力的行使产生了不利影响。
4.两种权力主体存在对立。两种权力的职责和权限划分不清,必然导致不同权力主体在意识、行为、利益等方面的冲突。我国大学中的学术委员会、教学委员会等学术组织,大多是作为咨询机构,大部分学术事务是由行政权力来决定的,学术人员特别是教授、专家在决策中的权威作用被忽视。显然,行政权力泛化导致的后果是严重的,一是主体本末倒置,行政人员成了支配学校的核心,忽视了高校的学术特点,为教学科研人员服务的主动意识不强;二是价值系统错位,行为价值不是取决于教育价值、学术价值、社会价值和文化价值,而是取决于它与行政权力的顺应度。
四、两权和谐的构想
高校内部权力结构调整的基本原则应是行政权力和学术权力适当分离,增加学术权力的“分量”。这是解决角色错位、越位、管理职能缺位问题的关键。每所高校管理模式应结合本校实际,进行体制和机制创新,构建各具特色的多样化权力结构模式。
1.科学界定两权的责权范围。首先,科学认识学术权力在大学发展中的地位,充分尊重学者与学术组织在学术性事务决策中的作用,确立学术权力在学术管理活动中的主导地位。⑥ 通过制度创新和校内体制改革,建立决策、执行、监督相统一的决策模式,实现由高度集中的管理模式向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管理模式的转变,实现由行政管理为主导向行政管理与学术管理相结合的方式转变,这样才能保证决策的科学性和可行性。其次,划定学术权力和行政权力的权限范围,建立并完善依法治教、依法治校、依法行政的机制。科学合理的权力分配是不同利益群体有效合作的重要基础和前提。无论是行政权力的行使,还是学术权力的行使,都应该在国家相关法律框架下进行。因此,应建立学术权力与行政权力关系的协调机制,形成有机的分工、合作与制约关系。最后,着手削弱“官本位”思想地位,消除其不良影响,使行政权力服务于学术权力。⑦通过建立和完善有效的管理体制和机制,促进大学行政部门树立“为师生服务和为教学科研服务”的意识,提高大学行政管理人员的整体素质;要按照高等教育的发展规律,结合高校内部人事管理体制改革和教育职员制的探索,打造职业化的行政管理队伍。
2.加强学术组织及制度建设。首先,进一步推进校务委员会、学术委员会制度建设。根据高等教育法律法规体系,建立和健全学术委员会制度,明确学术委员会的职责与权限,确保把专家学者参与学术事务决策的权力落到实处。其次,建立和健全专业委员会及学科委员会制度。大学的学术事务是复杂多样的管理活动,既有普遍性、共同性,又有差异性和特殊性。再次,完善以教师为主体的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使教代会的组成真正反映高校各种利益群体的要求,使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监督的权利落到实处,充分保障教师权益。最后,营造以学生为中心的育人环境,凸显学生的主体地位。采取切实措施,保障学生参与学校事务的权利。⑧
3.完善分级管理运行机制。建立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高校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随着高等教育的国际化,我国高校要在激烈的国际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必须不断提高应变能力,调整职能部门的职责,变直接管理为间接管理,变过程管理为目标管理,强化咨询和服务功能,实现管理重心下移。因此,要建立和健全以学术和学科为中心,以学院为高校管理重心的管理运行机制,加大学院自主管理的权限,形成学院的自主发展、自我约束的机制,充分发挥基层组织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不断完善“校、院、系”三级管理体制,这是协调大学行政权力与学术权力关系的重要保障。
加强高等教育管理决策的科学化,发挥政策引导的积极作用。教育行政部门在制定政策、启动建设项目、确定评估指标体系和标准时,应充分考虑高校内部行政权力与学术权力并存的特点,明确划分行政权力与学术权力的职能范围,通过制度和政策来积极引导高校妥善处理行政权力与学术权力的关系,避免行政权力与学术权力失衡对高校发展带来不良的影响。
[注释]
①谭志合.当代中国高等学校学术权力与行政权力的关系[J].理工高教研究,2002(4):24.
②赵俊芳.论大学学术权力的实践特征[J].现代教育科学,2008(2):5.
③章晓莉.高校行政权力与学术权力研究综述[J].学术交流,2006(10):187.
④胡建华.关于彰显学术权力的若干问题[J].高等教育研究,2007(10):29.
⑤柳晓.学术VS行政:谁应左右大学沉浮?[J].教育与职业,2007(9):52.
⑥王伟,邱晓君.简论我国高等学校和谐权力模式的构建[J].青岛行政学院学报,2008(1):60.
⑦眭依凡.论大学学术权力与行政权力的协调[J].现代大学教育,2001(6):9.
⑧钟秉林.现代大学学术权力与行政权力的关系及其协调[J].中国高等教育,2005(1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