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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28家国有大中型钢铁企业和大型流通企业的代表,日前在由国内贸易部和冶金工业部主办的“建立新型工商关系座谈会”上一致认为,在生产资料流通领域应积极推行钢材代理制。 在座谈中代表们指出:钢材推行代理制,既要借鉴国外经验,又要从我国实际出发,把这种新型的工商关系真正建立在生产和流通企业共同的利益之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