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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人享有适宜住房”是人的一项最基本人权,也是人类生活的基本需求之一,尤其在我国历来“居者有其屋”的思想下。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居民的住房水平还比较低,距离联合国发布的伊斯坦布尔《人居宣言》中提出的全球住区目标还相差很远。另外,目前我国住房水平存在区域上的不平衡性,城乡之间存在较大差距,不同收入水平家庭的住房水平也存在很大的差异性。因此,我国政府需要加快建立和完善我国的住房保障体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