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今年“六一”儿童节,我带着11岁的女儿张蒙蒙到广州购书中心去参加她的三本书《告诉你,我不笨》、《告诉你,我不是丑小鸭》和《童年,只有一次》的“签名售书活动”。小朋友们蜂拥着让蒙蒙签字,而我则忙不迭地回答着家长们惊奇的提问:你的女儿是不是天才?她怎么可能小小年纪就写出三本书来?
蒙蒙是天才吗?绝不是!她上小学前,既不识字,也不会拼音,甚至没背过一首唐诗宋词,是个地道的学龄前文盲。她有今天的成绩,完全是因为她有写作的兴趣。这兴趣不是我这个做妈妈的逼出来的,而是我们一起玩出来的。
蒙蒙喜欢听故事。有天散步时,我对她说:“蒙蒙,你现在是小学生了,妈妈已经给你讲了好多好多的故事,你能不能也给妈妈讲讲故事呢?”她很乐意地点点头,卖弄地把她从拼音读物中看来的神话故事讲给我听。听完后,我对她大加吹捧:“蒙蒙讲得棒极了!要是能把它写出来就更好了。”她说:“故事那么长,我怎么写呀?而且好多字我还不会写呢。”“你不用把那么长的故事全都写下来,你用自己韵话把故事缩写一下,一百字两百字都可以,不会写的字就用拼音代替。写完了,妈妈还给你稿费,你可以拿去买雪糕。”
蒙蒙一下子来劲了,回到家就把所讲的故事写了下来,赚取了她平生的第一次“稿费”:五角钱。之后的日子,她又改写了《白雪公主》、《大拇指》、《灰姑娘》、《海的女儿》…改写故事,就像一根拐杖,使蒙蒙对写作有了一个依傍:原来写作一点儿都不难!
有一段时间,蒙蒙特别喜欢看影碟,老是央求我给她买。我灵机一动,对她说:“你要看影碟,妈妈可以给你买,但有一个要求,你看了之后,要把影碟中的故事写下来。”
她有点儿为难:“影碟的故事没有书,我怎么写呀?”我说:“你把看过的影碟像讲故事一样讲给妈妈听,然后再把讲的故事写下来不就是文章了吗?”尽管这要求高了一点,但看影碟可是挡不住的诱惑,蒙蒙还是答应了。就这样,她又改写了《阿拉丁》、《小飞侠》、《丁满、彭彭历险记》等。
有了改写童话、编写影碟故事的基础,我又给她加码了:我要她把生活中的真故事——每天在学校的学习、平时的玩耍讲出来,然后再写下来。于是每晚散步时,她就煞有介事地给我讲“真”故事;回家后,趁热打铁把它们变成文字。她书里面的《拔河》、《玩沙》、《种大蒜》、《看日食》、《罚站》、《自行车被偷了》等,都是这样“出笼”的。
蒙蒙喜欢过家家。有一天,我见她忙着把那些玩具搬来搬去,说是给洋娃娃搬家。看她玩得起劲,我趁势说:“妈妈来教你玩词语搬家的游戏,好不好?”她兴致来了,忙问我怎么玩。我告诉她:“你每看一个故事,就从里面找出三个到五个好的词语,然后把它们记下来,想办法搬到你的日记中去。这样你不就是在给词语搬家了吗?要是能连那些世界名著用的词语也在自己的日记中用起来,你不就把日记写好了吗?”可以给世界名著搬家,太棒了!于是她开始一篇故事反反复复读几遍,为的是能够找出更多好的词语。词语搬多了,她又开始“搬句子”。在她的日记里,那成串的成语,那优美的语句,就是这么“搬家”搬来的。
蒙蒙刚开始写日记时,一件事情三言两语就描述完了,找不到更多的话写。我告诉她:“这是因为你写得不够细。要把文章写细,就得学会用作家的眼光观察事物,比如开门开窗都轻轻地开,慢慢地推,先看见什么,后看见什么,左边是什么,右边是什么,慢慢地看,心里还要分析。”蒙蒙听得乐了。那以后,她常常像个侦探一样,回到家,探头进屋,这里嗅嗅,那里瞧瞧,一本正经地分析这是什么那是什么,俨然是个小福尔摩斯了。
就在这种快快乐乐的游玩中,蒙蒙把每天写一则日记的习惯坚持下来了。那天来“签名售书”前,她还写了一则日记才出门呢。这不,她从7岁开始写,写到今年满11岁,4年的日记,有了60万字,把它们编成3本书,可就一点儿都不奇怪了吧!
责任编辑:欣彦
蒙蒙是天才吗?绝不是!她上小学前,既不识字,也不会拼音,甚至没背过一首唐诗宋词,是个地道的学龄前文盲。她有今天的成绩,完全是因为她有写作的兴趣。这兴趣不是我这个做妈妈的逼出来的,而是我们一起玩出来的。
蒙蒙喜欢听故事。有天散步时,我对她说:“蒙蒙,你现在是小学生了,妈妈已经给你讲了好多好多的故事,你能不能也给妈妈讲讲故事呢?”她很乐意地点点头,卖弄地把她从拼音读物中看来的神话故事讲给我听。听完后,我对她大加吹捧:“蒙蒙讲得棒极了!要是能把它写出来就更好了。”她说:“故事那么长,我怎么写呀?而且好多字我还不会写呢。”“你不用把那么长的故事全都写下来,你用自己韵话把故事缩写一下,一百字两百字都可以,不会写的字就用拼音代替。写完了,妈妈还给你稿费,你可以拿去买雪糕。”
蒙蒙一下子来劲了,回到家就把所讲的故事写了下来,赚取了她平生的第一次“稿费”:五角钱。之后的日子,她又改写了《白雪公主》、《大拇指》、《灰姑娘》、《海的女儿》…改写故事,就像一根拐杖,使蒙蒙对写作有了一个依傍:原来写作一点儿都不难!
有一段时间,蒙蒙特别喜欢看影碟,老是央求我给她买。我灵机一动,对她说:“你要看影碟,妈妈可以给你买,但有一个要求,你看了之后,要把影碟中的故事写下来。”
她有点儿为难:“影碟的故事没有书,我怎么写呀?”我说:“你把看过的影碟像讲故事一样讲给妈妈听,然后再把讲的故事写下来不就是文章了吗?”尽管这要求高了一点,但看影碟可是挡不住的诱惑,蒙蒙还是答应了。就这样,她又改写了《阿拉丁》、《小飞侠》、《丁满、彭彭历险记》等。
有了改写童话、编写影碟故事的基础,我又给她加码了:我要她把生活中的真故事——每天在学校的学习、平时的玩耍讲出来,然后再写下来。于是每晚散步时,她就煞有介事地给我讲“真”故事;回家后,趁热打铁把它们变成文字。她书里面的《拔河》、《玩沙》、《种大蒜》、《看日食》、《罚站》、《自行车被偷了》等,都是这样“出笼”的。
蒙蒙喜欢过家家。有一天,我见她忙着把那些玩具搬来搬去,说是给洋娃娃搬家。看她玩得起劲,我趁势说:“妈妈来教你玩词语搬家的游戏,好不好?”她兴致来了,忙问我怎么玩。我告诉她:“你每看一个故事,就从里面找出三个到五个好的词语,然后把它们记下来,想办法搬到你的日记中去。这样你不就是在给词语搬家了吗?要是能连那些世界名著用的词语也在自己的日记中用起来,你不就把日记写好了吗?”可以给世界名著搬家,太棒了!于是她开始一篇故事反反复复读几遍,为的是能够找出更多好的词语。词语搬多了,她又开始“搬句子”。在她的日记里,那成串的成语,那优美的语句,就是这么“搬家”搬来的。
蒙蒙刚开始写日记时,一件事情三言两语就描述完了,找不到更多的话写。我告诉她:“这是因为你写得不够细。要把文章写细,就得学会用作家的眼光观察事物,比如开门开窗都轻轻地开,慢慢地推,先看见什么,后看见什么,左边是什么,右边是什么,慢慢地看,心里还要分析。”蒙蒙听得乐了。那以后,她常常像个侦探一样,回到家,探头进屋,这里嗅嗅,那里瞧瞧,一本正经地分析这是什么那是什么,俨然是个小福尔摩斯了。
就在这种快快乐乐的游玩中,蒙蒙把每天写一则日记的习惯坚持下来了。那天来“签名售书”前,她还写了一则日记才出门呢。这不,她从7岁开始写,写到今年满11岁,4年的日记,有了60万字,把它们编成3本书,可就一点儿都不奇怪了吧!
责任编辑:欣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