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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吉政发〔2014〕40号各市(州)人民政府,长白山管委会,各县(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办、各直属机构:现将《吉林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吉林省人民政府2014年11月5日吉林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的通知》(国发[2014]21号,以下简称《规划纲要》)精神,按照《中共吉林省委办公厅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入推进"五权"工作加强对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的指导意见〉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