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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从经济学的规律看,只要各国实现全面现代化的目标一致,则其经济体制会有趋同倾向,城市化的内在逻辑也会呈现趋同倾向。因此,西方业已形成的全面的、包容性的和环保型的现代化就成为其他国家的参照系。城市化的基本规律是:以粮食安全为前提;崛起的城市必须有自己的政治、经济功能;必须真正消化农村人口;城市化必须是内生型的。如果脱离了这四条普遍规律,去寻求中国自己的城市化内在逻辑显然是不现实的,中国城镇化应有别于世界各国而走自己道路的提法也是值得商榷的。实现现代化的捷径是尊重经济学的普遍规律,重归内生型城市化道路。
【关键词】城镇化 城市化 内生型城市化 粮食安全
【中图分类号】F292 【文献标识码】A
城市化的内在逻辑和现代化标准
城市化的内在逻辑。中国能不能走出一条既符合国情,又带有自己文明特色的新型城市化道路,是大家关心的问题。国内有这么一种提法:认为中国城市化的体量和速度史无前例,中国的经济结构、政治体制、发展阶段等因素决定了中国城市化有着不同于西方城市化的内在逻辑,不能生搬硬套西方的理论。这种提法既有新意,也有可商榷之处。本文对此问题做些探讨,抛砖引玉,以求中国的城市化和现代化少走弯路。
以中国幅员之大,历史之悠久,文明之连续,令今日的国人总有一种愿望,要走出一条不同于其他国家的现代化道路,也要走出一条有别于世界各国的城市化道路。例如,中国喜欢用城镇化而不用城市化,便体现了这种标新立异的强烈愿望。作为国际语言的英语至今不知道如何翻译这个中国独创的术语。中国的官方文件在译成英语时,凡涉及城镇化的地方不得不照旧翻译成英语的“urbanization”。所以,如果某人只懂英语,只读英语文件,其实并不知道中国已经首创了一个在内涵上有很大不同的新词。在文字上标新立异,毕竟关系不大,只要习惯了,也就知道某一用语的实际所指。可是,如果标新立异涉及经济规律、内在逻辑等,就不能等闲视之。
城市化的内在逻辑决定于一国所奉行的体制,特别是经济体制(以下主要讨论经济体制,政治体制需要另文讨论)。不过,如果这一国家现有体制存在严重缺陷,其内在逻辑自然也是有严重破绽的。随着现有体制的改革,旧的城市化内在逻辑也必然会因新的体制的出现而被废弃,代之以新的内在逻辑。所以,关键还是需要审定现有体制本身是否合理,才能判断现有体制所决定的城市化内在逻辑是否不能变动,因而中国和西方两者的城市化内在逻辑之间并不一定存在对立的关系。
迄今为止,中国的城市化确实有自己的显著特色,原因不难理解。现行体制由原来的中央计划经济成分加上新成长起来的市场经济成分混合而成。在这种混合体制下,产品的生产和销售虽然已经基本市场化,但要素的配置不得不基本借助行政干预,原因是要素市场的发育遇到现有所有制的严重障碍。这种体制所决定的城市化内在逻辑处处凸显中国特色,和世界各国的城市化内在逻辑迥然不同。
可是,中国目前的经济体制存在种种扭曲,其某种程度上的不可持续性有目共睹。造成这种扭曲和不可持续性的根本原因在于以市场为导向的改革不够彻底。举国上下的共识是,箭在弦上,不得不发。既然要彻底走出中央计划经济体制,就要使市场发挥更大的资源配置功能。如果中国的经济体制在不久的将来经历市场导向的重大改革,则新的经济体制自然会产生大大不同于现行体制的城市化内在逻辑。
现代化标准。从经济学的规律看,只要各国将实现全面现代化作为自己的目标,则其经济体制就会有趋同倾向。经济体制的趋同又使城市化的内在逻辑同样呈现强烈的趋同倾向。这是因为既然现代化本身肇端于西方,而西方又是最早实现全面现代化的,不管这些发达国家当年走过多少弯路,从现状来看,它们的现代化呈现一种全面的、包容性的和环保型的特点。这些特点是令人向往的。因此,全面的、包容性的和环保型的现代化就成为其他国家是否进入现代化的客观标准。只要将现代化作为目标,则关于现代化的高标准只能由这些国家所提供。以苏联为首的一些国家企图通过中央计划经济另辟捷径,却以失败告终。因此,它们无法向中国提供值得借鉴的参照系。而亚非拉国家至今未实现现代化,当然更无法向中国提供值得一提的现代化参照系。允许要素自由流动的东亚模式显然是一种已经被实践证明了的好模式。中国的东亚邻居们尽管秉承的是和中国一样的儒学传统,但在二战之后,由于奉行市场经济体制,实现了全面现代化。这种模式帮助了这些国家的经济实现了高速增长、繁荣分享(以比较低的基尼系数值衡量)、相对环保的现代化。然而究其渊源,东亚模式仍然要追溯到西方的市场经济模式,而且它们始终以西方国家作为自己的赶超目标,只是东亚模式充分利用现代经济学的丰硕成果,主动发挥了动态比较优势和后发优势,因而大大加快了自身的发展。所以,如果先验地拒绝西方国家所提供的参照系,那么中国的现代化将是一场自说自话、没有参照系和赶超目标的随波逐流而已。中国只有在达到西方目前的现代化标准而又超出之后,才能谈论为世界提供新的现代化标准。
关于现代化究竟应采取市场道路还是中央计划经济道路的争论,首先是由像马克思这样生活于西方的学者所发动。他们对早期市场经济的种种缺陷的严厉批评是市场经济后来日趋完善的极大动力。这说明市场经济有自我完善的功能。对中央计划经济这一歧途的最深刻的批判也来自于像哈耶克这样的西方学者。哈耶克指出,中央计划经济体制既然要将社会的一切方面置于计划之下,自然是一种最需要各种信息的体制。然后,中央计划经济体制恰恰因实行国家对生产资料的绝对垄断而消灭了所有的要素市场,因而将计划体制最急需的有关要素的价格信息的产生源头消灭了。如此一来,对供给和需求的各种预测和计划必然是基于空想和随心所欲。这种计划必然导致匮乏和过剩的长期共存,无法自动消弭供需的失衡,造成低效率和极大的浪费,导致中央计划经济体制最终的自我崩溃。由此可见,中央计划经济无法自我完善,因为这种体制无法消除以下最为致命的悖论:最需要信息的一种经济体制恰恰以消灭一切真实信息为前提才能存在。 通过反复的试验,人类终于排除了以中央计划经济体制作为通往现代化的途径。这样一来,通往现代化的最佳途径就必然发生趋同的倾向——市场经济导向的经济体制成为绝大部分国家的唯一选择。由此,经济体制的趋同也就必然带来城市化内在逻辑的趋同。这是因为城市化是实现全面现代化的捷径,既然全面现代化的实现必须借助市场导向的经济体制,则这种经济体制所决定的城市化的内在逻辑也必须是市场导向的。由于西方的经济体制是市场导向的,它所决定的城市化的内在逻辑当然也是市场导向的。而中国的城市化迟早也要回归这一导向。因此,关于中国城市化应有别于西方而走自己道路的提法是可以进一步商榷的。
上述关于现代化的途径和城市化的内在逻辑有趋同倾向的结论也许使一些国人十分失望。但是,不管追求何种新型城市(镇)化道路,最终目的恐怕不是为了标新立异,而是要实实在在地实现全面现代化。全面现代化的标准是普世的,不应有东西和中外的分别。即使在文革时期,周恩来代表国务院对人民代表大会作关于实现四个现代化的报告时,所使用的现代化标准也遵循了世界标准,涵盖农业、工业、科技和国防的所有领域。由于西方发达国家首先达到这些标准致使它们被称为西方标准,从冠名权的角度看也并非不公平。如果不喜欢“西方标准”这个词,其实亦可替换成“国际标准”或“世界标准”。
城市化难以回避的普遍规律
重温城市化的历史和城市化的普遍规律,对当前正为房市泡沫、三农问题和农民工人口难以化解、城乡收入差距居高不下、城乡二元结构难以破除而痛苦的中国来说,仍是十分必要的。
城市化的前提——粮食安全。***城市的出现和壮大,一定是获得了剩余粮食的某种保障,用今日的语言就是粮食安全有一定的保障。在生产力极为低下的原始社会,人类的狩猎和采集活动所得到的食品只够勉强糊口,并不产生剩余粮食。这样的社会是不可能出现非农人口的,因而也就不可能出现城市。
剩余粮食可以由本地生产,也可以像古希腊那样——由于地理条件的限制,自身无法生产足够的剩余粮食——通过诸如陶器、葡萄酒、橄榄油等非粮食产品的输出,与拥有足够的剩余粮食的其他地区交换,获得支撑非农人口的剩余粮食。古希腊依靠国际贸易使自己的城市化率在2000多年前便一度达到30%左右,创造出以奥林匹克体育竞技、公共政策辩论会、大型音乐、歌舞、悲喜剧等演出为特色的、至今为人争相模仿的城邦文明。春秋战国时期,中国也曾达到城市化率的历史性高峰,迎来了百家争鸣、百花齐放的局面和中国历史上的第一次文化盛世。
城市的政治和经济功能。城或市的出现除了以粮食安全为前提外,本身也必须具有为社会运转和经济发展所需要的特殊功能才能发展壮大。因为,即使一个社会获得了剩余粮食的某种稳定性,使一部分人得以长期脱离农业生产成为非农人口。可是,这部分人本来也可以继续留在农村生活,为何他们在获得稳定的剩余粮食后,只要允许人口自由流动,一般都会选择离开农村,另外建立被称为城市的特殊空间作为自己生活、工作和娱乐的地方呢?要回答这个问题,就要回到城或市的独特功能,它们因非农人口取得务农人口的剩余粮食的方式的不同而有所不同。
例如,那些能以暴力为后盾、以提供安全保障为名义、以税收的方式占有务农人口的剩余粮食的人,便成为统治精英,随之产生保护自己生命和保障自己财富的需要,最终会发展出城池这样的特殊空间形式,以高大的城墙、深广的壕沟和驻守其内的武装人员,保护自己的人身安全以及城内宫殿、神庙、仓库和豪宅中的财富免遭抢劫。在城的庇护下,政治领袖以神的化身或神的代表,举行盛大的典礼,感召人心,维系统治。所以,城在提供安全、秩序、祭祀和礼拜上的特殊功能,是政治学对城的兴起原因的解释。
剩余粮食也可以通过产品的等价交换,例如工匠可以用手工业品交换农产品。这时,从事手工产品的人们会逐渐发现,通过聚居于有利于集市贸易的口岸或交通枢纽,既便于获得各种原材料,又便于发展专业化和分工合作,并通过分摊基础设施的成本,共享同一套基础设施带来的便利,即通过所谓的集聚效应显著降低自己的生产成本,使自己在交换中能够获得更多的利益。受到利益的驱动,本来居住于农村却可以脱离农业生产活动的人们会在这些口岸或交通枢纽聚集起来。集聚效应是经济学对以生产和贸易为主要功能的市的兴起原因的解释。城和市虽然有不同的起源和功能,但在历史长河中,由于它们往往可以兼有对方的功能,人们便以城市统称。
城市化的真谛——彻底消化而不是暂时利用农村人口。****虽然最早的城市兴起于几千年前的古文明中,但城市化作为一种普遍的社会形态,要到工业革命发生后剩余粮食大幅增加才有可能。城市化的实质是通过集聚效应带来的规模报酬递增,加速经济增长和科技进步的速度,创造出越来越多的非农就业机会,源源不断地转移农村人口进城定居,使农村人口在总人口中的比重日益下降的过程。人口和土地的集聚所带来的边际效益(经济和福利的增量)一定要大于边际成本(例如因污染、拥堵和犯罪带来的成本)而能产生净效益,这样的城市化才是可持续的。如果人口和土地的集聚并不带来净集聚效益,即并不产生净经济增量,向这种城市集聚的企业并不能使生产成本得以下降,技术进步得以加快,那么,在要素能够自由流动的环境中,企业会迁走,人口因之萎缩。著名的汽车城底特律便是一例。随着企业和居民大量外迁,当地的税收无法维持城市的日常运作,入不敷出,最后被迫申请破产。这说明该市的净集聚效应已经为负。
值得特别注意的是,作为一条经济规律,要素要求自由流动以追求自身最高价值的实现是无法阻挡的。通过政治特权和社会等级制度阻止要素自由流通以期维持社会的长期稳定,不是沦为固步自封、万马齐喑、死水一潭、丧失创新能力,就是迎来天翻地覆的革命。奴隶社会、封建社会、神权社会对要素自由流动的种种束缚,最后都因为违反人性和要素要求自由流动的经济规律而为历史遗弃。
内生型的城市化才有可持续性。一个社会所能支撑的纯政治性城市是有限的,因为这类城市的存在主要靠别处的财政转移,因而带有寄生性。这类城市可说是外生的,离开财政拨款就会萎缩。另一类城市依靠内在的经济活力而生存,不但不用别处的财政转移,而且自身还能源源不断地向别处输送税收,这类城市就是内生的。内生型的城市化不以政治势力的意愿为转移,完全基于要素要求实现自身更高价值的自利动力穷尽集聚效应的过程。 所以,从社会整体来说,城市化必须是内生的,其主要驱动力必须源于要素所有者对要素相对价格的变化所作的理性反应以及对更高的回报率的追求。所以,只要允许要素自由流动,要素就会对价格差别(包括工资差别、利率差别、地租差别)作出反应,由供应过剩的地方流向供应不足的地方,以追求实现自身更高的价值。在一些特定的空间,如果要素的集聚会带来更多的净效益或净福利的话,越来越多的要素就会在这些特定的空间集聚起来,以便穷尽集聚效应。这是内生型城市崛起的真正原因。
以上四条就是城市化的基本规律,概言之就是:其一,城市化以粮食安全为前提;其二,城市化中崛起的城市必须有自己的政治、经济功能;其三,城市化必须真正消化农村人口;其四,城市化必须是内生型的,由市场主导的穷尽集聚效应的过程才是可持续的。这些城市化的普遍规律是放之四海而皆准的,如果脱离了这四条普遍规律去寻求中国自己的城市化内在逻辑,轻者陷于空想,重者导致新的失误。
1978年以来中国城市化的七大特色
迄今为止,中国的要素市场发育依然严重不良。三大要素市场中,基本搭起架子的要算资本市场,但利率和汇率作为资本的最重要的两种价格并不由供求决定,而由政府决定。劳动市场则受到户口制度的严重束缚。本来绝对不允许劳动力在城乡间自由流动,1978年后逐渐放松,农民可以进城打工,但仍然不能在就业所在城市自由定居。他们本人、家属和后代都被排斥于所在城市的大部分公共福利和公共服务之外。因此,劳动市场既不统一,又充满对外来打工者的制度性歧视。发育最为不足的是土地市场。由于以下的制度性安排,中国其实并不存在真正意义上的土地市场。首先,所有的农地必须由集体所有,不管该集体如何低效,集体的领导如何腐败和滥权,集体成员无权退出单干或另组新的集体。这种集体所有制是强制性的,是没有退出机制的,因而是完全违反市场经济的原则的。其次,农村集体虽然是土地的所有者,但它们相互之间无权自由买卖土地。第三,农村集体无权在符合城规和区划的前提下自愿向城市部门提供城市用地。第四,所有的城市用地必须由国家所有。国家是农地的唯一买家,并由政府改变农地的用途后,由政府作为城市用地的唯一卖家,以垄断价格向城市用地部门和个人出售土地使用权。政府凭藉这种双重的垄断,通过操纵土地的供应,扭曲土地价格,低价出售工业用地的使用权,高价出售商业和住宅用地的使用权,所得收入构成地方政府的主要财政收入。这种土地制度使城市化实际上成为土地国有化的过程,完全扼杀了真正意义上的土地市场的发育和成长的任何空间,并导致土地和房产市场的严重泡沫化。
要素市场在中国的所有制条件下难以发育,而要素市场的缺位又使各级政府更有理由随意干预要素的配置。在一些人看来,这正是中国城市化的优点。一些沿海的国际都市拥有宽阔的马路、琳琅满目的商店、四通八达的地铁和轻轨……中国城市最近20年日益外露的摩登气派既使当地市民无比自豪,也使观光者流连忘返。
中国的城市出现如此巨大的变化,使不少人发生错觉,认为目前的经济体制及其所决定的城市化内在逻辑不需改动,因为政府可以容易地拿到农民的土地,轻松地打发要求补偿的失地农民,极为容易地实施城市区划和规划,获得冠冕堂皇的理由拒绝外来非熟练劳动力及其家属在本地定居,可以大张旗鼓地清理原有的贫民窟和新兴的城中村,大搞卖地财政,迅速提高当地的GDP。可是,如果细细观察中国城市化,除了外观的富丽堂皇外,也至少呈现出以下七大特色:
第一,城市化的驱动力主要来自政府对卖地财政的追求。虽然政府获得土地极为容易、廉价,但导致政府处处与民争利,官民关系十分紧张。
第二,作为城乡二元结构的两大制度性支柱,现行户口制度和土地制度使要素在城乡之间无法自由流动和组合,需要依靠权力,甚至需要用暴力才能完成资源的强制性配置。
第三,老城区改造取得举世瞩目的成绩,城市化基础设施突飞猛进,但是中心城区日益变得富丽堂皇、贫民窟从人们的视线中几乎消失的同时,低收入居民被挤到越来越远的城郊,与世界各国富人区和贫民区相互交杂,分享繁荣和基础设施的格局迥然不同。
第四,新城区和新工业园区遍地开花,却往往只有土地和资本的堆积,缺乏人气和商机,不少新区人口密度极低,犹如鬼城,与中国人多地少的资源禀赋和人均收入仍然较低的基本国情极为相悖。而且,由于投资没有后续效应,政府往往债台高筑。
第五,尽管由政府主导城市化,但一边是相对人均收入而言房价完全离谱的楼盘大量空置,一边是政府提供的廉价房长期严重短缺,导致严重的政府失灵。恰成对比的是,尽管不合法,人气旺、商机多的城中村以及其中的小产权房作为新形成的贫民窟应运而生、方兴未艾,为满足外来打工者的住房需求作出重大贡献。这种市场冲破制度性障碍对民间需求的自发回应,却因“妾身不明”,长期处于不合法状态。
第六,城市化并未导致现代农业的全面崛起。农村人口中的老弱妇病残逐渐成为农业生产的主力,农业经营规模仍然十分零碎,城乡收入差长期居于世界高位。
第七,进城打工的农村人口由于无法在城市的环境中完成人口的再生产而发生世代断裂,滞留于老家的留守儿童人数庞大,成年后需要重新被城市化,并使伪城市化(即城市常住人口远远超过城市的户籍人口)越演越烈。
以上这些是30多年来中国城市化的主要特色,而为其他国家城市化过程中所少见。这些特色产生于现行的中国经济—社会体制,所以是现行经济—社会体制所决定的内在逻辑的产物。将这些特色和世界城市化的普遍规律相对照,可以看出,中国城市化的这些独特之处其实是违反城市化普遍规律的结果。中国城市化所取得的成就其实多集中于旧城改造。旧城改造虽然是重要的,能够使城市永葆青春,但是若严格按照城市化的定义,旧城改造本身不是城市化,而是已有城市的自我现代化,主要造福于有户籍的本地居民。由于中国的户籍制度,中国的旧城改造恰恰成为排外性的自我现代化,使城乡之间的鸿沟,特别是城乡之间的收入差居高不下。本来,城市化为阶层之间的流动提供了最好机会。然而,中国的城市化日益成为城市居民依靠制度性的歧视(用工制度和土地制度)攫取农村居民的财富和收入的过程。这是不可持续的,也是完全违反社会正义的。所以,如何实现真正的城市化,使来自农村的打工者以平等的市民身份分享城市的繁荣,是中国今后面临的巨大挑战。 遵循经济学的普遍规律,重归内生型城市化道路
对照上述四条城市化的普遍规律,就会发现,中国城市化呈现的七大特点,实际上反映了中国城市化已经严重偏离除第一条外的其他三条普遍规律。中国城市化借助于全球化带来的贸易机会,大量进口大豆和其他农产品,既缓解了粮食安全的压力,又得以大量退耕还林、退耕还草、退耕还湖,大大缓解了水资源和环保的压力,使城市化可以无后顾之忧。这是值得称赞的。但是,由于要素市场的缺位,中国的城市化严重偏离城市化的规律,使中国的城市化蜕变为外生型的、扭曲的和不可持续的。
中国现行体制的最大问题是,不同的要素所有权在要素市场上享有极为不同的权利,因而不同所有制所属的要素在要素市场上处于极为不平等的地位,这表现为公有制属下的要素依仗政权的力量享有其他所有制属下的要素所没有的天生特权,完全违反了市场经济要求所有的要素在市场和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内在要求。例如,国民经济的很多部门是不允许私营资本进入的。即使同为公有制所属的要素,国有制相对集体所有制也享有天生的特权。例如,即使同地同市,国有的土地价格就是比集体所有的土地价格更高。国有土地可以进入城市部门,但集体所有的土地即使已被城市包围(例如“城中村”),也不得擅自进入城市部门,一定要先由政府收购,转为国有,才能作为城市用地,否则就属不合法,可以随时被征收。
又如,劳动市场上存在的歧视也极为明显。每一个沿海城市和省会都至少吸引了几十万、甚至几百万的农民工,这是劳动市场发出的需要大量劳动力明确信号。离开他们,这些城市立即会成为死城、臭城。但是,政府就是有权不让总数高达1.5亿到2亿的农民工在这些城市中定居下来。这在允许劳动自由迁徙和定居的其他市场经济中是不可想象的。这种否认所有要素平等竞争、自由进入的经济体制使要素市场迟迟难以发育成长,更失去担任配置要素的主要功能的机会,也造成贫富差距和城乡差距的拉大和居高不下。
由此看来,现行的经济体制仍然面临哈耶克指出的悖论,在没有平等竞争的要素市场提供价格信号的前提下,政府光有良好的愿望,又如何有足够的信息代替亿万民众的各种交易,又如何实现内生型城市化所应出现的格局呢?中国的城市化出现了以七大特色为代表的严重问题,正说明除旧城改造外,城市化的其他方面是失败的。如果不进一步改革现有的经济体制,城乡平等而统一的要素市场必然无法继续发育成长,城乡二元结构必然继续顽固存在,要素在城乡间自由而平等的流动必然不可能,城市化仍然由政府推动,因而城市化仍然为外生型的。由于缺乏亿万民众基于自利的参与,每个城市的集聚效应必然无法穷尽。
中国城市化的七大特色所反映的严重问题,究其根源,是因为背离普遍的经济规律而寻求中国特色的结果。中国吃过不少这样的亏。远的不说,就拿乡镇企业为例,像费孝通这样的著名学者认为“离土不离乡”的乡镇企业走出了农村工业化的新道路,曾经大力提倡。乡镇企业也确实一度三分天下有其一,成为中国经济的主力军。其实,乡镇企业崛起的机会是各国无法模仿的,也是无法持续的。乡镇企业的出现,需要城乡二元结构的稳固存在,不准农村的劳动力和资本流向城市。同时,需要中央计划经济对经济资源的绝对垄断发生松动,部分原材料可以流往乡镇企业。这两个条件在其他国家并不存在,自然不会出现乡镇企业。但在20世纪80年代中期到90年代中期的中国,却一度存在这些条件。商品的普遍匮乏导致民众饥不择食,为乡镇企业提供了无限商机。随着计划经济的进一步瓦解,民营经济和外资企业的迅速崛起,农民被允许进城打工后,大部分乡镇企业就无法和身处城市、可以借力于良好基础设施和科研力量的其他企业相竞争,进而自行消失。希望以乡镇企业的形式,走出一条农村工业化独特道路的人,不管出于何种好心,只会使中国的现代化成本大大增加,使全面现代化遥遥无期。
中国喜欢以史为鉴,无论是本国的、还是世界的丰富历史经验教训,确实值得认真借鉴。从中国的历史看,无论是改革开放前试图通过大跃进、人民公社、文革等道路推动现代化,还是改革开放后希望通过农村工业化实现现代化,以及通过基于城乡二元结构之上的中国模式来实现现代化,都是很有中国特色的试验。但是,尽管很有中国特色,并有良好的愿望,这些试验最终不是使中国误入歧途(大跃进和文革),就是难以持续(农村工业化道路),或在取得高速增长的同时加剧了贫富差别和城乡差别(基于城乡二元结构之上的“中国模式”)。究其原因,试验的创导者都是在尚未理解经济的普遍规律之前,便急不可待地将一些过渡性的、暂时的东西永久化,以便向世人标榜独特性。殊不知标新立异的作法如果严重违反了经济学的普遍规律,就会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必定行之不远,甚至引来灾难性后果。
如此看来,实现现代化的捷径还是要首先尊重经济学的普遍规律。如果在没有认识普遍规律之前,就急于寻找自己独特的道路,一定事倍功半。现代化道路是如此,城市化道路也如此。
责 编∕樊保玲
编者注:本文完稿时间为2013年7月29日。
文贯中,美国三一学院经济系终身教授,上海财经大学高研院特聘教授。研究方向为中国的农村土地制度、中国的城市化问题、经济全球化对中国的影响等。主要著作有《Total Factor Productivity Change in China’s Farming Sector: 1952-1989》、《市场畸形发育、社会冲突与现行的土地制度》等。
【关键词】城镇化 城市化 内生型城市化 粮食安全
【中图分类号】F292 【文献标识码】A
城市化的内在逻辑和现代化标准
城市化的内在逻辑。中国能不能走出一条既符合国情,又带有自己文明特色的新型城市化道路,是大家关心的问题。国内有这么一种提法:认为中国城市化的体量和速度史无前例,中国的经济结构、政治体制、发展阶段等因素决定了中国城市化有着不同于西方城市化的内在逻辑,不能生搬硬套西方的理论。这种提法既有新意,也有可商榷之处。本文对此问题做些探讨,抛砖引玉,以求中国的城市化和现代化少走弯路。
以中国幅员之大,历史之悠久,文明之连续,令今日的国人总有一种愿望,要走出一条不同于其他国家的现代化道路,也要走出一条有别于世界各国的城市化道路。例如,中国喜欢用城镇化而不用城市化,便体现了这种标新立异的强烈愿望。作为国际语言的英语至今不知道如何翻译这个中国独创的术语。中国的官方文件在译成英语时,凡涉及城镇化的地方不得不照旧翻译成英语的“urbanization”。所以,如果某人只懂英语,只读英语文件,其实并不知道中国已经首创了一个在内涵上有很大不同的新词。在文字上标新立异,毕竟关系不大,只要习惯了,也就知道某一用语的实际所指。可是,如果标新立异涉及经济规律、内在逻辑等,就不能等闲视之。
城市化的内在逻辑决定于一国所奉行的体制,特别是经济体制(以下主要讨论经济体制,政治体制需要另文讨论)。不过,如果这一国家现有体制存在严重缺陷,其内在逻辑自然也是有严重破绽的。随着现有体制的改革,旧的城市化内在逻辑也必然会因新的体制的出现而被废弃,代之以新的内在逻辑。所以,关键还是需要审定现有体制本身是否合理,才能判断现有体制所决定的城市化内在逻辑是否不能变动,因而中国和西方两者的城市化内在逻辑之间并不一定存在对立的关系。
迄今为止,中国的城市化确实有自己的显著特色,原因不难理解。现行体制由原来的中央计划经济成分加上新成长起来的市场经济成分混合而成。在这种混合体制下,产品的生产和销售虽然已经基本市场化,但要素的配置不得不基本借助行政干预,原因是要素市场的发育遇到现有所有制的严重障碍。这种体制所决定的城市化内在逻辑处处凸显中国特色,和世界各国的城市化内在逻辑迥然不同。
可是,中国目前的经济体制存在种种扭曲,其某种程度上的不可持续性有目共睹。造成这种扭曲和不可持续性的根本原因在于以市场为导向的改革不够彻底。举国上下的共识是,箭在弦上,不得不发。既然要彻底走出中央计划经济体制,就要使市场发挥更大的资源配置功能。如果中国的经济体制在不久的将来经历市场导向的重大改革,则新的经济体制自然会产生大大不同于现行体制的城市化内在逻辑。
现代化标准。从经济学的规律看,只要各国将实现全面现代化作为自己的目标,则其经济体制就会有趋同倾向。经济体制的趋同又使城市化的内在逻辑同样呈现强烈的趋同倾向。这是因为既然现代化本身肇端于西方,而西方又是最早实现全面现代化的,不管这些发达国家当年走过多少弯路,从现状来看,它们的现代化呈现一种全面的、包容性的和环保型的特点。这些特点是令人向往的。因此,全面的、包容性的和环保型的现代化就成为其他国家是否进入现代化的客观标准。只要将现代化作为目标,则关于现代化的高标准只能由这些国家所提供。以苏联为首的一些国家企图通过中央计划经济另辟捷径,却以失败告终。因此,它们无法向中国提供值得借鉴的参照系。而亚非拉国家至今未实现现代化,当然更无法向中国提供值得一提的现代化参照系。允许要素自由流动的东亚模式显然是一种已经被实践证明了的好模式。中国的东亚邻居们尽管秉承的是和中国一样的儒学传统,但在二战之后,由于奉行市场经济体制,实现了全面现代化。这种模式帮助了这些国家的经济实现了高速增长、繁荣分享(以比较低的基尼系数值衡量)、相对环保的现代化。然而究其渊源,东亚模式仍然要追溯到西方的市场经济模式,而且它们始终以西方国家作为自己的赶超目标,只是东亚模式充分利用现代经济学的丰硕成果,主动发挥了动态比较优势和后发优势,因而大大加快了自身的发展。所以,如果先验地拒绝西方国家所提供的参照系,那么中国的现代化将是一场自说自话、没有参照系和赶超目标的随波逐流而已。中国只有在达到西方目前的现代化标准而又超出之后,才能谈论为世界提供新的现代化标准。
关于现代化究竟应采取市场道路还是中央计划经济道路的争论,首先是由像马克思这样生活于西方的学者所发动。他们对早期市场经济的种种缺陷的严厉批评是市场经济后来日趋完善的极大动力。这说明市场经济有自我完善的功能。对中央计划经济这一歧途的最深刻的批判也来自于像哈耶克这样的西方学者。哈耶克指出,中央计划经济体制既然要将社会的一切方面置于计划之下,自然是一种最需要各种信息的体制。然后,中央计划经济体制恰恰因实行国家对生产资料的绝对垄断而消灭了所有的要素市场,因而将计划体制最急需的有关要素的价格信息的产生源头消灭了。如此一来,对供给和需求的各种预测和计划必然是基于空想和随心所欲。这种计划必然导致匮乏和过剩的长期共存,无法自动消弭供需的失衡,造成低效率和极大的浪费,导致中央计划经济体制最终的自我崩溃。由此可见,中央计划经济无法自我完善,因为这种体制无法消除以下最为致命的悖论:最需要信息的一种经济体制恰恰以消灭一切真实信息为前提才能存在。 通过反复的试验,人类终于排除了以中央计划经济体制作为通往现代化的途径。这样一来,通往现代化的最佳途径就必然发生趋同的倾向——市场经济导向的经济体制成为绝大部分国家的唯一选择。由此,经济体制的趋同也就必然带来城市化内在逻辑的趋同。这是因为城市化是实现全面现代化的捷径,既然全面现代化的实现必须借助市场导向的经济体制,则这种经济体制所决定的城市化的内在逻辑也必须是市场导向的。由于西方的经济体制是市场导向的,它所决定的城市化的内在逻辑当然也是市场导向的。而中国的城市化迟早也要回归这一导向。因此,关于中国城市化应有别于西方而走自己道路的提法是可以进一步商榷的。
上述关于现代化的途径和城市化的内在逻辑有趋同倾向的结论也许使一些国人十分失望。但是,不管追求何种新型城市(镇)化道路,最终目的恐怕不是为了标新立异,而是要实实在在地实现全面现代化。全面现代化的标准是普世的,不应有东西和中外的分别。即使在文革时期,周恩来代表国务院对人民代表大会作关于实现四个现代化的报告时,所使用的现代化标准也遵循了世界标准,涵盖农业、工业、科技和国防的所有领域。由于西方发达国家首先达到这些标准致使它们被称为西方标准,从冠名权的角度看也并非不公平。如果不喜欢“西方标准”这个词,其实亦可替换成“国际标准”或“世界标准”。
城市化难以回避的普遍规律
重温城市化的历史和城市化的普遍规律,对当前正为房市泡沫、三农问题和农民工人口难以化解、城乡收入差距居高不下、城乡二元结构难以破除而痛苦的中国来说,仍是十分必要的。
城市化的前提——粮食安全。***城市的出现和壮大,一定是获得了剩余粮食的某种保障,用今日的语言就是粮食安全有一定的保障。在生产力极为低下的原始社会,人类的狩猎和采集活动所得到的食品只够勉强糊口,并不产生剩余粮食。这样的社会是不可能出现非农人口的,因而也就不可能出现城市。
剩余粮食可以由本地生产,也可以像古希腊那样——由于地理条件的限制,自身无法生产足够的剩余粮食——通过诸如陶器、葡萄酒、橄榄油等非粮食产品的输出,与拥有足够的剩余粮食的其他地区交换,获得支撑非农人口的剩余粮食。古希腊依靠国际贸易使自己的城市化率在2000多年前便一度达到30%左右,创造出以奥林匹克体育竞技、公共政策辩论会、大型音乐、歌舞、悲喜剧等演出为特色的、至今为人争相模仿的城邦文明。春秋战国时期,中国也曾达到城市化率的历史性高峰,迎来了百家争鸣、百花齐放的局面和中国历史上的第一次文化盛世。
城市的政治和经济功能。城或市的出现除了以粮食安全为前提外,本身也必须具有为社会运转和经济发展所需要的特殊功能才能发展壮大。因为,即使一个社会获得了剩余粮食的某种稳定性,使一部分人得以长期脱离农业生产成为非农人口。可是,这部分人本来也可以继续留在农村生活,为何他们在获得稳定的剩余粮食后,只要允许人口自由流动,一般都会选择离开农村,另外建立被称为城市的特殊空间作为自己生活、工作和娱乐的地方呢?要回答这个问题,就要回到城或市的独特功能,它们因非农人口取得务农人口的剩余粮食的方式的不同而有所不同。
例如,那些能以暴力为后盾、以提供安全保障为名义、以税收的方式占有务农人口的剩余粮食的人,便成为统治精英,随之产生保护自己生命和保障自己财富的需要,最终会发展出城池这样的特殊空间形式,以高大的城墙、深广的壕沟和驻守其内的武装人员,保护自己的人身安全以及城内宫殿、神庙、仓库和豪宅中的财富免遭抢劫。在城的庇护下,政治领袖以神的化身或神的代表,举行盛大的典礼,感召人心,维系统治。所以,城在提供安全、秩序、祭祀和礼拜上的特殊功能,是政治学对城的兴起原因的解释。
剩余粮食也可以通过产品的等价交换,例如工匠可以用手工业品交换农产品。这时,从事手工产品的人们会逐渐发现,通过聚居于有利于集市贸易的口岸或交通枢纽,既便于获得各种原材料,又便于发展专业化和分工合作,并通过分摊基础设施的成本,共享同一套基础设施带来的便利,即通过所谓的集聚效应显著降低自己的生产成本,使自己在交换中能够获得更多的利益。受到利益的驱动,本来居住于农村却可以脱离农业生产活动的人们会在这些口岸或交通枢纽聚集起来。集聚效应是经济学对以生产和贸易为主要功能的市的兴起原因的解释。城和市虽然有不同的起源和功能,但在历史长河中,由于它们往往可以兼有对方的功能,人们便以城市统称。
城市化的真谛——彻底消化而不是暂时利用农村人口。****虽然最早的城市兴起于几千年前的古文明中,但城市化作为一种普遍的社会形态,要到工业革命发生后剩余粮食大幅增加才有可能。城市化的实质是通过集聚效应带来的规模报酬递增,加速经济增长和科技进步的速度,创造出越来越多的非农就业机会,源源不断地转移农村人口进城定居,使农村人口在总人口中的比重日益下降的过程。人口和土地的集聚所带来的边际效益(经济和福利的增量)一定要大于边际成本(例如因污染、拥堵和犯罪带来的成本)而能产生净效益,这样的城市化才是可持续的。如果人口和土地的集聚并不带来净集聚效益,即并不产生净经济增量,向这种城市集聚的企业并不能使生产成本得以下降,技术进步得以加快,那么,在要素能够自由流动的环境中,企业会迁走,人口因之萎缩。著名的汽车城底特律便是一例。随着企业和居民大量外迁,当地的税收无法维持城市的日常运作,入不敷出,最后被迫申请破产。这说明该市的净集聚效应已经为负。
值得特别注意的是,作为一条经济规律,要素要求自由流动以追求自身最高价值的实现是无法阻挡的。通过政治特权和社会等级制度阻止要素自由流通以期维持社会的长期稳定,不是沦为固步自封、万马齐喑、死水一潭、丧失创新能力,就是迎来天翻地覆的革命。奴隶社会、封建社会、神权社会对要素自由流动的种种束缚,最后都因为违反人性和要素要求自由流动的经济规律而为历史遗弃。
内生型的城市化才有可持续性。一个社会所能支撑的纯政治性城市是有限的,因为这类城市的存在主要靠别处的财政转移,因而带有寄生性。这类城市可说是外生的,离开财政拨款就会萎缩。另一类城市依靠内在的经济活力而生存,不但不用别处的财政转移,而且自身还能源源不断地向别处输送税收,这类城市就是内生的。内生型的城市化不以政治势力的意愿为转移,完全基于要素要求实现自身更高价值的自利动力穷尽集聚效应的过程。 所以,从社会整体来说,城市化必须是内生的,其主要驱动力必须源于要素所有者对要素相对价格的变化所作的理性反应以及对更高的回报率的追求。所以,只要允许要素自由流动,要素就会对价格差别(包括工资差别、利率差别、地租差别)作出反应,由供应过剩的地方流向供应不足的地方,以追求实现自身更高的价值。在一些特定的空间,如果要素的集聚会带来更多的净效益或净福利的话,越来越多的要素就会在这些特定的空间集聚起来,以便穷尽集聚效应。这是内生型城市崛起的真正原因。
以上四条就是城市化的基本规律,概言之就是:其一,城市化以粮食安全为前提;其二,城市化中崛起的城市必须有自己的政治、经济功能;其三,城市化必须真正消化农村人口;其四,城市化必须是内生型的,由市场主导的穷尽集聚效应的过程才是可持续的。这些城市化的普遍规律是放之四海而皆准的,如果脱离了这四条普遍规律去寻求中国自己的城市化内在逻辑,轻者陷于空想,重者导致新的失误。
1978年以来中国城市化的七大特色
迄今为止,中国的要素市场发育依然严重不良。三大要素市场中,基本搭起架子的要算资本市场,但利率和汇率作为资本的最重要的两种价格并不由供求决定,而由政府决定。劳动市场则受到户口制度的严重束缚。本来绝对不允许劳动力在城乡间自由流动,1978年后逐渐放松,农民可以进城打工,但仍然不能在就业所在城市自由定居。他们本人、家属和后代都被排斥于所在城市的大部分公共福利和公共服务之外。因此,劳动市场既不统一,又充满对外来打工者的制度性歧视。发育最为不足的是土地市场。由于以下的制度性安排,中国其实并不存在真正意义上的土地市场。首先,所有的农地必须由集体所有,不管该集体如何低效,集体的领导如何腐败和滥权,集体成员无权退出单干或另组新的集体。这种集体所有制是强制性的,是没有退出机制的,因而是完全违反市场经济的原则的。其次,农村集体虽然是土地的所有者,但它们相互之间无权自由买卖土地。第三,农村集体无权在符合城规和区划的前提下自愿向城市部门提供城市用地。第四,所有的城市用地必须由国家所有。国家是农地的唯一买家,并由政府改变农地的用途后,由政府作为城市用地的唯一卖家,以垄断价格向城市用地部门和个人出售土地使用权。政府凭藉这种双重的垄断,通过操纵土地的供应,扭曲土地价格,低价出售工业用地的使用权,高价出售商业和住宅用地的使用权,所得收入构成地方政府的主要财政收入。这种土地制度使城市化实际上成为土地国有化的过程,完全扼杀了真正意义上的土地市场的发育和成长的任何空间,并导致土地和房产市场的严重泡沫化。
要素市场在中国的所有制条件下难以发育,而要素市场的缺位又使各级政府更有理由随意干预要素的配置。在一些人看来,这正是中国城市化的优点。一些沿海的国际都市拥有宽阔的马路、琳琅满目的商店、四通八达的地铁和轻轨……中国城市最近20年日益外露的摩登气派既使当地市民无比自豪,也使观光者流连忘返。
中国的城市出现如此巨大的变化,使不少人发生错觉,认为目前的经济体制及其所决定的城市化内在逻辑不需改动,因为政府可以容易地拿到农民的土地,轻松地打发要求补偿的失地农民,极为容易地实施城市区划和规划,获得冠冕堂皇的理由拒绝外来非熟练劳动力及其家属在本地定居,可以大张旗鼓地清理原有的贫民窟和新兴的城中村,大搞卖地财政,迅速提高当地的GDP。可是,如果细细观察中国城市化,除了外观的富丽堂皇外,也至少呈现出以下七大特色:
第一,城市化的驱动力主要来自政府对卖地财政的追求。虽然政府获得土地极为容易、廉价,但导致政府处处与民争利,官民关系十分紧张。
第二,作为城乡二元结构的两大制度性支柱,现行户口制度和土地制度使要素在城乡之间无法自由流动和组合,需要依靠权力,甚至需要用暴力才能完成资源的强制性配置。
第三,老城区改造取得举世瞩目的成绩,城市化基础设施突飞猛进,但是中心城区日益变得富丽堂皇、贫民窟从人们的视线中几乎消失的同时,低收入居民被挤到越来越远的城郊,与世界各国富人区和贫民区相互交杂,分享繁荣和基础设施的格局迥然不同。
第四,新城区和新工业园区遍地开花,却往往只有土地和资本的堆积,缺乏人气和商机,不少新区人口密度极低,犹如鬼城,与中国人多地少的资源禀赋和人均收入仍然较低的基本国情极为相悖。而且,由于投资没有后续效应,政府往往债台高筑。
第五,尽管由政府主导城市化,但一边是相对人均收入而言房价完全离谱的楼盘大量空置,一边是政府提供的廉价房长期严重短缺,导致严重的政府失灵。恰成对比的是,尽管不合法,人气旺、商机多的城中村以及其中的小产权房作为新形成的贫民窟应运而生、方兴未艾,为满足外来打工者的住房需求作出重大贡献。这种市场冲破制度性障碍对民间需求的自发回应,却因“妾身不明”,长期处于不合法状态。
第六,城市化并未导致现代农业的全面崛起。农村人口中的老弱妇病残逐渐成为农业生产的主力,农业经营规模仍然十分零碎,城乡收入差长期居于世界高位。
第七,进城打工的农村人口由于无法在城市的环境中完成人口的再生产而发生世代断裂,滞留于老家的留守儿童人数庞大,成年后需要重新被城市化,并使伪城市化(即城市常住人口远远超过城市的户籍人口)越演越烈。
以上这些是30多年来中国城市化的主要特色,而为其他国家城市化过程中所少见。这些特色产生于现行的中国经济—社会体制,所以是现行经济—社会体制所决定的内在逻辑的产物。将这些特色和世界城市化的普遍规律相对照,可以看出,中国城市化的这些独特之处其实是违反城市化普遍规律的结果。中国城市化所取得的成就其实多集中于旧城改造。旧城改造虽然是重要的,能够使城市永葆青春,但是若严格按照城市化的定义,旧城改造本身不是城市化,而是已有城市的自我现代化,主要造福于有户籍的本地居民。由于中国的户籍制度,中国的旧城改造恰恰成为排外性的自我现代化,使城乡之间的鸿沟,特别是城乡之间的收入差居高不下。本来,城市化为阶层之间的流动提供了最好机会。然而,中国的城市化日益成为城市居民依靠制度性的歧视(用工制度和土地制度)攫取农村居民的财富和收入的过程。这是不可持续的,也是完全违反社会正义的。所以,如何实现真正的城市化,使来自农村的打工者以平等的市民身份分享城市的繁荣,是中国今后面临的巨大挑战。 遵循经济学的普遍规律,重归内生型城市化道路
对照上述四条城市化的普遍规律,就会发现,中国城市化呈现的七大特点,实际上反映了中国城市化已经严重偏离除第一条外的其他三条普遍规律。中国城市化借助于全球化带来的贸易机会,大量进口大豆和其他农产品,既缓解了粮食安全的压力,又得以大量退耕还林、退耕还草、退耕还湖,大大缓解了水资源和环保的压力,使城市化可以无后顾之忧。这是值得称赞的。但是,由于要素市场的缺位,中国的城市化严重偏离城市化的规律,使中国的城市化蜕变为外生型的、扭曲的和不可持续的。
中国现行体制的最大问题是,不同的要素所有权在要素市场上享有极为不同的权利,因而不同所有制所属的要素在要素市场上处于极为不平等的地位,这表现为公有制属下的要素依仗政权的力量享有其他所有制属下的要素所没有的天生特权,完全违反了市场经济要求所有的要素在市场和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内在要求。例如,国民经济的很多部门是不允许私营资本进入的。即使同为公有制所属的要素,国有制相对集体所有制也享有天生的特权。例如,即使同地同市,国有的土地价格就是比集体所有的土地价格更高。国有土地可以进入城市部门,但集体所有的土地即使已被城市包围(例如“城中村”),也不得擅自进入城市部门,一定要先由政府收购,转为国有,才能作为城市用地,否则就属不合法,可以随时被征收。
又如,劳动市场上存在的歧视也极为明显。每一个沿海城市和省会都至少吸引了几十万、甚至几百万的农民工,这是劳动市场发出的需要大量劳动力明确信号。离开他们,这些城市立即会成为死城、臭城。但是,政府就是有权不让总数高达1.5亿到2亿的农民工在这些城市中定居下来。这在允许劳动自由迁徙和定居的其他市场经济中是不可想象的。这种否认所有要素平等竞争、自由进入的经济体制使要素市场迟迟难以发育成长,更失去担任配置要素的主要功能的机会,也造成贫富差距和城乡差距的拉大和居高不下。
由此看来,现行的经济体制仍然面临哈耶克指出的悖论,在没有平等竞争的要素市场提供价格信号的前提下,政府光有良好的愿望,又如何有足够的信息代替亿万民众的各种交易,又如何实现内生型城市化所应出现的格局呢?中国的城市化出现了以七大特色为代表的严重问题,正说明除旧城改造外,城市化的其他方面是失败的。如果不进一步改革现有的经济体制,城乡平等而统一的要素市场必然无法继续发育成长,城乡二元结构必然继续顽固存在,要素在城乡间自由而平等的流动必然不可能,城市化仍然由政府推动,因而城市化仍然为外生型的。由于缺乏亿万民众基于自利的参与,每个城市的集聚效应必然无法穷尽。
中国城市化的七大特色所反映的严重问题,究其根源,是因为背离普遍的经济规律而寻求中国特色的结果。中国吃过不少这样的亏。远的不说,就拿乡镇企业为例,像费孝通这样的著名学者认为“离土不离乡”的乡镇企业走出了农村工业化的新道路,曾经大力提倡。乡镇企业也确实一度三分天下有其一,成为中国经济的主力军。其实,乡镇企业崛起的机会是各国无法模仿的,也是无法持续的。乡镇企业的出现,需要城乡二元结构的稳固存在,不准农村的劳动力和资本流向城市。同时,需要中央计划经济对经济资源的绝对垄断发生松动,部分原材料可以流往乡镇企业。这两个条件在其他国家并不存在,自然不会出现乡镇企业。但在20世纪80年代中期到90年代中期的中国,却一度存在这些条件。商品的普遍匮乏导致民众饥不择食,为乡镇企业提供了无限商机。随着计划经济的进一步瓦解,民营经济和外资企业的迅速崛起,农民被允许进城打工后,大部分乡镇企业就无法和身处城市、可以借力于良好基础设施和科研力量的其他企业相竞争,进而自行消失。希望以乡镇企业的形式,走出一条农村工业化独特道路的人,不管出于何种好心,只会使中国的现代化成本大大增加,使全面现代化遥遥无期。
中国喜欢以史为鉴,无论是本国的、还是世界的丰富历史经验教训,确实值得认真借鉴。从中国的历史看,无论是改革开放前试图通过大跃进、人民公社、文革等道路推动现代化,还是改革开放后希望通过农村工业化实现现代化,以及通过基于城乡二元结构之上的中国模式来实现现代化,都是很有中国特色的试验。但是,尽管很有中国特色,并有良好的愿望,这些试验最终不是使中国误入歧途(大跃进和文革),就是难以持续(农村工业化道路),或在取得高速增长的同时加剧了贫富差别和城乡差别(基于城乡二元结构之上的“中国模式”)。究其原因,试验的创导者都是在尚未理解经济的普遍规律之前,便急不可待地将一些过渡性的、暂时的东西永久化,以便向世人标榜独特性。殊不知标新立异的作法如果严重违反了经济学的普遍规律,就会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必定行之不远,甚至引来灾难性后果。
如此看来,实现现代化的捷径还是要首先尊重经济学的普遍规律。如果在没有认识普遍规律之前,就急于寻找自己独特的道路,一定事倍功半。现代化道路是如此,城市化道路也如此。
责 编∕樊保玲
编者注:本文完稿时间为2013年7月29日。
文贯中,美国三一学院经济系终身教授,上海财经大学高研院特聘教授。研究方向为中国的农村土地制度、中国的城市化问题、经济全球化对中国的影响等。主要著作有《Total Factor Productivity Change in China’s Farming Sector: 1952-1989》、《市场畸形发育、社会冲突与现行的土地制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