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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问题的提出
在以培养中小学合格音乐教师为最终目的的高等师范院校(以下简称“高师”)音乐教育系统链中,钢琴课的教学作为其中的重要一环,其教学目的主要集中体现于以下两点,即:“使学生掌握学习音乐的重要的学习工具;使学生掌握音乐教学必备的教学工具”。①然而,在实际钢琴教学工作过程中,面对着具有不同层次、不同程度、不同学习背景、不同条件等诸多因素的学生,尽管我们怀着满腔的热情与更多的希冀,通过辛勤的工作,对每一位需要获得我们具体而又实际的帮助与指导的学生付出了极大的耐心与进行不厌其烦的钢琴教学工作后,其结果是否会与我们的美好愿望与出发点相一致呢?真实的答案只有一个,即:未必。不可否认,现实与愿望之间总会保持着一定的可望却不可及的距离。但我们却又不得不或是必须鼓足勇气来面对现实和正视现实,通过认真的思考与进行深入实际的研究和探讨,找出问题的症结所在,调整教学的思路,调动一切可供我们使用的切实可行的有效手段或方式、方法,采取相应的、具有针对性的措施或对策来逐步地解决问题,以利于真正达到高师钢琴教学所要达到的目的。
高师钢琴教学中存在的问题不外乎集中于“教”与“学”两方面:
第一,教的方面
我们培养出来的学生在经过短短几年比较系统的钢琴基础训练和学习后,虽然具有了一定程度的钢琴弹奏能力,对于钢琴演奏与钢琴教学有了一定程度的理性认识与感性认识,但在步入工作岗位后,却又显得力不从心。这一点,在现实中随处可见,如“钢琴热”中产生的一批热衷于业余钢琴教学的所谓“钢琴教师”中,便有我们已经或正在走向音乐教学岗位的学生列于其中。试想,对于我们培养的学生,仅凭借着在学生时代从钢琴教师那里获取的一些言传身教或是心传口授的钢琴弹奏与教学的相关知识与方法,便心安理得地加入到“钢琴教师”的行列中来,并从事着与“钢琴教师”的身份不相称的“钢琴教学”活动,这难道没有我们每一位从事高师钢琴教学工作的教师的过错吗?
第二,学的方面
近年来,随着高师扩招力度的逐步加大,每年的招生人数也在呈几何级数上涨,其结果是尽管音乐教育专业系、科的学生数增加了,但其整体质量却没有成正比的增长,反而呈现出下降趋势。究其原因,不外乎是:学生学习音乐的年限长短不一,学习音乐的动机也各不相同,学生所处的人文地理环境也存在着巨大的反差,同时,还存在着学生学习钢琴必备生理条件的限制等等。凡此种种表明,由于上述因素的客观存在与制约,要想通过短短几年比较系统的钢琴学习使每一个学生达到我们预想的程度是不现实的,也是不可能达到的。更何况教师只是给学生提供了一个怎样合理使用钢琴教材、怎样正确地掌握钢琴弹奏的基本方法,以及怎样在钢琴学习中解决问题和处理问题的过程和方法。而采取怎样的切实可行的有效措施与方法能够使学生摆脱各种因素的诱惑与干扰,专心致志、锲而不舍地用心、用脑、用耳来“学”钢琴演奏的技术、技能与理论,以及《钢琴教学法》的理论与实践,才是我们钢琴教学的目标。
二、对策与建议
高师音乐教育专业所培养的学生是未来从事中小学校音乐教育工作的教师,他们处于金字塔的底部,是基础的基础。只有我们培养的学生在真正地掌握了实实在在的音乐基础理论与基本技能,以及音乐教学法与教育相关的教育理论知识之后,方可称其为合格。同样,对于高师音乐专业诸多专业技能教学体系链中之一的钢琴课教学,也毫无疑问地需要我们在保持传统教学中好的做法的基础上进行有条理和具有现实意义的重新梳理,在明确教学目的的前提下,能够从根本上对以往钢琴教学过程中的那种对学生只求果、不讲因的教学方式或方法进行由表及里的变革。有鉴于此,建议在高师钢琴教学中应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进行教学改革:
1. 培养学生进行初级钢琴教学的能力
为了从根本上彻底改变上述令人尴尬和痛心疾首的局面,就应要求我们在钢琴教学伊始,“应当在将教书育人贯穿教学全过程的同时,教会学生怎样弹琴,教会学生怎样练琴,还要教会学生怎样及时总结自己的学习,分析研究学习中存在的问题,安排下一步更深层次的学习”,②藉此逐步培养和提高学生进行钢琴教学的弹奏能力与教学能力。
2. 必须开设钢琴教学法课程
无论何种教学模式都离不开与此相关的教学法的理论指导,钢琴教学也是如此。尽管近年来对于高师钢琴教学进行改革的探索有了长足的进步发展,但就钢琴课的授课方式而言,也仅仅停留在将“一对一”的传统教学模式改变为“一对二”或是采用“集体课”的教学形式而已。在高师音乐教育专业的钢琴教学课程体系里,能够开设钢琴教学法这一颇具理论和实践指导意义课程的屈指可数。我们必须承认钢琴教学经验的积累对于钢琴教学来讲是最为直接和至关重要的,也不能排除钢琴教学领域里传统的师承关系。问题的关键在于,传统的钢琴教学并不缺乏对学生进行钢琴演奏理论与实践的指导,而是从根本上真正缺乏对学生进行钢琴教学法的系统理论与实践的指导,由此致使我们所教出来的学生在钢琴教学实践活动过程中只知其一而不知其二,知其然而不知其所以然,对于面临的现实问题常显得茫然不知所措,最终的结果就可想而知了。
为此,笔者认为,在高师音乐教育专业钢琴教学课程体系中,无论环境和条件如何,都应积极主动地适应环境和创造条件,并在环境和条件容许的范围内力争开设钢琴教学法课程,借以解决高师钢琴教学中存在的只偏重于传授技术、技巧、技能,而忽视给学生提供具体、有效和系统的钢琴教学法理论和实践指导的突出问题。更主要的是“通过钢琴教学法的学习,可使未来的钢琴教师充分了解钢琴教学的任务、内容、过程、原则和方法,使他们具备与钢琴教学有关的全面的基本知识和能力,熟悉有关的教学规律和教学方法,能够更加自觉地、创造性地从理论的高度去指导教学实践,提高教学水平。”③
3. 钢琴即兴伴奏课要“弹、唱兼备”
“钢琴伴奏水平的高低是检验学生钢琴应用能力高低的有效手段”④之一,“学以致用”是钢琴即兴伴奏课的最终教学目的。然而,在现实的中小学校音乐课课堂教学过程中,我们不难看到教师“只弹不唱或只唱不弹”的现象屡屡出现,能够做到“弹、唱兼备”者可谓寥寥无几。究其原因是:长期以来,在高师钢琴即兴伴奏课的教学过程中,我们只是将注意力集中在怎样培养和提高学生“即兴弹钢琴伴奏”的能力方面,而有意或无意地忽略了“弹”的目的是为了更好地衬托“唱”,“弹”与“唱”两者之间的有机结合并不矛盾,而是相得益彰的。只“弹”不“唱”的教学模式也似乎已成为钢琴即兴伴奏课的固定教学模式。这里,姑且不论学生的课堂表现怎样,就授课教师而言,是否能够真正为学生起到“弹、唱兼备”的表率作用呢?为此,建议在高师钢琴即兴伴奏课的教学中,教师不仅要使学生掌握钢琴即兴伴奏的技能和方法,还要从教学伊始就要身先士卒地将“唱”纳入其中,做到“弹、唱”并举,给学生起到榜样的作用,并以此鼓励学生在“弹”的同时,树立起“唱”的勇气与自信心,最终为学生未来从事的中小学校音乐教学工作打下一个比较坚实的“弹、唱兼备”的基础,并在此基础上“学以致用”。
①代百生《钢琴教学法》,湖北科学技术出版社1998年3月第1版第1页。
②司徒壁春、陈朗秋《钢琴教学法》,西南师范大学出版社1999年11月第1版第3页。
③同②。
④同①第88页。
邓光年 甘肃河西学院音乐系副教授
(责任编辑 张宁)
在以培养中小学合格音乐教师为最终目的的高等师范院校(以下简称“高师”)音乐教育系统链中,钢琴课的教学作为其中的重要一环,其教学目的主要集中体现于以下两点,即:“使学生掌握学习音乐的重要的学习工具;使学生掌握音乐教学必备的教学工具”。①然而,在实际钢琴教学工作过程中,面对着具有不同层次、不同程度、不同学习背景、不同条件等诸多因素的学生,尽管我们怀着满腔的热情与更多的希冀,通过辛勤的工作,对每一位需要获得我们具体而又实际的帮助与指导的学生付出了极大的耐心与进行不厌其烦的钢琴教学工作后,其结果是否会与我们的美好愿望与出发点相一致呢?真实的答案只有一个,即:未必。不可否认,现实与愿望之间总会保持着一定的可望却不可及的距离。但我们却又不得不或是必须鼓足勇气来面对现实和正视现实,通过认真的思考与进行深入实际的研究和探讨,找出问题的症结所在,调整教学的思路,调动一切可供我们使用的切实可行的有效手段或方式、方法,采取相应的、具有针对性的措施或对策来逐步地解决问题,以利于真正达到高师钢琴教学所要达到的目的。
高师钢琴教学中存在的问题不外乎集中于“教”与“学”两方面:
第一,教的方面
我们培养出来的学生在经过短短几年比较系统的钢琴基础训练和学习后,虽然具有了一定程度的钢琴弹奏能力,对于钢琴演奏与钢琴教学有了一定程度的理性认识与感性认识,但在步入工作岗位后,却又显得力不从心。这一点,在现实中随处可见,如“钢琴热”中产生的一批热衷于业余钢琴教学的所谓“钢琴教师”中,便有我们已经或正在走向音乐教学岗位的学生列于其中。试想,对于我们培养的学生,仅凭借着在学生时代从钢琴教师那里获取的一些言传身教或是心传口授的钢琴弹奏与教学的相关知识与方法,便心安理得地加入到“钢琴教师”的行列中来,并从事着与“钢琴教师”的身份不相称的“钢琴教学”活动,这难道没有我们每一位从事高师钢琴教学工作的教师的过错吗?
第二,学的方面
近年来,随着高师扩招力度的逐步加大,每年的招生人数也在呈几何级数上涨,其结果是尽管音乐教育专业系、科的学生数增加了,但其整体质量却没有成正比的增长,反而呈现出下降趋势。究其原因,不外乎是:学生学习音乐的年限长短不一,学习音乐的动机也各不相同,学生所处的人文地理环境也存在着巨大的反差,同时,还存在着学生学习钢琴必备生理条件的限制等等。凡此种种表明,由于上述因素的客观存在与制约,要想通过短短几年比较系统的钢琴学习使每一个学生达到我们预想的程度是不现实的,也是不可能达到的。更何况教师只是给学生提供了一个怎样合理使用钢琴教材、怎样正确地掌握钢琴弹奏的基本方法,以及怎样在钢琴学习中解决问题和处理问题的过程和方法。而采取怎样的切实可行的有效措施与方法能够使学生摆脱各种因素的诱惑与干扰,专心致志、锲而不舍地用心、用脑、用耳来“学”钢琴演奏的技术、技能与理论,以及《钢琴教学法》的理论与实践,才是我们钢琴教学的目标。
二、对策与建议
高师音乐教育专业所培养的学生是未来从事中小学校音乐教育工作的教师,他们处于金字塔的底部,是基础的基础。只有我们培养的学生在真正地掌握了实实在在的音乐基础理论与基本技能,以及音乐教学法与教育相关的教育理论知识之后,方可称其为合格。同样,对于高师音乐专业诸多专业技能教学体系链中之一的钢琴课教学,也毫无疑问地需要我们在保持传统教学中好的做法的基础上进行有条理和具有现实意义的重新梳理,在明确教学目的的前提下,能够从根本上对以往钢琴教学过程中的那种对学生只求果、不讲因的教学方式或方法进行由表及里的变革。有鉴于此,建议在高师钢琴教学中应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进行教学改革:
1. 培养学生进行初级钢琴教学的能力
为了从根本上彻底改变上述令人尴尬和痛心疾首的局面,就应要求我们在钢琴教学伊始,“应当在将教书育人贯穿教学全过程的同时,教会学生怎样弹琴,教会学生怎样练琴,还要教会学生怎样及时总结自己的学习,分析研究学习中存在的问题,安排下一步更深层次的学习”,②藉此逐步培养和提高学生进行钢琴教学的弹奏能力与教学能力。
2. 必须开设钢琴教学法课程
无论何种教学模式都离不开与此相关的教学法的理论指导,钢琴教学也是如此。尽管近年来对于高师钢琴教学进行改革的探索有了长足的进步发展,但就钢琴课的授课方式而言,也仅仅停留在将“一对一”的传统教学模式改变为“一对二”或是采用“集体课”的教学形式而已。在高师音乐教育专业的钢琴教学课程体系里,能够开设钢琴教学法这一颇具理论和实践指导意义课程的屈指可数。我们必须承认钢琴教学经验的积累对于钢琴教学来讲是最为直接和至关重要的,也不能排除钢琴教学领域里传统的师承关系。问题的关键在于,传统的钢琴教学并不缺乏对学生进行钢琴演奏理论与实践的指导,而是从根本上真正缺乏对学生进行钢琴教学法的系统理论与实践的指导,由此致使我们所教出来的学生在钢琴教学实践活动过程中只知其一而不知其二,知其然而不知其所以然,对于面临的现实问题常显得茫然不知所措,最终的结果就可想而知了。
为此,笔者认为,在高师音乐教育专业钢琴教学课程体系中,无论环境和条件如何,都应积极主动地适应环境和创造条件,并在环境和条件容许的范围内力争开设钢琴教学法课程,借以解决高师钢琴教学中存在的只偏重于传授技术、技巧、技能,而忽视给学生提供具体、有效和系统的钢琴教学法理论和实践指导的突出问题。更主要的是“通过钢琴教学法的学习,可使未来的钢琴教师充分了解钢琴教学的任务、内容、过程、原则和方法,使他们具备与钢琴教学有关的全面的基本知识和能力,熟悉有关的教学规律和教学方法,能够更加自觉地、创造性地从理论的高度去指导教学实践,提高教学水平。”③
3. 钢琴即兴伴奏课要“弹、唱兼备”
“钢琴伴奏水平的高低是检验学生钢琴应用能力高低的有效手段”④之一,“学以致用”是钢琴即兴伴奏课的最终教学目的。然而,在现实的中小学校音乐课课堂教学过程中,我们不难看到教师“只弹不唱或只唱不弹”的现象屡屡出现,能够做到“弹、唱兼备”者可谓寥寥无几。究其原因是:长期以来,在高师钢琴即兴伴奏课的教学过程中,我们只是将注意力集中在怎样培养和提高学生“即兴弹钢琴伴奏”的能力方面,而有意或无意地忽略了“弹”的目的是为了更好地衬托“唱”,“弹”与“唱”两者之间的有机结合并不矛盾,而是相得益彰的。只“弹”不“唱”的教学模式也似乎已成为钢琴即兴伴奏课的固定教学模式。这里,姑且不论学生的课堂表现怎样,就授课教师而言,是否能够真正为学生起到“弹、唱兼备”的表率作用呢?为此,建议在高师钢琴即兴伴奏课的教学中,教师不仅要使学生掌握钢琴即兴伴奏的技能和方法,还要从教学伊始就要身先士卒地将“唱”纳入其中,做到“弹、唱”并举,给学生起到榜样的作用,并以此鼓励学生在“弹”的同时,树立起“唱”的勇气与自信心,最终为学生未来从事的中小学校音乐教学工作打下一个比较坚实的“弹、唱兼备”的基础,并在此基础上“学以致用”。
①代百生《钢琴教学法》,湖北科学技术出版社1998年3月第1版第1页。
②司徒壁春、陈朗秋《钢琴教学法》,西南师范大学出版社1999年11月第1版第3页。
③同②。
④同①第88页。
邓光年 甘肃河西学院音乐系副教授
(责任编辑 张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