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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现代大学制度的核心问题是高校内部治理结构的问题,它是建构现代大学制度亟待解决的一个问题。本文对高校内部治理结构的背景、内涵、必要性及重要性进行深入分析,挖掘出高校内部治理结构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解决策略,为建立协调、高效能的高校内部治理结构制度,为推进现代化大学制度的建设服务。
关键词: 高校内部治理结构 现代大学制度 制度建设
一、现代大学制度下高校内部治理结构问题的提出
(一)现代大学制度下高校内部治理结构问题提出的背景。
《国家中长期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明确指出:“适应中国国情和时代要求,建设依法办学、自主管理、民主监督、社会参与的现代学校制度,构建政府、学校、社会之间新型关系。”[1]在国家大政方针的指引下,建立具有“依法办学、自主管理、民主监督、社会参与”等特征的现代特色大学制度已刻不容缓,而高校的内部治理结构作为完善现代大学制度的内部核心,成为高等教育管理研究的热点。
(二)现代大学制度与高校内部治理结构的内涵。
新制度经济学的代表人物诺斯认为:“制度是一系列被制定出来的规则、守法程序和行为的道德伦理规范,它旨在约束追求主体福利或效用最大化利益的个人行为。”[2]据此分析,现代大学制度是高校在政府的指导下,作为法人实体和办学主体享有的依法自主办学、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等权力与服务社会的责任,从而制定出的一系列的组织运行的管理规则。可见,制度是组织赖以生存和发展的保障,因而现代大学制度是高校追求成长的屏障。具体来说现代大学制度包括三个方面:政府对高校的管理制度、社会在高校中的参与制度及高校内部的治理制度。其中,高校内部治理制度作为现代大学制度的核心,因而研究高校的内部治理结构制度成为高等教育学研究的热门话题之一。
高校内部治理结构是指为了保证高校的健康、可持续发展,通过法律法规的制定对高校内部的权力做出合理的分配及制衡的机制。高校内部的权力主要包括:政治权力、行政权力、学术权力。高校内部治理结构实质上是高校内部的相关利益主体间对这三种权力的分化与配置,追求主体间对于权力、利益、义务的相互均衡。
二、高校内部治理结构制度建设的必要性和重要性
(一)建设高校内部治理结构制度的必要性。
首先,制度起着根本的保障作用。“不以规矩不能成方圆”。在一个组织的运行与管理中,如果缺乏有效的内部运行制度的保障,组织活动就会混乱不堪,无章法可循。同样在根本的制度的保障下,在日常学校活动的开展、组织决策的实施、文件命令的下达等,高校内部治理都会在有条理的制度规定下,按规章制度办事,保证高校内部运行有条不紊地进行。
其次,高等教育体制改革的推进与促动。国家中长期教育发展与规划纲要(2010—2020)指出:健全统筹有力权责明确的教育管理体制。[3]高等教育管理体制的变革与深化,也在推进与促动高校在内部结构制度的设计上必须打破传统的制度安排,在制度理念的设计、明文规定、执行、评价上都适应高校体制改革发展的需要,推动高校管理体制与内部结构制度的协调一致。
最后,建设高校内部治理结构制度是高校提高组织管理效能的依据。作为高校内部治理结构的组织机构的主体:党委领导下的政治组织、校长主导下的行政组织机构、教授及教职工代表的学术委员会,这些组织机构都是高校内部治理结构的重要组成成员,他们能够带领高校的师生员工,依据高校内部管理制度,紧而有序、忙而不乱地开展高校的各项活动,把工作落到实处,最大限度地提高成效,提高成员的积极性,提高高校组织管理的效能,保证高校可持续、稳定、健康的发展态势。
(二)完善高校内部结构制度建设的重要性。
学校的制度分为两个部分,其一指的是学校的外部制度:具体指宪法、各种法律及教育方针、政策等对学校的明文规定。其二指的是学校自身内部的制度,包括由学校主体之间通过讨论、协商制定的学校章程、学校发展规划、教学管理制度、师生管理条例等。无论是内部制度还是外部制度考虑,都是为了确保整体高校的可持续、稳定发展。
首先,有利于进一步推动高等教育改革的实施。制度是发展由可能到现实的中介。[4]对于高校内部结构制度的建立,将会推动高等教育改革在人才培养体制、考试评价体制、招生考试等体制方面落到实处,确立有效途径与机制。
其次,有利于凝聚学校多元主体的力量,减少资源的浪费,提高管理效能。当学校内部的结构多元主体能以共同的利益为追求,围绕学校建设的共同目标,既能避免传统高校内部结构制度的多职能的重复、分工不明、责任不负、效率低下的弊端,又能提高组织办事的效率。高校内部结构制度从精简机构、权责明确、利益一致的角度出发,构建有效的多方主体权力分配与制衡机制,最大限度地增强高校管理效能。
最后,能够创建有特色的、有内涵的、有组织的高校文化校园,便于实施“文化兴校”行动。为了打造有特色的高校的文化内涵,塑造大学生核心价值观,加强学校文化建设是一个系统的工程,而高校内部制度的建设是其中的核心环节。通过学校内部制度创新,促使新型理念“落地生根”,则是学校文化建设的关键。
三、现代大学制度下高校内部治理结构存在的问题
随着改革开放的进行,我国高等学校内部结构的制度不断完善,为现代大学制度的构建奠定了良好的基础。我国高校的内部结构包括三个系统:党委书记领导下的党政系统、校长领导下的行政系统、教授领导下的学术系统。它是高等教育改革成果下的结晶。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但还存在许多矛盾与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行政权力庞大,学术权力式微,致使官本位思想加剧,学术氛围缺失。
高校内部治理结构的制度主要是理顺权力之间的关系,而高效的高校内部治理结构制度就是对多元利益主体权力的合理配置。而在高校内部管理中,行政权力过于集中、庞大,致使学术权力下移。蔡元培先生所崇尚的“教授治校”模式逐渐被党委领导下的“行政治校”所取代。当今高校内部结构管理采用的是与政府机构相对应的科层管理模式。政府在高校的领导任命上占有很大的权力,造成领导官本位的思想及行政色彩浓厚,缺乏大学教授所应独有学术领导风范。这种权力分配机制,导致部分高校领导在师生群体中缺乏威信,且部分有才能的教授的才华得不到彰显,在高校内部治理问题的决策中,没有充分的话语权,直接影响高校内部效能的实现。 (二)党政关系不清,权责不明。
高校内部的治理结构严格划分了政治权力、行政权力、学术权力的各自主体的成员与地位,但对于党委、校长的职责并未划清,致使关系不明,有时会出现“以党代政、党政不分”的现象。在传统的高校领导体制的影响下,部分高校党委与校长在各自的工作岗位中,权责不明,各行其是,缺乏有效的权责体制的监督。党政关系不明,有可能导致高校在内部管理上混乱、效率低下、监管不效等。
(三)师生丧失自主权,致使高校内部决策缺乏群众基础。
高校中的师生作为高校的核心组织成员,他们的主体地位代表了高校的开放、文明的程度。对于高校每一个学生个体来说,他们既是高等教育下的享有者,又是高等教育的消费者,他们有权要求高校在决策时充分考虑他们的自主权;从高校的每一个教职工出发,教师是学生“传道、授业、解惑”的主导者,无论从学识高度,还是从职位权力高度,高等学校在决策制定、执行时,理应充分听取每一个教师的心声。由教师组成的教代会是行使民主权利、民主管理学校的重要形式。可实际却是教代会无法行使对学校党委决策权及学校行政权的监督。在高校内部决策时,缺乏师生的参与、表决、监督的任何决策,都将使高校处于被动管理的地位,高效能的职能很难发挥。
四、完善高校内部治理结构的策略
高校的内部治理结构制度的制定,既要有适宜学校发展的外部环境的支撑,又要有学校内部机制的建构。高校内部治理结构制度的完善,需要来自内外多方力量的共同支持:既需要教育行政部门的鼎力相助,又需要决策部门的辅助,更缺少不了高校自身的努力。
(一)理顺政府与高校的关系,扩大高校自主办学的权力,加强高校自治,完善现代大学制度。
为了扩大高校自主办学的权力,政府的职能必须逐渐由“全能型政府”向“服务型政府”转变,在高校高职位领导的任命上,定要打破传统的直接由政府任命的模式,转为在高校中进行“演讲能力、管理能力、学识评价、品德打量”的多元标准机制选拔及“政府考核、高校举荐、师生选举、同事评价”的多元主体的评价。
(二)加强高校与决策部门的沟通与协作,努力践行决策部门的决策。
为了完善高校内部治理结构的制度,确保内外制度的协调一致,决策部门在大政方针的制定上,一定要多与高校进行探讨,协商决策的内容、实施的路径,否则只会导致政府部门的决策流于形式,沦为一纸空文。
(三)加强高校主体的内部机制建设,使高校内部形成权力分配的有效机制。
高校内部结构的三大主体,在主体地位上,必须相互独立;在职责上,必须各司其职,互不干预;在权力上,权责明确。唯有这三大主体在基本的大学章程、行政权力、决策权力、学术权力等方面各司其职,明确分工,才能构建现代大学制度下的高校内部治理结构的高效能制度。
1.制定和完善大学章程,建构科学民主的高校内部治理结构保障机制。建构完善的大学章程,是实施高校内部治理的法律保证和机制指引。对于大学章程制定的主体,应由政府教育行政部门、高校的管理部门、学术委员会、教职工代表大会、学生会等多重主体共同探讨、起草、拟定。对于其内容须明确规定大学的办学理念、办学特色与学校的发展战略目标,明确界定举办者、办学者、教育者和受教育者的权责关系,行政权力和学术权力的关系,学校的领导体制、管理模式等内容,充分体现现代大学治理的核心内容,有助于解决高校内部治理结构中行政权力泛化,党政不分,学校、院、系权责不对等问题。[5]高校依法建立适宜本校的大学章程,依照章程进行学校内部管理,是建构高校内部治理结构制度的法律保证和决策科学化的保证。
2.坚持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为高校内部治理结构提供方向指引。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是适合于我国所独有的高等教育管理体制,它适合于中国的当前国情,是我国在高等教育改革的历史中不断探索的成果。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强调两大主体独立的地位:党委书记作为高等学校的领导,居于核心地位,对高校的工作有统一的领导权与决策权,而校长作为高校的法人代表,居于关键地位,他负责主要的行政权,把党委领导下的决策落到实处。坚持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既能够使得校长调节好党委与师生之间的关系,从而为师生的切实利益服务,又能够为高校内部治理结构寻找到方针政策的指引。
3.建立健全决策机制,保证高校内部治理人员科学化、民主化决策。为了保证高校内部治理结构中决策人员在决策中做到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高校有必要建立健全决策机制,保证师生的民主参与、决策层的科学决策、行政层的有效落实。这种涉及多元利益主体参与的决策机制在组织结构的设计上,应通过扁平化的设计增加管理幅度,减少不必要的管理层,提高管理的效率。在大学内部的决策模式中,要增加以教授为代表的教职工群体和以优秀学生为代表的学生会的参与权,既便于决策时充分考虑师生群体的利益,又利于师生群体对决策层的有效监督,提高决策效率,强化决策的服务功能。
4.实施教授治学,教育家治校,使高校内部治理结构逐步走向去行政化。当今高校内部治理结构的科层化倾向,使得大学逐渐失去了应有的活力与独特的风采,变得更加僵化、呆板。而大学的活力体现于学术的繁荣发展,提倡教授治学、教育家办教育,力求从根本上提高大学治理结构的水平。[6]为了使高校在自由的学术氛围中获得高效能的发展,高校须打破“高校内部治理结构的行政化”壁垒,让高校的教授在学术、教学等方面发挥自身的专长,进行科学研究、教育教学,培养学术人才,为高等教育的创新发展贡献实质力量。教育家治校则是指让具备专门教育管理知识的专业人员从事高校的各项事务的专门管理,实质是确保大学校长的职业化。“教育家办学”是一种专业化的管理,是高校管理去行政化的取向,是对高校内部治理结构基本特征和特色的诠释,是完善高校治理结构的核心问题。在高校内部实施“教授治校,教育家办学”的独特模式,高校管理部门与学术领域架起了沟通的渠道,共同构建了一个高效能的、和谐的、权责明确的高校内部治理结构体系。
参考文献:
[1][3]教育部.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
[2]道格拉斯.诺斯.经济史中的结构与变迁[J].陈郁等译,上海:三联书店,上海人民出版社,1994:225-226.
[4]鲁鹏.制度与发展关系研究[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2:14.
[5]周茜.浅析现代大学制度下我国高校内部治理结构[J].常州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2(12).
[6]陈奇.论现代大学制度下高校内部治理结构的构建[J].漳州师范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1(4).
关键词: 高校内部治理结构 现代大学制度 制度建设
一、现代大学制度下高校内部治理结构问题的提出
(一)现代大学制度下高校内部治理结构问题提出的背景。
《国家中长期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明确指出:“适应中国国情和时代要求,建设依法办学、自主管理、民主监督、社会参与的现代学校制度,构建政府、学校、社会之间新型关系。”[1]在国家大政方针的指引下,建立具有“依法办学、自主管理、民主监督、社会参与”等特征的现代特色大学制度已刻不容缓,而高校的内部治理结构作为完善现代大学制度的内部核心,成为高等教育管理研究的热点。
(二)现代大学制度与高校内部治理结构的内涵。
新制度经济学的代表人物诺斯认为:“制度是一系列被制定出来的规则、守法程序和行为的道德伦理规范,它旨在约束追求主体福利或效用最大化利益的个人行为。”[2]据此分析,现代大学制度是高校在政府的指导下,作为法人实体和办学主体享有的依法自主办学、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等权力与服务社会的责任,从而制定出的一系列的组织运行的管理规则。可见,制度是组织赖以生存和发展的保障,因而现代大学制度是高校追求成长的屏障。具体来说现代大学制度包括三个方面:政府对高校的管理制度、社会在高校中的参与制度及高校内部的治理制度。其中,高校内部治理制度作为现代大学制度的核心,因而研究高校的内部治理结构制度成为高等教育学研究的热门话题之一。
高校内部治理结构是指为了保证高校的健康、可持续发展,通过法律法规的制定对高校内部的权力做出合理的分配及制衡的机制。高校内部的权力主要包括:政治权力、行政权力、学术权力。高校内部治理结构实质上是高校内部的相关利益主体间对这三种权力的分化与配置,追求主体间对于权力、利益、义务的相互均衡。
二、高校内部治理结构制度建设的必要性和重要性
(一)建设高校内部治理结构制度的必要性。
首先,制度起着根本的保障作用。“不以规矩不能成方圆”。在一个组织的运行与管理中,如果缺乏有效的内部运行制度的保障,组织活动就会混乱不堪,无章法可循。同样在根本的制度的保障下,在日常学校活动的开展、组织决策的实施、文件命令的下达等,高校内部治理都会在有条理的制度规定下,按规章制度办事,保证高校内部运行有条不紊地进行。
其次,高等教育体制改革的推进与促动。国家中长期教育发展与规划纲要(2010—2020)指出:健全统筹有力权责明确的教育管理体制。[3]高等教育管理体制的变革与深化,也在推进与促动高校在内部结构制度的设计上必须打破传统的制度安排,在制度理念的设计、明文规定、执行、评价上都适应高校体制改革发展的需要,推动高校管理体制与内部结构制度的协调一致。
最后,建设高校内部治理结构制度是高校提高组织管理效能的依据。作为高校内部治理结构的组织机构的主体:党委领导下的政治组织、校长主导下的行政组织机构、教授及教职工代表的学术委员会,这些组织机构都是高校内部治理结构的重要组成成员,他们能够带领高校的师生员工,依据高校内部管理制度,紧而有序、忙而不乱地开展高校的各项活动,把工作落到实处,最大限度地提高成效,提高成员的积极性,提高高校组织管理的效能,保证高校可持续、稳定、健康的发展态势。
(二)完善高校内部结构制度建设的重要性。
学校的制度分为两个部分,其一指的是学校的外部制度:具体指宪法、各种法律及教育方针、政策等对学校的明文规定。其二指的是学校自身内部的制度,包括由学校主体之间通过讨论、协商制定的学校章程、学校发展规划、教学管理制度、师生管理条例等。无论是内部制度还是外部制度考虑,都是为了确保整体高校的可持续、稳定发展。
首先,有利于进一步推动高等教育改革的实施。制度是发展由可能到现实的中介。[4]对于高校内部结构制度的建立,将会推动高等教育改革在人才培养体制、考试评价体制、招生考试等体制方面落到实处,确立有效途径与机制。
其次,有利于凝聚学校多元主体的力量,减少资源的浪费,提高管理效能。当学校内部的结构多元主体能以共同的利益为追求,围绕学校建设的共同目标,既能避免传统高校内部结构制度的多职能的重复、分工不明、责任不负、效率低下的弊端,又能提高组织办事的效率。高校内部结构制度从精简机构、权责明确、利益一致的角度出发,构建有效的多方主体权力分配与制衡机制,最大限度地增强高校管理效能。
最后,能够创建有特色的、有内涵的、有组织的高校文化校园,便于实施“文化兴校”行动。为了打造有特色的高校的文化内涵,塑造大学生核心价值观,加强学校文化建设是一个系统的工程,而高校内部制度的建设是其中的核心环节。通过学校内部制度创新,促使新型理念“落地生根”,则是学校文化建设的关键。
三、现代大学制度下高校内部治理结构存在的问题
随着改革开放的进行,我国高等学校内部结构的制度不断完善,为现代大学制度的构建奠定了良好的基础。我国高校的内部结构包括三个系统:党委书记领导下的党政系统、校长领导下的行政系统、教授领导下的学术系统。它是高等教育改革成果下的结晶。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但还存在许多矛盾与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行政权力庞大,学术权力式微,致使官本位思想加剧,学术氛围缺失。
高校内部治理结构的制度主要是理顺权力之间的关系,而高效的高校内部治理结构制度就是对多元利益主体权力的合理配置。而在高校内部管理中,行政权力过于集中、庞大,致使学术权力下移。蔡元培先生所崇尚的“教授治校”模式逐渐被党委领导下的“行政治校”所取代。当今高校内部结构管理采用的是与政府机构相对应的科层管理模式。政府在高校的领导任命上占有很大的权力,造成领导官本位的思想及行政色彩浓厚,缺乏大学教授所应独有学术领导风范。这种权力分配机制,导致部分高校领导在师生群体中缺乏威信,且部分有才能的教授的才华得不到彰显,在高校内部治理问题的决策中,没有充分的话语权,直接影响高校内部效能的实现。 (二)党政关系不清,权责不明。
高校内部的治理结构严格划分了政治权力、行政权力、学术权力的各自主体的成员与地位,但对于党委、校长的职责并未划清,致使关系不明,有时会出现“以党代政、党政不分”的现象。在传统的高校领导体制的影响下,部分高校党委与校长在各自的工作岗位中,权责不明,各行其是,缺乏有效的权责体制的监督。党政关系不明,有可能导致高校在内部管理上混乱、效率低下、监管不效等。
(三)师生丧失自主权,致使高校内部决策缺乏群众基础。
高校中的师生作为高校的核心组织成员,他们的主体地位代表了高校的开放、文明的程度。对于高校每一个学生个体来说,他们既是高等教育下的享有者,又是高等教育的消费者,他们有权要求高校在决策时充分考虑他们的自主权;从高校的每一个教职工出发,教师是学生“传道、授业、解惑”的主导者,无论从学识高度,还是从职位权力高度,高等学校在决策制定、执行时,理应充分听取每一个教师的心声。由教师组成的教代会是行使民主权利、民主管理学校的重要形式。可实际却是教代会无法行使对学校党委决策权及学校行政权的监督。在高校内部决策时,缺乏师生的参与、表决、监督的任何决策,都将使高校处于被动管理的地位,高效能的职能很难发挥。
四、完善高校内部治理结构的策略
高校的内部治理结构制度的制定,既要有适宜学校发展的外部环境的支撑,又要有学校内部机制的建构。高校内部治理结构制度的完善,需要来自内外多方力量的共同支持:既需要教育行政部门的鼎力相助,又需要决策部门的辅助,更缺少不了高校自身的努力。
(一)理顺政府与高校的关系,扩大高校自主办学的权力,加强高校自治,完善现代大学制度。
为了扩大高校自主办学的权力,政府的职能必须逐渐由“全能型政府”向“服务型政府”转变,在高校高职位领导的任命上,定要打破传统的直接由政府任命的模式,转为在高校中进行“演讲能力、管理能力、学识评价、品德打量”的多元标准机制选拔及“政府考核、高校举荐、师生选举、同事评价”的多元主体的评价。
(二)加强高校与决策部门的沟通与协作,努力践行决策部门的决策。
为了完善高校内部治理结构的制度,确保内外制度的协调一致,决策部门在大政方针的制定上,一定要多与高校进行探讨,协商决策的内容、实施的路径,否则只会导致政府部门的决策流于形式,沦为一纸空文。
(三)加强高校主体的内部机制建设,使高校内部形成权力分配的有效机制。
高校内部结构的三大主体,在主体地位上,必须相互独立;在职责上,必须各司其职,互不干预;在权力上,权责明确。唯有这三大主体在基本的大学章程、行政权力、决策权力、学术权力等方面各司其职,明确分工,才能构建现代大学制度下的高校内部治理结构的高效能制度。
1.制定和完善大学章程,建构科学民主的高校内部治理结构保障机制。建构完善的大学章程,是实施高校内部治理的法律保证和机制指引。对于大学章程制定的主体,应由政府教育行政部门、高校的管理部门、学术委员会、教职工代表大会、学生会等多重主体共同探讨、起草、拟定。对于其内容须明确规定大学的办学理念、办学特色与学校的发展战略目标,明确界定举办者、办学者、教育者和受教育者的权责关系,行政权力和学术权力的关系,学校的领导体制、管理模式等内容,充分体现现代大学治理的核心内容,有助于解决高校内部治理结构中行政权力泛化,党政不分,学校、院、系权责不对等问题。[5]高校依法建立适宜本校的大学章程,依照章程进行学校内部管理,是建构高校内部治理结构制度的法律保证和决策科学化的保证。
2.坚持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为高校内部治理结构提供方向指引。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是适合于我国所独有的高等教育管理体制,它适合于中国的当前国情,是我国在高等教育改革的历史中不断探索的成果。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强调两大主体独立的地位:党委书记作为高等学校的领导,居于核心地位,对高校的工作有统一的领导权与决策权,而校长作为高校的法人代表,居于关键地位,他负责主要的行政权,把党委领导下的决策落到实处。坚持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既能够使得校长调节好党委与师生之间的关系,从而为师生的切实利益服务,又能够为高校内部治理结构寻找到方针政策的指引。
3.建立健全决策机制,保证高校内部治理人员科学化、民主化决策。为了保证高校内部治理结构中决策人员在决策中做到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高校有必要建立健全决策机制,保证师生的民主参与、决策层的科学决策、行政层的有效落实。这种涉及多元利益主体参与的决策机制在组织结构的设计上,应通过扁平化的设计增加管理幅度,减少不必要的管理层,提高管理的效率。在大学内部的决策模式中,要增加以教授为代表的教职工群体和以优秀学生为代表的学生会的参与权,既便于决策时充分考虑师生群体的利益,又利于师生群体对决策层的有效监督,提高决策效率,强化决策的服务功能。
4.实施教授治学,教育家治校,使高校内部治理结构逐步走向去行政化。当今高校内部治理结构的科层化倾向,使得大学逐渐失去了应有的活力与独特的风采,变得更加僵化、呆板。而大学的活力体现于学术的繁荣发展,提倡教授治学、教育家办教育,力求从根本上提高大学治理结构的水平。[6]为了使高校在自由的学术氛围中获得高效能的发展,高校须打破“高校内部治理结构的行政化”壁垒,让高校的教授在学术、教学等方面发挥自身的专长,进行科学研究、教育教学,培养学术人才,为高等教育的创新发展贡献实质力量。教育家治校则是指让具备专门教育管理知识的专业人员从事高校的各项事务的专门管理,实质是确保大学校长的职业化。“教育家办学”是一种专业化的管理,是高校管理去行政化的取向,是对高校内部治理结构基本特征和特色的诠释,是完善高校治理结构的核心问题。在高校内部实施“教授治校,教育家办学”的独特模式,高校管理部门与学术领域架起了沟通的渠道,共同构建了一个高效能的、和谐的、权责明确的高校内部治理结构体系。
参考文献:
[1][3]教育部.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
[2]道格拉斯.诺斯.经济史中的结构与变迁[J].陈郁等译,上海:三联书店,上海人民出版社,1994:225-226.
[4]鲁鹏.制度与发展关系研究[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2:14.
[5]周茜.浅析现代大学制度下我国高校内部治理结构[J].常州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2(12).
[6]陈奇.论现代大学制度下高校内部治理结构的构建[J].漳州师范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