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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回归马克思的经济史传统,考察了近代中国工业中被广泛采用的劳动控制模式——工头制和包工制的运作方式以及它们剥削工人劳动的实现形式。研究发现,工头制的实施强度与剥削度存在显著的正相关关系,该劳动管理模式的核心仍是榨取剩余价值,而非新自由主义经济学中所强调的提供制度有效性。通过开滦煤矿的案例,直接计算出包工制下的剥削率,发现它对总剥削率的贡献在30%~40%之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生产资料公有制逐渐取代了私有制后,这类剥削制度才退出历史舞台。该历史进程清晰地显示出,消灭剥削的任务是无法通过对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改良来实现的,而只能通过对生产关系的重构来获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