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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纲要》指出,国家力量的核心是创新能力。创新驱动,关键在于人才,必须真正落实以人为本,尊重创新价值,激发人才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5月8日,《人民日报》发表题为《“人才瓶颈”让人头疼》的调查文章指出,许多地区鼓励创新的人才政策落实还不是很到位,导致人才请不来、留不住,企业创新借不上人才的力。一流人才投奔一线城市,二流人才去东部沿海地区,中西部地区成了人才“洼地”。
当前,自治区正处于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历史阶段,对人才的需求是空前巨大的,特别是各类领军人才、拔尖人才相对稀缺,存量人才创新创造活力不足等问题亟待解决。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报告指出:创新是转型升级的关键驱动,要深化科技管理和运行机制改革,加大科技研发投入力度,推进产学研用一体化建设,优化创新创业环境,激发全社会创新活力和创造热情。
作为自治区草原英才,同时也是草原英才团队、草原英才基地的负责人,围绕创新激励机制、破解制度瓶颈、进一步做好蒙西电力人才的选用育留相关工作,我进行了比较深入地思考,形成一些思路和建议。
一、现象和问题
1、薪酬待遇是一个绕不开的话题。必须承认,西部仍属于相对欠发达地区,我们在子女教育、生活品质等方面,与北、上、广、深还存在着一定差距。而在制定人才引进薪酬计划时,往往又是以本地区平均收入作为参照标准,造成高层次人才在相对偏远地区生活和工作,却没有得到高薪补偿,这无疑增加了我们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的工作难度。特别是对于国有企业来说,受工资总额等政策限制,难以开出有竞争力的薪酬招贤纳士。
2、比薪酬更重要的是平台。常言道,筑巢引凤。巢,就是平台,就是舞台。应该说,真正高层次的人才,最看重的还是自身事业的成就空间在哪里。以我院为例,我们拥有博士后工作站、自治区级重点实验室等多个科研平台,“院士工作站”的申报也在有序推进。但是这些平台还远没有发挥其应有的作用。一方面,我们的一些平台建设刚刚起步,系统的宣传推广工作做得不到位,還没有建立起较高的知名度和学术号召力。另一方面,区内整体科研配套还不够完备,比如我们还未建立起有效的成果转化通道,相关法律法规也不够完善,在研发上游的基础数据信息采集积累与共享方面也有欠缺,一定程度上也制约了平台效能的释放。此外,由于高层次领军人才缺乏,难以组织开展跨学科、跨专业的大型科研项目,“人才-平台-项目”三者相互掣肘的僵局亟待突破。
3、高薪引才还是高投入育才,这是一个选择。外来的和尚会念经,可以急用现挖,解燃眉之急,但有时也存在水土不服、忠诚度不高等风险。本土人才了解本地区科研基础和下游需求,情感的投入也更强。因而,我区的人才引进还需区分不同情况,不同需求,优先考虑如何培育和留住本地人才,其次再去考虑如何引进和留住外地人才。
4、科技成果和经济效益之间还存在“两张皮”的问题。根据科技成果转化法和国发〔2016〕16号文件,科技成果的使用权、处置权和收益权已下放到企业,有关的奖励比例也提的很高。但对于国有科研单位来说,在实际操作中,由于涉及到国有资产保全、工资总额、财务报销等制度壁垒,在没有具体的配套法规制度和实施细则的情况下,实际中很难走通,存在奖励办法难以兑现等问题,特别是成果直接创造者的收益体现不明显,科研人员的创新主动性还未得到充分调动和发挥。
二、思考和建议
1、建立人才管理改革试验试点。建议自治区牵头,围绕试验试点企业的业务需求,设计实施人才培养引进计划,促进各类优秀人才大量聚集。大力推动校企合作,支持驻区企业与科研机构定向培养人才。借鉴国内先进经验,参考发达地区薪酬水平,针对承担科技创新使命的特殊性质国有企业,在工资总额中应专项列定高层次人才引进及科研岗位的工资标准。
2、壮大创新主体。鼓励行业领军企业构建高水平研发机构,形成完善的研发组织体系。明晰科研院所功能定位,健全现代科研院所制度,形成符合创新规律、体现领域特色、实施分类管理的法人治理结构。在科研基础设施建设用地审批、科研投入保障等方面予以政策倾斜,引导和支持驻区企业与国内外知名高校加强合作,联合建设重点实验室、研究中心、院士和博士后工作站、创新实践基地,增强聚才能力。完善科技报告制度,建立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共享制度。
3、优化科技服务。改进和优化构建完善科技管理基础制度、科技计划管理流程,建设科技计划管理信息系统,构建覆盖全过程的监督和评估制度。加大企业科技人员对人、财、物等科研投入资源要素的支配权,以及对技术路线的决定权。对现行的科研项目和经费管理制度进行优化,切实简化程序,为科研人员“松绑”。发展研发设计、中试熟化、创业孵化、检验检测认证、知识产权等各类科技服务。
4、加大科研激励。推行科技成果处置收益和股权期权激励制度,让各类主体、不同岗位的创新人才都能在科技成果产业化过程中得到合理回报。推行科研经费管理中有关科研间接费的使用政策与管理办法。探索企业专业人才职称评定制度改革,完善以业绩和贡献为主要标准的职称评定办法,对从事技术研发且作出突出贡献的科技人才可直接认定高级职称。在有条件的企业建立技术领军人才工作室,激励人才开展技术技能创新活动和人才培养工作。
5、完善保障体系。建设人才公寓,开建立引进人才子女就学、配偶安置、保险接续、户籍迁入等事项协调机制。建立各类优秀人才信息库,加强沟通联系,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建立人才需求信息定期发布制度,组织开展学术交流、文化沙龙等活动,搭建人才交流平台。
三、策略和方案
内蒙古电力科学研究院希望成为自治区电力高层次人才引进,以及科技成果使用、处置和收益管理改革试点单位,在自治区有关部门的坚强领导下,为推动自治区的转型发展,特别是推动蒙西电力工业的创新发展贡献力量。
1、我们的基础与优势。 第一,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是全国唯一属地管理的省级电网公司,得天独厚的管理体制优势和电力系统结构特征,为开展科技创新实践与试验提供了优良平台。多年来,蒙西地区一直是国家电力体制改的先行先试区,在推动电力多边交易、清洁能源消纳、开放增量配电市场等方面进行了积极有益的探索。蒙西电网辐射广阔,网架结构复杂,特别是风电、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占比大,电力系统运行中出现的问题具有代表性,从某种意义上说,解决了蒙西地区电力系统的安全稳定和效率效益问题,也就解决了全国乃至全世界可再生电力的发展前景问题,深化以蒙西电力系统为标本的相关科研与科技创新,意义重大。
第二,内蒙古电力科学研究院创建于1958年,隶属于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是人才密集、装备精良的技术支撑单位,是自治区“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基地”、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建有“新能源电力系统国家重点实验室”内蒙古试验研究基地、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和2个自治区重点实验室,正在积极筹建电力电子国家重点实验室内蒙古基地和院士工作站。多年来,秉承着为自治区电力工业建设和发展提供坚强技术支撑的重要历史使命,我院为自治区电力系统攻克了一系列重大核心技术难题,特别是近三年完成自治区、公司各级科研项目百余项;荣获自治区科技进步一等奖1项;在国内外科技期刊发表学术论文200余篇;获得专利、软件著作权27项。在开展电力科技创新方面,我们既有良好的硬件平台基础,又有优秀的专家团队支撑,同时还有覆盖电源、电网与用户的全学科、全专业的丰富案例与数据积累,迫切需要在自治區的支持和领导下,进一步创新体制、机制,更好地释放这些资源的潜力与活力。
2、具体实施建议。
第一,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现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分配政策的若干意见》,争取使我区成为国家科技管理制度建设方面的先进典型。在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的主持下,在国资委、科技厅、审计厅等相关部门的指导下,以国家科技创新相关法律制度、习总书记讲话为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科技成果转化法》等相关政策规定,开展科技管理制度创新工作,以及相应的财务制度创新,比如:①明确企业转移转化科技成果所获得的收入不受“收支两条线”的约束。借鉴浙江大学、上海交通大学等科技成果转化的成熟经验,在确保国有资产不产生流失风险的前提下,依法合规,对所持有的科技成果进行转让、许可或者作价投资,推动促进创新效益的发释放与发挥。②在年度预算中列支自主知识产权科目并落实专项费用用于专利的申请、专利交易、专利保护延续、各类评估、咨询、奖励等。以保障和鼓励自主知识产权的数量和质量。③对承担基础性、前瞻性、意义重要、时间跨度长,难以以市场交易实现转化或衡量价值的科研项目或任务的企业科研人员,可以在任务期内签订高于其规定报酬的特殊工资约定。对完成、转化职务成果做出重要贡献的人员给予奖励。以上两项不受当年工资总额限制、不纳入工资总额基数。④设立间接费用,用于企业承担的纵向科研项目的成本耗费和对科研人员的绩效激励。细化劳务费开支比例限制,扩大适用范围,参与项目研究的研究生、博士后、访问学者以及项目实施人员、聘用的科研辅助人员等均可开支,具体由项目负责人根据上述人员的实际贡献大小确定开支方案。⑤建议国资委对我院的考核考评指标能够参照国有科研院所的相关办法予以灵活调整,从根本上保障有关改革制度的顺利实施。
第二,将我院代管的内蒙古电力公司企业技术中心升级为国有控股子公司,将其打造为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的科技成果转化平台,以便更加高效地开展科技转化合作、合同签署、招投标等科技成果转化工作。努力将科技成果转化试点改革与混合所有制试点改革相辅相成,统筹推进。
第三,畅通成果转化通道,浙江知识产权交易中心是目前我国唯一获得国家有关部门授权的科技成果线上交易平台。2016年,该中心共交易专利成果200余个,交易金额约1.5亿元,平均每项专利成交价格约75万元。经协商,内蒙古电力公司和电科院可以以协作单位的身份在该交易中心注册,开辟二级平台,专利科技成果可以通过该平台以挂牌、协议、公开拍卖等方式进行交易。积累一定的运作经验后,可以进一步在该交易平台开辟内蒙古窗口,为全区科研企业、和科研人员提供交易服务。
以上思路建议还不成熟和系统,抛砖引玉,与自治区各级科研创新管理者交流探讨。内蒙古电力科学研究院将继续积极探索实践人才引进和科研激励的新思路、新办法,为自治区电力工业的健康发展贡献智慧和力量。
5月8日,《人民日报》发表题为《“人才瓶颈”让人头疼》的调查文章指出,许多地区鼓励创新的人才政策落实还不是很到位,导致人才请不来、留不住,企业创新借不上人才的力。一流人才投奔一线城市,二流人才去东部沿海地区,中西部地区成了人才“洼地”。
当前,自治区正处于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历史阶段,对人才的需求是空前巨大的,特别是各类领军人才、拔尖人才相对稀缺,存量人才创新创造活力不足等问题亟待解决。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报告指出:创新是转型升级的关键驱动,要深化科技管理和运行机制改革,加大科技研发投入力度,推进产学研用一体化建设,优化创新创业环境,激发全社会创新活力和创造热情。
作为自治区草原英才,同时也是草原英才团队、草原英才基地的负责人,围绕创新激励机制、破解制度瓶颈、进一步做好蒙西电力人才的选用育留相关工作,我进行了比较深入地思考,形成一些思路和建议。
一、现象和问题
1、薪酬待遇是一个绕不开的话题。必须承认,西部仍属于相对欠发达地区,我们在子女教育、生活品质等方面,与北、上、广、深还存在着一定差距。而在制定人才引进薪酬计划时,往往又是以本地区平均收入作为参照标准,造成高层次人才在相对偏远地区生活和工作,却没有得到高薪补偿,这无疑增加了我们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的工作难度。特别是对于国有企业来说,受工资总额等政策限制,难以开出有竞争力的薪酬招贤纳士。
2、比薪酬更重要的是平台。常言道,筑巢引凤。巢,就是平台,就是舞台。应该说,真正高层次的人才,最看重的还是自身事业的成就空间在哪里。以我院为例,我们拥有博士后工作站、自治区级重点实验室等多个科研平台,“院士工作站”的申报也在有序推进。但是这些平台还远没有发挥其应有的作用。一方面,我们的一些平台建设刚刚起步,系统的宣传推广工作做得不到位,還没有建立起较高的知名度和学术号召力。另一方面,区内整体科研配套还不够完备,比如我们还未建立起有效的成果转化通道,相关法律法规也不够完善,在研发上游的基础数据信息采集积累与共享方面也有欠缺,一定程度上也制约了平台效能的释放。此外,由于高层次领军人才缺乏,难以组织开展跨学科、跨专业的大型科研项目,“人才-平台-项目”三者相互掣肘的僵局亟待突破。
3、高薪引才还是高投入育才,这是一个选择。外来的和尚会念经,可以急用现挖,解燃眉之急,但有时也存在水土不服、忠诚度不高等风险。本土人才了解本地区科研基础和下游需求,情感的投入也更强。因而,我区的人才引进还需区分不同情况,不同需求,优先考虑如何培育和留住本地人才,其次再去考虑如何引进和留住外地人才。
4、科技成果和经济效益之间还存在“两张皮”的问题。根据科技成果转化法和国发〔2016〕16号文件,科技成果的使用权、处置权和收益权已下放到企业,有关的奖励比例也提的很高。但对于国有科研单位来说,在实际操作中,由于涉及到国有资产保全、工资总额、财务报销等制度壁垒,在没有具体的配套法规制度和实施细则的情况下,实际中很难走通,存在奖励办法难以兑现等问题,特别是成果直接创造者的收益体现不明显,科研人员的创新主动性还未得到充分调动和发挥。
二、思考和建议
1、建立人才管理改革试验试点。建议自治区牵头,围绕试验试点企业的业务需求,设计实施人才培养引进计划,促进各类优秀人才大量聚集。大力推动校企合作,支持驻区企业与科研机构定向培养人才。借鉴国内先进经验,参考发达地区薪酬水平,针对承担科技创新使命的特殊性质国有企业,在工资总额中应专项列定高层次人才引进及科研岗位的工资标准。
2、壮大创新主体。鼓励行业领军企业构建高水平研发机构,形成完善的研发组织体系。明晰科研院所功能定位,健全现代科研院所制度,形成符合创新规律、体现领域特色、实施分类管理的法人治理结构。在科研基础设施建设用地审批、科研投入保障等方面予以政策倾斜,引导和支持驻区企业与国内外知名高校加强合作,联合建设重点实验室、研究中心、院士和博士后工作站、创新实践基地,增强聚才能力。完善科技报告制度,建立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共享制度。
3、优化科技服务。改进和优化构建完善科技管理基础制度、科技计划管理流程,建设科技计划管理信息系统,构建覆盖全过程的监督和评估制度。加大企业科技人员对人、财、物等科研投入资源要素的支配权,以及对技术路线的决定权。对现行的科研项目和经费管理制度进行优化,切实简化程序,为科研人员“松绑”。发展研发设计、中试熟化、创业孵化、检验检测认证、知识产权等各类科技服务。
4、加大科研激励。推行科技成果处置收益和股权期权激励制度,让各类主体、不同岗位的创新人才都能在科技成果产业化过程中得到合理回报。推行科研经费管理中有关科研间接费的使用政策与管理办法。探索企业专业人才职称评定制度改革,完善以业绩和贡献为主要标准的职称评定办法,对从事技术研发且作出突出贡献的科技人才可直接认定高级职称。在有条件的企业建立技术领军人才工作室,激励人才开展技术技能创新活动和人才培养工作。
5、完善保障体系。建设人才公寓,开建立引进人才子女就学、配偶安置、保险接续、户籍迁入等事项协调机制。建立各类优秀人才信息库,加强沟通联系,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建立人才需求信息定期发布制度,组织开展学术交流、文化沙龙等活动,搭建人才交流平台。
三、策略和方案
内蒙古电力科学研究院希望成为自治区电力高层次人才引进,以及科技成果使用、处置和收益管理改革试点单位,在自治区有关部门的坚强领导下,为推动自治区的转型发展,特别是推动蒙西电力工业的创新发展贡献力量。
1、我们的基础与优势。 第一,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是全国唯一属地管理的省级电网公司,得天独厚的管理体制优势和电力系统结构特征,为开展科技创新实践与试验提供了优良平台。多年来,蒙西地区一直是国家电力体制改的先行先试区,在推动电力多边交易、清洁能源消纳、开放增量配电市场等方面进行了积极有益的探索。蒙西电网辐射广阔,网架结构复杂,特别是风电、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占比大,电力系统运行中出现的问题具有代表性,从某种意义上说,解决了蒙西地区电力系统的安全稳定和效率效益问题,也就解决了全国乃至全世界可再生电力的发展前景问题,深化以蒙西电力系统为标本的相关科研与科技创新,意义重大。
第二,内蒙古电力科学研究院创建于1958年,隶属于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是人才密集、装备精良的技术支撑单位,是自治区“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基地”、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建有“新能源电力系统国家重点实验室”内蒙古试验研究基地、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和2个自治区重点实验室,正在积极筹建电力电子国家重点实验室内蒙古基地和院士工作站。多年来,秉承着为自治区电力工业建设和发展提供坚强技术支撑的重要历史使命,我院为自治区电力系统攻克了一系列重大核心技术难题,特别是近三年完成自治区、公司各级科研项目百余项;荣获自治区科技进步一等奖1项;在国内外科技期刊发表学术论文200余篇;获得专利、软件著作权27项。在开展电力科技创新方面,我们既有良好的硬件平台基础,又有优秀的专家团队支撑,同时还有覆盖电源、电网与用户的全学科、全专业的丰富案例与数据积累,迫切需要在自治區的支持和领导下,进一步创新体制、机制,更好地释放这些资源的潜力与活力。
2、具体实施建议。
第一,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现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分配政策的若干意见》,争取使我区成为国家科技管理制度建设方面的先进典型。在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的主持下,在国资委、科技厅、审计厅等相关部门的指导下,以国家科技创新相关法律制度、习总书记讲话为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科技成果转化法》等相关政策规定,开展科技管理制度创新工作,以及相应的财务制度创新,比如:①明确企业转移转化科技成果所获得的收入不受“收支两条线”的约束。借鉴浙江大学、上海交通大学等科技成果转化的成熟经验,在确保国有资产不产生流失风险的前提下,依法合规,对所持有的科技成果进行转让、许可或者作价投资,推动促进创新效益的发释放与发挥。②在年度预算中列支自主知识产权科目并落实专项费用用于专利的申请、专利交易、专利保护延续、各类评估、咨询、奖励等。以保障和鼓励自主知识产权的数量和质量。③对承担基础性、前瞻性、意义重要、时间跨度长,难以以市场交易实现转化或衡量价值的科研项目或任务的企业科研人员,可以在任务期内签订高于其规定报酬的特殊工资约定。对完成、转化职务成果做出重要贡献的人员给予奖励。以上两项不受当年工资总额限制、不纳入工资总额基数。④设立间接费用,用于企业承担的纵向科研项目的成本耗费和对科研人员的绩效激励。细化劳务费开支比例限制,扩大适用范围,参与项目研究的研究生、博士后、访问学者以及项目实施人员、聘用的科研辅助人员等均可开支,具体由项目负责人根据上述人员的实际贡献大小确定开支方案。⑤建议国资委对我院的考核考评指标能够参照国有科研院所的相关办法予以灵活调整,从根本上保障有关改革制度的顺利实施。
第二,将我院代管的内蒙古电力公司企业技术中心升级为国有控股子公司,将其打造为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的科技成果转化平台,以便更加高效地开展科技转化合作、合同签署、招投标等科技成果转化工作。努力将科技成果转化试点改革与混合所有制试点改革相辅相成,统筹推进。
第三,畅通成果转化通道,浙江知识产权交易中心是目前我国唯一获得国家有关部门授权的科技成果线上交易平台。2016年,该中心共交易专利成果200余个,交易金额约1.5亿元,平均每项专利成交价格约75万元。经协商,内蒙古电力公司和电科院可以以协作单位的身份在该交易中心注册,开辟二级平台,专利科技成果可以通过该平台以挂牌、协议、公开拍卖等方式进行交易。积累一定的运作经验后,可以进一步在该交易平台开辟内蒙古窗口,为全区科研企业、和科研人员提供交易服务。
以上思路建议还不成熟和系统,抛砖引玉,与自治区各级科研创新管理者交流探讨。内蒙古电力科学研究院将继续积极探索实践人才引进和科研激励的新思路、新办法,为自治区电力工业的健康发展贡献智慧和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