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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在不同地域的较大范围内初步了解我国孕期及产后妇女家庭暴力的发生现况,分析产生家庭暴力的原因及其影响因素。方法:采用整体抽样的方法,于2004年3月~2004年9月在河南省和广东省的部分城镇医院产科门诊和住院部对待产及产后复查的2835名妇女进行问卷调查。结果:2835人中孕期曾发生家庭暴力的327人,发生率为11.5%;河南省孕期家庭暴力发生率为16.8%,广东省发生率为6.4%。1776名产后妇女调查对象中464人遭受家庭暴力,发生率26.1%;河南省发生率为33.7%,广东省发生率为1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