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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古代,一个国家的统治者能否有效地实施统治,和当时推行的选官制度有密不可分的关系。古代选官是否得当,直接关系到社会兴衰。我国古代选官制度是保证和巩固统治者统治的重要典章制度之一,是中央集权制度的一个重要内容。众所周知,我国从夏朝开始就进入国家时代,至清朝,我国古代选官制度经历了一个漫长的过程,对历朝历代都有深刻影响。
一、我国古代选官制度发展的基本线索
1、 世袭制。
夏、商、周时代:世袭制亦称世官制,盛行于夏、商、周时代。原始社会末期,“天下为公”的禅让制被破坏后,出现了“天下为家”的世袭制。世袭制的特点是王权与族权统一。它通过家族血缘关系来确定天子和各级政府官员的任命,依血缘亲疏定等级尊卑和官爵高下。进入封建社会,皇位世袭制和爵位世袭制也是一脉相承的,世袭制在私有制社会有利于保证中央集权和社会稳定。
2、按军功爵禄制。
战国商鞅变法时实行奖励军功,按军功授爵;贵族无军功不再授爵。这有利于打击没落的奴隶主阶级,增强新兴地主阶级的力量,也促进了封建社会国家制度的确立。
3、察举制。
两汉时期实行的是察举制度,又被称作选举制度。这是一种由“乡举里选”产生,经过地方官确认并定期向朝廷荐举人才的制度。所举荐的人才分为三科(三类),即贤良方正、孝廉秀才、博士弟子。这些人才被荐举到朝廷后,前两科或经皇帝策问后择优录用,或不问而即任用;后一科则要进入太学继续深造。
4、征辟。
征辟是一种自上而下选拔官吏的制度,主要有皇帝征聘与公府、州郡辟除两种方式。
皇帝征聘是采取特别征召与聘召的方式,选拔某些有名望的品学兼优的人士,或备顾问,或委任政事。征聘之方,由来已久,如秦孝公公开下令求贤即属征聘性质。以后自秦朝至西汉、东汉,相沿成例。
5、九品中正制。
九品中正制是魏晋南北朝时期的重要选官制度,按照“中正”所评品级决定官员奖惩,反映了世家大族(士族地主)的垄断地位。具体做法是:中央选择“贤有识鉴”的官员兼任本州的中正官察访士人,评列九品,作为官吏除授的依据;中正评定士人,家世、才能并重。
6、科举制度。
⑴形成:隋文帝开始采用分科考试的办法选拔官员,隋炀帝设进士科,科举制度正式形成。⑵完善:唐朝贞观时,增加考试科目,以进士、明经为主。武则天时,大量增加科举取士的人数,创立武举和殿试。⑶发展、改革:北宋考试分为乡试、省试、殿试三级,考试程序严格,科目减少,进士科成为主要科目。(4)腐朽:明朝沿袭前代的科举取士制度,但只在“四书五经”内命题,不许阐明个人见解,答案文体是“八股文”,是科举制度法杖为愚民政策。清朝沿袭这一制度,严重阻碍了社会发展和进步。(5)废除:戊戌变法诏令中明确废除八股,改试策论,开设经济特科,但法令被取消。1905年由于国内形势变化,清政府被迫废除科举制度。延续了一千多年的科举制度寿终正寝。
7、自荐求官制度。
武则天破格用人和发展科举制度的做法,推动了社会经济的发展。
二、我国古代选官制度变化的原因
在官僚系统中,无论是地方官员、封疆大使还是中央官员,如何选用,使馆统治根基的稳固与否,受到历代统治者重视。
中国古代选官制度不断演进变化,其原因有三点。
第一、从根本上说,这种变化是我国古代阶级关系变化和时代变迁的结果。
原始社会末期,由于生产力的发展出现私有制,“天下为公”的禅让制必然被破坏以致被世袭制代替。在西周晚期出现铁器,春秋时期出现牛耕,社会生产力发展迅猛,从而产生了新的生产方式的新兴封建地主阶级并且力量不断壮大,而奴隶主阶级采用奴隶集体生产导致其经济政治力量日益衰落,到战国时期那种维护奴隶主阶级利益按爵位选官的制度就很难延续下去。
西汉时期,汉武帝“罢黜百家,独尊儒术”,为巩固其统治地位,特别注重以“孝廉”为核心的察举制。东汉时期继续实行察举制。但前后有所变化。出其主要依据人才在地方的声望,采取“乡举里选”的办法。中期以后,豪强地主势力开始恶性膨胀,名门贵族成为选举的主要依据,累世公卿的世家地主因此形成并发展起来。
然而,两汉乡里举荐的察举制度,在地缘和血缘政治西相结合的情况下,基层举荐实际上跳不出“荐人唯亲”的框框。魏晉以后实行九品中正制,选拔推荐的权利不再由地方官行驶,而是由朝廷统一任命“中正”官,专门负责举士选才。但此制度也存在缺陷:一是选官的人(即“中正”官)多为本地的豪族大家所把持;二是选拔标准多以家世出身为重,造成“上品无寒门,下品无世族”的选才结果,阻碍了寒素人才特别是庶族地主阶级入仕。而士族的大量存在不利于巩固封建专制注意中央集权统治,又由于魏晋南北朝以来江南的发展是庶族地主阶级力量增强,因此隋朝就采用分科考试的办法选官,全国各地的士子不用通过荐举,直接报名考试,经过公开的逐级考试,由官府择优录用。以后的统治者再也没有找到比考试更有效的人才选拔办法。
第二、封建时代世家大族垄断仕途,且具有很强的割据一方的政治经济实力,不利于中央集权的加强和封建国家的稳定。我国封建社会统治者的“大统一”思想是治理国家的目的。封建统治者认为,把选举人才的权利收回中央才能有利于加强中央集权的专制统制;中央逐渐掌握选拔官员权并完善官员选拔方式,才能做到社会稳定进而实现“大统一”。
第三、制度化的选官标准能为国家提供高素质的官员队伍。这是封建社会国家能够实现长治久安进而“大统一”的政治基础。
从历史上看,官员的选拔,如果没有具体的、可执行的标准,就会被人为的好恶亲疏所左右(如察举制、九品中正制),并且还会形成集团利益,进而使人事权不归于公门,而落入私家之手。因此,当后来的统治者看到治理国家的经验是选官标准时,就把这个标准以法律的形式予以明确。隋唐发展起来的科举制度,则以统一的、客观的、制度化的标准,开放了政权,广泛吸纳人才。科举制度把读书、考试和做官紧密联系起来,从而提高了官员的文化素质,大大加强了中央集权,有利于政局的稳定,推动了教育和文化得发展。
三、我国古代选官制度的变化规律
选官制度色主要标准由原来的以家世、财产、门第为选拔标准逐渐发展到以学识才能为选拔标准,有地方评议推荐的方式逐渐演变为以考试作为选拔的主要依据,选拔方式逐步趋向公开、公平、客观并渐趋严密科学。归根结底,选官制度不断变化的实质是将知识分子逐渐纳入皇帝的控制范围,如唐太宗李世民在玄武门上看到士人成群结队的进入考场,兴奋地说“天下英雄尽入吾彀中矣”,就是例证。
四、我国古代选官制度的启示
选官用人乃国家之大事。为了保证人才选拔的公开、公正,我国历朝历代不断地探索和完善选官制度,其中最为重要的就是科举制度的创立和完善。“中兴以人才为本”,因此
自古就有“得人者昌,失人者亡”之说。由于我国经历了漫长的上下五千年,传统政治对现代生活的影响广泛而深远,因此认真总结我国古代选官用人的成功经验和失败教训。仍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历代统治者为巩固其统治地位,都十分重视培养和选拔官员,尽管在不同的历史时期,统治者选拔人才的标准、方法及途径不尽相同,但其初衷都是如何找到一条有效地选官制度来巩固统治。各种选官制度在初期都有相同的历史作用,即对维护当时统治阶级的统治地位,促进社会发展和统一的中华民族大家庭的发展有着巨大的作用。
历代选官制度的变化给我们这样的启示:一是欲治民就必先治官,要治官就必须有一个科学、合理、公正的选官制度,严格按标准、程序选任官员,选拔德才兼备的干部,从源头上扼制腐败现象的发生。二是作为统治者要增强法制意识,在选人官员这个关系国家前途命运的大事上,依法选官、治官,才能保证国家的长治久安。
一、我国古代选官制度发展的基本线索
1、 世袭制。
夏、商、周时代:世袭制亦称世官制,盛行于夏、商、周时代。原始社会末期,“天下为公”的禅让制被破坏后,出现了“天下为家”的世袭制。世袭制的特点是王权与族权统一。它通过家族血缘关系来确定天子和各级政府官员的任命,依血缘亲疏定等级尊卑和官爵高下。进入封建社会,皇位世袭制和爵位世袭制也是一脉相承的,世袭制在私有制社会有利于保证中央集权和社会稳定。
2、按军功爵禄制。
战国商鞅变法时实行奖励军功,按军功授爵;贵族无军功不再授爵。这有利于打击没落的奴隶主阶级,增强新兴地主阶级的力量,也促进了封建社会国家制度的确立。
3、察举制。
两汉时期实行的是察举制度,又被称作选举制度。这是一种由“乡举里选”产生,经过地方官确认并定期向朝廷荐举人才的制度。所举荐的人才分为三科(三类),即贤良方正、孝廉秀才、博士弟子。这些人才被荐举到朝廷后,前两科或经皇帝策问后择优录用,或不问而即任用;后一科则要进入太学继续深造。
4、征辟。
征辟是一种自上而下选拔官吏的制度,主要有皇帝征聘与公府、州郡辟除两种方式。
皇帝征聘是采取特别征召与聘召的方式,选拔某些有名望的品学兼优的人士,或备顾问,或委任政事。征聘之方,由来已久,如秦孝公公开下令求贤即属征聘性质。以后自秦朝至西汉、东汉,相沿成例。
5、九品中正制。
九品中正制是魏晋南北朝时期的重要选官制度,按照“中正”所评品级决定官员奖惩,反映了世家大族(士族地主)的垄断地位。具体做法是:中央选择“贤有识鉴”的官员兼任本州的中正官察访士人,评列九品,作为官吏除授的依据;中正评定士人,家世、才能并重。
6、科举制度。
⑴形成:隋文帝开始采用分科考试的办法选拔官员,隋炀帝设进士科,科举制度正式形成。⑵完善:唐朝贞观时,增加考试科目,以进士、明经为主。武则天时,大量增加科举取士的人数,创立武举和殿试。⑶发展、改革:北宋考试分为乡试、省试、殿试三级,考试程序严格,科目减少,进士科成为主要科目。(4)腐朽:明朝沿袭前代的科举取士制度,但只在“四书五经”内命题,不许阐明个人见解,答案文体是“八股文”,是科举制度法杖为愚民政策。清朝沿袭这一制度,严重阻碍了社会发展和进步。(5)废除:戊戌变法诏令中明确废除八股,改试策论,开设经济特科,但法令被取消。1905年由于国内形势变化,清政府被迫废除科举制度。延续了一千多年的科举制度寿终正寝。
7、自荐求官制度。
武则天破格用人和发展科举制度的做法,推动了社会经济的发展。
二、我国古代选官制度变化的原因
在官僚系统中,无论是地方官员、封疆大使还是中央官员,如何选用,使馆统治根基的稳固与否,受到历代统治者重视。
中国古代选官制度不断演进变化,其原因有三点。
第一、从根本上说,这种变化是我国古代阶级关系变化和时代变迁的结果。
原始社会末期,由于生产力的发展出现私有制,“天下为公”的禅让制必然被破坏以致被世袭制代替。在西周晚期出现铁器,春秋时期出现牛耕,社会生产力发展迅猛,从而产生了新的生产方式的新兴封建地主阶级并且力量不断壮大,而奴隶主阶级采用奴隶集体生产导致其经济政治力量日益衰落,到战国时期那种维护奴隶主阶级利益按爵位选官的制度就很难延续下去。
西汉时期,汉武帝“罢黜百家,独尊儒术”,为巩固其统治地位,特别注重以“孝廉”为核心的察举制。东汉时期继续实行察举制。但前后有所变化。出其主要依据人才在地方的声望,采取“乡举里选”的办法。中期以后,豪强地主势力开始恶性膨胀,名门贵族成为选举的主要依据,累世公卿的世家地主因此形成并发展起来。
然而,两汉乡里举荐的察举制度,在地缘和血缘政治西相结合的情况下,基层举荐实际上跳不出“荐人唯亲”的框框。魏晉以后实行九品中正制,选拔推荐的权利不再由地方官行驶,而是由朝廷统一任命“中正”官,专门负责举士选才。但此制度也存在缺陷:一是选官的人(即“中正”官)多为本地的豪族大家所把持;二是选拔标准多以家世出身为重,造成“上品无寒门,下品无世族”的选才结果,阻碍了寒素人才特别是庶族地主阶级入仕。而士族的大量存在不利于巩固封建专制注意中央集权统治,又由于魏晋南北朝以来江南的发展是庶族地主阶级力量增强,因此隋朝就采用分科考试的办法选官,全国各地的士子不用通过荐举,直接报名考试,经过公开的逐级考试,由官府择优录用。以后的统治者再也没有找到比考试更有效的人才选拔办法。
第二、封建时代世家大族垄断仕途,且具有很强的割据一方的政治经济实力,不利于中央集权的加强和封建国家的稳定。我国封建社会统治者的“大统一”思想是治理国家的目的。封建统治者认为,把选举人才的权利收回中央才能有利于加强中央集权的专制统制;中央逐渐掌握选拔官员权并完善官员选拔方式,才能做到社会稳定进而实现“大统一”。
第三、制度化的选官标准能为国家提供高素质的官员队伍。这是封建社会国家能够实现长治久安进而“大统一”的政治基础。
从历史上看,官员的选拔,如果没有具体的、可执行的标准,就会被人为的好恶亲疏所左右(如察举制、九品中正制),并且还会形成集团利益,进而使人事权不归于公门,而落入私家之手。因此,当后来的统治者看到治理国家的经验是选官标准时,就把这个标准以法律的形式予以明确。隋唐发展起来的科举制度,则以统一的、客观的、制度化的标准,开放了政权,广泛吸纳人才。科举制度把读书、考试和做官紧密联系起来,从而提高了官员的文化素质,大大加强了中央集权,有利于政局的稳定,推动了教育和文化得发展。
三、我国古代选官制度的变化规律
选官制度色主要标准由原来的以家世、财产、门第为选拔标准逐渐发展到以学识才能为选拔标准,有地方评议推荐的方式逐渐演变为以考试作为选拔的主要依据,选拔方式逐步趋向公开、公平、客观并渐趋严密科学。归根结底,选官制度不断变化的实质是将知识分子逐渐纳入皇帝的控制范围,如唐太宗李世民在玄武门上看到士人成群结队的进入考场,兴奋地说“天下英雄尽入吾彀中矣”,就是例证。
四、我国古代选官制度的启示
选官用人乃国家之大事。为了保证人才选拔的公开、公正,我国历朝历代不断地探索和完善选官制度,其中最为重要的就是科举制度的创立和完善。“中兴以人才为本”,因此
自古就有“得人者昌,失人者亡”之说。由于我国经历了漫长的上下五千年,传统政治对现代生活的影响广泛而深远,因此认真总结我国古代选官用人的成功经验和失败教训。仍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历代统治者为巩固其统治地位,都十分重视培养和选拔官员,尽管在不同的历史时期,统治者选拔人才的标准、方法及途径不尽相同,但其初衷都是如何找到一条有效地选官制度来巩固统治。各种选官制度在初期都有相同的历史作用,即对维护当时统治阶级的统治地位,促进社会发展和统一的中华民族大家庭的发展有着巨大的作用。
历代选官制度的变化给我们这样的启示:一是欲治民就必先治官,要治官就必须有一个科学、合理、公正的选官制度,严格按标准、程序选任官员,选拔德才兼备的干部,从源头上扼制腐败现象的发生。二是作为统治者要增强法制意识,在选人官员这个关系国家前途命运的大事上,依法选官、治官,才能保证国家的长治久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