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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这个小镇长大,上学,升学,然后离开这里。每次回来,都觉得小镇一点一点地变老了,街道破损不堪,一下雨就变得泥泞满地,空气里带着下水道传来的腐臭味。每当这个时候,我就会想起我崇拜过的那个女生来。
那时候学校分重点班和普通班,高一第二学期的开学典礼上,举行了表彰大会,前三名的学生上台领取奖学金,我就是在那个时候第一次看到她的。 她站在两个男生中间,粉色的衣服,看起来很小巧,有些羞涩,皮肤白白的。
其实当时我本来在和朋友悄声聊天,结果听到坐在我身边的人说了一句:“哇,居然有女生拿全校第二!”于是我抬起头来,看了看,看完之后,暗下决心:要努力升到重点班去,最好能和她同班。
这就是一切的起源,说起源或许很奇怪,因为根本就没有、也不会发生什么罗曼蒂克的故事。一直以为自己是因为对这个女生一见钟情,所以才默默做了许多不被知晓的努力,后来很久,我才知道,其实和喜欢什么的无关,就是突然很崇拜她而已。
高二文理分科,如愿进入了重点班,可以和她一个教室上课,身份也由校友变成了同班同学,尽管可能这样的身份变更对她来说很无所谓,但对我来说,却有着非凡的意义。
其实预想了很多种第一次和她对话的情形,我是应该俏皮一点呢,可爱一点呢,温柔一点呢,还是无赖一点?种种都没法成立,因为她的交际圈很小,几乎只和坐在她周围的人说话。而我,整天被一群喜欢打闹的死党包围着,根本没机会走近她。
这种情况当然叫人焦躁,所以我每次经过她座位的时候都大惊小怪地叫喊着,做着夸张的动作,希望她会把视线定在我身上狐疑地问一句:“你怎么老是这样大惊小怪的?”我回答都想好了:“我喜欢啊,你管得着吗?”啊,不,我应该说:“因为我想让你和我说话啊。”
问题是,她从来都视若无睹,没有开过口。
我永远记得她主动对我说的第一句话是:“你的语文作业呢?”声音有些嘶哑,是天然的。我心跳加快、眼角抽搐地看着离我如此之近的她——眉毛很浓,瞳孔是琥珀色的,额头上好像冒了一颗痘痘……我只敢看到这里,然后开始在杂乱的书桌上、抽屉里,翻找我的作业本,但她接着说了一句“找到了给我”,然后就走了,手上拿着一摞作业本。
没错,她是语文课代表,作文写得很好,我们私底下称她为才女。不仅仅是这样,在理科班女生的作文写得好不算什么,问题是她的成绩也是前十,对我这个勉强爬进重点班的废材男来说,是无法直视的存在。
她的文字,怎么说,从来不是华丽的,也从来不见忧伤。她写的东西都实实在在,透着一种灵气。很多人说文人相轻,但对她是例外,那些平日里对别人写的东西评头论足的人,看完她的作文之后会沉默,或者,叹一句:啊,原来是这样。
她好像不把作文当作文写,这是我的感觉。我们写出来的作文都无一或空洞,或无病呻吟,或朴质有余而文采不足。至于我,从来都只是在套用万能公式而已。可是,她像是脱离了这个框架,在我们之外的世界里,界定好自己的规则,仔细遵守。不过,这个规则,终于也因为高三强化训练期的到来,而打破了。语文课对我们来说是痛苦,对她来说,似乎也同样变得难以忍受。相比之下,我的万能公式实在经济又实用。
她来收作业或试卷的表情,怎么说,现在想想,根本就是谁欠她三万块没还的表情。我多想说:“喂,给爷笑个,三万块就还你了啊。”问题是我哪有那个胆,我坐在离她遥远的位置,经常性地不主动交作业,非等到她来催,怎么可能再把小混混的本质显露在她面前?另外,我也没有三万块。
每次我都假装唯唯诺诺地在抽屉里找半天——这个是数学,那个是物理,啊,这是英语……最后才把早就准备好的语文作业递她手上,再送上一个不好意思的表情。那时候,真是表情丰富到可以无止境浪费的地步。
那么,现在的我为什么独独在下雨的时候会想起那个我崇拜的女生来呢?事实上,只要我回到小镇,经过高中校园,或者走进去,不论晴天还是雨天,或是阴天,我都会想起她来。这种感觉并不强烈,就像耳边吹过一阵风,非常熟悉,让我意识到:啊,那个人确实也走过这里,也曾带着不是表情的表情对我打过招呼,用带一点嘶哑的声音催我交过作业。
但是,在下雨天,我想起她时会觉得有一些不一样,会感到一些从过去的时光里传过来的温暖,这些温暖里储存着记忆里最美好的时光。
小镇的冬天非常寒冷。高三的最后一个学期,我经常性地头痛和失眠,视力急速下降。而父母都外出打工,家里自然更是冰冷,所以,我通常是最后离开教室的那一个。在教室里湮灭自己的存在感,把自己淹没在书堆下面,睡觉,或者做习题。
那天,貌似是她值日,一起值日的另一个去了哪里我不知道,当我醒来的时候,只剩我们两个了。哇,多好的表白、炫酷、耍帅、搞怪的机会!也许你们会想,换现在的我,也会这样想。问题是那时候我太废材了,无论从长相上,还是各种能力上,都没有能实践以上假想的能力。
“你怎么还在?外面下大雨,我要走了。”她说。
“哦。”我说。
“你带伞了吗?”她在教室门口问。
“带了。”其实我没带。
“那我先走了。”然后她就走了。
我熄了教室里的灯,外面一团漆黑,雨声很沉。这冬天的凄风冷雨,真是要侵入衣物,直达皮肤,再将冰冷传至心脏。我走下楼去,望着士气不减的雨,有些无奈。是冒雨跑回去呢,还是冒雨跑回去呢。仔细看看,一向热闹的校园怎么如此寂静,惨淡,叫人难受。
“你果然没有带伞吧?”
我吓了一跳,几乎跳转身去找寻声音的方位。她站在我背后,像个幽灵。
“吓我一跳!你不是走了吗?”
“我去了趟洗手间。一起走吧,我有伞。”
用今天的话来说,这是一段和女神同打一把伞的路途。几乎没说什么话,她问了几个无关紧要的问题,我跟个蠢货似的在她身边走着,走得一点都不稳,要么撞她身上,要么直接偏离出伞外。也许你会说是故意的,但我告诉你,绝对没有!那时候简直就是神经短路,没法思考,小脑也变得迟钝了,幸亏她没有因此嫌弃,至少表面上如此。她把我送到家,说声“拜拜”,再转入夜雨里,不见了。
说起来,我是男生,她是女生,我应该送她回家才对。对啊对啊,那时候就是有那么蠢。我当时想的是:我身上没有怪味道吧?说话不会被嫌弃吧?我以后要怎么跟死党们描述这一情形呢?咦,她身上一点特殊的味道都没有,洗发水的香味,沐浴露的香味,或者别的什么,都没有……我只闻到从下水道里隐约发出的腐臭味。 对不起,这段记忆里,就是有这种气味。开始的时候我努力想消除它,到最后,我认可它,并感到妥协和心安。
第二天,第三天,以及以后的每一天,都和以前的每一天一样,像晃来晃去的秋千,来了又去了,来了又去了。毕业散场,把青春的尾巴留给大学。
后来一次同学聚会,不知怎么,大家竟聊到了一些男婚女嫁的问题。我突然在想,如果她以后结婚,我该送什么礼物好呢?说起来,我根本没可能被邀请参加她的婚礼,不是好朋友,不是闺蜜,甚至毕业之后就没有联系过。但是,如果我能够把自己的记忆抽离,储存在一个瓶子里,我想把关于她的那一部分当作礼物送给她,告诉她:这里存着我眼里的你的青春和骄傲,也有因为你我努力的曾经。
编辑/梁宇清
那时候学校分重点班和普通班,高一第二学期的开学典礼上,举行了表彰大会,前三名的学生上台领取奖学金,我就是在那个时候第一次看到她的。 她站在两个男生中间,粉色的衣服,看起来很小巧,有些羞涩,皮肤白白的。
其实当时我本来在和朋友悄声聊天,结果听到坐在我身边的人说了一句:“哇,居然有女生拿全校第二!”于是我抬起头来,看了看,看完之后,暗下决心:要努力升到重点班去,最好能和她同班。
这就是一切的起源,说起源或许很奇怪,因为根本就没有、也不会发生什么罗曼蒂克的故事。一直以为自己是因为对这个女生一见钟情,所以才默默做了许多不被知晓的努力,后来很久,我才知道,其实和喜欢什么的无关,就是突然很崇拜她而已。
高二文理分科,如愿进入了重点班,可以和她一个教室上课,身份也由校友变成了同班同学,尽管可能这样的身份变更对她来说很无所谓,但对我来说,却有着非凡的意义。
其实预想了很多种第一次和她对话的情形,我是应该俏皮一点呢,可爱一点呢,温柔一点呢,还是无赖一点?种种都没法成立,因为她的交际圈很小,几乎只和坐在她周围的人说话。而我,整天被一群喜欢打闹的死党包围着,根本没机会走近她。
这种情况当然叫人焦躁,所以我每次经过她座位的时候都大惊小怪地叫喊着,做着夸张的动作,希望她会把视线定在我身上狐疑地问一句:“你怎么老是这样大惊小怪的?”我回答都想好了:“我喜欢啊,你管得着吗?”啊,不,我应该说:“因为我想让你和我说话啊。”
问题是,她从来都视若无睹,没有开过口。
我永远记得她主动对我说的第一句话是:“你的语文作业呢?”声音有些嘶哑,是天然的。我心跳加快、眼角抽搐地看着离我如此之近的她——眉毛很浓,瞳孔是琥珀色的,额头上好像冒了一颗痘痘……我只敢看到这里,然后开始在杂乱的书桌上、抽屉里,翻找我的作业本,但她接着说了一句“找到了给我”,然后就走了,手上拿着一摞作业本。
没错,她是语文课代表,作文写得很好,我们私底下称她为才女。不仅仅是这样,在理科班女生的作文写得好不算什么,问题是她的成绩也是前十,对我这个勉强爬进重点班的废材男来说,是无法直视的存在。
她的文字,怎么说,从来不是华丽的,也从来不见忧伤。她写的东西都实实在在,透着一种灵气。很多人说文人相轻,但对她是例外,那些平日里对别人写的东西评头论足的人,看完她的作文之后会沉默,或者,叹一句:啊,原来是这样。
她好像不把作文当作文写,这是我的感觉。我们写出来的作文都无一或空洞,或无病呻吟,或朴质有余而文采不足。至于我,从来都只是在套用万能公式而已。可是,她像是脱离了这个框架,在我们之外的世界里,界定好自己的规则,仔细遵守。不过,这个规则,终于也因为高三强化训练期的到来,而打破了。语文课对我们来说是痛苦,对她来说,似乎也同样变得难以忍受。相比之下,我的万能公式实在经济又实用。
她来收作业或试卷的表情,怎么说,现在想想,根本就是谁欠她三万块没还的表情。我多想说:“喂,给爷笑个,三万块就还你了啊。”问题是我哪有那个胆,我坐在离她遥远的位置,经常性地不主动交作业,非等到她来催,怎么可能再把小混混的本质显露在她面前?另外,我也没有三万块。
每次我都假装唯唯诺诺地在抽屉里找半天——这个是数学,那个是物理,啊,这是英语……最后才把早就准备好的语文作业递她手上,再送上一个不好意思的表情。那时候,真是表情丰富到可以无止境浪费的地步。
那么,现在的我为什么独独在下雨的时候会想起那个我崇拜的女生来呢?事实上,只要我回到小镇,经过高中校园,或者走进去,不论晴天还是雨天,或是阴天,我都会想起她来。这种感觉并不强烈,就像耳边吹过一阵风,非常熟悉,让我意识到:啊,那个人确实也走过这里,也曾带着不是表情的表情对我打过招呼,用带一点嘶哑的声音催我交过作业。
但是,在下雨天,我想起她时会觉得有一些不一样,会感到一些从过去的时光里传过来的温暖,这些温暖里储存着记忆里最美好的时光。
小镇的冬天非常寒冷。高三的最后一个学期,我经常性地头痛和失眠,视力急速下降。而父母都外出打工,家里自然更是冰冷,所以,我通常是最后离开教室的那一个。在教室里湮灭自己的存在感,把自己淹没在书堆下面,睡觉,或者做习题。
那天,貌似是她值日,一起值日的另一个去了哪里我不知道,当我醒来的时候,只剩我们两个了。哇,多好的表白、炫酷、耍帅、搞怪的机会!也许你们会想,换现在的我,也会这样想。问题是那时候我太废材了,无论从长相上,还是各种能力上,都没有能实践以上假想的能力。
“你怎么还在?外面下大雨,我要走了。”她说。
“哦。”我说。
“你带伞了吗?”她在教室门口问。
“带了。”其实我没带。
“那我先走了。”然后她就走了。
我熄了教室里的灯,外面一团漆黑,雨声很沉。这冬天的凄风冷雨,真是要侵入衣物,直达皮肤,再将冰冷传至心脏。我走下楼去,望着士气不减的雨,有些无奈。是冒雨跑回去呢,还是冒雨跑回去呢。仔细看看,一向热闹的校园怎么如此寂静,惨淡,叫人难受。
“你果然没有带伞吧?”
我吓了一跳,几乎跳转身去找寻声音的方位。她站在我背后,像个幽灵。
“吓我一跳!你不是走了吗?”
“我去了趟洗手间。一起走吧,我有伞。”
用今天的话来说,这是一段和女神同打一把伞的路途。几乎没说什么话,她问了几个无关紧要的问题,我跟个蠢货似的在她身边走着,走得一点都不稳,要么撞她身上,要么直接偏离出伞外。也许你会说是故意的,但我告诉你,绝对没有!那时候简直就是神经短路,没法思考,小脑也变得迟钝了,幸亏她没有因此嫌弃,至少表面上如此。她把我送到家,说声“拜拜”,再转入夜雨里,不见了。
说起来,我是男生,她是女生,我应该送她回家才对。对啊对啊,那时候就是有那么蠢。我当时想的是:我身上没有怪味道吧?说话不会被嫌弃吧?我以后要怎么跟死党们描述这一情形呢?咦,她身上一点特殊的味道都没有,洗发水的香味,沐浴露的香味,或者别的什么,都没有……我只闻到从下水道里隐约发出的腐臭味。 对不起,这段记忆里,就是有这种气味。开始的时候我努力想消除它,到最后,我认可它,并感到妥协和心安。
第二天,第三天,以及以后的每一天,都和以前的每一天一样,像晃来晃去的秋千,来了又去了,来了又去了。毕业散场,把青春的尾巴留给大学。
后来一次同学聚会,不知怎么,大家竟聊到了一些男婚女嫁的问题。我突然在想,如果她以后结婚,我该送什么礼物好呢?说起来,我根本没可能被邀请参加她的婚礼,不是好朋友,不是闺蜜,甚至毕业之后就没有联系过。但是,如果我能够把自己的记忆抽离,储存在一个瓶子里,我想把关于她的那一部分当作礼物送给她,告诉她:这里存着我眼里的你的青春和骄傲,也有因为你我努力的曾经。
编辑/梁宇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