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一、基本案情赵某,1985年10月生,甲修车场修理工。2012年3月30日下午,刘某将车开到甲修车场修车,修车时将车钥匙交给了修车场负责人张某后便离开.自己的苹果手机留在汽车后备箱中。赵某从张某手中拿到钥匙去修车,在修理后备箱时发现了手机,就将其拿走并于第二天卖掉。经鉴定,该手机价值人民币405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