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阴谋犯是指两人以上就实行特定的犯罪进行谋议、达成合意的犯罪形态。阴谋犯与预备犯在本质上都是着手前的未完成形态,就大陆法系国家而言,阴谋犯的阴谋行为与预备犯的预备行为是各自独立的准备行为。但它们的独立性仅体现在行为样态的区分上,而不在于本质上的差异,即它们统一于“准备行为”这一本质——两者自然属性相同,社会属性等价。立法区分阴谋犯与预备犯有直接和深层次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