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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社会和谐是我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属性。检察机关的职能是进行法律监督,从而保证公民的合法权益,保证国家权力的正常行使,建立一个和谐的社会。本文首先对于和谐社会和检察职能之间的关系进行了简述,然后对于如何在和谐社会中发挥检察职能的作用提出了几点建议。
关键词:检察职能 和谐社会 我国特色社会主义
作者简介:方凡,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检察院。
中图分类号:D926.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0592(2011)08-201-01
社会和谐是党所奋斗的目标,也是我国的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国家富强、人民幸福都是建立在社会的和谐上的。我们党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为指导,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出发,提出了建设和谐社会的重大的战略任务,这也是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愿望。法律监督是我们国家的检察机关的职能,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它通过侦查活动监督、职务犯罪侦查,公诉以及诉讼监督这几个途径来实现它的职能。和谐社会的建设离不开检察职能的作用,检察职能能够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保证国家权力的正常行使,最终建立民主法治,安定有序的和谐社会。
一、和谐社会与检察职能之间的关系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这样的一个社会,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是它的六个基本特征。这几个特征相互联系、相互作用,不仅包括社会关系,还包括人与自然的关系的和谐。这六个特征中,排在首位的就是民主法治,可见法治的重要性。法治是和谐社会的重要的保障,只有依靠法治才能保证公平正义等几个特征的实现。而检察机关作为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它是秩序,公平的守护者,检察职能充分的发挥效用,是建立安定有序和谐社会的重要保证。
检察机关的性质和地位决定了检察机关的职能——“实现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它担负着国家的法律统一,实现公平正义的重要的职能。和谐社会中要求法治发挥重要的作用,而检察职能正是这样的一种职能,这就决定了检察机关在和谐社会中应该要发挥重要的职能作用。
二、检察职能如何在和谐社会中发挥作用
(一)加强法律的监督职能
法律的监督能力是保证法律良好实施的重要的保证,检察机关担负着对刑事诉讼、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的重要职责,是维护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关口,必须切实履行好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全面加强诉讼监督,促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保证国家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现在我国正处在社会的转型期,新情况、新矛盾不断凸显,已经成为影响社会和谐的重要的问题,检察机关应当保证民众的监督权利,认真的落实信访条例,制度化、规范化的解决社会矛盾,努力的将矛盾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认真、热情的对待群众,并且进行妥善处理。特别是对失业人员、农民工等弱势群体到检察机关上诉的,更要高度重视,努力解决。要按照“三项重点工作”的要求,进一步改革工作机制,畅通信访渠道。对于某些问题比较集中的案件,要有攻坚克难的精神,采取各种方法,从保民生、保稳定的角度,努力解决问题,创造一个和谐的环境。同时要加强宣传力度,使群众对于检察工作有着充分的了解,使群众更加信任检察机关。
(二)创造高效的政务环境
检察职能是否得到良好实施,政务环境是否清廉、高效是一个重要的方面。首先,要加大对贪污贿赂案件的查处力度,特别是对涉及国计民生的食品卫生以及土地建设等领域的贪污贿赂犯罪,要进行重点监督。其次,要抓好犯罪预防工作,特别是针对国有企业管理上的漏洞产生的职务犯罪,检察机关应当及时开展法制讲座,提出检察建议,并且督促企业建立相关的规章制度,与检察机关一起对犯罪进行预防,形成预防网络。检察机关也可以在预防职务犯罪的过程中总结经验,上报有关部门,出台相关的法规规章,对犯罪的预防工作提出更高的要求,不断推进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的法制化。
(三)加强检察队伍的自身建设
检察队伍是检察机关的职能行使者,只有建立高素质的检察队伍,才能保证检察职能更加高效的发挥。首先,在检察队伍中开展思想教育,要强化大局观念,不能就案办案,要兼顾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做到公正执法,文明执法。同时,要加强检察队伍的法律素养,提高处理实际问题的能力,不仅要会“用法”,还要会“释法”。其次,要提高检察队伍的修养作风问题,牢固树立“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执法观,带着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执法,本着对法律高度负责的精神办案,努力把“为民、公正、文明、服务”的要求贯彻到执法办案的全过程,既坚决打击犯罪,又切实尊重和保障人权,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充分体现现代司法文明和人文关怀。再次,加强检察机关内部的监督机制,检察机关要自觉的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加强内部的责任制度,进一步落实办案责任制,使检察人员更加规范执法。如果出现检察人员执法犯法,甚至贪腐犯罪,要进行严肃处理。
三、结语
“公平、公正”是和谐社会发展的一个重要的方面,也是人民群众所渴求、所盼望的。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职能与构建和谐社会息息相关,检察机关要找准自己的位置,继续强化法律监督,创建高效、清廉的政治环境和稳定的社会环境,为促进我国经济持续健康协调发展保驾护航,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强有力的法律保障。
参考文献:
[1]李福光.加强法律监督促进社会和谐.中国检察官.2007(2).
[2]赵振旗,高传伟.创新检察工作促进社会和谐.人大建设.2009(10).
[3]朱明义.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司法保障.魅力中国.2008(25).
关键词:检察职能 和谐社会 我国特色社会主义
作者简介:方凡,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检察院。
中图分类号:D926.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0592(2011)08-201-01
社会和谐是党所奋斗的目标,也是我国的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国家富强、人民幸福都是建立在社会的和谐上的。我们党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为指导,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出发,提出了建设和谐社会的重大的战略任务,这也是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愿望。法律监督是我们国家的检察机关的职能,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它通过侦查活动监督、职务犯罪侦查,公诉以及诉讼监督这几个途径来实现它的职能。和谐社会的建设离不开检察职能的作用,检察职能能够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保证国家权力的正常行使,最终建立民主法治,安定有序的和谐社会。
一、和谐社会与检察职能之间的关系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这样的一个社会,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是它的六个基本特征。这几个特征相互联系、相互作用,不仅包括社会关系,还包括人与自然的关系的和谐。这六个特征中,排在首位的就是民主法治,可见法治的重要性。法治是和谐社会的重要的保障,只有依靠法治才能保证公平正义等几个特征的实现。而检察机关作为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它是秩序,公平的守护者,检察职能充分的发挥效用,是建立安定有序和谐社会的重要保证。
检察机关的性质和地位决定了检察机关的职能——“实现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它担负着国家的法律统一,实现公平正义的重要的职能。和谐社会中要求法治发挥重要的作用,而检察职能正是这样的一种职能,这就决定了检察机关在和谐社会中应该要发挥重要的职能作用。
二、检察职能如何在和谐社会中发挥作用
(一)加强法律的监督职能
法律的监督能力是保证法律良好实施的重要的保证,检察机关担负着对刑事诉讼、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的重要职责,是维护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关口,必须切实履行好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全面加强诉讼监督,促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保证国家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现在我国正处在社会的转型期,新情况、新矛盾不断凸显,已经成为影响社会和谐的重要的问题,检察机关应当保证民众的监督权利,认真的落实信访条例,制度化、规范化的解决社会矛盾,努力的将矛盾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认真、热情的对待群众,并且进行妥善处理。特别是对失业人员、农民工等弱势群体到检察机关上诉的,更要高度重视,努力解决。要按照“三项重点工作”的要求,进一步改革工作机制,畅通信访渠道。对于某些问题比较集中的案件,要有攻坚克难的精神,采取各种方法,从保民生、保稳定的角度,努力解决问题,创造一个和谐的环境。同时要加强宣传力度,使群众对于检察工作有着充分的了解,使群众更加信任检察机关。
(二)创造高效的政务环境
检察职能是否得到良好实施,政务环境是否清廉、高效是一个重要的方面。首先,要加大对贪污贿赂案件的查处力度,特别是对涉及国计民生的食品卫生以及土地建设等领域的贪污贿赂犯罪,要进行重点监督。其次,要抓好犯罪预防工作,特别是针对国有企业管理上的漏洞产生的职务犯罪,检察机关应当及时开展法制讲座,提出检察建议,并且督促企业建立相关的规章制度,与检察机关一起对犯罪进行预防,形成预防网络。检察机关也可以在预防职务犯罪的过程中总结经验,上报有关部门,出台相关的法规规章,对犯罪的预防工作提出更高的要求,不断推进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的法制化。
(三)加强检察队伍的自身建设
检察队伍是检察机关的职能行使者,只有建立高素质的检察队伍,才能保证检察职能更加高效的发挥。首先,在检察队伍中开展思想教育,要强化大局观念,不能就案办案,要兼顾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做到公正执法,文明执法。同时,要加强检察队伍的法律素养,提高处理实际问题的能力,不仅要会“用法”,还要会“释法”。其次,要提高检察队伍的修养作风问题,牢固树立“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执法观,带着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执法,本着对法律高度负责的精神办案,努力把“为民、公正、文明、服务”的要求贯彻到执法办案的全过程,既坚决打击犯罪,又切实尊重和保障人权,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充分体现现代司法文明和人文关怀。再次,加强检察机关内部的监督机制,检察机关要自觉的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加强内部的责任制度,进一步落实办案责任制,使检察人员更加规范执法。如果出现检察人员执法犯法,甚至贪腐犯罪,要进行严肃处理。
三、结语
“公平、公正”是和谐社会发展的一个重要的方面,也是人民群众所渴求、所盼望的。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职能与构建和谐社会息息相关,检察机关要找准自己的位置,继续强化法律监督,创建高效、清廉的政治环境和稳定的社会环境,为促进我国经济持续健康协调发展保驾护航,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强有力的法律保障。
参考文献:
[1]李福光.加强法律监督促进社会和谐.中国检察官.2007(2).
[2]赵振旗,高传伟.创新检察工作促进社会和谐.人大建设.2009(10).
[3]朱明义.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司法保障.魅力中国.2008(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