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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视作为一种大众传播媒介,是人们获取信息的一种重要手段,它使人们不出门便能“一览”天下事。作为新闻传播媒介领域里的后起之秀,电视新闻以最真、最新、最客观、最社会性的姿态去面对观众,去完成时代赋予它的伟大使命。在这里,笔者主要谈谈电视新闻的时效性和证实性以及它们在电视新闻中所起的作用。
电视新闻的证实性
电视新闻的证实性,即为证明该新闻是真实的,它是贯穿电视新闻的生命线,是观众对现场的印证,是现场感与真实性的统一。我们国家的新闻工作历来重视真实性原则。早在延安时期新闻工作者就曾在党的领导下,发起过一场围剿“客里空”的运动,把新闻的真实性视为党性原则来捍卫。
电视新闻事实本身的真实。作为新闻的表现方式之一,电视新闻必须遵守“事实真实”这一基本原则,不能凭空造假地乱向观众宣传所谓“真实”的事件,也万万不能报道一些无充分根据或根本无据可考的消息,这样将会引起许多不必要的纠纷,甚至会造成不良的社会后果。比如1989年12月13日新华社转发了美联社的一则惊人消息《一颗小行星可能撞击地球》。这条消息当天晚上由中央人民广播电台的联播节目播出,第二天报纸也都转发了这条消息,一时间引起广大群众的恐慌与不安,犯罪现象时时出现,引起了不必要的社会动乱,可见一条失实的消息所引起的社会混乱教训不小。
电视新闻本质的真实。电视新闻不仅要求现象的真实,而且还要求本质的真实。在日常生活中,我们把事物特有的现象可分为:本质的现象、非本质的现象和偶然性的现象。电视新闻报道的应该是能揭示事物本质的现象,而不是非本质的现象和偶然性现象。因此记者在采访时要深入挖掘事实的本质现象,排除非本质和偶然性现象,要运用自己敏锐的洞察力和眼光,认真分析现有资料,从事中追求出真正的“是”来,争取探索、追求出符合事物本质的“是”来。
电视新闻表现手法的真实。电视新闻的形象化特点,要求报道不仅“事实”要真实,而且要让视听结合的形象传播也是真实可信的、令观众所信服的,即要求的是真实性与现场感的完美统一,事实真实和表现手法真实的统一。
首先,有效的声画结合和同步使电视新闻的“真”得以体现。形象画面是电视新闻的基础语言,电视新闻首先是画面必须真实,这就要求制作者必须在事件发生的现场去抓拍形象,那些扮演、重拍、补拍等组织拍摄手法,既破坏了现场真实的气氛,又会使原本应该真实的新闻人物因记者的摆布而显得精神呆板、生硬、不自然,从而失去其本身应该具有的真情实感。同时,画面也应该和解说相对应,不能脱离解说,与解说“牛头不对马嘴”。有的新闻,画面明明是会场上稀稀拉拉,听讲者无精打采,鼓掌声寥寥无几,文字稿中却说会议圆满成功,甚至给新闻配上热烈鼓掌的音响效果。声画严重脱节,造成总体形象的不真实感。
其次,电视新闻中同期声录放所体现的“真实”。电视新闻中同期声的运用,可以加强节目的现场感,使观众能够在见其“形”的同时还能够闻其“声”,用视听两个最重要的感官能动地去感受、去欣赏节目。例如《新闻联播》在播出的国家召开有关会议的报道时,中间穿插一些国家领导的讲话实录,而不是单纯地让播音员念解说词,这样就不会使新闻显得呆板、乏味、无生气,而可以令观众感到信服。
再次,紧抓现场视角,以纪实手法再现电视新闻的“真实”。现场感强是电视新闻的一大优势,电视观众对即使已知道的事,也想通过电视新闻亲眼观之,以满足“眼见为实”的欲望。
电视新闻的时效性
电视新闻时效性的合理把握。新闻贵在“新”,事件要新,内容要新。电视新闻自然不例外,既要讲求时新性,又要讲求时宜性。失去了时新性,电视新闻也就失去了播放的价值;失去了时宜性,电视新闻将没有新鲜感,将无法调动观众的积极性,无法使他们从情感上参与到其中来。
首先,不同类型的新闻,其“时效性”的侧重点也不一样。事件性新闻力求时新,对国内外所关注的重大新闻事件朝着现场直播的同步报道上努力。而对于非事件性新闻则更倾向于“时宜性”,一些社会问题、社会现象的题材本身不是最新发生的,而是存在一段时期的报道,是对某一问题、现象新的发现、新的思考,是适应观众需要的。
其次,连续报道和系列报道在时效上的差异。连续报道注重时效,力求时间上最新的报道。如2008年5月12日四川汶川特大地震的报道,为了及时把地震的最新动向告诉观众,影像新闻跟不上就用口播,甚至用字幕和图片新闻传播刚刚收到的信息。连续报道的时间都是“今天”、“刚刚”。系列报道注重的是时宜性,追求的是内容的“新”。作为每一条在消息类新闻中播出的新闻,系列报道采制时也要选好新闻由头,寻找恰当的新闻依据。
再次,在追求“新闻时效性”的同时,也要处理好“抢”与“压”的关系,力争做到该抢就抢,该压就压。时效的竞争固不可少,抢独家新闻、抢首播,以争夺观众,提高电视节目的收视率,这是新闻规律所要求的。但是作为意识形态的电视新闻,要服从政治、服从宣传规律,要从政治需要出发,要有利于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利于安定团结,有利于国家建设。有的如党和国家的重大决策、重要文件、外事活动等政治性、政策性较强的报道,都要严格按照主管部门的规定办,不能因“抢”而违反规定,有的甚至要压而不发。
电视新闻的时效性和证实性是相互依存、相互统一的,以证实性为前提,以时效性为价值标准。因此,电视新闻的时效性和证实性如同人的灵魂和血肉是不能分开而独立存在的。位居新闻报道前沿阵地的新闻工作者们一定要把握好这两点,力争将新闻以最实、最快、最准的标准发出,力争呈现给观众的是真实、及时、可靠的新闻信息。
(作者单位:周口电视台)
编校:郑 艳
电视新闻的证实性
电视新闻的证实性,即为证明该新闻是真实的,它是贯穿电视新闻的生命线,是观众对现场的印证,是现场感与真实性的统一。我们国家的新闻工作历来重视真实性原则。早在延安时期新闻工作者就曾在党的领导下,发起过一场围剿“客里空”的运动,把新闻的真实性视为党性原则来捍卫。
电视新闻事实本身的真实。作为新闻的表现方式之一,电视新闻必须遵守“事实真实”这一基本原则,不能凭空造假地乱向观众宣传所谓“真实”的事件,也万万不能报道一些无充分根据或根本无据可考的消息,这样将会引起许多不必要的纠纷,甚至会造成不良的社会后果。比如1989年12月13日新华社转发了美联社的一则惊人消息《一颗小行星可能撞击地球》。这条消息当天晚上由中央人民广播电台的联播节目播出,第二天报纸也都转发了这条消息,一时间引起广大群众的恐慌与不安,犯罪现象时时出现,引起了不必要的社会动乱,可见一条失实的消息所引起的社会混乱教训不小。
电视新闻本质的真实。电视新闻不仅要求现象的真实,而且还要求本质的真实。在日常生活中,我们把事物特有的现象可分为:本质的现象、非本质的现象和偶然性的现象。电视新闻报道的应该是能揭示事物本质的现象,而不是非本质的现象和偶然性现象。因此记者在采访时要深入挖掘事实的本质现象,排除非本质和偶然性现象,要运用自己敏锐的洞察力和眼光,认真分析现有资料,从事中追求出真正的“是”来,争取探索、追求出符合事物本质的“是”来。
电视新闻表现手法的真实。电视新闻的形象化特点,要求报道不仅“事实”要真实,而且要让视听结合的形象传播也是真实可信的、令观众所信服的,即要求的是真实性与现场感的完美统一,事实真实和表现手法真实的统一。
首先,有效的声画结合和同步使电视新闻的“真”得以体现。形象画面是电视新闻的基础语言,电视新闻首先是画面必须真实,这就要求制作者必须在事件发生的现场去抓拍形象,那些扮演、重拍、补拍等组织拍摄手法,既破坏了现场真实的气氛,又会使原本应该真实的新闻人物因记者的摆布而显得精神呆板、生硬、不自然,从而失去其本身应该具有的真情实感。同时,画面也应该和解说相对应,不能脱离解说,与解说“牛头不对马嘴”。有的新闻,画面明明是会场上稀稀拉拉,听讲者无精打采,鼓掌声寥寥无几,文字稿中却说会议圆满成功,甚至给新闻配上热烈鼓掌的音响效果。声画严重脱节,造成总体形象的不真实感。
其次,电视新闻中同期声录放所体现的“真实”。电视新闻中同期声的运用,可以加强节目的现场感,使观众能够在见其“形”的同时还能够闻其“声”,用视听两个最重要的感官能动地去感受、去欣赏节目。例如《新闻联播》在播出的国家召开有关会议的报道时,中间穿插一些国家领导的讲话实录,而不是单纯地让播音员念解说词,这样就不会使新闻显得呆板、乏味、无生气,而可以令观众感到信服。
再次,紧抓现场视角,以纪实手法再现电视新闻的“真实”。现场感强是电视新闻的一大优势,电视观众对即使已知道的事,也想通过电视新闻亲眼观之,以满足“眼见为实”的欲望。
电视新闻的时效性
电视新闻时效性的合理把握。新闻贵在“新”,事件要新,内容要新。电视新闻自然不例外,既要讲求时新性,又要讲求时宜性。失去了时新性,电视新闻也就失去了播放的价值;失去了时宜性,电视新闻将没有新鲜感,将无法调动观众的积极性,无法使他们从情感上参与到其中来。
首先,不同类型的新闻,其“时效性”的侧重点也不一样。事件性新闻力求时新,对国内外所关注的重大新闻事件朝着现场直播的同步报道上努力。而对于非事件性新闻则更倾向于“时宜性”,一些社会问题、社会现象的题材本身不是最新发生的,而是存在一段时期的报道,是对某一问题、现象新的发现、新的思考,是适应观众需要的。
其次,连续报道和系列报道在时效上的差异。连续报道注重时效,力求时间上最新的报道。如2008年5月12日四川汶川特大地震的报道,为了及时把地震的最新动向告诉观众,影像新闻跟不上就用口播,甚至用字幕和图片新闻传播刚刚收到的信息。连续报道的时间都是“今天”、“刚刚”。系列报道注重的是时宜性,追求的是内容的“新”。作为每一条在消息类新闻中播出的新闻,系列报道采制时也要选好新闻由头,寻找恰当的新闻依据。
再次,在追求“新闻时效性”的同时,也要处理好“抢”与“压”的关系,力争做到该抢就抢,该压就压。时效的竞争固不可少,抢独家新闻、抢首播,以争夺观众,提高电视节目的收视率,这是新闻规律所要求的。但是作为意识形态的电视新闻,要服从政治、服从宣传规律,要从政治需要出发,要有利于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利于安定团结,有利于国家建设。有的如党和国家的重大决策、重要文件、外事活动等政治性、政策性较强的报道,都要严格按照主管部门的规定办,不能因“抢”而违反规定,有的甚至要压而不发。
电视新闻的时效性和证实性是相互依存、相互统一的,以证实性为前提,以时效性为价值标准。因此,电视新闻的时效性和证实性如同人的灵魂和血肉是不能分开而独立存在的。位居新闻报道前沿阵地的新闻工作者们一定要把握好这两点,力争将新闻以最实、最快、最准的标准发出,力争呈现给观众的是真实、及时、可靠的新闻信息。
(作者单位:周口电视台)
编校:郑 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