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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一个在医院工作的网友跟我咨询这样一个问题:“上月的一场雷把医院的电脑损坏。因为资料没有备份,导致电脑里的2014年01月01日至2017年07月07日的入院病历、病程记录、医嘱丢失,通过技术未能复原。为此医院领导要求医生根据护理记录及医嘱补3年半的电子病程记录,部分医生认为违反原则,拒绝执行。请问这种电子病历能补吗?这样的病历丢失算谁的责任?”笔者认为,医生对病历书写规范十分熟悉,但对书写之外的法规规范或许知之甚少。因此,有必要学习和补充相关知识。补写病历,无奈之举违反规定案例中的这家医院要求医生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