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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富裕是马克思主义思想的重要内涵,是全体人民的共同期盼,是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内容。然而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三农”问题的存在成为制约共同富裕目标实现的重要因素,解决“三农”问题,实现农民农村的共同富裕是实现共同富裕目标的应有之义。为切实补齐“三农”问题这一短板,中共中央全面部署乡村振兴战略。乡村振兴战略是实现农民富裕、农业现代化、城乡融合发展的必要措施,是促进共同富裕目标实现的必由之路。而乡村振兴离不开人力资源的重要支撑,乡村人力资源是实现乡村振兴总目标与总要求的必要基础,然而乡村人力资源开发与配置面临着人才吸引力弱,人力资源外流现象显著、剩余劳动力结构与乡村发展需求不适配、教育培训体系不健全等现实窘境。补齐乡村人力资源的短板,亟需加强乡村人力资源开发与配置。人力资源服务作为提升人力资源开发与配置效率的重要途径,通过拓宽乡村人才引进渠道、赋能劳动力合理转移、助力剩余劳动力的开发等方面,助推乡村全面振兴。然而,人力资源服务在乡村的发展存在三方面制约因素:乡村人力资源服务需求侧发展不充分,存在客观需求与主观使用意识错位的问题;乡村人力资源服务供给侧效能不足,供给内容与供给主体都无法满足乡村人力资源服务的现实需要;乡村人力资源服务政策载体建设不足,促进行业自身发展及推动人力资源服务下沉乡村的政策体系仍需进一步完善。对此,在扎实推进共同富裕目标进展的大背景下,亟需优化人力资源服务供给以促进乡村振兴。一是要加强宣传引导,通过提高政府部门的重视程度、创新宣传手段以扩大宣传面,提高行业认知认可水平;二是要强化政府购买,厘清政府与市场主体在人力资源服务供给中的职能与定位,完善政府购买机制;三是要完善制度体系,一方面要加强政府的服务与监管,为人力资源服务发展营造良好的制度环境,支持行业高质量发展,另一方面要加强人力资源服务下沉乡村的制度设计,完善相关规划及配套措施;四是要丰富行业服务业态,引导人力资源服务行业从乡村振兴发展需求出发,加强相关产品与服务的开发与优化,持续优化乡村振兴服务供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