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芹菜:在学习了《弟子规》中的“信”篇——“彼说长,此说短;不关己,莫闲管”后,南宁沛鸿民族中学初二(6)班对要不要乐于助人、要不要管和自己无关的事展开了精彩的辨论。
刘良栋(正方一辩):我方认为弟子规中的“彼说长,此说短,不关己,莫闲管”是非常正确的。下面由我来详细陈述我方观点。
首先,我们的辩题出自儒家经典《弟子规》的“信”一篇。顾名思义,就是为人子弟的行为规范读本。作为未成年人,在处理事件的经验上,以及在处理事件的能力上比起成年人都有很大的差距,与其去处理自己处理不好的事,不如不去管他人的闲事。尤其是在自己及他人人身安全受到威胁的情况下,就更不应该去多管闲事,应当告知有关部门去处理。
其次,做人要安分守己,自己做好自己本分之事,他人的事由他人来解决,在他人没有要求你的帮助时,无需闲管。
最后,“此说长,彼说短,不关己,莫闲管。”意思是东家说他有理,西家说他有理,或谈论他人是非时,如果事不关己,便不要管闲事。据辩题所述,“莫闲管”是建立在他人有争议或讨论他人是非的基础上的,既然别人在争论,既明且哲,以保其身,与其与他人在这里搬弄是非,不如去做一些有意义的事情。
综合以上三点观点,我方认为,“莫闲管”是正确的。谢谢!
杨明荟(反方一辩):我方的观点是:“彼说长,此说短,不关己,也要管。”生活是一盘棋,君子观棋,得失寸心知。人生的棋局,往往是旁观者清,当局者迷,如果你看到别人陷入了泥潭,难道不能指点一两句吗?尤其是在危难时刻,如果此时还想着事不关己,明哲保身,任由残暴肆虐,那么就和鲁迅笔下的“看客”无甚两样了。培根曾经说过,“如果一个人对外邦的人也能温和有礼,那么他可以被称作一个‘世界的公民’,他的心是与五洲四海相通的。如果他对其他人的痛苦不幸有同情心,他的心必定十分美好。如果他能原谅别人的冒犯,就证明他的心灵仍是超越了一切伤害的。”但如果只想着自己会手落伤痕,那俄国的莱蒙托夫就说了,“自己的脑子里只是装满着自己的人,这种人正是那种最空虚的人。”我的发言完毕,谢谢大家!
周世康(正方二辩):对于对方一辩的陈述,我方认为其完全歪曲了本次辩题的题意。“莫闲管”并不代表莫帮助,也并不代表让所谓的“残暴”肆虐。对于将要管的事情,我方认为如果贸然介入,可能使事情恶化,给自己或自己的亲人朋友带来麻烦,此时的介入称为“闲管”。但如果被介入方需要介入方的介入,这时的介入则叫“帮助”。此时不管我们的能力有多少,能不能解决问题,都应该伸出我们的援助之手,想方设法帮助他人。比如,一个老人走在路上不慎摔倒,受了伤并流血,需要及时救助,否则会有生命危险,这时如果我们出手相助,老人则会得救。假如因为此举可能会使老人误以为是我们推倒了他,也没有理由不出手相助。总之,不该管时不要管,需要帮助则伸手。
谭晓敏(反方二辩):对方辩友说到的帮助其实就是我们所说的“管闲”啊。我方认为,此次辩题出于《弟子规》,而《弟子规》是古代人编写的,古代人的思想就要用古人的思想去理解。在商务印书馆的古代汉语词典里面,“闲”有9种解释,却没有一种是“与正事无关”的意思。所以我方认为“要闲管”。郭明义二十年献血六万毫升,是其自身血液的十倍多,不知救了多少与自己毫无关系的患者;吴菊萍在杭州一处住宅小区内,看见一个两岁的小女孩从十楼坠落,她毫不犹豫地冲过去,徒手抱住了与自己毫无关系的女孩,而她的手臂瞬间被巨大的冲击力撞成粉碎性骨折。这些人尽力去帮助与自己毫无关系的人,你会认为他们是多管闲事吗?这个世界是温暖的,但人们若都认为“不关己,莫闲管”,那么世界将会失去它的缤纷色彩!我的发言完毕,谢谢!
林祥如(正方三辩):没错,郭明义是个共产党员,他无偿献血是为了人民,这是一个共产党员应尽的义务。接下来请允许我向对方三号辩友提出以下的问题。我们举个最简单的例子,假设有人被诬陷犯了法,而你明知他是被冤枉的,但是你是一个完全没有实际能力的人,你如何去帮助他呢?就算你帮了,能成功吗?结果也许就是你不仅没帮上忙,说不定又让他罪加一等。请问诸位同学是否还支持你方的观点呢?谢谢大家!
朱文芳(反方三辩):现在先由我回答对方三号辩友的问题。也许我们没有这个能力,但是我们也可以善意地提醒一下,说不定他人能在我们的提醒中找到答案呢?中华民族历来倡导并赞颂助人为乐的道德观念。我们弘扬民族精神,既要传承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又要在实践中不断为其注入新的时代内容。下面我请对方三号辩友回答以下问题:
1.如果做什么事情都明哲保身,那么请问谁来捍卫正义?谁来坚持真理呢?
2.现在我们都提倡学习雷锋精神,雷锋精神就是帮助人,管事,请问,你能否定他吗?
3.如果你发现你的朋友在做一件错的事,而那件事也不关你的事,难道你也不去管一下,而任其酿成大错吗?请正面回答,谢谢!
林祥如(正方三辩):好的,现在我来回答对方三号辩友的问题。既然有事当然要管,那谁来管,大家请看“管”字下面有个官字,那当然是官来管了。还有对方提出的后面两个问题明显偏题,雷锋既然是军人,军人的职责就是保卫国家,保护人民,帮助人就是他的职责,怎能说不关己?还有自己的同学犯错难道就不是你应该管的事吗,怎么能说事不关己呢?我的回答完毕,谢谢大家!
黄一帆(反方四辩):刚才对方辩友说:“未成年人不能管与自己无关的事,要本分守己。更不要去管会伤害自身的事情。”虽然我们是未成年人,但我们应当从小就培养无私奉献的精神,而帮助他人,就是提高自身道德品行的很好途径。至于会伤害自身利益,“预先取之,必先予之。”这是《礼记·访记》里的句子。既然想要得到收获,就要付出一些代价。这些代价并不是致命的,所以我们未成年人是可以去帮助他人的。
对方辩友还说过:“不要在他人争吵时理会,要保护自己。”我认为这样的明哲保身,是十分不明智的,即非“明哲”。在他人遇到困难时,首先想到的便是自身的利益,这种自私的做法,在任何时候都是无法认同的。
对方辩友说:“因为‘管’字下面是个‘官’字,所以我们不能去介入不关自己的事。”我认为这个观点是完全错误的理解。官要管人民、社会、国家,所以那些“闲”事就没有那么多时间来理会。而人民群众作为社会的一员就可以站出来管。这也是助人的良好品德的体现。对方辩友还说道:“如果介入方贸然介入,则可能使事情恶化或给自己身边的人带来麻烦,此时的介入称作‘闲管’。”我想说这个观点并没错,但是,中华文明几千年 来推崇礼仪道德,内敛含蓄客气也是中国人的特点。如果直接地、强势地向他人提供帮助,不太符合中国人的传统性情。所以,出于礼貌我们可以在他人不要求的情况下帮助他人。
对方辩友又说:“‘莫闲管’中的‘闲’字,是一个人的意思。所以‘闲事’就是一个人的事情,我们不应该去管。”这个观点我不赞同。看似无关的事情,实则与我们密切相关。社会上,每个人之间都是有关联的,他人需要帮助时,伸出援助之手。反之,他人在你身陷困境时也会伸出双手。整个社会和谐美好,不正是我们所追求的吗?帮助别人,就是帮助自己。
要闲管,有利于社会和谐,提升全民素质跟修养,带动中华民族的精神,从而提升中国在世界上的国际地位。
希望我们双方能共勉。我的陈述完毕,谢谢大家!
覃哲雨(正方四辩):刚才我方已充分说明我方所持观点:“不父己,莫闲管。”首先我不得不承认反方的观点有部分是正确的,因为她所举的雷锋、郭明义的例子都值得我们去学习,但他们所说的都是围绕这“帮”这个字,虽然“帮”也是管的一种形式,但我们今天讨论的是“闲管”。也许“闲”字本来是一个十分中性的词,但放在不同的环境下意义也不同,“闲管”的意思是多管闲事,那这不就是一个贬义词了吗?
我方认为帮和管应当分开,帮是管好的事,为别人伸出援助之手,而管是不管是对是错都要管。正如我方三辩所说,假如两个人在争吵,你在中间捕一脚,很有可能会给他们火上浇油,对他们也造成伤害,那么这样的“管”好么?如果不好,那为什么还要“管”呢?
对方辩友说过,现在的社会有温暖的一面,但现在的社会也有让人心寒的一面。我曾经看过这样一则新闻:2011年8月26日,江苏南通的长途车司机殷红彬、乘务员郁维贞在路上扶起了一位被撞伤的老太太,事后,老太太指称司机为“肇事者”。后由于其车辆装了监控探头,一看录像,真相大白:老太太乃是自行摔倒。这样的事件在中国各地都有出现,对方提到了郭明义和吴菊萍,可是在现实中,这样的人又有多少呢?而更多的是像上面的新闻所说的老奶奶一样的人,你对别人好,可别人却诬陷你,难道即使是这样还应该去管吗?如果还要管,不正如你明知前面有大坑,你还去跳吗?
在世界许多国家,人民都是做好分内的事,警察该管的事警察管,医生该管的事医生管,每个人都做好自己的事,我认为这是对的。我方认为每个人都应该做好自己本分的事,而不是把时间浪费在不关己的管闲事上。
指导老师(宋玉、黄沂):辩论赛的辩题出自国学经典《弟子规》中的“信”篇——“彼说长,此说短;不关己,莫闲管。”《弟子规》以浅显通俗的文字阐述了学习的重要、做人的道理以及待人接物的礼貌常识等等。初二(6)班的这场辩论赛正是围绕当今社会中的一些不良社会现象展开的,使我们这次辩论显得更有现实意义。双方辩手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与思辨能力等基本素质都非常了得,皆能抓住对方薄弱之处进行攻破。正方能从解字的角度进行论述,思路创新;反方旁征博引运用古今中外的事例,增强论辩力度。在此次辩论赛中,参赛选手体验到了思辨的乐趣,感受到了语言的力量,获得了真挚的友情,而场外的观众也充分感受到了辩论的魅力,增强了明辨是非的能力。不得不说这是一场令人难忘的精彩辩论!
芹菜的话:同学们的辩论很出彩,但是,我们要记住,无论什么时候,我们都要“拒绝冷漠,温暖你我”。要保持一颗真诚善良的心,看到有人遇到困难,我们一定要帮。但是如何帮,则要讲究方式方法。如见到有人落水,我们可以大声呼救;看到有老人跌倒,我们可以打120;见到有人遭抢劫,我们悄悄拨打110……救助人的方式很多,并不一定要自己亲自动手才是“管闲”。
刘良栋(正方一辩):我方认为弟子规中的“彼说长,此说短,不关己,莫闲管”是非常正确的。下面由我来详细陈述我方观点。
首先,我们的辩题出自儒家经典《弟子规》的“信”一篇。顾名思义,就是为人子弟的行为规范读本。作为未成年人,在处理事件的经验上,以及在处理事件的能力上比起成年人都有很大的差距,与其去处理自己处理不好的事,不如不去管他人的闲事。尤其是在自己及他人人身安全受到威胁的情况下,就更不应该去多管闲事,应当告知有关部门去处理。
其次,做人要安分守己,自己做好自己本分之事,他人的事由他人来解决,在他人没有要求你的帮助时,无需闲管。
最后,“此说长,彼说短,不关己,莫闲管。”意思是东家说他有理,西家说他有理,或谈论他人是非时,如果事不关己,便不要管闲事。据辩题所述,“莫闲管”是建立在他人有争议或讨论他人是非的基础上的,既然别人在争论,既明且哲,以保其身,与其与他人在这里搬弄是非,不如去做一些有意义的事情。
综合以上三点观点,我方认为,“莫闲管”是正确的。谢谢!
杨明荟(反方一辩):我方的观点是:“彼说长,此说短,不关己,也要管。”生活是一盘棋,君子观棋,得失寸心知。人生的棋局,往往是旁观者清,当局者迷,如果你看到别人陷入了泥潭,难道不能指点一两句吗?尤其是在危难时刻,如果此时还想着事不关己,明哲保身,任由残暴肆虐,那么就和鲁迅笔下的“看客”无甚两样了。培根曾经说过,“如果一个人对外邦的人也能温和有礼,那么他可以被称作一个‘世界的公民’,他的心是与五洲四海相通的。如果他对其他人的痛苦不幸有同情心,他的心必定十分美好。如果他能原谅别人的冒犯,就证明他的心灵仍是超越了一切伤害的。”但如果只想着自己会手落伤痕,那俄国的莱蒙托夫就说了,“自己的脑子里只是装满着自己的人,这种人正是那种最空虚的人。”我的发言完毕,谢谢大家!
周世康(正方二辩):对于对方一辩的陈述,我方认为其完全歪曲了本次辩题的题意。“莫闲管”并不代表莫帮助,也并不代表让所谓的“残暴”肆虐。对于将要管的事情,我方认为如果贸然介入,可能使事情恶化,给自己或自己的亲人朋友带来麻烦,此时的介入称为“闲管”。但如果被介入方需要介入方的介入,这时的介入则叫“帮助”。此时不管我们的能力有多少,能不能解决问题,都应该伸出我们的援助之手,想方设法帮助他人。比如,一个老人走在路上不慎摔倒,受了伤并流血,需要及时救助,否则会有生命危险,这时如果我们出手相助,老人则会得救。假如因为此举可能会使老人误以为是我们推倒了他,也没有理由不出手相助。总之,不该管时不要管,需要帮助则伸手。
谭晓敏(反方二辩):对方辩友说到的帮助其实就是我们所说的“管闲”啊。我方认为,此次辩题出于《弟子规》,而《弟子规》是古代人编写的,古代人的思想就要用古人的思想去理解。在商务印书馆的古代汉语词典里面,“闲”有9种解释,却没有一种是“与正事无关”的意思。所以我方认为“要闲管”。郭明义二十年献血六万毫升,是其自身血液的十倍多,不知救了多少与自己毫无关系的患者;吴菊萍在杭州一处住宅小区内,看见一个两岁的小女孩从十楼坠落,她毫不犹豫地冲过去,徒手抱住了与自己毫无关系的女孩,而她的手臂瞬间被巨大的冲击力撞成粉碎性骨折。这些人尽力去帮助与自己毫无关系的人,你会认为他们是多管闲事吗?这个世界是温暖的,但人们若都认为“不关己,莫闲管”,那么世界将会失去它的缤纷色彩!我的发言完毕,谢谢!
林祥如(正方三辩):没错,郭明义是个共产党员,他无偿献血是为了人民,这是一个共产党员应尽的义务。接下来请允许我向对方三号辩友提出以下的问题。我们举个最简单的例子,假设有人被诬陷犯了法,而你明知他是被冤枉的,但是你是一个完全没有实际能力的人,你如何去帮助他呢?就算你帮了,能成功吗?结果也许就是你不仅没帮上忙,说不定又让他罪加一等。请问诸位同学是否还支持你方的观点呢?谢谢大家!
朱文芳(反方三辩):现在先由我回答对方三号辩友的问题。也许我们没有这个能力,但是我们也可以善意地提醒一下,说不定他人能在我们的提醒中找到答案呢?中华民族历来倡导并赞颂助人为乐的道德观念。我们弘扬民族精神,既要传承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又要在实践中不断为其注入新的时代内容。下面我请对方三号辩友回答以下问题:
1.如果做什么事情都明哲保身,那么请问谁来捍卫正义?谁来坚持真理呢?
2.现在我们都提倡学习雷锋精神,雷锋精神就是帮助人,管事,请问,你能否定他吗?
3.如果你发现你的朋友在做一件错的事,而那件事也不关你的事,难道你也不去管一下,而任其酿成大错吗?请正面回答,谢谢!
林祥如(正方三辩):好的,现在我来回答对方三号辩友的问题。既然有事当然要管,那谁来管,大家请看“管”字下面有个官字,那当然是官来管了。还有对方提出的后面两个问题明显偏题,雷锋既然是军人,军人的职责就是保卫国家,保护人民,帮助人就是他的职责,怎能说不关己?还有自己的同学犯错难道就不是你应该管的事吗,怎么能说事不关己呢?我的回答完毕,谢谢大家!
黄一帆(反方四辩):刚才对方辩友说:“未成年人不能管与自己无关的事,要本分守己。更不要去管会伤害自身的事情。”虽然我们是未成年人,但我们应当从小就培养无私奉献的精神,而帮助他人,就是提高自身道德品行的很好途径。至于会伤害自身利益,“预先取之,必先予之。”这是《礼记·访记》里的句子。既然想要得到收获,就要付出一些代价。这些代价并不是致命的,所以我们未成年人是可以去帮助他人的。
对方辩友还说过:“不要在他人争吵时理会,要保护自己。”我认为这样的明哲保身,是十分不明智的,即非“明哲”。在他人遇到困难时,首先想到的便是自身的利益,这种自私的做法,在任何时候都是无法认同的。
对方辩友说:“因为‘管’字下面是个‘官’字,所以我们不能去介入不关自己的事。”我认为这个观点是完全错误的理解。官要管人民、社会、国家,所以那些“闲”事就没有那么多时间来理会。而人民群众作为社会的一员就可以站出来管。这也是助人的良好品德的体现。对方辩友还说道:“如果介入方贸然介入,则可能使事情恶化或给自己身边的人带来麻烦,此时的介入称作‘闲管’。”我想说这个观点并没错,但是,中华文明几千年 来推崇礼仪道德,内敛含蓄客气也是中国人的特点。如果直接地、强势地向他人提供帮助,不太符合中国人的传统性情。所以,出于礼貌我们可以在他人不要求的情况下帮助他人。
对方辩友又说:“‘莫闲管’中的‘闲’字,是一个人的意思。所以‘闲事’就是一个人的事情,我们不应该去管。”这个观点我不赞同。看似无关的事情,实则与我们密切相关。社会上,每个人之间都是有关联的,他人需要帮助时,伸出援助之手。反之,他人在你身陷困境时也会伸出双手。整个社会和谐美好,不正是我们所追求的吗?帮助别人,就是帮助自己。
要闲管,有利于社会和谐,提升全民素质跟修养,带动中华民族的精神,从而提升中国在世界上的国际地位。
希望我们双方能共勉。我的陈述完毕,谢谢大家!
覃哲雨(正方四辩):刚才我方已充分说明我方所持观点:“不父己,莫闲管。”首先我不得不承认反方的观点有部分是正确的,因为她所举的雷锋、郭明义的例子都值得我们去学习,但他们所说的都是围绕这“帮”这个字,虽然“帮”也是管的一种形式,但我们今天讨论的是“闲管”。也许“闲”字本来是一个十分中性的词,但放在不同的环境下意义也不同,“闲管”的意思是多管闲事,那这不就是一个贬义词了吗?
我方认为帮和管应当分开,帮是管好的事,为别人伸出援助之手,而管是不管是对是错都要管。正如我方三辩所说,假如两个人在争吵,你在中间捕一脚,很有可能会给他们火上浇油,对他们也造成伤害,那么这样的“管”好么?如果不好,那为什么还要“管”呢?
对方辩友说过,现在的社会有温暖的一面,但现在的社会也有让人心寒的一面。我曾经看过这样一则新闻:2011年8月26日,江苏南通的长途车司机殷红彬、乘务员郁维贞在路上扶起了一位被撞伤的老太太,事后,老太太指称司机为“肇事者”。后由于其车辆装了监控探头,一看录像,真相大白:老太太乃是自行摔倒。这样的事件在中国各地都有出现,对方提到了郭明义和吴菊萍,可是在现实中,这样的人又有多少呢?而更多的是像上面的新闻所说的老奶奶一样的人,你对别人好,可别人却诬陷你,难道即使是这样还应该去管吗?如果还要管,不正如你明知前面有大坑,你还去跳吗?
在世界许多国家,人民都是做好分内的事,警察该管的事警察管,医生该管的事医生管,每个人都做好自己的事,我认为这是对的。我方认为每个人都应该做好自己本分的事,而不是把时间浪费在不关己的管闲事上。
指导老师(宋玉、黄沂):辩论赛的辩题出自国学经典《弟子规》中的“信”篇——“彼说长,此说短;不关己,莫闲管。”《弟子规》以浅显通俗的文字阐述了学习的重要、做人的道理以及待人接物的礼貌常识等等。初二(6)班的这场辩论赛正是围绕当今社会中的一些不良社会现象展开的,使我们这次辩论显得更有现实意义。双方辩手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与思辨能力等基本素质都非常了得,皆能抓住对方薄弱之处进行攻破。正方能从解字的角度进行论述,思路创新;反方旁征博引运用古今中外的事例,增强论辩力度。在此次辩论赛中,参赛选手体验到了思辨的乐趣,感受到了语言的力量,获得了真挚的友情,而场外的观众也充分感受到了辩论的魅力,增强了明辨是非的能力。不得不说这是一场令人难忘的精彩辩论!
芹菜的话:同学们的辩论很出彩,但是,我们要记住,无论什么时候,我们都要“拒绝冷漠,温暖你我”。要保持一颗真诚善良的心,看到有人遇到困难,我们一定要帮。但是如何帮,则要讲究方式方法。如见到有人落水,我们可以大声呼救;看到有老人跌倒,我们可以打120;见到有人遭抢劫,我们悄悄拨打110……救助人的方式很多,并不一定要自己亲自动手才是“管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