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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主要矛盾是一个国家生产力发展水平和社会发展阶段的客观反映。世界各国的发展历史充分证明,只有准确判断与把握社会主要矛盾及其发展变化,才能制定出正确的路线图、行动书,才能掌控国家的前途和命运。党的十九大作出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的重大论断,彰显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顺应了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两步走战略的必然要求,体现了治国理政的问题导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真切、全面地反映了人民的心声和企盼;“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指的是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总体上已经提高,但是存在着快慢、高低、优劣的不均衡现象。深刻认识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历史性变化,就是要着力解决好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更好推动人的全面发展、全体人民共同富裕。为此,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努力促进人民生活高质量,更好地回应“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要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这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实践层面提出的“14个坚持”之一,是我国在今后长期发展中要贯彻落实的基本方略。经济发展是改善民生的基础和前提,改善民生是经济发展的目的和动力。只有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在发展中补齐民生短板”“抓民生也是抓发展”的深邃思想,将两者有机结合起来,实现良性循环,经济发展才能行稳致远,民生改善才会拥有源源不断的动力源泉。要坚定不移把发展作为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坚持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转变发展方式,提升发展质量,为民生提供强有力保障。要进一步强化民生经济,紧紧围绕社会需求新变化调整产业结构,通过发展生产为群众提供全方位、多层次、多样化的产品和服务。要坚定不移把增进人民福祉、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作为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着力补短板、强弱项,在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上不断取得新进展,努力让群众过上更加美好的生活。要坚持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和人民群众的实际需求,合理确定民生政策的项目内容、覆盖范围、保障标准,防止福利民粹主义绑架民意,防止作出不切实际的民生承诺,实现民生工作的可持续发展。
要坚决守住民生底线。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核心在“全面”,难点也在“全面”。只有坚守底线,优先满足困难群众的基本生存和发展需要,才是真正的全面小康,才是有温度、有质感的发展。“坚守底线、突出重点、完善制度、引导预期”,集中体现了习近平总书记炽热的人民情怀,体现了“底线思维”的重要理念,抓住了破解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的基本点。要把保障和改善民生的着眼点更多地放在保基本和“雪中送炭”上,优先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优先保障困难群众的刚性需求,筑牢民生安全网“网底”。要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倒排时间、落实责任、强力推进,确保到2020年现行标准下的贫困人口全部脱贫。要统筹城乡社会救助体系,落实好低保、特困人员供养、医疗救助、临时救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等各项救助政策,发挥好社会救助的兜底脱贫功能,确保困难群体在全面小康路上一个不少、一户不落。要把解决好因病因残致贫返贫等民生难点问题摆在突出位置,加强医疗救助与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等制度的有效衔接,综合运用政府救助、慈善救助、民生保险等措施,努力减轻困难重病患者医疗支出负担。要着力在精准救助、精准扶贫上下功夫,精准识别救助帮扶对象,因人因户因村施策,对症下药、靶向治疗,进一步提高救助帮扶实效和公平性。
要着力完善民生制度安排。保障改善民生,根本在于制度建设。经过长期努力,我们逐步建立起社会救助、社会保障、教育、医疗、住房、养老等各方面的制度,基本解决了制度从无到有的问题。但也要看到,当前各项民生制度还有不够完善的地方,主要是城乡差异、地区差异、群体差异比较大,政策碎片化的情况比较明显。要对接高质量发展的要求,回应群众日益增长的民生诉求,进一步完善基础性、系统性民生制度安排,靠制度解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要把公平公正作为各项民生制度的基本原则,用城乡统筹、区域协调、均等公平的尺子衡量各项政策制度,凡是不符合公平正义法则的都要及时调整修正,以制度的公平保障民生权利的公平。按照共享发展的要求,政策着力点要进一步向相对落后地区、向农村、向贫困群体倾斜,切实发挥好社会政策的托底作用,把更多的资源用在补短板上。要强化系统化的思维,更加注重不同方面、不同层级民生政策的统筹衔接,如社会救助和扶贫的衔接、社会救助和社会保险的衔接、养老和医疗的衔接、教育和就业的衔接等,努力构建全覆盖、无死角的托底保障网。要按照便民、高效的要求,加强政策实施过程中的统筹协作,如完善社会救助“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制等,让群众在一個窗口就可以办理所有救助申请事项。
要努力提供标准化均等化基本公共服务。解决基本民生服务的不平衡问题,均等化是目标,标准化是路径。以清单的形式明确基本公共服务项目、内容和标准,通过“一把标尺”,规范提升公共服务,能够有效破解公共服务提供过程中的效率不高、权责不清、程序不规范、要求不统一等问题,从而促进实现服务的均等化。要进一步落实我省基层基本公共服务功能配置标准,对照标准抓设施建设、抓服务供给,一方面让群众知道自己可以获得哪些服务,一方面对政府提供基本服务的责任予以强化和规范,依靠标准化推动均等化、提高普惠性。在此基础上,社区服务、养老服务、残疾人服务、医疗服务等领域,也要制定和实施更为具体、更为精细的标准,努力让每一项服务都有标准可循。要对接乡村振兴战略,以更大力度加强农村民生工作,着力提升农村社会救助水平,大力发展农村教育、卫生、养老服务,着力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构建完善乡村治理体系,努力促进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要探索推进社会救助、养老、社区服务等公共服务由户籍人口向常住人口拓展,提升新型城镇化的人文关怀。
要积极促进共建共享。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社会建设要以共建共享为基本原则”,“要保证全体人民在共建共享发展中有更多获得感”。共享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关系人心向背。共建,则是强调人人参与、人人尽力。要在强化政府主导作用的同时,积极支持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大力倡导群众互助,合理引入市场机制,把政府有形之手、市场无形之手、群众勤劳之手、社会互助之手统一起来,同心同向,共同提升民生保障水平。要大力发展慈善事业,建立完善政府部门与慈善组织、社会服务机构之间的信息共享和工作衔接机制,促进政府救助与社会帮扶有机结合,做到因情施救、各有侧重、互相补充。要推广设立城乡社区“救急难”互助会、帮困基金,落实城乡高龄空巢独居老人结对关爱服务机制,构建机制化的群众互助平台。要合理借鉴市场机制的有利因素,积极发展大病保险、长期护理保险、老年意外伤害保险、灾害保险等民生保险制度,发挥保险机制的调节作用,提高群众的抗风险能力。要进一步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供给方式改革,大力推广政府购买服务。
站在新时代,如何解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这是必须答好的考卷。我们要不忘初心、砥砺前行,主动适应社会主要矛盾转化带来的全局性变化,把解决好民生痛点作为工作着力点,不断完善制度、优化供给、提高水平,努力增进民生福祉,向全省人民交出经得起口碑评判的答卷!向“强富美高”新江苏建设交出经得起时间检验的答卷!
(作者系江苏省民政厅厅长、党组书记)
要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这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实践层面提出的“14个坚持”之一,是我国在今后长期发展中要贯彻落实的基本方略。经济发展是改善民生的基础和前提,改善民生是经济发展的目的和动力。只有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在发展中补齐民生短板”“抓民生也是抓发展”的深邃思想,将两者有机结合起来,实现良性循环,经济发展才能行稳致远,民生改善才会拥有源源不断的动力源泉。要坚定不移把发展作为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坚持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转变发展方式,提升发展质量,为民生提供强有力保障。要进一步强化民生经济,紧紧围绕社会需求新变化调整产业结构,通过发展生产为群众提供全方位、多层次、多样化的产品和服务。要坚定不移把增进人民福祉、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作为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着力补短板、强弱项,在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上不断取得新进展,努力让群众过上更加美好的生活。要坚持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和人民群众的实际需求,合理确定民生政策的项目内容、覆盖范围、保障标准,防止福利民粹主义绑架民意,防止作出不切实际的民生承诺,实现民生工作的可持续发展。
要坚决守住民生底线。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核心在“全面”,难点也在“全面”。只有坚守底线,优先满足困难群众的基本生存和发展需要,才是真正的全面小康,才是有温度、有质感的发展。“坚守底线、突出重点、完善制度、引导预期”,集中体现了习近平总书记炽热的人民情怀,体现了“底线思维”的重要理念,抓住了破解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的基本点。要把保障和改善民生的着眼点更多地放在保基本和“雪中送炭”上,优先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优先保障困难群众的刚性需求,筑牢民生安全网“网底”。要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倒排时间、落实责任、强力推进,确保到2020年现行标准下的贫困人口全部脱贫。要统筹城乡社会救助体系,落实好低保、特困人员供养、医疗救助、临时救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等各项救助政策,发挥好社会救助的兜底脱贫功能,确保困难群体在全面小康路上一个不少、一户不落。要把解决好因病因残致贫返贫等民生难点问题摆在突出位置,加强医疗救助与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等制度的有效衔接,综合运用政府救助、慈善救助、民生保险等措施,努力减轻困难重病患者医疗支出负担。要着力在精准救助、精准扶贫上下功夫,精准识别救助帮扶对象,因人因户因村施策,对症下药、靶向治疗,进一步提高救助帮扶实效和公平性。
要着力完善民生制度安排。保障改善民生,根本在于制度建设。经过长期努力,我们逐步建立起社会救助、社会保障、教育、医疗、住房、养老等各方面的制度,基本解决了制度从无到有的问题。但也要看到,当前各项民生制度还有不够完善的地方,主要是城乡差异、地区差异、群体差异比较大,政策碎片化的情况比较明显。要对接高质量发展的要求,回应群众日益增长的民生诉求,进一步完善基础性、系统性民生制度安排,靠制度解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要把公平公正作为各项民生制度的基本原则,用城乡统筹、区域协调、均等公平的尺子衡量各项政策制度,凡是不符合公平正义法则的都要及时调整修正,以制度的公平保障民生权利的公平。按照共享发展的要求,政策着力点要进一步向相对落后地区、向农村、向贫困群体倾斜,切实发挥好社会政策的托底作用,把更多的资源用在补短板上。要强化系统化的思维,更加注重不同方面、不同层级民生政策的统筹衔接,如社会救助和扶贫的衔接、社会救助和社会保险的衔接、养老和医疗的衔接、教育和就业的衔接等,努力构建全覆盖、无死角的托底保障网。要按照便民、高效的要求,加强政策实施过程中的统筹协作,如完善社会救助“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制等,让群众在一個窗口就可以办理所有救助申请事项。
要努力提供标准化均等化基本公共服务。解决基本民生服务的不平衡问题,均等化是目标,标准化是路径。以清单的形式明确基本公共服务项目、内容和标准,通过“一把标尺”,规范提升公共服务,能够有效破解公共服务提供过程中的效率不高、权责不清、程序不规范、要求不统一等问题,从而促进实现服务的均等化。要进一步落实我省基层基本公共服务功能配置标准,对照标准抓设施建设、抓服务供给,一方面让群众知道自己可以获得哪些服务,一方面对政府提供基本服务的责任予以强化和规范,依靠标准化推动均等化、提高普惠性。在此基础上,社区服务、养老服务、残疾人服务、医疗服务等领域,也要制定和实施更为具体、更为精细的标准,努力让每一项服务都有标准可循。要对接乡村振兴战略,以更大力度加强农村民生工作,着力提升农村社会救助水平,大力发展农村教育、卫生、养老服务,着力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构建完善乡村治理体系,努力促进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要探索推进社会救助、养老、社区服务等公共服务由户籍人口向常住人口拓展,提升新型城镇化的人文关怀。
要积极促进共建共享。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社会建设要以共建共享为基本原则”,“要保证全体人民在共建共享发展中有更多获得感”。共享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关系人心向背。共建,则是强调人人参与、人人尽力。要在强化政府主导作用的同时,积极支持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大力倡导群众互助,合理引入市场机制,把政府有形之手、市场无形之手、群众勤劳之手、社会互助之手统一起来,同心同向,共同提升民生保障水平。要大力发展慈善事业,建立完善政府部门与慈善组织、社会服务机构之间的信息共享和工作衔接机制,促进政府救助与社会帮扶有机结合,做到因情施救、各有侧重、互相补充。要推广设立城乡社区“救急难”互助会、帮困基金,落实城乡高龄空巢独居老人结对关爱服务机制,构建机制化的群众互助平台。要合理借鉴市场机制的有利因素,积极发展大病保险、长期护理保险、老年意外伤害保险、灾害保险等民生保险制度,发挥保险机制的调节作用,提高群众的抗风险能力。要进一步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供给方式改革,大力推广政府购买服务。
站在新时代,如何解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这是必须答好的考卷。我们要不忘初心、砥砺前行,主动适应社会主要矛盾转化带来的全局性变化,把解决好民生痛点作为工作着力点,不断完善制度、优化供给、提高水平,努力增进民生福祉,向全省人民交出经得起口碑评判的答卷!向“强富美高”新江苏建设交出经得起时间检验的答卷!
(作者系江苏省民政厅厅长、党组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