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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话语标记语是一项重要的语言手段,被频繁使用于仲裁庭审话语中。本文选取10篇真实的中国仲裁庭审录音转写材料作为语料,在关联理论的指导下,试图采取定性和定量分析的方法对仲裁调解中参与者使用的话语标记语“好”进行数据统计和语用分析,旨在准确分析其语用功能,并探讨参与者使用话语标记语与其权力之间的关系,借此为仲裁员在实际仲裁庭审中提供可借鉴的话语策略。
关键词: 仲裁调解 话语标记语 元语用功能 权力关系
一、引言
作为一种典型的机构性言语活动,仲裁庭审中密集、系统的问答过程给我们提供了精彩丰富的话语资源,其中有一些不显眼的小词承载着非常重要的语用信息和法律意义,这些小词就是话语标记语[1]。话语标记语指说话人用来表示言语(或文本)的后承单元,是如何与当前的话语状态相联系(即形成连贯关系)的一类语言手段[1]。一般来说,话语标记语位于每个话语的开头、中间和结尾处,是一些形态不变、游离于句子之外的小词,具有维持话语连贯、建构语境、表明情感和态度的语用功能[2]。
近年来,国内语言学界对话语标记语的研究主要集中于自然对话中,少数研究涉及法庭庭审话语,以仲裁庭审为背景探讨话语标记语的研究更是空白。因此,对我国仲裁庭审中参与者的话语标记语作详尽的研究,并找出其独有特征具有非常重大的实践意义。在仲裁庭审中,话语标记语“好”的出现较为普遍,体现了当事双方为了各自利益进行的冲突与合作,是研究仲裁庭审话语的语言特征与权力之间关系时应充分考虑的语言策略,其语用和法律价值重大。
二、理论框架
Sperber和Wilson的关联理论从人的认知特点与过程出发,将交际当作一种认知活动,认为在认知过程中人类意图以最小的投入获得最强的认知效果,为了实现这一目标,人们必须将注意力集中在最为关键的信息上。Blakemore指出,说话者一般总会最大限度地表述话语信息,一边让对方话语理解时付出尽可能小的代价,为此,说话者便会制约听话者对话语关联性的寻找[3]。在言语交际中,说话者有理由相信,听话者会选择恰当的语境假设,并在不需要他提供额外帮助的情况下得出恰当的结论,否则说话者就会通过某一种形式制约或引导听话者对该话语的理解,获得期待的信息[4]。使用话语标记语就是实现这一目标的重要语言机制。
三、数据收集与研究方法
本研究采用了定量研究和定性研究相结合的方法。笔者旁听并采集了10场仲裁庭审,并将录音转写成文字,选取话语标记语“好”出现较多的调解部分,建立了库容为158992字数的口语语料库。在关联理论的指导下,我们对话语标记语“好”的语用功能进行分类,并使用UAM软件进行分类标注,然后使用ANTCONC软件提取,统计出各类语用功能的出现频率及调解参与者的使用频率,对各类语用功能进行举例分析,并讨论参与者使用话语标记语与其权力之前的关系。
四、结果分析与讨论
经过对10份语料进行分析后发现,仲裁调解阶段的所有参与者,即仲裁员、书记员、申请人和被申请人共使用157次话语标记语“好”。在关联理论的指导下,从语用目的的角度入手,我们认为话语标记语“好”在仲裁庭审中具有四种不同的元语用功能,即肯定、启动话题(话题跟进与话题转换)、打断和重述。现将话语标记语“好”的各类元语用功能出现次数和频率,以及仲裁调解参与者的使用次数统计如下表。
从上表中,我们可以看出话语标记语“好”在仲裁调解中最主要的元语用功能是启动话题,所占比例为62.4%,其次是肯定(18.5%)和打断(13.4%),最后是重述(5.7%)。在所有参与者中,仲裁员使用该话语标记语的次数高达118次,其次为被申请人、申请人,书记员使用最少。下面,我们将具体分析话语标记语“好”的各类元语用功能,并探究参与者使用频率与其权势的关系。
(一)话语标记语“好”的元语用功能分析
1.肯定
此元语用功能在仲裁庭审中较常出现,发生频率为18.5%,主要出现在仲裁员的话语中,表明说话人对受话人的陈述或请求予以认可,或表示赞同。例如:
(1)仲裁员:因为这种小案子啊,确实弄起来有点……对我们来说,说实话工作量不比大案子差,我弄起来我都觉得,但是你们的权利我都不能强迫,但是我说能够调解最好。
申请人:好,我们也是希望早点结案。
被申请人:如果我们双方都不能达成协议的话,你们就裁决嘛。
仲裁员:好,给你们半个月时间嘛,今天十号,我们就等到十五号嘛。可以嘛?
被申请人:可以。
例(1)中,仲裁员提出最好能通过调解的方式解决纠纷,此提议得到了申请人的赞同,因此他首先启动了以“好”为话语标记开始的话轮,表示支持仲裁员的提議。紧接着,被申请人提出调解不成功就请求仲裁庭裁决,此时仲裁员使用“好”表示认可被申请人的请求,并进一步安排调解时间。
2.重述
重述是指说话人对受话人提供的信息进行某种形式的概括或者总结。通过话语标记语“好”的使用,可以强调话语内容,引起当事人注意。此类元语用功能主要是仲裁员针对语言能力不强、说话不够简洁的受话人进行的,或当事人双方在发表冗长陈述后自我总结时进行。例如:
(2)被申请人:我要见到所有的票据,那这个三十五万也好,这个协议也好,才成立啊。但是这三十五万的票据,他们并没有完成这个。
仲裁员:就是说,这个写的三十五万之内,如果发生二十万就给二十万。
被申请人:是啊,二十万就给二十万的票据。
仲裁员:好,你就是说,你是针对交易过户的费用,而不是中介费用。比如我就可以拒结或者少支付多少中介费用。如果你是这样定的话,那可能就没问题。就这个意思。
上例中,被申请人在陈述观点时过于含糊,不能在短时间内清楚明白地表达自己的意思。仲裁员为了对缺失的信息进行补充,使用了话语标记语“好”启动话轮,并帮助被申请人归纳要点,意在明确相关信息,提醒听话人注意。 3.打断
打断是指在会话过程中,一方没有等到另一方完成自己的话轮,就打断对方的话语,抢过话轮的话语行为,其目的和功能是控制会话的发展方向[5]。从上表中我们可以看出,该功能的话语标记语“好”几乎出自仲裁员。因为仲裁员在庭审中拥有崇高地位,而他们的打断常常被看作对话语和话语交际者实施权力和控制的交际策略,是体现话语权力的一个标志[6]。如下例:(注:“▲”代表被打断,“▼”代表打断[7]。)
(3)仲裁员:你说的那些授权书跟付款是没有关系的。那是另外一回事,明白没有?合同你确实已经签了字了。现在你认不认那个合同?
被申请人:当时,他没有念给我听。她也认不到原件那个字。
仲裁员:认不到字,你要问嘛。
被申请人代理:我为什么要在那个中介公司认识那几个人,看房的几个人。后面他说这个费用▲
仲裁員:▼好,道理不要讲了。你现在就说。你们到底认不认这个合同是存在的。
在这段对话中,仲裁员询问被申请人是否承认合同的存在,但被申请人答非所问,偏离话题。他重复提供的信息仲裁员早已获悉,故仲裁员对其进行打断。话语标记语“好”在此表示抢夺话轮,终止对方话语。同时,该类功能的话语标记语反映出说话人对话语内容和话题权力的控制。
4.启动话题
此元语用功能是各参与者在仲裁调解中最常使用的,使用率高达62.4%。说话人以话语标记语“好”为开始,启动新的话语,其中包括话题跟进和话题转换两种形式,所占比率分别为27.4%和35.0%。话题跟进和话题转换都属于启下型话语标记语功能,意在引导新话语的出现。“好”在作话题跟进功能时,表明引出的话语在逻辑上与前面的话语是承接递进的关系,是对前面话语的补充和说明,该词后常跟“因此,所以,就是说,这样,那么”等词。如例(4)中,申请人并没有理解到仲裁员的意思,一直发表自己的见解。仲裁员利用话语标记语“好”展开话题,进一步补充信息,帮助申请人理解。“就是说”一词恰好表明了话语的承接关系。
(4)仲裁员:都审到现在了,这下心里有数了嘛?
申请人:他刚才理解的是两千块钱,不包括仲裁费。
仲裁员:不是哟。
申请人:他刚才是这么理解的。
仲裁员:好,就是说,除了仲裁费,他给你两千块钱。仲裁费是除了的嘛。你节约了仲裁费,就是这个意思。
申请人代理人:哦。
话语标记语“好”有时表示话题转换,即引出与前文在逻辑上并无必然联系的新内容。在这种情况下,“好”后面常跟有“另外,再说,换句话说,话又说话来”等词。如例(5)中,仲裁员本意在于询问被申请人的调解意见,同时使用“好”将话题内容引到被申请人没有提交书面意见上面,旨在提醒被申请人双方皆有不足点,力劝和解。
(5)仲裁员:现在你们愿意调解不嘛?
被申请人:他们这个收据上面没盖章,我们就不得认哎。
仲裁员:你现在只需要回答你们愿不愿意调解。
被申请人:调嘛,可以嘛。
仲裁员:好,再说你们也没有提出书面意见嘛。大家各让一步,调解解决算了。
(二)调解参与人对话语标记语“好”的运用比较及权力分析
从上表中,我们可知仲裁员在仲裁调解中使用话语标记语的次数最多(118次),被申请人次之(22次),之后是申请人(16次)与书记员(1次)。话语标记语使用次数的悬殊表明各参与人在仲裁庭审中的权力差别。
仲裁员在表达肯定、打断和启动话题时,使用话语标记语“好”的次数远远超过其他参与人,表现出在仲裁庭审交际中,仲裁员是话语权力最大的交际参与者,不仅拥有更多的话语资源和话语行动自由,还能控制当事人的话语内容和话语空间,维持庭审秩序。仲裁机构的另一位成员-书记员很少使用话语标记语,原因在于书记员在庭审中充当辅助仲裁员,记录案情的角色,不宜与仲裁员争抢话轮,喧兵夺主。相对而言,申请人和被申请人在陈述时较长使用启动话题功能的话语标记语“好”,但在表达肯定、打断意义时很少使用话语标记语“好”,因为在机构权力和制度权力的压制下,当事人在仲裁庭审中处于被支配的话语角色,受仲裁员的约束和限制。由此可见,在仲裁庭审交际中,仲裁员和当事人双方的权力关系是极不对称的。
五、结语
话语标记语“好”在仲裁庭审的交际话语中频繁出现。从元语用功能的角度来看,该词具有肯定、重述、打断和启动话题的功能。仲裁员及当事人利用话语标记语的不同功能在庭审调解中进行话语博弈,旨在促使调解顺利达成。另外,话语标记语的使用频率间接反映出仲裁庭审交际中,仲裁员与当事人话语权力的不对称。仲裁员处于支配地位,可控制他人的话语行为。鉴于此,如果仲裁员能够在适当的语境下,适时合理运用话语标记语,将有助于提高庭审效率和实现调解意图。
参考文献:
[1]Schiffrin, Deborah. Discourse Markers[M]. Cambridge: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1987.
[2]何静秋. 语言博弈论下的法庭话语标记语研究[J]. 海南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2(7):92-96.
[3]Blakemore, D. Relevance and Meaning: The Semantics and Pragmatics of Discourse Markers[M]. New York: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2002.
[4]冉永平.国外话语标记语的语用学研究综述[J].外语研究,2000(4):8-14.
[5]李响.警察讯问话语目的、话语策略和话语结构[J].政法学刊,2012(3):96-101.
[6]吕万英.法庭话语权力研究[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1.
[7]廖美珍.法庭问答及其互动研究[M].北京:法律出版社,2003.
关键词: 仲裁调解 话语标记语 元语用功能 权力关系
一、引言
作为一种典型的机构性言语活动,仲裁庭审中密集、系统的问答过程给我们提供了精彩丰富的话语资源,其中有一些不显眼的小词承载着非常重要的语用信息和法律意义,这些小词就是话语标记语[1]。话语标记语指说话人用来表示言语(或文本)的后承单元,是如何与当前的话语状态相联系(即形成连贯关系)的一类语言手段[1]。一般来说,话语标记语位于每个话语的开头、中间和结尾处,是一些形态不变、游离于句子之外的小词,具有维持话语连贯、建构语境、表明情感和态度的语用功能[2]。
近年来,国内语言学界对话语标记语的研究主要集中于自然对话中,少数研究涉及法庭庭审话语,以仲裁庭审为背景探讨话语标记语的研究更是空白。因此,对我国仲裁庭审中参与者的话语标记语作详尽的研究,并找出其独有特征具有非常重大的实践意义。在仲裁庭审中,话语标记语“好”的出现较为普遍,体现了当事双方为了各自利益进行的冲突与合作,是研究仲裁庭审话语的语言特征与权力之间关系时应充分考虑的语言策略,其语用和法律价值重大。
二、理论框架
Sperber和Wilson的关联理论从人的认知特点与过程出发,将交际当作一种认知活动,认为在认知过程中人类意图以最小的投入获得最强的认知效果,为了实现这一目标,人们必须将注意力集中在最为关键的信息上。Blakemore指出,说话者一般总会最大限度地表述话语信息,一边让对方话语理解时付出尽可能小的代价,为此,说话者便会制约听话者对话语关联性的寻找[3]。在言语交际中,说话者有理由相信,听话者会选择恰当的语境假设,并在不需要他提供额外帮助的情况下得出恰当的结论,否则说话者就会通过某一种形式制约或引导听话者对该话语的理解,获得期待的信息[4]。使用话语标记语就是实现这一目标的重要语言机制。
三、数据收集与研究方法
本研究采用了定量研究和定性研究相结合的方法。笔者旁听并采集了10场仲裁庭审,并将录音转写成文字,选取话语标记语“好”出现较多的调解部分,建立了库容为158992字数的口语语料库。在关联理论的指导下,我们对话语标记语“好”的语用功能进行分类,并使用UAM软件进行分类标注,然后使用ANTCONC软件提取,统计出各类语用功能的出现频率及调解参与者的使用频率,对各类语用功能进行举例分析,并讨论参与者使用话语标记语与其权力之前的关系。
四、结果分析与讨论
经过对10份语料进行分析后发现,仲裁调解阶段的所有参与者,即仲裁员、书记员、申请人和被申请人共使用157次话语标记语“好”。在关联理论的指导下,从语用目的的角度入手,我们认为话语标记语“好”在仲裁庭审中具有四种不同的元语用功能,即肯定、启动话题(话题跟进与话题转换)、打断和重述。现将话语标记语“好”的各类元语用功能出现次数和频率,以及仲裁调解参与者的使用次数统计如下表。
从上表中,我们可以看出话语标记语“好”在仲裁调解中最主要的元语用功能是启动话题,所占比例为62.4%,其次是肯定(18.5%)和打断(13.4%),最后是重述(5.7%)。在所有参与者中,仲裁员使用该话语标记语的次数高达118次,其次为被申请人、申请人,书记员使用最少。下面,我们将具体分析话语标记语“好”的各类元语用功能,并探究参与者使用频率与其权势的关系。
(一)话语标记语“好”的元语用功能分析
1.肯定
此元语用功能在仲裁庭审中较常出现,发生频率为18.5%,主要出现在仲裁员的话语中,表明说话人对受话人的陈述或请求予以认可,或表示赞同。例如:
(1)仲裁员:因为这种小案子啊,确实弄起来有点……对我们来说,说实话工作量不比大案子差,我弄起来我都觉得,但是你们的权利我都不能强迫,但是我说能够调解最好。
申请人:好,我们也是希望早点结案。
被申请人:如果我们双方都不能达成协议的话,你们就裁决嘛。
仲裁员:好,给你们半个月时间嘛,今天十号,我们就等到十五号嘛。可以嘛?
被申请人:可以。
例(1)中,仲裁员提出最好能通过调解的方式解决纠纷,此提议得到了申请人的赞同,因此他首先启动了以“好”为话语标记开始的话轮,表示支持仲裁员的提議。紧接着,被申请人提出调解不成功就请求仲裁庭裁决,此时仲裁员使用“好”表示认可被申请人的请求,并进一步安排调解时间。
2.重述
重述是指说话人对受话人提供的信息进行某种形式的概括或者总结。通过话语标记语“好”的使用,可以强调话语内容,引起当事人注意。此类元语用功能主要是仲裁员针对语言能力不强、说话不够简洁的受话人进行的,或当事人双方在发表冗长陈述后自我总结时进行。例如:
(2)被申请人:我要见到所有的票据,那这个三十五万也好,这个协议也好,才成立啊。但是这三十五万的票据,他们并没有完成这个。
仲裁员:就是说,这个写的三十五万之内,如果发生二十万就给二十万。
被申请人:是啊,二十万就给二十万的票据。
仲裁员:好,你就是说,你是针对交易过户的费用,而不是中介费用。比如我就可以拒结或者少支付多少中介费用。如果你是这样定的话,那可能就没问题。就这个意思。
上例中,被申请人在陈述观点时过于含糊,不能在短时间内清楚明白地表达自己的意思。仲裁员为了对缺失的信息进行补充,使用了话语标记语“好”启动话轮,并帮助被申请人归纳要点,意在明确相关信息,提醒听话人注意。 3.打断
打断是指在会话过程中,一方没有等到另一方完成自己的话轮,就打断对方的话语,抢过话轮的话语行为,其目的和功能是控制会话的发展方向[5]。从上表中我们可以看出,该功能的话语标记语“好”几乎出自仲裁员。因为仲裁员在庭审中拥有崇高地位,而他们的打断常常被看作对话语和话语交际者实施权力和控制的交际策略,是体现话语权力的一个标志[6]。如下例:(注:“▲”代表被打断,“▼”代表打断[7]。)
(3)仲裁员:你说的那些授权书跟付款是没有关系的。那是另外一回事,明白没有?合同你确实已经签了字了。现在你认不认那个合同?
被申请人:当时,他没有念给我听。她也认不到原件那个字。
仲裁员:认不到字,你要问嘛。
被申请人代理:我为什么要在那个中介公司认识那几个人,看房的几个人。后面他说这个费用▲
仲裁員:▼好,道理不要讲了。你现在就说。你们到底认不认这个合同是存在的。
在这段对话中,仲裁员询问被申请人是否承认合同的存在,但被申请人答非所问,偏离话题。他重复提供的信息仲裁员早已获悉,故仲裁员对其进行打断。话语标记语“好”在此表示抢夺话轮,终止对方话语。同时,该类功能的话语标记语反映出说话人对话语内容和话题权力的控制。
4.启动话题
此元语用功能是各参与者在仲裁调解中最常使用的,使用率高达62.4%。说话人以话语标记语“好”为开始,启动新的话语,其中包括话题跟进和话题转换两种形式,所占比率分别为27.4%和35.0%。话题跟进和话题转换都属于启下型话语标记语功能,意在引导新话语的出现。“好”在作话题跟进功能时,表明引出的话语在逻辑上与前面的话语是承接递进的关系,是对前面话语的补充和说明,该词后常跟“因此,所以,就是说,这样,那么”等词。如例(4)中,申请人并没有理解到仲裁员的意思,一直发表自己的见解。仲裁员利用话语标记语“好”展开话题,进一步补充信息,帮助申请人理解。“就是说”一词恰好表明了话语的承接关系。
(4)仲裁员:都审到现在了,这下心里有数了嘛?
申请人:他刚才理解的是两千块钱,不包括仲裁费。
仲裁员:不是哟。
申请人:他刚才是这么理解的。
仲裁员:好,就是说,除了仲裁费,他给你两千块钱。仲裁费是除了的嘛。你节约了仲裁费,就是这个意思。
申请人代理人:哦。
话语标记语“好”有时表示话题转换,即引出与前文在逻辑上并无必然联系的新内容。在这种情况下,“好”后面常跟有“另外,再说,换句话说,话又说话来”等词。如例(5)中,仲裁员本意在于询问被申请人的调解意见,同时使用“好”将话题内容引到被申请人没有提交书面意见上面,旨在提醒被申请人双方皆有不足点,力劝和解。
(5)仲裁员:现在你们愿意调解不嘛?
被申请人:他们这个收据上面没盖章,我们就不得认哎。
仲裁员:你现在只需要回答你们愿不愿意调解。
被申请人:调嘛,可以嘛。
仲裁员:好,再说你们也没有提出书面意见嘛。大家各让一步,调解解决算了。
(二)调解参与人对话语标记语“好”的运用比较及权力分析
从上表中,我们可知仲裁员在仲裁调解中使用话语标记语的次数最多(118次),被申请人次之(22次),之后是申请人(16次)与书记员(1次)。话语标记语使用次数的悬殊表明各参与人在仲裁庭审中的权力差别。
仲裁员在表达肯定、打断和启动话题时,使用话语标记语“好”的次数远远超过其他参与人,表现出在仲裁庭审交际中,仲裁员是话语权力最大的交际参与者,不仅拥有更多的话语资源和话语行动自由,还能控制当事人的话语内容和话语空间,维持庭审秩序。仲裁机构的另一位成员-书记员很少使用话语标记语,原因在于书记员在庭审中充当辅助仲裁员,记录案情的角色,不宜与仲裁员争抢话轮,喧兵夺主。相对而言,申请人和被申请人在陈述时较长使用启动话题功能的话语标记语“好”,但在表达肯定、打断意义时很少使用话语标记语“好”,因为在机构权力和制度权力的压制下,当事人在仲裁庭审中处于被支配的话语角色,受仲裁员的约束和限制。由此可见,在仲裁庭审交际中,仲裁员和当事人双方的权力关系是极不对称的。
五、结语
话语标记语“好”在仲裁庭审的交际话语中频繁出现。从元语用功能的角度来看,该词具有肯定、重述、打断和启动话题的功能。仲裁员及当事人利用话语标记语的不同功能在庭审调解中进行话语博弈,旨在促使调解顺利达成。另外,话语标记语的使用频率间接反映出仲裁庭审交际中,仲裁员与当事人话语权力的不对称。仲裁员处于支配地位,可控制他人的话语行为。鉴于此,如果仲裁员能够在适当的语境下,适时合理运用话语标记语,将有助于提高庭审效率和实现调解意图。
参考文献:
[1]Schiffrin, Deborah. Discourse Markers[M]. Cambridge: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1987.
[2]何静秋. 语言博弈论下的法庭话语标记语研究[J]. 海南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2(7):92-96.
[3]Blakemore, D. Relevance and Meaning: The Semantics and Pragmatics of Discourse Markers[M]. New York: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2002.
[4]冉永平.国外话语标记语的语用学研究综述[J].外语研究,2000(4):8-14.
[5]李响.警察讯问话语目的、话语策略和话语结构[J].政法学刊,2012(3):96-101.
[6]吕万英.法庭话语权力研究[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1.
[7]廖美珍.法庭问答及其互动研究[M].北京:法律出版社,2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