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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五一”节后首次安全生产视频调度会上,国家安监局局长李毅忠指出,目前全国安全形势依然严峻,重特大事故反弹势头尚未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时有发生。
而在以往发生的事故中很大一部分是因为有些单位和个人散失了应有警觉而导致的。记得1972年,周恩来总理已身患重病,但仍坚持先后三个晚上听取葛洲坝工程的汇报,有一次竟长达6个小时。他几次语重心长地对有关同志说:“长江出乱子,不是一个人的事,不是你的事,也不是我的事,是整个国家、整个党的事。”“我对这个问题是战战兢兢,如临深渊,如履薄冰。”为周总理的肺腑之言感动之余,我们是不是应该领悟到,如临深渊,如履薄冰,就是全神贯注、忠于职守,而不是顾左右而言他、玩忽职守;是注重调查、胸中有数,而不是若明若暗、敷衍塞责;是谨慎决策、周密行事,而不是漫不经心、轻率拍板;是兢兢业业、心细如发,而不是无所用心、浮而不实。总之,是对工作极端负责任。
当然,如临深渊,如履薄冰,并不是办事慢慢吞吞,更不是推诿扯皮。一旦看准了的事情,就要雷厉风行、积极主动去做。有没有这样的工作态度和工作作风,关键在于一事当前,是想到自己,还是想到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只想着如何保住自己的“乌纱帽”,就会像一些事故中失职的官员一样,漠视公众的生命安全,最终只能被罢免。唯有心地坦荡,时刻以人民利益为重的人,才能正确处理各类事情,包括社会和经济生活中必然会出现的不确定事件。他们看待自己的工作,不仅仅是一种职业,更是人民的委托。他们惟恐事情没有调查清楚草率决定会给人民利益造成危害,惟恐问题考虑不周、冒失行动而给事业带来损失,而决不是个人的什么得失。这样的干部自然会得到人们的尊敬。
前不久有报道说有家企业由于主要领导是从党政口调过去的外行,对安全生产不重视,结果酿成一次性死亡九人的重大事故。按照《安全生产重大事故行政责任追究规定(试行)》规定领导干部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因未落实安全职责而发生重大及以上责任事故的,要严肃追究其行政责任。刑事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发生重大事故后,对党员领导干部还要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规章制度追究党内责任。这是完全必要的。但是你无论怎么样地追究责任,一旦出了事故都会给国家和人民的生命造成重大损失。类似于这样的措施将督促和激励我们各方面的管理者,以“如临深渊,如履薄冰”的工作态度和工作作风,以对国家和企业的高度责任感,忠于职守,兢兢业业,严谨缜密地干好工作,为人民作出应有的贡献。
现在的情况是,有些单位和个人对安全看成是作样子给人看的,把安全检查当成了作秀。前几天有报道称,北京市副市长陆昊检查完应急抢险队燃气分队返回途中,临时决定到一家地下商场看看。副市长的突然到来,令商场猝不及防。结果陆昊发现这家地下商场存在多处安全硬伤……陆昊在大为惊讶之余,当即下达了一系列强制措施:立即疏散顾客,立即停业整改,待安监、消防、商务部门检查合格后,才能重新开门。报道说,“副市长的突然到来,令商场猝不及防”,这话很耐人寻味:对于商家来说,“副市长的突然到来”犹如是“天降神兵”,来不及遮遮掩掩,于是乎就露出了马脚;而对于读者来说,我们似乎从这件事的侧面看到了什么:看来,这家商场对于平时的检查是有充足的“准备时间”的,只因为这次没来得及“防范”,就出现了问题。
各种各样的“检查”,在我们的日常工作中,可谓是常常碰到甚至是日日上演,但对于此类“突然袭击”式的检查,对于大多数人来说,恐怕还是“偶遇”或是“少遇”的。不然,那家商场何至于如此惊慌失措?商场的“安全隐患”又何至于让副市长大人如此惊讶?试想,倘若这次的“突然袭击”被惯用的“打招呼”“事先通知”取代呢?可能就不会有前面那种景象出现了!不过,回过头来再想一想,副市长在检查前,倘若真的事先“打了招呼”或“有通知”的话,其结果对于咱们老百姓来说,恐怕就不是福音而是后怕了!
事实上,对于诸多的检查,我们已经习惯了有关方面提前“打招呼”,诸如要过节了,多注意些,“我们马上过来检查”之类的口谕;更可能有一些成文的文件加考评附件,在事前大张旗鼓地宣传造声势。“口谕”,我们自然是心领神会,在一番遮掩后,问题全被盖住了;考评细则,我们更是认真对待,先是“自查”,然后是“互查”,等等等等,总之是一切的一切,我们早就准备好啦!你们来检查吧,我们保证让你们一百个“满意”一百个“放心”!事实果真如此,检查人员来后看到的还真是一番太平景象!
然而,这种事情的悲哀之处就在于:等“检查风”过后,那些曾被掩盖的安全问题就会冒现出来;更有那些被麻痹了的人们的思想,也会“回潮”照样如此这般……因为这类作秀式的检查,根本就没起到任何实际作用,久而久之,甚至还会产生副作用和反作用!这里提醒我们的企业家们,无论到什么时候,都应该像我们敬爱的周总理那样,对人命关天的安全做到 “战战兢兢,如临深渊,如履薄冰”,常抓不懈,警钟长鸣,确保安全生产的万无一失!不要等到事故出了才去着急,那就成了马后炮了!
而在以往发生的事故中很大一部分是因为有些单位和个人散失了应有警觉而导致的。记得1972年,周恩来总理已身患重病,但仍坚持先后三个晚上听取葛洲坝工程的汇报,有一次竟长达6个小时。他几次语重心长地对有关同志说:“长江出乱子,不是一个人的事,不是你的事,也不是我的事,是整个国家、整个党的事。”“我对这个问题是战战兢兢,如临深渊,如履薄冰。”为周总理的肺腑之言感动之余,我们是不是应该领悟到,如临深渊,如履薄冰,就是全神贯注、忠于职守,而不是顾左右而言他、玩忽职守;是注重调查、胸中有数,而不是若明若暗、敷衍塞责;是谨慎决策、周密行事,而不是漫不经心、轻率拍板;是兢兢业业、心细如发,而不是无所用心、浮而不实。总之,是对工作极端负责任。
当然,如临深渊,如履薄冰,并不是办事慢慢吞吞,更不是推诿扯皮。一旦看准了的事情,就要雷厉风行、积极主动去做。有没有这样的工作态度和工作作风,关键在于一事当前,是想到自己,还是想到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只想着如何保住自己的“乌纱帽”,就会像一些事故中失职的官员一样,漠视公众的生命安全,最终只能被罢免。唯有心地坦荡,时刻以人民利益为重的人,才能正确处理各类事情,包括社会和经济生活中必然会出现的不确定事件。他们看待自己的工作,不仅仅是一种职业,更是人民的委托。他们惟恐事情没有调查清楚草率决定会给人民利益造成危害,惟恐问题考虑不周、冒失行动而给事业带来损失,而决不是个人的什么得失。这样的干部自然会得到人们的尊敬。
前不久有报道说有家企业由于主要领导是从党政口调过去的外行,对安全生产不重视,结果酿成一次性死亡九人的重大事故。按照《安全生产重大事故行政责任追究规定(试行)》规定领导干部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因未落实安全职责而发生重大及以上责任事故的,要严肃追究其行政责任。刑事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发生重大事故后,对党员领导干部还要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规章制度追究党内责任。这是完全必要的。但是你无论怎么样地追究责任,一旦出了事故都会给国家和人民的生命造成重大损失。类似于这样的措施将督促和激励我们各方面的管理者,以“如临深渊,如履薄冰”的工作态度和工作作风,以对国家和企业的高度责任感,忠于职守,兢兢业业,严谨缜密地干好工作,为人民作出应有的贡献。
现在的情况是,有些单位和个人对安全看成是作样子给人看的,把安全检查当成了作秀。前几天有报道称,北京市副市长陆昊检查完应急抢险队燃气分队返回途中,临时决定到一家地下商场看看。副市长的突然到来,令商场猝不及防。结果陆昊发现这家地下商场存在多处安全硬伤……陆昊在大为惊讶之余,当即下达了一系列强制措施:立即疏散顾客,立即停业整改,待安监、消防、商务部门检查合格后,才能重新开门。报道说,“副市长的突然到来,令商场猝不及防”,这话很耐人寻味:对于商家来说,“副市长的突然到来”犹如是“天降神兵”,来不及遮遮掩掩,于是乎就露出了马脚;而对于读者来说,我们似乎从这件事的侧面看到了什么:看来,这家商场对于平时的检查是有充足的“准备时间”的,只因为这次没来得及“防范”,就出现了问题。
各种各样的“检查”,在我们的日常工作中,可谓是常常碰到甚至是日日上演,但对于此类“突然袭击”式的检查,对于大多数人来说,恐怕还是“偶遇”或是“少遇”的。不然,那家商场何至于如此惊慌失措?商场的“安全隐患”又何至于让副市长大人如此惊讶?试想,倘若这次的“突然袭击”被惯用的“打招呼”“事先通知”取代呢?可能就不会有前面那种景象出现了!不过,回过头来再想一想,副市长在检查前,倘若真的事先“打了招呼”或“有通知”的话,其结果对于咱们老百姓来说,恐怕就不是福音而是后怕了!
事实上,对于诸多的检查,我们已经习惯了有关方面提前“打招呼”,诸如要过节了,多注意些,“我们马上过来检查”之类的口谕;更可能有一些成文的文件加考评附件,在事前大张旗鼓地宣传造声势。“口谕”,我们自然是心领神会,在一番遮掩后,问题全被盖住了;考评细则,我们更是认真对待,先是“自查”,然后是“互查”,等等等等,总之是一切的一切,我们早就准备好啦!你们来检查吧,我们保证让你们一百个“满意”一百个“放心”!事实果真如此,检查人员来后看到的还真是一番太平景象!
然而,这种事情的悲哀之处就在于:等“检查风”过后,那些曾被掩盖的安全问题就会冒现出来;更有那些被麻痹了的人们的思想,也会“回潮”照样如此这般……因为这类作秀式的检查,根本就没起到任何实际作用,久而久之,甚至还会产生副作用和反作用!这里提醒我们的企业家们,无论到什么时候,都应该像我们敬爱的周总理那样,对人命关天的安全做到 “战战兢兢,如临深渊,如履薄冰”,常抓不懈,警钟长鸣,确保安全生产的万无一失!不要等到事故出了才去着急,那就成了马后炮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