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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在市场经济不断发展的今天,企业在不断壮大的同时,所发生的支出的日趋复杂和庞大,对于支出进行正确的会计处理是实现企业健康发展的前提之一。可以说,正确的会计处理手段是实现企业支出公允反映的关键,而财务支出审计是提高企业财务管理水平的有效手段,对于企业的健康发展十分重要。笔者从企业支出的会计处理入手,选择了一个具体的会计支出项目,研讨了新会计准则下几种会计处理手段,并提出了相关的审计方法。
【关键词】支出 会计处理 审计方法
一、引言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企业在不断发展的同时,所发生的支出项目也日趋复杂。一些企业的财务人员在对企业支出进行会计处理时,由于自身知识技能或支出项目本身难以进行准确的会计核算等原因,不可避免的会出现一些会计处理的差错,笔者在日常审计工作中,对相关的问题经过整理与归纳,发现财务支出审计中经常出现的会计核算错误,很大一部分出现在执行新会计准则的企业,笔者在以下文章中所列举的企业支出会计处理审计问题也是会计人员所经常出现的,具有同性,可以说是目前企业会计在支出会计处理中的难点与盲点,需要引起相关工作者的注意。与此同时,由于一些企业支出会计处理的变化,相关支出审计的工作量和难度也明显加大,相关的审计方法也发生了新的变化,这些都是本文所研究的问题。
二、企业支出
企业支出根据用途的不同其資金来源以及费用归集的对象也存在差异。对企业支出进行正确区分是进行支出审计的基础。具体来看,企业的支出主要包括以下几个类型:
资产性支出是指企业购买固定资产及进行基础建设所发生的支出。通过这些支出,企业能够获得新的生产能力,同时这些支出的分摊时间较长,不会立即消耗到企业的生产经营过程中。而消耗性支出则是指企业为了生产经营所发生的各项直接支出。可以看出,这两种支出的资金来源以及费用归集对象都存在较大的差距,如果不进行正确划分,就无法真实可靠的反映出企业生产过程中的资本消耗、劳务费用支出以及固定资产等的消耗。
日常业务支出是指企业在生产产品或提供劳务过程中所发生的各项费用支出。而营业外支出则是企业日常经营过程中所不常发生的,与企业生产经营无关就必须要企业负担的各种支出。这部分费用与企业营业利润无关,在企业利润总额中列支,作为利润的减少数。如果无法合理划分这两类支出,就无法合理核算企业的产品或劳务成本,进而无法真实的反映出企业的利润水平。
本期支出是指企业在本会计期间所发生的各项支出,然而并不包括不属于企业本期支出却应由本期收益所负担的费用。而非本期支出是指尽管在本期支出,但不应由本期收益所负担的费用。如果无法正确划分这两类支出,就无法审查出企业本期的真实利润。
三、企业支出审计方法
《审计法》第二条第三款规定:“审计机关对前款所列财政收支或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依法进行审计监督。”这也为企业支出审计明确了基本的审计目标,也就是要求审计要做到“三性”: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为了对企业支出的“三性”,在审计前首先需要对企业支出的性质进行正确划分,如资产性支出与消耗性支出,日常业务支出与营业外支出,本期支出与非本期支出。
企业支出的真实性是指企业所有已入账的支出确实是在本期发生或存在,也就是说,会计核算应当以实际发生的交易或事项为依据,如实反映单位的财务状况、业务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在审计中主要是审查企业支出的发生和存在认定。针对这两类认定的审计,主要运用详细审计方法,即实施由原始凭证逆查至账本账册的审计方法,在支出审计中采用与会计记账程序相一致的顺序,即从系统,全面地审查支出凭证和有关资料开始,根据审查的结果再审查财务支出明细账。
企业支出的合法性是指企业生产经营管理活动及其财务收支记录符合现行的法律法规。企业支出的效益性企业支出应符合投入产出原则,充分利用资源,争取以最少的投入实现最大的产出。针对这两种企业支出性质的审计,一般采取重点审计方法,在实际审计过程中,会采用与会计记账程序相逆的顺序,即从审查财务支出明细账开始,通过支出明细账的审查发现问题,掌握审计线索,进而有针对性地审查有关的支出凭证和旁证材料。
这两种审计方法有各自的优势,也存在一定的不足:通过重点审计方法,审计人员能够通过审查支出明细账,重点审查一些问题较多的项目,掌握审计的线索,有针对性地审查财务支出凭证,可以大大节省审计的人力和时间,提高审计效率。然而,由于没有审查全部支出凭证,可能遗漏一些问题。一般来说,重点审计适用于内部控制制度健全、财务支出方面问题较少的企业。通过详细审计方法,审计人员能够对企业的支出进行更为全面的审计,能够更为彻底的检查出企业支出中存在的问题,审计质量高。然而由于需审查的凭证很多,审计的人力和时间花费都比重点审计多。详细审计一般适用于企业管理制度不健全或存在问题较多的企业。
四、商业企业进货支出的几种会计处理手段及具体的审计方法
就新会计准则来看,在企业支出的会计处理方法上做了较大幅度的改进,特别是对企业的采购支出,研发费等的会计处理手段进行更为明确的规范,这些会计处理方法与原来《股份公司会计制度》以及行业会计制度(下文简称原会计制度)中的会计处理相比有了较大的变化。通过比较来看,新会计准则对这几类费用的会计处理方法的规定,更倾向于权责发生制。本文整理、分析了新会计准则下企业采购、研发支出等费用、支出的相关会计处理,针对上述会计处理的变化提出了这几种费用、支出的审计程序。
新的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一改以往将商品流通企业进货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的做法,而规定将进货费用计入商品成本。商品流通企业在采购商品过程中发生的各项税费,统称为进货费用。进货费用包括商品采购时发生的包装费、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运输中的仓储费、运输途中的合理损耗,商品入库前挑整理费用,以及应计入商品采购成本的各项税金等。应计入采购成本的各项税金,包括购买商品发生的进口关税、消费税、资源税和不能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等。在新准则下,对于采用进价核算库存商品的商业企业,进货费用会计处理的方法主要包括逐笔确认法以及归集分配法两种: (一)逐笔确认法
该方法是将每次支付的进货费用直接计入相关的购进商品成本。如果一次只购进一种商品,直接计入商品成本很简单,但商业企业采购商品,多数情况下每次会购买若干个品种,这样,采用逐笔确认法时也必须将每次进货费用在若干种商品间进行分配。分配的方法可以是进价比例法,也可以是重量比例法或体积比例法等等,总之应采用相比之下最接近于合理的方法进行分配。
这种进货成本的会计处理方法并不复杂,所使用的审计方法也较为简单,主要采取检查和重新计算的审计方法,需要對于各个商品的“进货成本”进行检查,对各个商品的进货成本进行重新计算,所核算的成本是否包括按采购的价款加上应分摊进货费用,企业每次进货支出是否在各个购进商品间进行分配。
(二)归集分配法
该方法是在“库存商品”科目下设置,“进货费用”明细科目:首先,在购进商品时,除按支付的价款编制采购商品的会计分录外,支付进销费用时,借记“库存商品—进货费用”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如果还存在可抵扣的进项税进货,则还应作相应的会计处理;其次,期末,企业应按进货费用余额涉及的库存商品存销情况,分配进货费用:按已售商品应分摊的进货费用,借记“主营业务成本”科目,贷记“库存商品—进货费用”科目。进货费用的分配,可先计算进货费用率,然后按进货费用率和已售存货账面成本结转进货费用。
针对这种会计处理方法,注册会计师审计时通常应实施以下审计程序:
1.对于“库存商品”中的进货费用,应当查明该费用是否已经发生而有待结算,进货费用中是否包括了进销费用,否则应予以调整;
2.对于“库存商品—进货费用”中的进项税费予以审计,是否进行了相应的会计处理;
3.对于已售商品的“库存商品—进货费用”应该予以审计,是否进行了相应的结转,确认后调整计入损益。
4.对于进货费用的分配情况应该予以审计,企业进货的费用是否在各个购进商品间进行分配。
参考文献
[1]边少卿.企业开展财务收支审计的新变化[J].会计审计.2014(14).
[2]徐艳.经济责任审计与财政财务收支审计的有机结合.[J].交通财会.2013(4).
[3]刘华.审计理论与案例[M].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2005.
[4]赵西卜.企业会计准则的会计与审计应用[M].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04.审计与经济研究.
【关键词】支出 会计处理 审计方法
一、引言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企业在不断发展的同时,所发生的支出项目也日趋复杂。一些企业的财务人员在对企业支出进行会计处理时,由于自身知识技能或支出项目本身难以进行准确的会计核算等原因,不可避免的会出现一些会计处理的差错,笔者在日常审计工作中,对相关的问题经过整理与归纳,发现财务支出审计中经常出现的会计核算错误,很大一部分出现在执行新会计准则的企业,笔者在以下文章中所列举的企业支出会计处理审计问题也是会计人员所经常出现的,具有同性,可以说是目前企业会计在支出会计处理中的难点与盲点,需要引起相关工作者的注意。与此同时,由于一些企业支出会计处理的变化,相关支出审计的工作量和难度也明显加大,相关的审计方法也发生了新的变化,这些都是本文所研究的问题。
二、企业支出
企业支出根据用途的不同其資金来源以及费用归集的对象也存在差异。对企业支出进行正确区分是进行支出审计的基础。具体来看,企业的支出主要包括以下几个类型:
资产性支出是指企业购买固定资产及进行基础建设所发生的支出。通过这些支出,企业能够获得新的生产能力,同时这些支出的分摊时间较长,不会立即消耗到企业的生产经营过程中。而消耗性支出则是指企业为了生产经营所发生的各项直接支出。可以看出,这两种支出的资金来源以及费用归集对象都存在较大的差距,如果不进行正确划分,就无法真实可靠的反映出企业生产过程中的资本消耗、劳务费用支出以及固定资产等的消耗。
日常业务支出是指企业在生产产品或提供劳务过程中所发生的各项费用支出。而营业外支出则是企业日常经营过程中所不常发生的,与企业生产经营无关就必须要企业负担的各种支出。这部分费用与企业营业利润无关,在企业利润总额中列支,作为利润的减少数。如果无法合理划分这两类支出,就无法合理核算企业的产品或劳务成本,进而无法真实的反映出企业的利润水平。
本期支出是指企业在本会计期间所发生的各项支出,然而并不包括不属于企业本期支出却应由本期收益所负担的费用。而非本期支出是指尽管在本期支出,但不应由本期收益所负担的费用。如果无法正确划分这两类支出,就无法审查出企业本期的真实利润。
三、企业支出审计方法
《审计法》第二条第三款规定:“审计机关对前款所列财政收支或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依法进行审计监督。”这也为企业支出审计明确了基本的审计目标,也就是要求审计要做到“三性”: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为了对企业支出的“三性”,在审计前首先需要对企业支出的性质进行正确划分,如资产性支出与消耗性支出,日常业务支出与营业外支出,本期支出与非本期支出。
企业支出的真实性是指企业所有已入账的支出确实是在本期发生或存在,也就是说,会计核算应当以实际发生的交易或事项为依据,如实反映单位的财务状况、业务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在审计中主要是审查企业支出的发生和存在认定。针对这两类认定的审计,主要运用详细审计方法,即实施由原始凭证逆查至账本账册的审计方法,在支出审计中采用与会计记账程序相一致的顺序,即从系统,全面地审查支出凭证和有关资料开始,根据审查的结果再审查财务支出明细账。
企业支出的合法性是指企业生产经营管理活动及其财务收支记录符合现行的法律法规。企业支出的效益性企业支出应符合投入产出原则,充分利用资源,争取以最少的投入实现最大的产出。针对这两种企业支出性质的审计,一般采取重点审计方法,在实际审计过程中,会采用与会计记账程序相逆的顺序,即从审查财务支出明细账开始,通过支出明细账的审查发现问题,掌握审计线索,进而有针对性地审查有关的支出凭证和旁证材料。
这两种审计方法有各自的优势,也存在一定的不足:通过重点审计方法,审计人员能够通过审查支出明细账,重点审查一些问题较多的项目,掌握审计的线索,有针对性地审查财务支出凭证,可以大大节省审计的人力和时间,提高审计效率。然而,由于没有审查全部支出凭证,可能遗漏一些问题。一般来说,重点审计适用于内部控制制度健全、财务支出方面问题较少的企业。通过详细审计方法,审计人员能够对企业的支出进行更为全面的审计,能够更为彻底的检查出企业支出中存在的问题,审计质量高。然而由于需审查的凭证很多,审计的人力和时间花费都比重点审计多。详细审计一般适用于企业管理制度不健全或存在问题较多的企业。
四、商业企业进货支出的几种会计处理手段及具体的审计方法
就新会计准则来看,在企业支出的会计处理方法上做了较大幅度的改进,特别是对企业的采购支出,研发费等的会计处理手段进行更为明确的规范,这些会计处理方法与原来《股份公司会计制度》以及行业会计制度(下文简称原会计制度)中的会计处理相比有了较大的变化。通过比较来看,新会计准则对这几类费用的会计处理方法的规定,更倾向于权责发生制。本文整理、分析了新会计准则下企业采购、研发支出等费用、支出的相关会计处理,针对上述会计处理的变化提出了这几种费用、支出的审计程序。
新的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一改以往将商品流通企业进货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的做法,而规定将进货费用计入商品成本。商品流通企业在采购商品过程中发生的各项税费,统称为进货费用。进货费用包括商品采购时发生的包装费、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运输中的仓储费、运输途中的合理损耗,商品入库前挑整理费用,以及应计入商品采购成本的各项税金等。应计入采购成本的各项税金,包括购买商品发生的进口关税、消费税、资源税和不能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等。在新准则下,对于采用进价核算库存商品的商业企业,进货费用会计处理的方法主要包括逐笔确认法以及归集分配法两种: (一)逐笔确认法
该方法是将每次支付的进货费用直接计入相关的购进商品成本。如果一次只购进一种商品,直接计入商品成本很简单,但商业企业采购商品,多数情况下每次会购买若干个品种,这样,采用逐笔确认法时也必须将每次进货费用在若干种商品间进行分配。分配的方法可以是进价比例法,也可以是重量比例法或体积比例法等等,总之应采用相比之下最接近于合理的方法进行分配。
这种进货成本的会计处理方法并不复杂,所使用的审计方法也较为简单,主要采取检查和重新计算的审计方法,需要對于各个商品的“进货成本”进行检查,对各个商品的进货成本进行重新计算,所核算的成本是否包括按采购的价款加上应分摊进货费用,企业每次进货支出是否在各个购进商品间进行分配。
(二)归集分配法
该方法是在“库存商品”科目下设置,“进货费用”明细科目:首先,在购进商品时,除按支付的价款编制采购商品的会计分录外,支付进销费用时,借记“库存商品—进货费用”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如果还存在可抵扣的进项税进货,则还应作相应的会计处理;其次,期末,企业应按进货费用余额涉及的库存商品存销情况,分配进货费用:按已售商品应分摊的进货费用,借记“主营业务成本”科目,贷记“库存商品—进货费用”科目。进货费用的分配,可先计算进货费用率,然后按进货费用率和已售存货账面成本结转进货费用。
针对这种会计处理方法,注册会计师审计时通常应实施以下审计程序:
1.对于“库存商品”中的进货费用,应当查明该费用是否已经发生而有待结算,进货费用中是否包括了进销费用,否则应予以调整;
2.对于“库存商品—进货费用”中的进项税费予以审计,是否进行了相应的会计处理;
3.对于已售商品的“库存商品—进货费用”应该予以审计,是否进行了相应的结转,确认后调整计入损益。
4.对于进货费用的分配情况应该予以审计,企业进货的费用是否在各个购进商品间进行分配。
参考文献
[1]边少卿.企业开展财务收支审计的新变化[J].会计审计.2014(14).
[2]徐艳.经济责任审计与财政财务收支审计的有机结合.[J].交通财会.2013(4).
[3]刘华.审计理论与案例[M].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2005.
[4]赵西卜.企业会计准则的会计与审计应用[M].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04.审计与经济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