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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人侯某系上海某实业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1999年4月19日,该公司会计李某将公司1998、1999年度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移交给侯某保管。侯某为逃避法律制裁,故意将上述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转移、隐匿,在有关机关责令其交出时仍拒不交出,致使该公司150万元的库存商品去向无法核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