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编者按:教育部在2014年3月下发的《完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指导纲要》中明确指出:“在中小学德育、语文、历史、艺术、体育等课程标准修订中,增加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内容比重。地理、数学、物理、化学、生物等课程,应结合教学环节渗透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关内容”。
继承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可以提高民族自尊心、增强爱国主义情感,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推动构建和谐社会。那么,面对浩如烟海的传统文化,中小学在进行传统文化教育时应该如何进行内容的甄选?如何能“取其精华,去其糟粕”?在学校、课程层面又应该如何落实?本期,我们特邀几位教育领域专家、学者,围绕这两个问题进行深入的探讨,以期给读者带来一些启发和收获。
要学传统中的美德而不是学传统的形式
文化传统是一种完整的历史遗产,传统美德是我国传统文化的一部分。礼乐、孝悌是中国传统文化和传统美德的核心,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是理解传统美德的基本途径。首先是个人修养——刻苦、诗书、仁义、忠厚;接着是家庭美德——孝、俭、勤、礼;再就是社会美德——仁、忠、信、廉。从上世纪80年代以来中小学开展传统美德教育的实践来看,“孝顺、刻苦、勤奋、节俭、忠厚、仁爱、礼义、诚信、廉洁、诗书”都是其中的核心内容。在传统美德中,有些是具有鲜明中国特点的,如孝顺、诗书;有些是世界各民族共同拥有的,如诚信、仁爱;有些表达上有中国特点,实质上却也是世界共通的,如刻苦、勤奋、忠厚、廉洁、义气等。
我们一方面要用尊重的态度去继承与发扬,一方面还要用审辨的精神去改造和创新,吸收其优秀的精神内核,扬弃其过时的外在表征。传统美德教育活动要继承的首先是道理层面的文化,虽然其中也有需要扬弃之处,但基本上说,道理层面的文化和美德是弘扬的核心所在。不同时代,在落实同一道理时的制度和规范不完全一样,且应当与时俱进。今天在弘扬传统文化和美德的时候,有些人有不同看法,大多是在制度与规范层面。问题更多的是形式与行为层面。如果说时代不同,制度与规范可以并且应该有所变化,那么,在形式和行为层面,就更需要进行改变。不改变,就会使规范难以落实,就会使道理变得难以理解、继承和发扬。
继承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可以提高民族自尊心、增强爱国主义情感,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推动构建和谐社会。那么,面对浩如烟海的传统文化,中小学在进行传统文化教育时应该如何进行内容的甄选?如何能“取其精华,去其糟粕”?在学校、课程层面又应该如何落实?本期,我们特邀几位教育领域专家、学者,围绕这两个问题进行深入的探讨,以期给读者带来一些启发和收获。
要学传统中的美德而不是学传统的形式
文化传统是一种完整的历史遗产,传统美德是我国传统文化的一部分。礼乐、孝悌是中国传统文化和传统美德的核心,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是理解传统美德的基本途径。首先是个人修养——刻苦、诗书、仁义、忠厚;接着是家庭美德——孝、俭、勤、礼;再就是社会美德——仁、忠、信、廉。从上世纪80年代以来中小学开展传统美德教育的实践来看,“孝顺、刻苦、勤奋、节俭、忠厚、仁爱、礼义、诚信、廉洁、诗书”都是其中的核心内容。在传统美德中,有些是具有鲜明中国特点的,如孝顺、诗书;有些是世界各民族共同拥有的,如诚信、仁爱;有些表达上有中国特点,实质上却也是世界共通的,如刻苦、勤奋、忠厚、廉洁、义气等。
我们一方面要用尊重的态度去继承与发扬,一方面还要用审辨的精神去改造和创新,吸收其优秀的精神内核,扬弃其过时的外在表征。传统美德教育活动要继承的首先是道理层面的文化,虽然其中也有需要扬弃之处,但基本上说,道理层面的文化和美德是弘扬的核心所在。不同时代,在落实同一道理时的制度和规范不完全一样,且应当与时俱进。今天在弘扬传统文化和美德的时候,有些人有不同看法,大多是在制度与规范层面。问题更多的是形式与行为层面。如果说时代不同,制度与规范可以并且应该有所变化,那么,在形式和行为层面,就更需要进行改变。不改变,就会使规范难以落实,就会使道理变得难以理解、继承和发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