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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转让登记”分为“名册变更登记”和“工商变更登记”两种。我国对于股权转让登记与《股权转让合同》关系问题的总体看法是:不论“名册变更登记”还是“工商变更登记”都不直接作用于《股权转让合同》的合同效力,只是确定《股权转让合同》是否实际履行和新股东是否能够对抗第三人的依据。这种认识是不正确的,这必然导致在司法实践中产生一系列问题。应正确认识股权转让登记与《股权转让合同》的关系,将《股权转让合同》视为一种承诺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