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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经济发展和社会变革对职业教育教学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急需一种与之相适应的教学制度。学分制是以学分为计量单位衡量学生是否完成学业的一种弹性的教学管理制度,与其相伴而生的教学制度是选课制。
一、实行一定范围内的“选课制”
1.“必修课”设定公共必修课和专业必修课
公共必修课可以是语文、数学、英语、政治等基础课程,专业必修课为学习各专业课程所必需的专业基础知识。例如,电气专业的专业基础课是电工基础、电子技术,机械专业的专业基础课是机械制图、公差配合、机械工艺等。这样使学习过程中所必须的基础知识避无可避,可以从根本上解决实行“选课制”后可能出现的知识结构不完整的问题。
2.“选修课”设定为限选课和任选课
限选课是根据专业方向或各专业知识结构的需要而设置的课程,这类课程可根据不同需求,开设若干组选修课,限定学生必须选读其中一组或几组,或者按要求在各组内选读若干课程。任选课即学生根据个人兴趣和需要任意选择想要学习的专业课程和文化素质课程。
这样的选课制度给了学生自主学习的权利,将被动学习变为主动学习,有利于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增强学习积极性和主动性;又不脱离培养方向,保证了教学计划的完整和系统。还可以让教师挂牌上课,每人教一门或几门课程,进行“一体化”的系统教学。这样,教学效果好的老师选课的学生就多,效果不好的老师选课的学生自然就少。在实现理论和实践的“一体化”的同时,可以增强教师在专业和技术上的竞争意识,促进“双师型”教师的培养。
二、实行学分和学年相结合的弹性学习管理制度
将原有的规定学制变为弹性的可调学制,例如将原来的4年制变为3-6年制,修满学分的学生可以提前毕业,也可以申请选修第二专业课程或提前选修后续课程。第二专业学分或课程学习达到规定要求的,可由学校发给双学位毕业证书,到期仍未修满学分的学生发给结业证书。
学分制由于效果反馈时间较长,对学生的约束力较差,可能使学生的学习动力减弱。因此,可以将学分制与学年制结合起来,将修满规定学分可以毕业改为修满规定学分可以升级,修不够予以留级。这样让学生时时有压力,时时有动力,既让努力的学生立即吃上“糖”,也能让不努力的学生马上尝到“苦”,起到及时督促、促进学生学习的作用。课程的学习在这里实现了“环节化”,保证学生完成上一环节的学习后才能进入下一环节的学习,避免了“不会走,就想跑”的情况。
各系也可以根据学年分级,或者根据选课分班。每学习完一门课程或一个学年,根据学生的升留级和选课情况重新组班,实现学生的流动又不打破原有的班级教学组织形式,使“班主任”有用武之地,也避免因学生流动而引起的纪律混乱、组织松散。
三、实行学分绩点制
学分是用以计算学生学习量的单位,课程学分主要根据该课程的地位和学时数来确定。一般来说,学生某门课程考核合格即可获得学分,这种学分制,只可保量却无法保质。如果没有对学习质量的检验,那么考60分和考100分将被同等对待,无法保证学生的学习积极性。所以,应该建立学分制和绩点制相结合的成绩评定制度。
绩点制是反映学习质量的统计制度,学生在取得某一门课程学分的同时,也获得了相应的学分绩点。其计算与统计方法是根据成绩的分数或等级换算成不同的绩点系数,如90~100分(优)为0.3,80~89(良)为0.2,70~79(中)为0.1,60~69(及格)为0,课程的绩点底数为1。某门课程的学分绩点为绩点系数与绩点底数的和乘以该课程学分数所得的乘积,假设某门课程的学分为5分,那么考65的学生的学分绩点为5分,考75分的学生学分的绩点为5.5分,考85分的学生的学分绩点为6分,考95分的学生的学分绩点为6.5分。如此,将每学期、每学年或毕业时各门课程的学分绩点累加即得出相应的累计学分绩点数。绩点制可以作为检测控制教学质量的方法,既可以反映学生学习的量,又可以反映学习的质,是学生毕业、评优奖励的依据。
四、相关问题
1.学分制改革要落到实处
学分制改革是建立在选课制基础之上的,因此改革要落到实处,首先要合理设计知识结构,着重考虑课程体系改革和模块结构,然后在此基础上建设教学文件和必要的教学管理规章制度等。
2.学分制的教学管理比较复杂
学分制的教学管理在学生选课、成绩管理、学籍管理方面,工作量很大,管理工作繁杂,势必要采用计算机管理。所以实施学分制教学管理,教师队伍既要熟悉业务,又要有较强的服务意识,更要懂得科学管理,掌握应用计算机连网集中处理信息的现代化管理手段。
(作者单位:山东省淄博市技师学院)
一、实行一定范围内的“选课制”
1.“必修课”设定公共必修课和专业必修课
公共必修课可以是语文、数学、英语、政治等基础课程,专业必修课为学习各专业课程所必需的专业基础知识。例如,电气专业的专业基础课是电工基础、电子技术,机械专业的专业基础课是机械制图、公差配合、机械工艺等。这样使学习过程中所必须的基础知识避无可避,可以从根本上解决实行“选课制”后可能出现的知识结构不完整的问题。
2.“选修课”设定为限选课和任选课
限选课是根据专业方向或各专业知识结构的需要而设置的课程,这类课程可根据不同需求,开设若干组选修课,限定学生必须选读其中一组或几组,或者按要求在各组内选读若干课程。任选课即学生根据个人兴趣和需要任意选择想要学习的专业课程和文化素质课程。
这样的选课制度给了学生自主学习的权利,将被动学习变为主动学习,有利于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增强学习积极性和主动性;又不脱离培养方向,保证了教学计划的完整和系统。还可以让教师挂牌上课,每人教一门或几门课程,进行“一体化”的系统教学。这样,教学效果好的老师选课的学生就多,效果不好的老师选课的学生自然就少。在实现理论和实践的“一体化”的同时,可以增强教师在专业和技术上的竞争意识,促进“双师型”教师的培养。
二、实行学分和学年相结合的弹性学习管理制度
将原有的规定学制变为弹性的可调学制,例如将原来的4年制变为3-6年制,修满学分的学生可以提前毕业,也可以申请选修第二专业课程或提前选修后续课程。第二专业学分或课程学习达到规定要求的,可由学校发给双学位毕业证书,到期仍未修满学分的学生发给结业证书。
学分制由于效果反馈时间较长,对学生的约束力较差,可能使学生的学习动力减弱。因此,可以将学分制与学年制结合起来,将修满规定学分可以毕业改为修满规定学分可以升级,修不够予以留级。这样让学生时时有压力,时时有动力,既让努力的学生立即吃上“糖”,也能让不努力的学生马上尝到“苦”,起到及时督促、促进学生学习的作用。课程的学习在这里实现了“环节化”,保证学生完成上一环节的学习后才能进入下一环节的学习,避免了“不会走,就想跑”的情况。
各系也可以根据学年分级,或者根据选课分班。每学习完一门课程或一个学年,根据学生的升留级和选课情况重新组班,实现学生的流动又不打破原有的班级教学组织形式,使“班主任”有用武之地,也避免因学生流动而引起的纪律混乱、组织松散。
三、实行学分绩点制
学分是用以计算学生学习量的单位,课程学分主要根据该课程的地位和学时数来确定。一般来说,学生某门课程考核合格即可获得学分,这种学分制,只可保量却无法保质。如果没有对学习质量的检验,那么考60分和考100分将被同等对待,无法保证学生的学习积极性。所以,应该建立学分制和绩点制相结合的成绩评定制度。
绩点制是反映学习质量的统计制度,学生在取得某一门课程学分的同时,也获得了相应的学分绩点。其计算与统计方法是根据成绩的分数或等级换算成不同的绩点系数,如90~100分(优)为0.3,80~89(良)为0.2,70~79(中)为0.1,60~69(及格)为0,课程的绩点底数为1。某门课程的学分绩点为绩点系数与绩点底数的和乘以该课程学分数所得的乘积,假设某门课程的学分为5分,那么考65的学生的学分绩点为5分,考75分的学生学分的绩点为5.5分,考85分的学生的学分绩点为6分,考95分的学生的学分绩点为6.5分。如此,将每学期、每学年或毕业时各门课程的学分绩点累加即得出相应的累计学分绩点数。绩点制可以作为检测控制教学质量的方法,既可以反映学生学习的量,又可以反映学习的质,是学生毕业、评优奖励的依据。
四、相关问题
1.学分制改革要落到实处
学分制改革是建立在选课制基础之上的,因此改革要落到实处,首先要合理设计知识结构,着重考虑课程体系改革和模块结构,然后在此基础上建设教学文件和必要的教学管理规章制度等。
2.学分制的教学管理比较复杂
学分制的教学管理在学生选课、成绩管理、学籍管理方面,工作量很大,管理工作繁杂,势必要采用计算机管理。所以实施学分制教学管理,教师队伍既要熟悉业务,又要有较强的服务意识,更要懂得科学管理,掌握应用计算机连网集中处理信息的现代化管理手段。
(作者单位:山东省淄博市技师学院)